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刑事物证鉴定硅藻检验检材提取及送检要求
法医硅藻检验实验报告(3篇)
第1篇一、实验目的本实验旨在通过法医硅藻检验技术,对疑似溺死尸体进行硅藻检测,以验证其是否生前溺水,为案件侦破提供科学依据。
二、实验材料1. 实验样品:疑似溺死尸体内脏组织(肝脏、肾脏、肺脏等)。
2. 实验试剂:硝酸、盐酸、蛋白酶K、蒸馏水、生理盐水等。
3. 实验仪器:显微镜、离心机、离心管、培养皿、玻璃棒、酒精灯、烧杯、烧瓶等。
三、实验方法1. 样品处理:将内脏组织用生理盐水清洗,去除表面杂质,然后用剪刀剪成小块,放入离心管中。
2. 硅藻提取:向离心管中加入适量硝酸,用玻璃棒充分搅拌,然后加入适量盐酸,继续搅拌。
将混合液煮沸,使其中的硅藻溶解。
煮沸完成后,将混合液冷却至室温,加入适量蛋白酶K,在室温下孵育过夜。
3. 离心:将孵育好的混合液离心,弃去上清液,取沉淀物。
4. 硅藻鉴定:将沉淀物用蒸馏水冲洗,去除杂质。
将冲洗后的沉淀物放入培养皿中,加入适量生理盐水,用显微镜观察硅藻形态。
5. 数据记录与分析:记录观察到的硅藻种类、数量等信息,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
四、实验结果1. 观察到疑似溺死尸体内脏组织中存在硅藻,且种类较多。
2. 通过对硅藻形态的观察,初步判断硅藻为淡水硅藻,可能与溺死环境有关。
3. 实验结果与尸检结果相符,支持该尸体生前溺死的结论。
五、实验讨论1. 硅藻检验技术在法医学中的应用:硅藻检验是法医学中诊断溺死的重要方法之一。
通过检测尸体内脏组织中的硅藻种类和数量,可以推断死者生前所处的环境,从而为案件侦破提供科学依据。
2. 实验结果分析:本实验中,观察到疑似溺死尸体内脏组织中存在多种硅藻,且种类较多。
这可能与死者生前所处的溺死环境有关。
通过对比不同溺死环境的硅藻种类,可以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
3. 实验局限性:本实验仅针对一例疑似溺死尸体进行硅藻检验,实验结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结合多种检测方法,以提高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六、实验结论本实验通过对疑似溺死尸体内脏组织进行硅藻检验,成功检测到多种硅藻,为案件侦破提供了科学依据。
上海交通大学《法医学》09物证检验
法医DNA检验
1985年Jeffreys等人首先报道了利用DNA指纹技术 解决一起移民争端案件,开创了“法医DNA分析” 时代,为法医物证检验开辟了新领域,使法医物证 检验达到了个人同一认定水平。
此后,在短短的十年间,尤其在DNA体外扩增技术 (PCR)用于法医检验以来,法医DNA分析技术得以 飞速发展,在STR位点的复合扩增、 mtDNA的序列 分析以及MVR-PCR(小卫星重复区域的数字编码法) 等技术的研究上都取得了很大进展。
当alleged father (AF)与孩子的遗传标记(genetic marker GM)未按孟德尔定律遗传时,可否定他们 之间的血缘关系。 1、孩子有某种遗传标记,母亲没有,则必定来自生父, 若AF没有这种遗传标记,则他不是孩子的生父。 2、若AF查出一对遗传标记,其中之一必须遗传给他 的孩子,如果孩子没有这两种遗传标记中之一,则 AF不是孩子的生父。
随机男子具备必需基因或必需单倍型成为孩子生父的机会
计算PI的步骤
AB型人遗传A机会——0.5 B机会——0.5
A型人遗传A机会——0.5754 O机会——0.4246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实于事
实真相,运用科学的方法客观地作出鉴定结 论,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
亲子鉴定
亲子(权)鉴定(identification in disputed paternity)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
5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方法
5.2.3 野外强奸现场的精斑常遗留在树或取精斑遗留处的枝段送检,遗留在土地上 的按遗留在土地上的血痕的提取方法提取。 5.2.4 遗留在较硬载体上的精斑提取法与血痕提取法相同。 5.2.5 涉嫌强奸的案件在送检精斑时需提取被害人、嫌疑人及有 关人员(丈夫)等的唾液一并送检。提取唾液的方法是令被提取人用清 水漱口后将一小块(5×5cm2即可)纱布放入口中,待其被唾液浸透 后取出,阴凉处晾干,记录姓名,送检。 5.2.6 可疑口交或鸡奸案件的活体和尸体均用纱布块擦拭口腔或 直肠由浅到深分段提取,阴凉处晾干,装入标准的物证袋内。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
