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制节目中的悬念故事叙述要点--以《今日说法》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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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制节目中的悬念故事叙述要点
——以《今日说法》为例
一、悬念概念
引用天津电视台发展研究部主任杨斌老师的《电视节目策划新要》以书中解释,“悬念”一词原系心理学的一个概念,是指人们紧张期待的一种心理活动。
《现代汉语词典》对悬念的解释是:“欣赏戏剧、电影或其他文艺作品时,对故事发展和任务命运的关切心情。”
个人认为,所谓悬念,主要是指编剧和导演利用观众对故事发展和人物命运前景的关切与期待心理,在剧中设置悬而未决的矛盾现象,从而引起观众的关注,并急切期待解决的后果,以便吸引和集中观众的注意力与观赏兴趣,诱导观众迅速进入剧情。下面,我以中央电视台一套的《今日说法》节目为例,从叙述者、叙述角度和叙述结构四个方面,来表述一下个人在写作实践过程中的一些看法。
二、叙述者
在影片中直接以语言为观众提供讯息或发表评论的人,这个人不一定会出现在画面上。例如一般的纪录片解说员,就是评论者。本文中,我法制节目中的叙述者分为两种,一种是掌握节目思想引向、按照上级提供的素材进行具体编写的编剧,我将其称之为“后台”叙述者;另一种是就是我们在节目叙事文本中所看到的、用言语进行讲述的叙事主体,我将其称为“前台”叙述者。
(一)“后台”叙述者
以安德烈·戈德罗为代表的电影叙事学者认为电影背后躲藏着一位“隐含作者”,他称之为“大叙述者”,就是指暗隐的、不可见的、躲在叙事文本背后的“影片叙事交流的负责人”,也就是我所说的“后台”叙述者。“影片叙事交流的负责人可以被看作为一种机制,它操作各种各样的表现材料,对其作出安排,组织其叙述方式,制定其活动策略,以此向观众提供各种叙事信息”。“我们将虚构故事中的这个组织机制称作一个‘暗隐的叙述者’,在法制节目中,就是‘编剧’或
‘记者’”②。具体到《今日说法》这个节目,这个“后台”叙述者包括节目制片人、主编、不出镜的记者等策划制作人员以及由这些人员形成的制作节目的组织机构。这个“后台”叙述者是一个群体,“他”决定选择谁做这期节目的嘉宾,选择哪些故事进行讲述,选择以什么样的方式讲述以及后期制作中镜头的剪辑组合。
(二)“前台”叙述者
这个所谓的“前台”叙述者就是我们在节目中所看到的、用言语进行讲述的叙事主体的总称,是明现的、直观的。与“后台”叙述者不同,“前台”叙述者运用语言(包括口头语言和肢体语言)进行叙述。《今日说法》的“前台”叙述者具体分为以下四种叙述角色:
1、主持人。《今日说法》的主持人主要是撒贝宁和张绍刚。他们的“前台”叙述者地位主要表现在:引出话题、串联解说词、介绍嘉宾、向嘉宾提问、点评总结。总体上看,主持人把每一期节目的各类叙事元素有效融合在一起,使“前台”叙述者的意图得以实现。
2、嘉宾。《今日说法》每一期均邀请一位法学教授或律师作为嘉宾。嘉宾指出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条文、量刑以及对其他相关法律问题作出解释。这一环节是该节目最大的亮点,也是高潮。“说法”的落脚点毫无疑问应该是法律,而抽象的法律条文往往难以取得理想的传播效果,由专家根据案例、结合法律条文加以评论,这样能更有效地实现普法目的。
3、当事者。当事者就是节目中所述事件的参与者、旁观者或与其有关的人。这些人及他们的经历构成了叙事文本的核心部分,记者和观众对事实的了解就是从他们身上得到的。
4、出镜记者。《今日说法》允许记者参与到事件中来,与当事者交谈,或者直接站在现场为观众介绍情况,挖掘故事,推动叙事的深入。
三、叙事角度
在叙事学中,叙事角度指叙述者在讲述故事的过程中,设置特定的人物来展开故事。我认为“后台”叙述者是叙事角度的发起人。在节目中,叙述角度涉及
