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年度绩效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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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19.07.29•【字号】浙自然资发〔2019〕30号•【施行日期】2019.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30号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浙江省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关意见的函》(自然资规〔2018〕189号)的精神,为深入实施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现就做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按照“总体稳定、布局优化、严格管控”的要求,在确保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的前提下,优化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区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一步强化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利用新格局。

二、工作内容和步骤按照“全面调查、方案编制、规划引导、项目实施、核准入库”的程序和要求,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工作。

(一)全面调查。

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区永久基本农田调查,包括图斑数量、面积、地类、分布、粮食等农作物种植情况以及坡度与质量等别、破碎图斑分布等情况。

全面查清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区内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数量、质量和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具体情况等,全面查清工程项目区内新增耕地潜力数量和具体地块位置。

浙江省省级造地改田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浙江省省级造地改田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附件1浙江省省级造地改田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造地改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和粮食生产能力,根据《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通过绩效评价,全面总结评价省级造地改田专项资金的决策、实施和运作情况,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行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第二章绩效评价的原则第三条坚持全面自评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各地组织力量,对专项资金做好自评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按规定要求完成全面可信的自我评价。

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将组织力量对重点项目有目的、有选择地抽查复评。

第四条坚持专项资金管理全过程与重点环节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审批、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及后续管理等全过程进行考核评价。

第五条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评价的原则。

根据造地改田专项资金投入产出综合效益进行整体的评价.第三章绩效评价的范围和内容第六条按照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行的原则,本次实施绩效评价的项目范围为:省级造地改田资金安排的省级委托造地、开荒造地、水毁复垦等造地改田项目.第七条评价内容:(一)管理情况评价:(1)项目立项、勘测设计、审查审批等前期工作评价;(2)项目法人、项目招投标、合同、施工、监理、工程质量、验收等建设管理评价;(3)建成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评价.(二)资金使用情况评价:(1)资金管理办法、拨款办法等财务制度建立情况评价;(2)资金到位、使用情况、拨付方式、进度、监督等资金管理情况评价。

(三)使用效益评价:(1)项目实施后效益与项目立项计划预期目标对照情况评价;(2)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评价.(四)对专项资金的总体评价:(1)专项资金设置是否合理;(2)支持方式和方向是否正确;(3)下一步的措施和建议。

第四章绩效考核评价的程序和办法第八条造地改田项目的绩效评价实行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考评相结合的办法,首先由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会同财政局成立由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考评小组,通过查询资料,实地察看,专家评价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查和考核评价,形成考核报告,以文件形式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然后由省国土资源厅有重点地进行抽查,并根据对各地项目评价报告审核考评和抽查结果,综合分析,形成省级造地改田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报送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工程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期刊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22
【摘要】浙政办发[2018]8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要素,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
【总页数】5页(P23-27)
【关键词】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
【作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171.4;D625
【相关文献】
1.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 [J],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描绘乡村振兴新画卷——浙江省实施全域上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纪略 [J], 李风;
3.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r——浙江省全面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J], 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
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为例 [J], 韩超
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意见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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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指对国土空间进行全面整治的成效进行评价的一套指标体系。

全域综合整治是指对一个地区的国土空间进行综合性的整治,包括土地利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整治。

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旨在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绩效,全面评价国土空间整治的成效。

一、土地利用方面的指标1.土地利用的合理程度:评估土地利用是否合理,包括土地利用结构的科学性和土地利用强度的适度性。

2.土地资源的保护:评估土地资源是否得到保护,包括农用地的保护、耕地面积的稳定等。

3.土地利用效益:评估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包括土地产出率的提高、农民收入的增加等。

二、城乡规划方面的指标1.城乡规划的完备性:评估城乡规划的制定是否全面、合理,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乡村规划等。

2.规划实施的效果:评估规划实施的情况,包括规划的落地情况、规划的实施程度等。

3.城乡一体化程度:评估城乡规划的整体效果,包括城乡发展的协调性、城乡功能的融合等。

三、环境保护方面的指标1.生态环境保护:评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效果,包括空气质量、水质状况、生态保护地的建设等。

2.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评估自然资源的利用是否合理,包括水资源的利用率、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等。

3.环境污染治理:评估环境污染治理的效果,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减少、水体污染物的处理等。

四、经济发展方面的指标1.经济增长:评估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包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产业结构的升级等。

2.城乡收入差距:评估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程度,包括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城乡消费水平的提高等。

3.就业率:评估就业率的提高情况,包括城镇就业率的提高、失业率的降低等。

五、社会发展方面的指标1.社会稳定:评估社会稳定程度,包括治安形势的好转、社会秩序的稳定等。

2.公共服务水平:评估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情况,包括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发展情况。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浙江省全面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浙江省全面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国土资源GUANLIYUANDILAND&RESOURCES27管理园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浙江省通过广泛深入调研,结合浙江自然资源禀赋,部署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通过乡村空间形态的有机更新,着眼于破解耕地保护碎片化、村庄用地无序化、农村发展低散弱问题,重点对农村山水林田湖草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全域优化农村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布局,实现空间形态、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的系统重塑和综合集成创新,努力探索一条利用土地要素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拓展高质量发展新空间、建设“诗画浙江”大花园的新路子。

2018年,全省已启动实施15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涉及148个乡镇(街道)、657个行政村,土地面积408万亩,计划总投资339亿元。

到2020年,全省计划实施500个以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覆盖300个乡镇、2000个行政村,其中建成100个示范工程。