GA/T 169-1997
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二所法医物证室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崔家贵、黄力力。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及院校系统的 法医物证检验。 2 总则 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使法医物证检验的检材提取、保 存与送检有一个统一的规范的要求,为法医物证检验 提供良好的检材,适合检验要求,使检验取得成功; 也为复核检验部门提供需要的检材。
5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方法
5.1.11 提取血痕检材的数量,作为物证的常规血痕量应有3~ 5cm2(血液3mL);对于酶型或血清型的检验应尽量在一个月内送检, 血痕量应不少于1cm2。 5.1.12 在发生案件现场留有尚未干固的血迹,可取少量血迹加入 生理盐水中以便提取血细胞。
5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方法
5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方法
5.1.4 质地松软的载体如沙灰墙、泥土中的血痕的提取:将血痕尽 量全部提取并尽可能少混带载体物质。如沙灰墙上的血痕只能刮下送 检,刮下的时候应尽量将全部血痕刮下不混或少混沙灰;同时需在附 近提取空白沙灰检材一并送检。泥土上血痕尽量挖出带血的完整土块, 勿使土块破碎,包装勿挤压冲撞。 5.1.5 凶器上血痕的提取一般尽量整件提取,如凶器较大可按在较 硬载体上的血痕提取法提取血痕,记录提取部位并提取空白检材一并 送检。 5.1.6 身体上附着的血痕的提取,在皮肤表面的血痕可以用纱线转 移提取;如在指甲缝中的血痕可将指甲小心剪下送检并同时将无血的 指甲剪下做空白对照;附着在头皮上的血痕可连同头发剪下。
硅藻检验方法及其在法医学溺死诊断中的应用现状
硅藻检验方法及其在法医学溺死诊断中的应用现状本文旨在介绍硅藻检验方法及其在法医学溺死诊断中的应用现状,包括硅藻检验方法的原理、操作方法、优缺点及在溺死诊断中的应用情况。
一、引言溺死是一种常见的死亡方式,在法医学中,确定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非常重要。
在溺死诊断中,硅藻检验是一种常用的方法,它可以帮助判断死者是否曾经溺水。
本文将介绍硅藻检验方法及其在法医学溺死诊断中的应用现状。
二、硅藻检验方法的原理硅藻是一种单细胞生物,广泛存在于淡水和海水中。
当人或动物溺水时,硅藻会进入呼吸道和肺部,留在体内。
因此,通过检测死者肺部或呼吸道中的硅藻,可以判断死者是否曾经溺水。
硅藻检验方法的原理是利用硅藻的形态特征和分子标记技术,对死者肺部或呼吸道中的硅藻进行鉴定和分析。
硅藻的形态特征包括大小、形状、纹饰等,不同种类的硅藻形态特征不同,可以通过显微镜观察进行区分。
分子标记技术则是通过检测硅藻 DNA 或蛋白质等分子标记来鉴定硅藻种类。
三、硅藻检验方法的操作方法硅藻检验方法的操作方法主要包括样品处理、显微镜观察和分子标记技术检测。
1. 样品处理:将死者肺部或呼吸道样品取出,经过固定、脱水、染色等处理,制成切片或涂片。
2. 显微镜观察:将样品放在显微镜下观察,识别硅藻的形态特征,包括大小、形状、纹饰等,记录观察结果。
3. 分子标记技术检测:提取硅藻 DNA 或蛋白质等分子标记,进行 PCR 扩增或 Western blot 等分子生物学技术检测,鉴定硅藻种类。
四、硅藻检验方法的优缺点硅藻检验方法在溺死诊断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具有以下优点: 1. 高灵敏度:硅藻检验方法可以检测到非常微量的硅藻,有助于发现隐蔽的溺死事件。
2. 高特异性:硅藻检验方法可以准确区分不同种类的硅藻,有助于确定溺死事件发生的地点和时间。
3. 无破坏性:硅藻检验方法不需要破坏样品,可以保留样品的完整性,方便后续的其他检测。
但是,硅藻检验方法也存在一些缺点:1. 操作复杂:硅藻检验方法需要进行多步操作,包括样品处理、显微镜观察和分子标记技术检测,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作业指导书
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作业指导书1.目的规范法医病理学检材提取和固定的方法和要求。
2.适用范围凡因鉴定需要取材和固定的按照此作业指导书执行。
3.职责中心主任批准具有法医病理学鉴定资格的鉴定人完成此项工作。
4.程序4.1尸表损伤和病变检材的方法和要求4.1.1体表损伤和病变的提取方法和原则:病变或损伤均应带有周围1cm的正常组织,能完整提取的应尽量提取整个损伤或病变区。
