第4章 物证检验照相电子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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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拍可以是拍摄原件全貌,也可 以是只针对局部进行是突出性拍摄。
翻拍方法:
• 翻拍前的准备工作:确定翻拍的范围,了解翻拍的具 体内容或部位,明确翻拍的重点。根据被拍对象的大 小、形态,确定画幅横竖与放置方法。
• 除了翻拍原始状态外,必要时要对原件进行整复处理, 如对原件的卷曲、皱折进行熨压,对撕碎的原件进行 拼整等。在整复处理时不能损坏原件及其特征。
本章内容:
• 物证检验照相的要求 • 痕迹物证配光照相方法 • 分色照相 • 偏振光照相 • 红外线反射照相 • 紫外线反射照相 • 光致发光照相
第一节 基本要求
一、“先静后动”,先要记录物证的原始 状况,然后方可采用处理后拍照的方 法。
二、必须准确、清晰地反映被摄对象的形 态、内容等特征——必要时采用近摄 或显微设备。
第四章 物证检验照相
物证摄影是固定、提取和检验各种痕迹、物证的专 门成像技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的改 变,案件中出现的痕迹、物证类型及其特点也在发生着 变化,对检验技术不断提出新的挑战。与此同时,科技 的不断进步也催生出许多先进的成像技术方法,为物证 检验、鉴定提供新的手段。这两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 使得物证摄影成为刑事影像技术中最为活跃的组成部分。
侧光照明时,光线入射角度可在拍摄时根 据对象的凹凸程度灵活调整。光照方向要与被 摄对象的纹线走向相交叉。
侧光照明拍 摄
正面光与侧面光拍摄鞋底局部
侧光照明拍摄
如果纹线复杂,可考虑分别从多个方 向侧光照明拍摄后再予以合成。
不同方向侧光拍摄结果的合成
四、掠入射配光
光滑、半 光滑物面
五、透射配光
二、暗视场配光
暗视场照明法是照明光线以10°~30°的 入射角照射物体表面,相机在物面法线方向垂 直拍摄的方法。
该方法比较适合拍摄深色光滑物面具有混 合反射特性的痕迹,比如潜在的油脂或汗液指 纹。
暗视场配光
此光源也可以是关于镜头光轴对称的环形灯
深色光滑物面
三、侧光(单侧向配 光)
侧光照明拍摄是照明光线以合适的角度从 一侧照射被摄物,相机在法线方向垂直拍摄。 其利用物体的表面起伏在光照下产生的亮暗对 比来反映立体感,适宜表现立体痕迹的特征。
一、定向反射配光
用单一光源照向被摄物,相机在光的反射 方向上记录物面反射光亮度分布的方法。
适合于痕迹与承痕物面反光能力有明显差 异的情况,如光滑物面上的汗液、油脂指纹, 以及磨砂黑板表面的铅笔字迹等。
定向反射配光
垂直定向反射配光
小偏角定向反射配光
垂直定向反射配光的实现
定向反射拍摄油漆表面汗液手印
透射配光
背面侧透配光适用于拍 摄透明度较大的客体表面的 加层或减层指纹痕迹。拍照 时最好要有遮光罩以防产生 光晕。
同轴透光主要适用于客 体为半透明物体的情况。
背面侧透配光拍摄的透明玻 璃上的汗液指纹
第三节 分色照相
一、分色照相概念和原理
分色照相是在可见光范围内,通过选择成像光线的 光谱成份来控制被摄物体影像的亮度分布的摄影方法。
一、分色照相概念和原理
每种物质都有其特有的光谱吸收(或反射)特性, 当用不同波长的光线照射时,表现出的亮度差异也可能 不同。因此,我们可以选择合适的照明波长,使得被摄 主体与背景表现出最大的亮度差。这种思想在可见光范 围的应用就是分色照相。
二、分色照相的手段
分色照相可以通过光源、滤色镜或二者的有机配合 而实现,能够显现出白光照明时不易发现或难以分辨的 颜色差别。
影像倍率扩大的常用设备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三、必须保证拍摄后的影像不变形(通常 要垂直拍摄)。如因条件所限拍摄的 影像有变形,则需要后期进行校正。
四、必须按要求反映被摄对象的大小尺寸。
应按照《比例照相规则 GB/T 23865-2009》要 求加比例尺实施。
五、正确反映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有些痕 迹物证除反映其本身特征外,还应反 映该痕迹物证在整体中所处的位置。
数码摄影时代,也可以通过后期的软件处理来实现 一些分色照相的功能。
二、分色照相的手段
——可以多种手段结合应用
注意:
• 选择某种颜色光线进行成像,其作用是“加深(变暗) 异色,减淡(变亮)同色”。其中,选择补色光加深 效果最好;
• 分色照相只对彩色对象有效,对消色(黑、白、灰) 对象无效;
翻拍方法:
• 配光
保证此 区域光 照均匀
也可用室外 自然光或其它能 保证视场均匀的 任一配光方法。
翻拍方法:
• 光圈的选择: 翻拍时相机所用光圈,应视被拍物大小, 以确保画面影像清晰为前提。一般情况下,翻拍倍率在 1:10左右时,光圈应收缩2—3档;如翻拍倍率达到1: 1时,光圈应进一步缩小。
二、脱影照相
六、用于鉴定的拍摄对象,样本和检材的 影像要反映一致。
七、妥善保管检材与样本,不得损坏、 遗失。
第二节 物品类物证的拍摄
• 图文类平面物品——翻拍 • 重要立体物证——脱影照相 • 其它物品普通物证
一、翻拍
翻拍是利用照相技术对图文类的 被摄对象(称为原件)进行复制的 方法。
刑事技术工作中常见的翻拍的对 象包括与案件有关的或具有证据意 义的文件、单据、信件、书报、照 片、图表、契约、指印、字迹等。
翻拍方法:
• 选好适当的衬底。衬底的颜色应与原件的颜色形成一 定的反差或密度差。衬底的大小应根据翻拍对象的大 小,以满足画面需要为宜。对于双面书写或印制的原 件,可衬以黑色衬底,以减少背面字迹对正面字迹的 干扰。
• 要选择适当的比例尺。为了准确地反映原件及特征的 大小,必须放置比例尺。比例尺的大小和颜色要与原 件相适应。
脱影照相是对具有一定体积和高度的被摄体,利用配 光技术消除其阴影干扰,突出边缘轮廓信息的照相方法。
脱影照明方法
正、背面光照强度一般为1:2或1:3。
脱影照明方法
三、其它普通物品物证的拍摄
普通物证照相
第三节 痕迹配光增强照相方法
痕迹配光增强主要作用是增强痕迹与承痕客 体表面之间或立体痕迹凹凸程度不同的部位之间 的亮度反差。配光时一般选用方向性较强的平行 光源,如聚光灯、强光电筒等,光斑面积要能完 全覆盖被摄对象。常用的增强反差配光方法有定 向反射照明法、暗视场照明法、侧光照明、掠入 射照明及透射光照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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