一、统筹谋划,为乡村振兴开出土地良方2017年以来,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任务,浙江自然资源部门一直在思考如何发挥资源要素作用,助力乡村振兴,通过多次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农村发展、基层发展土地需求。

通过调研发现,浙江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但农村用地客观上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从村庄布局来看,农村用地结构散乱和土地利用粗放的现实困局尚未扭转,耕地保护碎片化、空间布局散乱化、土地利用低效化问题进一步凸显。

从农村用地需求来看,农村建房的意愿还是很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旺盛,同时农村各类落后产业、产能零散化发展问题较为突出,土地产出相对低效。

从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层面来看,对农村土地管理缺乏完善的政策体系。

在深入调研和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浙江省提出继承和发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充分发挥土地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基础性、引导性、控制性作用,实现由土地整治向规划管控和空间治理转变,激活土地这个农村最大资源,唤醒沉睡的土地,促进土地要素在城乡之间高效配置,拓展发展新空间,打通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通道,助推乡村振兴。

浙江省农田复林文件

浙江省农田复林文件

浙江省农田复林文件一、严格把握零散林地调整的条件范围要以“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为基础,统筹做好零散耕地、林地、建设用地以及其他地类的调整。

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确需调整零散林地的,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不破坏、林地面积不减少、森林覆盖率有提高、严格控制规模的要求,对Ⅱ级以上保护林地、自然保护地内的林地、公益林地、天然林地、坡度25 度以上林地、1 亩以上树木郁闭度大于0.2 的乔木林地和竹林地(含2 年内的采伐地块),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禁止采伐的林木及其林地不得纳入调整范围,具体调整的规模标准由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另行制定。

同时,在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范围内,要按照不少于调整林地规模、相对集中连片的要求,及时做好林地补充和森林植被恢复工作。

补充林地一般要求在项目区域内完成,确有困难的可在县域范围内进行补充。

二、切实规范林地调整和补充的程序要求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在上报工程工作计划时应同步组织编制林地补充和森林植被恢复计划,报省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编制工程实施方案;上报工程实施方案时应同步组织编制林地补充和森林植被恢复方案,报省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

按照“谁实施、谁恢复”的原则,由工程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林地补充和森林植被恢复的具体地块落实、恢复方案编制、恢复经费保障、森林植被恢复等工作,做到与工程项目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实施、同步完成。

三、认真做好补充林地森林植被恢复工作补充林地的森林植被恢复要采用新造林方式,新建苗圃地、采伐迹地更新、临时占用复绿以及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范围不得计算折抵补充林地面积。

森林植被恢复要坚持科学设计、适地适树,严格执行造林质量标准。

要优化种植结构,以种植乔木为主,同时可采用异龄、复层、混交方式营造近自然森林结构,强化生态景观功能;要合理配置树种,突出乡土、珍贵、彩色、长寿树种,主要造林树种要使用三年生以上冠幅较大的全冠苗;要落实管护机制,建立“一造管三年”的责任机制,加强造林后抚育除草、肥培管理和补植补种,确保当年成活率和三年后保存率不低于85%。

浙江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验收与综合评定办法

浙江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验收与综合评定办法

浙江省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验收与综合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管理,规范工程验收和综合评定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0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经省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实施的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第三条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验收主要依据以下文件: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0 号);2.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3. 经省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 )批准的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4. 各单要素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及立项、验收等政策文件。

第四条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验收分为单要素整治项目验收和工程项目区整体验收两个环节。

单要素整治项目验收是指对批准的实施方案中所确定的各类单要素整治项目完成及质量情况进行验收。

工程项目区整体验收是指在各单要素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后,对工程项目区各要素整治完成及总体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整体验收,分为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综合评定与复核。

第二章单要素整治项目验收第五条单要素整治项目类型包括《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所规定的各类项目,具体包括:1. 农用地整治项目,主要有高标准农田建设、垦造耕地、“旱地改水田” 、耕地质量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等。

2. 建设用地整治项目,主要有建设用地复垦、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四好农村路建设、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美丽河湖建设、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和“千村精品、万村景区”工程(乡村振兴精品村、A 级景区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3. 生态环境整治修复项目,主要有河道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美丽清洁田园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和“一村万树”(示范村、推进村)等。

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是指针对当前我国国土空间利用不合理、开发不协调、管理不规范等面临的问题,通过综合整治措施,实现国土开发利用的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

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的绩效评价是对整治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为科学决策、优化资源配置、改进管理提供依据。

为了进行绩效评价,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全面、系统的指标体系。

1.国土资源利用效益指标:包括土地利用率、土地利用强度、土地多功能利用等指标,评价国土资源的利用效率。

2.生态环境改善指标: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森林覆盖率增加情况、湿地面积增加情况等指标,评价综合整治对生态环境的改善效果。

3.城乡发展均衡指标:包括城市化率增长速度、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情况、城乡收入差距缩小情况等指标,评价综合整治对城乡发展均衡的促进作用。

4.城市建设质量指标:包括城市基础设施改善程度、城市风貌提升情况、城市功能提升情况等指标,评价综合整治对城市建设质量的改善效果。

5.社会生活改善指标:包括居民生活水平提升情况、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程度、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情况等指标,评价综合整治对社会生活的改善效果。

6.经济发展推动指标:包括综合整治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应、综合整治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等指标,评价综合整治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7.治理能力提升指标:包括综合整治对国土管理能力的提升、综合整治对治理体制机制的改进等指标,评价综合整治对治理能力的提升效果。