4.1.2电流斑的提取方法:对直径小于3~4cm的损伤,在损伤边缘正常组织1cm处完整切取。
如多处相同损伤应提取4处以上。
直径大于4cm的损伤,在不破坏尸体外观情况下,也可整个提取。
如不能整个提取,可跨损伤的最大直径切取1cm宽的条状组织两块,并要求至少一端带有1cm的正常组织,切取时避免挤压和金属类工具接触损伤,以免局部组织受压变形和影响金属元素分析的准确度,提取损伤的同时应提取周围正常组织,以利作金属元素分析的空白对照使用。
剖验提取后,除留做金属元素分析的损伤和空白对照组不能放入固定液外,应按元素分析的要求包装送检。
做病理组织细胞学检验的检材应立即放入固定液固定。
4.2胸腹腔、颅腔器官检材的提取方法(见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作业指导书)。
4.3骨骼检材提取方法要求:对疑有造血系统疾病可提取三处以上的骨髓做组织细胞学检验,常取的部位有髂前上棘、胸骨、肋骨、股骨等,要求取3cm后的骨放入固定液内固定。
4.4法医病理学检材提取的原则和方法4.4.1提取检材时,要记录器官表面和切面。
病变及损伤的大小,以长/宽/深或厚(cm)表示,测量器官的大小以长/宽/厚(cm)表示,重量,以g表示。
4.4.2各器官检材提取要求和原则:胸、腹腔和大脑在没有明显病变和损伤的情况下,要求提取整个心脏和大脑。
其他器官在无明显病变损伤时,可按照标标准的规定提取组织块,组织块的厚度应在1-2cm。
4.4.3肺组织的切取:右肺上、中、下叶各取一块,上叶为小正方形,中叶为中正方形,下叶为大正方形。
检材的提取要注意事项
检材的提取要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作案现场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提取方法。
根据作案现场的特点,如是否为固体、液体或气体,是否易变质、挥发等,合理选择提取方法和器械。
2.提取前必须仔细了解案情,根据案件性质确定需要提取的物证种类和数量,准备好所需的提取器械和药剂,保证提取工作的连续性和科学性。
3.提取前要对提取器械进行消毒和检查。
消毒可以采用高温高压灭菌或药物消毒方法,确保提取过程不受污染。
同时,检查提取器械的完整性和适用性,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4.提取时要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和防护眼镜等。
这样可以保护自身不受检材的污染,同时避免人员体液等对检材造成污染。
5.对不同的检材要采取相应的提取方法。
对于液体和固体检材,可以使用吸管、棉签或剪刀等工具进行提取;对于气体检材,可以使用气袋、玻璃管等工具进行提取。
提取时要注意采集足够的样本量,以保证后续鉴定和分析的需要。
7.特殊情况下要注意特殊处理。
对于带有血迹、体液等的检材,要避免反复提取,同时要保持现场的完整性,以便后续的鉴定工作。
对于现场较大的固体检材,可以采取分段提取的方式,即提取部分样本留作分析,确保提取和鉴定的连续性。
8.提取工作要有记录和证据保全。
提取时要详细记录提取过程、提取人员、提取时间等信息,确保提取工作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同时,可以拍摄照片或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以备后续调查和鉴定的需要。
9.提取完毕后要及时清理和消毒工作区域、工具和器械,确保提取过程不对工作环境和人身健康造成污染。
总之,检材的提取工作对于刑事侦查的成败至关重要,需要在遵守科学提取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合理保管和保护提取到的检材。
第十一章法医物证检材的提取`包装和送检
黄静案 根据《GA/T168-1997机械性损伤尸体检验》 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公安机关应对黄静死 亡的时间进行法定的科学鉴定。令人遗憾的是, 公安机关应作为而不作为。 令人欣慰的是,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7月2日出 具的(2004)第066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 心法医学鉴定书》确认,黄静于2003年2月24 日凌晨三时死亡,从而也就确认黄静死亡时, 姜俊武就在案发现场。
5.2.5 涉嫌强奸的案件在送检精斑时需
提取被害人、嫌疑人及有关人员(丈夫)等 的唾液一并送检。提取唾液的方法是令 被提取人用清水漱口后将一小块 (5×5cm2即可)纱布放入口中,待其被唾 液浸透后取出,阴凉处晾干,记录姓名, 送检。 5.2.7 对强奸案的嫌疑人可以用湿润纱 布或棉拭子擦拭阴茎或少量生理盐水冲 洗阴茎,(洗液收集在广口瓶内或用纱布 吸敷干燥)装入物证袋。