的是叙述者与他叙述的故事中人物的关系。由这种关系决定的叙事角度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即全知型叙述角度和限制型叙述角度。《今日说法》综合运用了这两种叙事视角。
(一)全知叙角度
“叙述者全知”是一种纯客观的叙事观点,又叫作“神的叙事观点”、“无所不知”的叙事观点、“非聚焦型”,它是叙述者视点的一种,也即现在流行说法的“上帝视角”。这种情况下,叙述者知道的比事件当事人多,不但知道人物的经历、人物之间的关系,而且知道事件对人物以及社会的影响。全知叙事由于叙述者处于所述事件以外,不参与事件进程,不受事件中人物视角的限制,叙述可靠性程度高,因此给人以“客观”可信的感觉。
《今日说法》中,主持人和记者及其他节目制作人员是全知叙述者。在《倒车》这期节目中,记者事前对案件事实作了详细全面的采访,记者熟悉案件发生的整过程,了解案件性质的严重程度,清楚肇事者撞人后又再次碾压的原因,还知道今后有关部门为案件定性而进行的现场重现,这比任何人掌握的信息都多。记者将这些情况反馈到节目组,必然使主持人乃至嘉宾等也成为全知叙述者。
(二)限制叙事角度
限制叙事一般指叙述者处于所述事件以内,间或参与事件发展进程,整个事件都是通过该叙述者的眼光来叙述的,这是一种主观视角。叙述者直接参与事件或直接感受事件,讲述亲身体验的苦乐酸甜。由于事件发生在与自己有直接关系的时空里,因此叙述者的感受更加强烈,容易饱含感情,感染力强。一般而言,《今日说法》中出现的被采访者都是限制叙述者。
以《倒车》这期节目为例,记者采访了肇事者、肇事者父亲、办案民警,这些人根据自己在事件中的位置,讲述所作所为、所感所想,从而表明了他们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对事件的认知。这些出场人物及他们的经历是整个节目制作的基础。
四、叙事结构
我国古代有作家提出,文学作品应有“凤头、猪肚、豹尾”的结构。一般地说,叙事结构可以被视作一种框架结构,在此基础上,故事或叙事的顺序和风格被展现给读者、听众或者观察者。纪实性的电视节目作为一个完整的叙事体系,建立一个合理的叙事结构极为重要。一个电视节目叙事结构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节目质量的高低。在通常的叙事文本中,叙事结构是开始→发展→高潮→结局,但是《今日说法》的叙事结构往往是:高潮在前,形成悬念,然后再回过头来叙述故事的开始与发展,并且会在叙述的同时伴随着记者调查。这种结构可以用简化的“平衡—不平衡—平衡”模式来概括。
以《倒车》为例来具体分析《今日说法》的叙事结构模式。整期节目都是围绕一名司机将一名儿童压伤致死的事件展开的,其结构如下:播放案发当时监控录像(不平衡)→记者到案发现场介绍情况,警方案件重现(平衡)→对肇事者及其父亲的采访(不平衡)→案件定性(平衡)。这些事件之间按照因果关系来组织,彼此存在着逻辑联系,形成一个叙事的链条,使得叙事过程平稳推进又一波三折。
总体上看,在第一个阶段(不平衡—平衡),采用了倒叙的手法,类似开门见山,将观众的胃口调到最高;而第二个阶段(不平衡—平衡)则是案件调查,案件定性的过程,法律发挥作用,违法者得到惩罚,从而形成新的平衡。有时候,第一个平衡有可能是隐含的,故事一开始就是被打破平衡的状态,或者结果是一个还没有建立起来的平衡,不管怎么变化,它们都可以视为是基本结构(平衡—不平衡—平衡)的变形。《今日说法》在这种叙事结构下,不仅使节目本身充满了悬念和张力,而且对于其普法功能的实现也大有帮助。
综上所述,《今日说法》作为一档旨在“普法、监督执法、推动立法”的电视节目表现出鲜明的叙事学特征。这一特征的集中表现就是对故事悬疑的把握,从而使枯燥的法理融汇在鲜活的故事中,利用观众的好奇心,稀释了说教味,增强了亲和力和可观赏性,在广大群众中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另外,《今日说法》在叙事过程中对“度”的把握很到位,没有出现过度娱乐化倾向。虽然它报道的案例很多都与婚姻、凶杀有关,但它没有为了收视率刻意去追求“性”、“腥”的刺激,坚守住了高品位,坚守住了“为百姓办实事”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