以上指标可以分为基础指标和综合指标两类。

基础指标主要是对各项工作的量化指标进行评价,如土地利用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等;综合指标是将基础指标综合考虑,对整体绩效进行评价,如农村城镇化水平、城乡发展均衡情况等。

需要注意的是,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该是可操作的、科学的、可比较的。

在建立指标体系时,应充分考虑各地区的差异性和特点,采取综合评价方法,确保评价结果具有说服力和可操作性。

土地整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

土地整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

土地整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土地整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土地整治是指通过改变土地利用方式、优化生态环境、提升土地功能,从而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益和经济价值的行为。

土地整治的绩效评价是对土地整治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评估,是衡量土地整治工作成果的重要指标体系。

1.整治土地面积增加率:这是衡量土地整治工作成果的关键指标,反映了土地整治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该指标一般以年度增长率或累计增长率来衡量。

增加率越高,说明土地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越显著。

2.土地利用效益提高率:土地利用效益是指单位土地面积所获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该指标可以通过衡量土地产出值的增加率来评价。

增加率越高,说明土地整治工作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益,增强了土地的综合经济价值。

3.生态环境改善效果:土地整治工作应注重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态功能。

评价生态环境改善效果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考虑,如土地植被覆盖率的提高、土壤质量的改善、水土保持能力的增强等。

4.土地整治工程质量: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是影响土地整治成果的重要因素。

评价土地整治工程质量可以考虑土地整治工程的设计、施工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工程的使用寿命等因素。

5.社会效益:土地整治工作的成果还应体现在社会效益方面,如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公共设施、增加就业等。

社会效益可以通过评估农民的收入增长、农村公共设施的改善情况、就业机会的增加等指标来进行评价。

6.经济效益:土地整治工作也应当追求经济效益,评价土地整治工作的经济效益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衡量,如投资回报率、土地增值等。

经济效益的评价可以用来判断土地整治工作是否能够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土地整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各个方面的指标,采用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评价。

同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指标的权重进行合理分配,以确保绩效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才能更好地指导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并提高土地整治的绩效。

浙江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经验总结——以桐庐县白云村为例

浙江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经验总结——以桐庐县白云村为例

浙江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经验总结——以桐庐县白云村为例摘要:2018年,经自然资源部批复同意,浙江将全面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节约优先”的原则,对乡村生态、农业、建设空间进行全域优化布局、对“田水路林村”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逐步构建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节约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本文以桐庐县白云村为例,就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过程中的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探讨全域背景下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路径。

关键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环境入股;民主管理一、桐庐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开展背景浙江省人多地少、经济活跃,但耕地后备资源短缺,经济社会发展与用地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农村用地结构散乱和粗放利用状况尚未根本扭转。

桐庐县白云村作为典型的山区村,在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利用自身特色优势,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为切入口,创新资源筹措路径,创新土地民主管理方法,以土地整治为抓手,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了白云村的乡村振兴之路。

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与生态修复工程,对农村生态、农业、建设空间进行全域优化布局,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对高标准农田进行连片提质建设,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中盘活,对美丽乡村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进行集约精准配置,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修复治理,逐步构建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节约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二、桐庐县白云村概况(一)村庄概况及区位交通“青岭不断黄坞水,双溪又见白云村。

”白云村位于横村镇西南部,处分水江一级支流大坑溪源头,距黄金旅游线(05、16省道)10公里,距全国著名旅游胜地瑶琳仙境、垂云通天河和浪石金滩等点均在15公里以内,距县城15公里,距离杭州市城区85公里。

(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白云村土地总面积29027.1亩,是横村镇土地面积最大的村。

村内林地资源丰富,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82.21%;耕地集中连片情况较好,占土地总面积12.12%;村庄建设空间少,仅210.15亩,占土地总面积0.72%;人均村庄建设用地仅84.96平方米,用地集约。

2023生态修复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2023生态修复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2023生态修复工程绩效评价报告一、引言2023年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也是生态修复工程绩效评价的关键时刻。

本文将就2023年生态修复工程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与深入探讨,以期为未来的生态修复工作提供指导和借鉴。

二、背景分析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性议题,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

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生态环境仍面临严峻挑战,生态修复工程成为了当务之急。

在这一背景下,2023年生态修复工程的绩效评价显得尤为重要。

三、绩效评价分析1. 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进展情况2023年,我国各地积极开展了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包括湿地恢复、森林植被恢复、水土流失治理等多个方面。

据统计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共有XXX个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覆盖面积达XXXX平方公里,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2. 生态修复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为全面评价生态修复工程的绩效,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包括恢复面积、植被覆盖率、水质改善情况、土壤侵蚀控制效果等多个方面。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综合评价,可以客观评估生态修复工程的实际效果。

3. 典型项目案例分析以XXX地区的湿地恢复工程为例,我们对该项目进行了深入分析。

通过实地调研和数据统计发现,该项目在恢复湿地面积、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总结与展望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生态修复工程绩效评价也呈现出积极的态势。

然而,仍需深入分析绩效评价数据,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策略,进一步提升生态修复工程的绩效。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经验的积累,相信未来的生态修复工程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绩。

五、个人观点与理解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我认为生态修复工程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对2023年生态修复工程绩效的分析与评价,我深刻理解到生态修复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对未来的工作充满信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1.05.12•【字号】•【施行日期】2021.05.07•【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日期:2021-05-12 09:48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有效调动和激发地方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4号)要求,结合省政府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以及省级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经省政府同意,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8个设区市、65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3个方面激励支持措施。