(三)唾液斑 唾液斑常见于现场遗留的烟头、烟斗、口香 糖、瓜子壳、吸管、饮料容器、咬痕、牙签、 牙刷和信封口与邮票背面等处,肉眼观察没有 明显特征,不易发现,可将可疑物品送实验室 检验。 (四)皮肤及其他脏器组织碎块 在斗殴、凶杀等暴力犯罪案件中,可在被害 人或涉案人员指甲缝中发现对方的皮肤组织, 也可在凶器、致伤工具上发现伤者的组织脏器 碎块。交通事故中可在交通工具上发现死、伤 者的组织脏器碎块。
5.2 精斑的提取 5.2.1 衣物、被褥等各种织物及卫生纸上遗 留的可疑精斑提取的方法与相同载体上血痕的 提取相一致。注意做好记录并提取空白检材。 5.2.2 被害人阴道内外的精斑的提取一般用 纱布块(也可以使用棉球)擦取。纱布块不要太 大,提取时需注意先外后内,分段提取。先擦 拭外阴部的斑迹,阴道内由外向内直至后官窿 部位分三段用纱布吸敷检材。检材提取后于阴 凉处晾干,做好记录后送检。也可以用刮板或 玻片刮取流出的精液,自然晾干。棉球提取的 阴道内精液也可涂在洁净玻片上晾干,做好标 记后送检。在医院冲洗阴道时应收集最初的洗 液,装入洁净瓶内,经纱布吸干备检。
人民检察院法医工作细则(试行)
人民检察院法医工作细则(试行)人民检察院法医工作细则(试行)1988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结合人民检察院法医工作实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法医学检验鉴定工作的宗旨是:法医工作要以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为指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配合各项检察业务,进行各种法医学检验鉴定工作,以保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的监督职能。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法医工作的任务是:运用现代法医学理论和技术,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和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中,有关人身伤亡和涉及法律的各种医学问题进行检验鉴定。
第四条人民检察院法医工作范围:一、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中,涉及人身伤亡的现场、尸体、活体、法医物证及文证进行勘验、检查、检验鉴定。
二、审查公安、法院等机关出具的法医鉴定书,必要时进行复查复验,并出具复核鉴定书。
三、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有关活体损伤程序的鉴定。
四、配合刑事检察部门参加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伤亡案件的现场勘验。
五、检验鉴定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直接受理的涉及人身伤亡的其他案件。
六、参加各检察业务部门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必要时组织法医共同鉴定。
七、在检察人员中普及法医学知识。
开展经验交流和学术讨论,组织以应用为主的法医学科研工作。
第二章勘验鉴定第一节现场勘验第五条法医参加现场勘验的主要任务是:了解案情的经过。
进行尸体、活体检验,发现和搜集犯罪的痕迹和物证,判断伤亡原因和案件性质以及其他有关问题,分析判断犯罪分子在现场的活动情况,为侦查提供方向和范围,为诉讼提供证据。
第六条勘验现场必须做到及时、全面、认真、细致。
检验尸体、检查活体,提取法医物证以及其他检材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要如实反映现场情况,对尸体、活体上的损伤和暴力痕迹,以及其他可供鉴定的征象,及时进行记录、绘图、拍照或录像。
第八条复验现场时要有明确的目的,尽量恢复现场原来的条件、全面客观地分析研究,力求解决办案中的疑难问题。
第11章 法医物证检材的提取包装与送检
1.戴手套,持洁净器具。 2.整件提取、提取附着检材的部位(剪 切、锯凿、挖取等方法提取)、载体 不易提取(刮削、擦拭、吸敷、浸泡 等方法提取)、空白对照。 3.新鲜检材尽快检验,还应制成纱布斑 痕(阴凉通风处自然干燥)。 4.人体组织应干燥或冷冻保存或浸泡于 75%乙醇中。
注意事项:
在提取检材过程中,可能导致 现场物件的损坏。 法医现场勘查人员应当熟悉现 场勘查,物品扣押,物证提取、保 存、移送、返还有关的法律法规内 容。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完善相关 法律手续。
四.检验程序和要求
1.实验室检验鉴定人员:委托书,判断能 否满足送检单位的检验鉴定目的,疑难 (检材量较少、委托项目欠合理) 2.安排检测方法:节约检材,每个检材都 应尽量留下足够多的备份并妥善保存, 以备复验或再鉴定时使用 3.鉴定报告书:书写格式
整个过程:发现-提取-保存-送检-检验 注意问题
4
法医物证检材的正确提取及保存方法: 1.一般规则 2.凶杀案件法医物证的提取与保存 3.性犯罪案件法医物证的提取与保存 4.交通事故案件法医物证的提取与保存 5.软、硬组织的提取与保存 6.毛发的提取与保存
思考题:
1.尽量写出更多生物检材的种类和现场附着 物? 2.不同生物检材的提取和保存方法? 3.试述法医物证检材检验程序和要求? 不同生物检材:血液、精液、唾液、毛发、组织
(一) 血液
1.活体血样:肘V、指尖 2.尸体血液:心血、未
腐败的尸体组织
3.在现场发现的血液
(一)新鲜血液
(二)血痕 (三)精液斑
(四)唾液(斑) (五)毛发、组织器官 (六)其它
第四节 检材包装、保存与送检
一. 检材包装
1.每件检材必须单独包装 2.包装应结实、牢固,洁净 3.斑痕置于纸袋(常用牛皮纸袋、信封等)中, 而不能放塑料袋中保存。血液等液体检材置针 管、试管、塑料离心管中。组织块放置有75% 乙醇的瓶(如广口瓶、临时水杯等)中。 4.包装上分别标注案件编号,提取地点及时间, 提取方法,样品名称,数量,保存方法,采集 人等内容。
第十一章法医物证检材的提取`包装和送检
5.1 血液及血痕的提取 5.1.1 各种纺织物品上的遗留血痕,小件的可以整件 提取;如不便整件提取或血痕附在较大件的物 品上可以将血痕剪下送检并记录其所在部位, 同时剪取血痕附近的空白织物一并送检。 5.1.2 树叶、草叶、禾杆等小件载体上附着的血痕均 可以整件(应有空白处)提取送检。较大的木质 类载体上的血痕,可根据载体的情况采取切削 薄片状部分或锯掉端、角处等方法提取有血部 位的检材。
第二节 检材的特点
法医物证检材包括人体各种体液与组织, 具有容易变性、变质、降解和腐败的特 点。
第三节 检材的发现和提取
一、检材的发现
现场勘查过程中,全面仔细搜寻检材非常重要。 发现检材,第一时间原位拍照或拍摄录像资料, 结合测量、绘图等手段详细记录现场原始状态。 在进行详细记录后,方可移动和提取检材。 应力求做到全面、充分和仔细。 要注意改善照明条件,仔细观察拐角、缝隙等 隐蔽部位。
第一节 概述
凡是与案件有关并可为侦察提供线索、 为审判提供证据,能揭露和证实案件性 质的生物物品皆为法医学物证。
一般包括:人体残存组织、分泌物或排 泄物以及常见的家畜家禽动物组织,如 血液(斑)、唾液(斑)、精液(斑)、毛发、 骨骼、阴道分泌物(斑)、尿液(斑)、汗斑、 粪便、羊水、恶露、乳汁(斑)、鼻涕(斑)、 痰液(斑)、人体软组织、呕吐物。法医学 物证所附着的物品等称为法医学物证检 材(简称检材)。
第十一章 法医物证检材的提 取、包装和送检
目的要求: 目的要求: 一、掌握法医物证检材的概念、类型及 特点。 二、掌握法医物证检材的发现、提取、 包装、保存和送检的原则与方法。 三、掌握法医物证检验的一般程序和基 本要求。
目的和要求: 目的和要求: 一、掌握法医物证检材的概念、类型及 特点。 二、掌握法医物证检材的发现、提取、 包装、保存和送检的原则与方法。 三、掌握法医物证检验的一般程序和基 本要求。
人民检察院法医检验鉴定程序规则(试行)
人民检察院法医检验鉴定程序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检察院法医检验鉴定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人民检察院鉴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检察机关法医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法医检验鉴定是指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的法医鉴定人运用法医学原理、技术和方法,对案件中涉及的人身、尸体及其相关场所、物证进行勘验检查、检验鉴定,并作出意见的一项专门性技术活动。
第三条法医检验鉴定范围包括: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受理的活体、尸体、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检验鉴定等。
第二章委托与受理第四条委托法医检验鉴定时,委托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检验鉴定委托书;(二)案件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三)符合检验鉴定要求的检材;(四)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原鉴定文书并说明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的理由;(五)其他所需材料。