希望受到督查激励的地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省级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兑现激励措施,充分体现督查激励杠杆效应。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之年。

各地、各单位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开拓创新,勇于担当,进一步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紧扣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建设“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确保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附件: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一、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成效明显的设区市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

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绩效评价规范

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绩效评价规范

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绩效评价规范一、前言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是指对一个地区的土地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和建设等方面进行整体规划、整合资源、综合治理的过程。

绩效评价是对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估的方法。

绩效评价规范的制定旨在提高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经验指导。

二、评价目标绩效评价的目标是全面评估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的效果和成果,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规划、资源配置和治理措施提供参考。

评价目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利用效益:评估土地的利用效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包括土地利用的适宜性、效益结构和空间布局等。

2.环境保护效果:评价综合整治对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环境容量的提升,包括水质、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综合评估。

3.城市规划和建设效果:评估综合整治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的促进作用,包括城市景观的改善、交通拥堵的缓解和城市韧性的提升等。

4.治理措施的有效性:评估综合整治所采取治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包括政策和法律的落实情况、部门协同工作的效果等。

5.社会经济发展效果:评估综合整治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包括就业创业机会的增加、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增长的质量等。

三、评价指标绩效评价的指标应综合考虑综合整治的目标和要求,既要体现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又要符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评价指标可以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类,分别对应于评价的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

定量指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利用指标:包括土地的利用强度、利用效率、适宜性等。

2.环境保护指标:包括水质、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的质量和污染程度等。

3.城市规划和建设指标:包括城市景观的改善程度、交通拥堵程度和城市韧性的指数等。

4.志愿的效果,包括湿地恢复和生态保护等。

定性指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法规指标:包括政策和法律的落实、政策措施的可行性等。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3.12.29•【字号】浙自然资规〔2023〕21号•【施行日期】2024.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2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12月29日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定义。

本办法所称土地综合整治,是指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或部分行政村为基本实施单元,通过“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方式,统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治理,整体推进农用地整治、村庄整治、低效工业用地和城镇低效用地整治、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促进城乡空间形态、产业发展、生态和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系统性重塑的空间治理活动。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省政府批准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及列入自然资源部试点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三)阶段划分。

土地综合整治包括前期谋划、方案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和后期管护等五个阶段;从方案审批通过至整体验收为实施期,一般为3-5年;整体验收交付后为管护期,根据项目管理规范或实际情况通过签订管护协议、合同约定等方式落实管护期限和责任,其中土地整治类项目不少于3年。