第五条接受委托时,应当听取案情介绍,并审查以下事项:(一)委托主体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二)委托要求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能力范围;(三)送检检材是否符合鉴定要求;(四)被鉴定人伤情是否稳定,是否配合检查;(五)检验鉴定需要的时间是否符合诉讼时效或办案部门的要求;(六)其他应当审查并明确的事项。
第六条送检检材不足时,应当要求委托单位补充,必要时可以协助委托单位收集检验材料。
对存在损耗检材的检验鉴定,应向委托单位说明情况并征得委托单位的同意,必要时由委托单位出具检材处理授权书。
第七条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填写《检验鉴定委托受理登记表》,并按照相关审批程序进行受理。
第八条受理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受理时的审批程序,报请批准中止或终止检验鉴定:(一)鉴定材料虚假或无法证明其真实性的;(二)委托单位不能提供必要的协助,致使检验鉴定无法继续的;(三)被鉴定人伤情尚未稳定或不配合检查,无法对愈后功能状态进行评估的;(四)死亡案件中的死者家属不同意进行检验鉴定的(人民检察院决定进行检验鉴定的除外);(五)其他导致检验鉴定无法进行的情形。
浅议硅藻的检验
浅议硅藻的检验硅藻:多数是水域中生存的浮游单细胞生物,少数为群体或丝状物。
硅藻种类繁多,在自然界分布广泛,淡水、海水、陆地湿润的地方、空气及食物中普遍存在。
硅藻是一种单细胞藻类,全世界约有16000多种,体长一般在1μm至500μm之间。
硅藻的生活环境非常广泛,地球上凡是有水滞留的地方,小至由雨水积聚成的小水坑,大至占地球表面71%的海洋,几乎都能见到硅藻的踪迹。
硅藻细胞壁因为抵抗力强而不易被破坏,硅质含量高者,即使用浓硫酸、浓硝酸煮沸甚至高温烧灼也不被破坏。
共同特征是细胞壁由无结晶的不易破坏的含水硅酸盐构成。
细胞壁的强弱,可因含硅量的多少而异。
细胞壁含硅多者可占细胞体重50%,少者仅占4%。
硅藻细胞形状由上下两个半壳套叠而成,上下两面称壳面,上下两个半壳侧面相互套合的部分称壳环。
根据壳面上花纹的排列可分为中心目和羽纹目,各目下又分为许多种。
海水中以中心目为多,淡水中或陆地上以羽纹目为多见。
春秋两季硅藻大量繁殖。
壳面上有辐射状对称花纹的硅藻为中心目硅藻;花纹左右对称的为羽纹目硅藻。
中心目硅藻呈圆形,少数呈三角形、多边形、桐圆形、卵圆形等,羽纹目则一般呈线形、舟形、新月形、S形、棒形等。
硅藻细胞壁因为抵抗力强而不易被破坏,硅质含量高者,即使用浓硫酸、浓硝酸煮沸甚至高温灼烧也不被破坏。
由于硅藻有此特异性,因此在尸体高度腐败时也能保持其原形,有利于溺死的诊断。
硅藻的提取原则:严防污染。
每取一个器官或组织的检材应换一副干净的器械。
检材不加任何固定剂。
注意事项:尸体解剖取材时应先腹腔后胸腔,以防止肺污染其它内脏器官。
切开腹壁后用血管钳提起皮肤,换用干净的刀剪进入腹腔。
硅藻的取样要求:一、肝脏的取样,切取约10g深部组织;二、肾脏的取样,切取约10g深部组织;三、肺脏的取样,切取约2g组织;四、骨髓的取样,取约10g骨髓组织。
现场水样提取要求:一、已知尸体入水点的,同时提取入水点和尸体发现点的水样;二、未知尸体入水点的,提取尸体发现点的水样;三、水深不足1m的取靠近底部的水样;水深超过1m的取1m以下的水样,用塑料瓶装;四、取水样数量为500ml。
硅藻检验的法医学意义
硅藻检验的法医学意义
硅藻检验的法医学意义
硅藻检验是一种痕迹检验的方法,可以用来帮助法医进行研究各种嫌疑事件的痕迹,包括:熔化物、表面残留物、污渍和痕迹等,从而进行案件研究。
在硅藻检验中,通过微观分析,可以准确地辨别出案件现场的物体痕迹。
可以运用硅藻检验对痕迹进行分析,来证明案件发生的原因,以及被控人案件中的情况。
还可以通过硅藻检验,来检测出犯罪分子的污渍或表面残留物,从而证明案件的真相。
硅藻检验也可以用于抗旋转力检测,例如对于某种容器中的某种液体,可以通过抗旋转力检测,来识别出犯罪中的液体,这在特定的案件中可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硅藻检验也可以用于收集和比较同一案件现场的不同痕迹,以识别出具有相同痕迹的案件现场受害者或犯罪嫌疑人。
通过硅藻检验,可以准确的识别出物联网技术之间的关联,从而准确分析案件现场,帮助法医定出案件真相。
因此,硅藻检验对于法医学有重要的意义,是法医学中最精确的痕迹鉴定技术之一。
它可以有效地帮助法医分析案件痕迹,进而准确地辨别出犯罪行为的真实情况,为法律证据提供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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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藻检验原理