浙江省山区26_县土地综合整治PPP_模式和绩效评价初探

浙江省山区26_县土地综合整治PPP_模式和绩效评价初探

㊀㊀2024年第65卷第4期979收稿日期:2023-12-23作者简介:华炯(1975 ),女,浙江岱山人,高级会计师㊁高级统计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政府会计制度㊁财政绩效评价等,E-mail:756760629@㊂文献著录格式:华炯.浙江省山区26县土地综合整治PPP 模式和绩效评价初探[J].浙江农业科学,2024,65(4):979-984.DOI:10.16178/j.issn.0528-9017.20240182浙江省山区26县土地综合整治PPP 模式和绩效评价初探华炯(浙江省国土整治中心,浙江杭州㊀310007)㊀㊀摘㊀要:文章以浙江省山区26县为例,探讨土地综合整治PPP 模式的优势和条件及其绩效评价方式㊂通过PPP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进行土地综合整治能够有效缓解地方政府的资金压力,文章对浙江省山区26县的自然和经济环境进行分析,讨论其采用PPP 模式进行土地综合整治的潜力㊂同时,为实现对土地综合整治PPP 项目的科学性评价,文章基于现行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为项目评价和运行调整提供了参考㊂关键词:土地综合整治;绩效评价;PPP 项目;浙江;山区26县中图分类号:F301.2㊀㊀㊀文献标志码:A㊀㊀㊀文章编号:0528-9017(2024)04-0979-06Preliminary study on PPP model and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comprehensive land improvement in 26counties of mountain areas inZhejiang ProvinceHUA Jiong(Zhejiang Provincial Land Improvement Center,Hangzhou 310007,Zhejiang)㊀㊀Abstract :The article took 26mountainous counties in Zhejiang Province as an example to explore the advantages andconditions of the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model for comprehensive land improvement,as well as its performance evaluation methods.The PPP model for comprehensive land consolidation could effectively alleviate the financial pressure on local governments.This article analyzed the natural and economic environment of 26mountainous counties in ZhejiangProvince and discussed the potential of using the PPP model for comprehensive land consolidation.Meanwhile,in order toachieve scientific evaluation of land comprehensive improvement PPP projects,the article proposed suggestions based on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performance evaluation,providing reference for project evaluation and operational adjustment.Keywords :comprehensive land improvement;performance evaluation;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roject;Zhejiang;26counties in mountainous areas㊀㊀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础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1]㊂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有利于破解耕地保护碎片化㊁乡村用地无序化㊁农村发展低散弱问题,有利于优化农村生态㊁生产㊁生活空间布局,有利于乡村有机更新㊁系统重塑㊁发展赋能,是深化新时代 千万工程 的重要行动,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抓手㊂浙江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作出 推进土地整治共同富裕基本单元建设 的重大部署,立足于共同富裕和城乡一体化大场景,以 千万工程 为牵引,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创造新需求为主线,以土地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全域推进国土空间整治现代化,创新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㊁幸福感㊁安全感㊂浙江省山区26县在经济发展㊁居民收入㊁公共服务等方面与全省平均水平尚有较大差距,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如何推动山区980㊀㊀2024年第65卷第4期26县高质量发展关乎全省共同富裕的底色和成色㊂土地综合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㊁加快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但对于经济相对薄弱的山区26县而言,资金难题成为该项工作最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2]㊂2010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 积极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招标投标形式参与土地整理㊁复垦等工程建设 ,在政策层面为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类项目明确了方向㊂近年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PPP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在我国蓬勃发展,被越来越多应用于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领域,已成为解决土地整治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方式之一[3-4]㊂对浙江省山区26县的土地利用现状㊁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情况进行分析,能了解其采用PPP模式进行土地综合整治的潜力㊂本文旨在分析土地综合整治PPP模式和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推动开展更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为及时调整或推广土地综合整治PPP项目的运营模式提供指导依据㊂1㊀浙江省山区26县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分析㊀㊀从区域发展潜力限制因素层面分析,山区26县由于地理区位㊁公共资源㊁历史发展等原因,存在平台能级偏弱㊁农业工业发展脱钩㊁经济发展和质效相对落后㊁龙头领军企业数量不多㊁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等方面的限制㊂同时,正因为以上方面的限制,一直以来也被赋予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重大使命,并受到政策方面的关注和扶持㊂尤其是2022年7月,浙江省委农办印发‘关于支持山区26县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意见“,为加强山区26县国土空间规划,优化重大生产力㊁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布局,促进人口集聚㊁产业协同㊁要素流动,在土地综合整治方面给予了重大利好政策倾向㊂在土地综合整治领域具有优化县域空间发展格局㊁大力推进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㊁集成改革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㊁农业 双强 赋能高效生态农业发展㊁创新土地利用政策㊁赋权活权激活农民农村资产㊁统筹资源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建设㊁地质灾害风险治理等方面的政策潜力㊂从增强后发地区自我发展能力㊁激发区域内生发展动力的角度,推进山区26县土地综合整治发展可从以下三方面探寻发展:(一)由 资源优势 向 发展优势 转变㊂巩固和厚植生态优势,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充分借助 山海协作工程 平台,优化区域分工,推动 资源优势 转化为 发展优势 ,实现绿色发展㊁生态富民㊁科学发展㊂(二)由 政府主导 向 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 转变㊂加快金融服务供给㊁专业市场㊁旅游合作㊁基础设施㊁原料基地㊁生态环境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与发达地区在市场㊁资源㊁资本㊁技术㊁管理和劳动力等方面的信息对接和互补合作,打通双边优势合作与市场主体对接渠道,通过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通力合作,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服务平台,吸引优质资源和项目落户,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㊂(三)由单纯的 项目转移 向 全产业链协作 转变㊂提高本地产业发展的层次与水平,打造山区26县特有的优势产业㊁培育山区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㊂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提升农业等产业链的附加值和效率;同时可聚焦生态旅游㊁康养㊁知识创业等,探索资金合作㊁产业合作㊁园区合作㊁村镇建设合作㊁社会事业合作等路径,加快实现 输血 向 造血 的转变㊂2㊀浙江省山区26县土地综合整治PPP模式的现状与问题2.1㊀浙江省山区26县土地整治PPP模式概述㊀㊀浙江省山区26县的自然㊁社会环境特征㊂土地整治作为对低效利用㊁不合理利用和未利用土地进行综合整治及对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生态修复,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5],其兼具工程建设和社会治理内容的特点,使其在山区26县的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建设中发挥作用成为可能㊂山区26县经济发展底子相对落后㊁自然资源利用条件基础薄弱,有需要有必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进行土地综合整治㊂目前土地综合整治资金融资主要来源于政府,政府财力有限加上信贷政策调整要求,土地整治融资难的问题将进一步凸显,地方政府迫切需要寻找一种新的融资模式㊂PPP项目通过政府与私营部门或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合作,共同参与投资㊁建设和运营某项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将公共和私人部门的资源㊁经验和专长结合起来,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6]㊂这既有利于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提高其投建大项目的能力,又在一定范围内打破了社会资本的投资壁垒,为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提供了更多更公平的机会㊂由于浙江省山区26县水资源丰富㊁植被覆盖率高㊁生物多样性丰富㊁生态保护意识强,地区整体生态环境水平较高,但同时26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通常也被称为 相对欠发达县(市㊁区) ㊂因此,山区26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潜力类型主要可分为农业产业综合发展主导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㊁耕地指标交易主导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建设用地指标流转主导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个类型,并通过对山区26县各主导类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与PPP模式进行适应性匹配,分别对应PPP模式中的改建 运营 移交模式(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ROT模式)㊁授权 建设 运营模式(authorize-build-operate,ABO 模式)㊁设计 采购 施工及运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operate, EPC+O模式)㊂当然,各主导类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除以上三大主要PPP模式外,也存在部分其他相关模式,例如建设 运营 移交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BOT模式)和建设 移交模式(build-transfer,BT模式)㊂1)农业产业综合发展主导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对应改建 运营 移交模式(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ROT模式)㊂农业产业综合发展主导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通常需要特别关注农产品需求市场㊁农业产业链完善㊁创新农业技术㊁农业资源配置㊁农业信息化建设㊁金融支持以及专业培训和技术支持等条件,在具备上述条件下,方可确保土地整治项目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㊁提高农民收入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积极效果㊂项目实施程序具体为:①地方政府通过实地摸排㊁政策宣讲等手段,引导并鼓励村民统一以村集体为单位参与农用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继而为农户提供非农财产性收入的选择㊂②地方政府通过平台担保㊁市场定价㊁资本招引等措施,推动村集体组织与社会资本力量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一方面有效遏制山区农业抛荒㊁撂荒现象,另一方面推动农用地规模经营与效率提升㊂③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间建立合作关系,为业主单位开展后续的农用地质量提升与农业综合开发提供多维助力(图1)㊂图1㊀农业产业综合发展主导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程序Fig.1㊀Implementation procedure for landcomprehensive improvement projects led by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industry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阶段目标来看,可以将土地综合整治 ROT 项目分为农用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综合开发2个阶段,质量提升阶段包括对农用地集中连片改造㊁农用地平整㊁土壤改良㊁田埂改造㊁灌溉㊁排灌㊁水利㊁电力等农业基础设施的布设等等;综合开发阶段主要指对于改造后的农业综合体进行运行和维护,通过农业产业经营以及二三产业融合的方式实现项目盈利㊂2)耕地指标交易主导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对应授权 建设 运营模式(authorize-build-operate,ABO模式)㊂耕地指标交易主导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通常需要满足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㊁交易市场机制健全完善㊁具备交易的耕地资源㊁符合农业结构调整需求㊁利益相关各方支持认同和参与等条件㊂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每个地区的情况和条件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具体实施前需要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㊂ABO模式下,按项目实施主体,又可细分为包括 ABO+EPC模式 (图2)和 ABO+代建模式 (图3)2种子模式㊂ABO+EPC模式下,业主方通过与政府签订特许权协议,以ABO形式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的投资㊁融资㊁建设和维护㊂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整治土地的指标交易和农产品经营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㊂政府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和管护具有监督权和调控权,待特许期满后,签约方的企业将该整治后土地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㊂982㊀㊀2024年第65卷第4期图2㊀土地综合整治 ABO +EPC 模式 示意图Fig.2㊀Schematic diagram of the ABO +EPC modelfor comprehensive land improvement图3㊀土地综合整治 ABO +代建 模式示意图Fig.3㊀Schematic diagram of the ABO +agencyconstruction model for comprehensive land improvement㊀㊀ABO +代建模式下,业主方负责项目融资工作,不直接参与工程的建设管理,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运作模式,所有前期和建设管理责任由乡镇代理主体负责㊂业主方盈利主要来源于2个渠道,第一个盈利渠道是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产生一定数量的耕地指标,通过指标的市场交易,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融资公司的收益来源;另一个盈利渠道是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可改善项目区的农业种植条件,在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后的五年管护期内,开展粮食作物的规模种植与产品销售可增加业主单位的经济来源㊂3)建设用地指标交易主导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对应设计 采购 施工及运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 +operate,EPC +O 