《硅藻检验原理》
硅藻检验在法医学等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硅藻是一类具有硅质细胞壁的单细胞藻类,广泛存在于各种水体中。
在某些情况下,如溺水死亡案件中,通过检验尸体组织中的硅藻可以为判断是否为溺水死亡提供重要依据。
硅藻检验的原理主要是基于硅藻的特殊性质和分布规律。
当人溺水时,水会被吸入肺部,水中的硅藻也可能随之进入人体血液循环,并分布到各种组织器官中。
通过对尸体的肺、肝、肾等组织进行硅藻检验,可以确定是否存在硅藻以及硅藻的种类和数量。
例如,在一个疑似溺水死亡的案件中,法医对死者的肺组织进行硅藻检验。
首先,将肺组织进行消化处理,使硅藻从组织中分离出来。
然后,通过显微镜观察和分析硅藻的形态和特征。
如果在肺组织中发现了与溺水现场水体中相同种类和数量较多的硅藻,那么就可以为判断溺水死亡提供有力证据。
硅藻检验需要严格的操作规范和专业的设备。
同时,也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不能仅仅依靠硅藻检验结果来确定死亡原因。
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送检方法
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送检方法【1996-7-25批准】说明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河南省公安厅刑科所、河南医科大学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高金才、王乃斌、李力宏、闫红涛、李家陶。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法医病理学检验检材的剖验提取、固定、固定液选择及配制以及检材的包装、送检的方法和步骤。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司法解剖的病理学检验。
2 总则在法医病理学组织细胞检验、组织化学检验、免疫荧光及超微结构等项检验中,检材的提取、固定、送检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正确性。
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送检有一个统一的方法及步骤,为今后复核和法医病理学的发展及国际交流奠定基础。
3 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要求、方法和步骤3.1 法医病理检材提取前要求详细了解记录:死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工作单位、职业、生前健康状况、详细案情及死亡过程和症状,提取住院病历或门诊治疗情况和详细的现场勘验情况。
3.2 为了保证法医病理检验鉴定结论的准确性,要求:组织细胞学检验鉴定检材的提取应在死亡后48h内进行,特殊情况下冬季不超过72h,春秋季不超过48h,夏季不超过24h。
存放在冷箱内的尸体不超过72h,冰柜内保存结冰的尸体96h,最长时间不过一周。
免疫组织化学、电镜等项检验鉴定检材的提取应在12~24h以内进行。
3.3 剖验时要详细检查、记录拍照尸表损伤病变和剖验脏器的表面、切面的损伤和病变,记录损伤和病变的部位、数量、形态、大小、范围、色泽、硬度等情况(大小以厘米表示)。
脏器剖验检查的原则是:实质性脏器主要注意检查表面和切面损伤和病变;空腔性脏器主要注意检查浆膜和粘膜有无损伤和病变、管壁有无增厚及狭窄等。
3.4 尸表损伤和病变检材提取的方法和要求3.4.1 颈部损伤检材提取的方法:经详细的检验记录拍照后“T”字形切开胸腹腔,按照尸体解剖规定的方法开颅。
物证要如何收集 法医如何鉴定物证
物证要如何收集法医如何鉴定物证1、勘验、检查。
2、搜查。
3、扣押。
4、提供与调取。
法医物证检验鉴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
1、案件来源2、案件委托3、案件受理4、检材的保存5、检材的检验6、出具鉴定书。
物证是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
物证在刑事侦查及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需要尽力地收集物证,那通常物证要如何收集比较好呢?通常在刑事侦查的过程中,法医要对部分证据进行鉴定,那法医如何对物证进行鉴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物证要如何收集物证的收集,是指执法人员或者律师发现、提取、固定、保管和保全物证的专门活动。