模式)㊂建设用地指标流转主导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通常需要具备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㊁建设用地资源需求㊁指标流转市场机制健全完善㊁利益相关方支持㊁技术和专业支持:该项目需要具备科学评估㊁规划设计㊁土地整治和交易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支持㊁资金保障等条件㊂只有当这些条件得到充分满足,项目才能顺利进行㊂当然,因地区可能存在差异性,项目实施前应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评估,从而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图4)㊂EPC +O 模式下,项目按照市场化运行,实施主体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和项目情况,开展农村产业运营㊁农产品加工贸易㊁水利农田垦造㊁涉农服务㊀㊀其中出资比例为列举㊂图4㊀项目运作的交易结构Fig.4㊀The transaction structure of project operation等方面,回报资金来源包括农村产业运营收入和土地指标交易收入等收益㊂2.2㊀山区26县土地整治PPP 模式存在的问题2.2.1㊀土地流转难土地整治项目需要大量土地流转,山区土地连片度不高㊁破碎化普遍,小而散的现状导致土地成片流转较难,影响了项目顺利进行㊂同时,受生态红线㊁坡度㊁水土保持的条件所限,山区26县适宜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影响了山区土地整治项目的规模㊂2.2.2㊀前期准备少㊀㊀充分有效的前期调查是保证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科学性保障,这一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㊁物力和财力,项目筹备期较长㊂然而,目前许多地区的土地整治项目前期准备都不够充分,直接进入到后续实施,常常导致后期工作很难执行㊂2.2.3㊀市场融资难㊀㊀土地整治项目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㊁收益慢且不确定,市场主体参与项目建设普遍存在顾虑㊁积极性不高,当前仍以政府投资为主,项目融资较难,市场在土地资源的最优分配中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强化㊂2.2.4㊀项目监管缺㊀㊀目前,尚未健全系统完善的土地治理项目建设评价体系,导致一些项目合规性不足㊁风险控制不力㊁资金使用不透明等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置,增加了项目运行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降低了土地整治PPP模式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性㊂针对这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加强项目监管和风险控制,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良好运行㊂同时,需要加强社会沟通和风险预警,提高项目透明度和社会接受度,确保土地整治PPP项目的顺利推进㊂3㊀土地整治PPP模式绩效评价现状分析㊀㊀近年来,随着土地整治PPP模式的实施和推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也同步开展,并取得了一些效果㊂评价体系不断健全,设置了多元化的评价指标,提升了评价结果的科学性;评价方法不断完善,采用了更多的定量分析和模型评估手段,提升了评价结果的准确性;评价过程多方参与,增进了政府㊁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沟通,提升了评价结果的权威性㊂这些,为土地整治PPP模式的绩效评价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㊂山区26县土地整治PPP项目由于其项目共性和地域属性,既有一般项目绩效评价的共性问题,也有因合同结构复杂㊁参与方众多㊁融资渠道多样和特许协议期长等原因产生的特性问题㊂因此,相比一般项目,更需要通过合理的计划㊁执行㊁控制和改进,对项目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价,促进各类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充分体现投资效益㊂3.1㊀评价方式重事后㊁轻过程㊀㊀目前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绩效评价,重心在预算执行概况和竣工结算评价,阶段在项目完工后,属于事后评价㊂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看,前期项目规划㊁项目预算㊁项目投资支出,建设期间采购㊁项目招投标㊁各个项目的质量㊁完工进度,建设后期是否存在未知风险,竣工决算等等,都是影响绩效的因素㊂3.2㊀评价指标重传统㊁轻创新㊀㊀大部分项目评价仍然采用过去的以国家规范制度或行业传统经验为准,导致设置的评价指标无法全面反映客观实际㊂同时,由于土地整治PPP项目模式类型不同,生命周期漫长,在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经济效益㊁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各有侧重,又受到自然条件㊁政策变动㊁市场供需㊁用地配套等各类风险影响,如何整体把控㊁有机统一评价目标,设置评价指标,直接影响到评价结果的有效性真实性㊂3.3㊀评价工作缺队伍㊁轻专业㊀㊀土地整治项目具有综合度较高㊁针对范围较广㊁专业性较强等特征,对评价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很高要求㊂目前,熟悉财务评价知识和相关土地整治知识的人员比较稀缺,大部分仅在某一方面较为熟练㊂其次,缺乏专业从事土地整治项目的评价队伍,无法保证每个项目都有专人长时间跟进,影响了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开展㊂4㊀土地整治PPP模式绩效评价建议4.1㊀提高评价体系综合性㊀㊀PPP模式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具有复杂的结构流程,参与方多,周期较长㊂因此,一方面需要扩大评价指标范围,对项目的经济效益㊁社会效益㊁生态效益㊁环境效益等开展全面评价,避免评价片面化;另一方面需要考虑评价对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建立指标体系时需要考虑各方的不同需求点和关注点,确保能够综合反映各方诉求㊂国家层面可以出台土地整治PPP模式绩效评价的法律法规或标准指引,不仅可以规范项目运营,也可以引导更广泛的社会投资㊂984㊀㊀2024年第65卷第4期4.2㊀制定科学评价方法㊀㊀科学评价方法的制定需要考虑项目的特点和目标,确保评价方法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㊂各区域自然特征㊁区域经济特色都会影响PPP模式实施,地方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地方土地整治PPP模式的实施与评价细则㊂在制定评价方法时,应因地制宜㊁与时俱进,注重定量分析和模型评估相结合,注重指标选择和权重分配相适宜,注重事前㊁事中㊁事后评价过程相统一,注重评价绩效与结果应用相贯通,增强评价的全周期㊁多维度,提升评价的系统性㊁科学性㊂4.3㊀完善项目监管机制㊀㊀土地综合整治PPP项目的经营周期长,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需要一套有力有效的监管保障机制㊂鉴于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PPP监管机构,可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门㊁乡镇政府㊁第三方监理机构㊁涉项目农户组成项目监管小组,共同监督PPP 模式下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执行㊂同时,加快项目绩效评价队伍建设,提高评价人员专业能力,明确评价人员职责权限,客观公正开展评价工作,确保项目取得预期绩效㊂参考文献:[1]㊀本书编写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 [2]㊀林倩茹,戴振阳.浙江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水平评价与时空演变[J].四川农业科技,2023(12):93-97. [3]㊀赵家敏,代秀龙.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探索:以广东省级试点为例[C]//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人民城市,规划赋能:2022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16乡村规划),2023.[4]㊀马海涛,秦士坤.财政规则与地方政府行为[J].社会科学文摘,2024(1):79-81.[5]㊀贾文涛.从土地整治向国土综合整治的转型发展[J].中国土地,2018(5):16-18.[6]㊀丁敬雯,王浚丞.PPP项目监管的影响因素与决策机制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23(6):51-59.(责任编辑:张韵)。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2.12
•【字号】浙土资办〔2015〕18号
•【施行日期】2015.02.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土资办〔2015〕18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根据《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精神,省厅制定了《浙江省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并经部、省专家联合评审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行。