它是诉讼活动的重要环节。
物证收集应当遵守客观、细致、及时、依靠群众和善于运用科技手段的原则。
物证的收集、调查是一项十分严肃的诉讼活动,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集、调查物证的方法可归纳为以下几种:1、勘验、检查。
勘验是司法人员在诉讼的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以发现、收集、核实证据的活动。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一107条规定了侦查人员勘验现场的程序和方法。
检查是执法人员检查人身或者在特定场所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
检查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如检查人员不能少于两人,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人员必须出示证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拒绝接受检查的,侦查人员可以依法强制检查,检查要制作检查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人员签名或盖章,等等。
2、搜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但是,由于搜查是一种极为严肃的法律行为,它关系到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利益,特别是刑事诉讼中的搜查,涉及到人权保障的问题,因此,一要严格控制适用,二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特别要严格批准程序,搜查时要依法制作笔录,搜查中的扣押要开列清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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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材提取要求:
1、取器官原则:先腹腔后胸腔,腹腔先肾后肝,胸腔先心后肺。
2、提取数量:肾脏一侧,肝脏200克,整个心脏,右肺下叶。
3、器官提取要求:必须使用干静的器械(用前经双蒸馏水或纯水 冲洗两次),保证器官检材不受水源或尸体外表物质污染。
4、现场水样提取要求:(1)已知入水点的,同时提取入水点和 尸体发现点的水样;(2)未知入水点的提取尸体发现点的水样; (3)水深不足1米的取靠近底部的水样,水深超过1米的取1米以 下的水样;(4)取水数量为500 ml左右。
检材包装要求:
1、器官检材包装:提取的器官检材必须用可密封的广口瓶包 装,包装瓶(及其内盖)在盛装检材之前,必须用双蒸馏水或 纯净水冲洗2次。 2、现场水样包装:现场水样可以用矿泉水或饮用纯净水等干 净瓶子包装,但在盛装现场水样前必须用现场的水冲洗2次。 3、检材标识:必须符合案件物证标识要求。
保管送检要求:
1、器官检材提取后必须装入符合包装要求的容器中密封保存,不 能加入任何防腐剂。 2、不能及时送到检测实验室的应放入冰箱冰冻保存。 3、现场水样不必冰冻,但必须保证密封良好。 4、送检要求:如果送检路途较远的,最好放置在冰盒或冰袋内降 温送检。
符合提取、包装、送检要求 的案例(送检时为降温,还 专门在整理箱内放置两瓶结 冰的水)。
其余18起案件,无论是 单独送检肺或肾,还是同时 送检肺、肝、肾3样或其中2 样脏器检材,均能检出硅藻, 且阳性结果均符合案件情况, 为法医做出溺死鉴定意见提 供依据。
注:黄色表示“未送检”,红色表示“未检出”
典型案例:
注:上图为从现场水样中检出的硅藻(同一视野) 下图为从小杰肾脏检出的硅藻(不同视野)
法医学刑事物证鉴定 硅藻检验检材提取及送检要求
依据标准:
主要内容:
• 本所法医病理鉴定室受理案件回顾 • 检材提取要求 • 检材包装要求 • 检材保存及送检要求
案件回顾:
截止至20XX年4月底, 本所法医病理鉴定室共受理 各地公安机关办案部门送检 的硅藻检验案件20起。
未检出硅藻的案件只有 2起,据了解2起案件均有其 他死因,阴性结果符合案件 情况。
• 特别预告:下期培训课件内容——硅藻检验:
1、提取了整个肝脏(请问你送这么多干 嘛?又不能拿来打火锅!)。 2、包装不合要求(请问你用来装器官的 物证袋既不能用双蒸馏水冲洗,又不能 保证密封,怎样保证检材不受污染?)
• 特别声明:从本课件发布之日起,如果办案单 位送检的检材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提取、包装 、保管及送检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