各地在开展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土地整理中心反馈。

联系人:朱锦尉联系电话:*************
附件:
1.浙江省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2.浙江省具有土壤检测计量论证(CMA)的部分机构名单(第一批)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

浙江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验收与综合评定办法

浙江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验收与综合评定办法

浙江省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验收与综合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管理,规范工程验收和综合评定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经省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实施的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第三条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验收主要依据以下文件: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0号);2.《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3.经省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批准的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4.各单要素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及立项、验收等政策文件。

第四条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验收分为单要素整治项目验收和工程项目区整体验收两个环节。

单要素整治项目验收是指对批准的实施方案中所确定的各类单要素整治项目完成及质量情况进行验收。

工程项目区整体验收是指在各单要素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后,对工程项目区各要素整治完成及总体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整体验收,分为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综合评定与复核。

第二章单要素整治项目验收第五条单要素整治项目类型包括《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所规定的各类项目,具体包括:1.农用地整治项目,主要有高标准农田建设、垦造耕地、“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等。

2.建设用地整治项目,主要有建设用地复垦、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四好农村路建设、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美丽河湖建设、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和“千村精品、万村景区”工程(乡村振兴精品村、A级景区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激励机制和运作模式——以浙江省为例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激励机制和运作模式——以浙江省为例

58本文以浙江省为典型地区,分析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激励机制、创新政策、收益分配机制以及典型操作模式,阐述了其通过以经济目标实现带动社会综合目标完成的内生型、可持续的动力机制。

“”他山之石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加强国土空间治理、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存量规划时代提升空间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

浙江省土地整治经历了标准农田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3个阶段。

2018年,浙江省出台《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通过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

2019 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国范围内的试点工作。

然而,在当前严控政府债务、土地整治资金短缺的形势下,如何实现更为有效的激励机制、选择切实可行的推进模式,更好地激励和推动基层政府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亟待思考。

浙江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激励政策创新传统的土地整治政策多以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作为主要目标,同时辅以提升农业发展规模。

但由于土地整治项目以财政投入为主,且农业附加值低,地方政府推动土地整治的意愿明显不足。

浙江省在制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时,构建了可持续、可循环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投入—产出”收益分配机制,并在此框架下,形成了 4 种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同时,明确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考核认定的优秀县(市、区),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对考核前三名的设区市分别给予500亩、300亩、200亩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合理分配土地指标交易收益。

节余指标是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人、地、钱”良性循环的关键。

浙江省建立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平台,跨县(市、区)之间节余指标调剂在省调剂平台交易,并建立最低保护价制度,调剂平台最低保护价为每亩50万元。

在实践中,部分乡镇还探索形成“飞地模式”,将村庄内复垦形成的指标“飞入”城区或工业区统一开发,并取得相应的开发收益。

浙江省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年度绩效评价办法

浙江省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年度绩效评价办法

浙江省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年度绩效评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促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规范有序推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0号)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保耕办〔2018〕1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各有关县(市、区)。

二、评价内容与标准(一)评价内容年度绩效评价内容由“工作推进情况、工程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工程实施成效情况和保障措施情况”四方面41项指标构成。

1. 工作推进情况主要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情况、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报批情况和实施进展报备情况等进行评价。

2. 工程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对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年度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价。

3. 工程实施成效情况主要对工程实施后项目区空间格局优化情况、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情况、提高农村发展建设用地保障情况、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情况和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情况等进行评价。

4. 保障措施情况主要对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情况、配套政策制定情况、涉农资金整合情况、舆论宣传与领导重视情况等进行评价。

(二)评分方法及标准评分采用百分制,不设附加分。

四方面分值分别为:工作推进情况30分、工程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30分、工程实施成效情况20分和保障措施情况20分,具体量化评分标准见附件1。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总得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排名前1/3的为优秀。

三、评价方式与程序(一)评价方式评价工作采取县(市、区)自查自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复查复核与省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评价程序1. 县(市、区)自查自评。

各县(市、区)对照本办法设置的评价内容及指标,进行自评打分,于次年1月15日前将自查自评结果和相关材料(至少包含附件2所列文件)报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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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年度绩效评价办法(修订)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规范有序推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0号)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保耕办〔2018〕1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
各有关县(市、区)。

二、评价内容与标准
(一)评价内容
年度绩效评价内容由“工作推进情况、工程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工程实施成效情况和保障措施情况”四方面41项指标构成。

1.工作推进情况
主要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情况、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报批情况和实施
进展报备情况等进行评价。

2.工程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对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年度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价。

3.工程实施成效情况
主要对工程实施后项目区空间格局优化情况、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情况、提高农村发展建设用地保障情况、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情况和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情况等进行评价。

4.保障措施情况
主要对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情况、配套政策制定情况、涉农资金整合情况、舆论宣传与领导重视情况等进行评价。

(二)评分方法及标准
评分采用百分制,不设附加分。

四方面分值分别为:工作推进情况30分、工程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30分、工程实施成效情况20分和保障措施情况20分,具体量化评分标准见附件1。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总得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排名前1/3的为优秀。

三、评价方式与程序
(一)评价方式
评价工作采取县(市、区)自查自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复查复核与省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
态修复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评价程序
1. 县(市、区)自查自评。

各县(市、区)对照本办法设置的评价内容及指标,进行自评打分,于次年1月15日前将自查自评结果和相关材料(至少包含附件2所列文件)报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市级复查复核。

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过复查复核,于次年1月底前形成复核报告,连同分县(市、区)绩效评分表、全市汇总后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表与工程实施成效表一并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3.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抽查。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抽查,评价结果于次年3月底前由省领导小组发文通报。

四、评价结果与应用
(一)评价结果纳入耕地保护年度目标责任制等考核内容。

(二)评价结果作为省级造地改田资金分配、示范工程评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奖励等重要依据。

(三)县(市、区)应根据评价结果加强自查自纠,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附件1 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年度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说明
4
5
6
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年度绩效评价材料清单
1.自查自评报告;
2.目标完成情况表;
3.工程实施成效表;
4.实施方案省级批文;
5.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批文;
6.地方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的证明文件;
7.建立村级民主管理机制的证明文件;
8.有关媒体报道截图(包含报道内容及时间);
9.各已竣工单要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以最终验收机关文件为准);
10.其他证明材料。

20 年度xx县(市、区)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目标完成情况表
备注:表中各项指标的目标值和年度目标值均为该县(市、区)已经省批准工程实施方案所列目标的汇总值。

备注:部分指标只需填写工程实施以来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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