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3-江西省萍乡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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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26日来源:中国萍乡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0年11月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近万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
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1854510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年增加8816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49%。
二、家庭户人口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共有家庭户481517户,家庭户人口为1777789人,占总人口的95.86%,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1人减少了0.2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938751人,占总人口的50.62%;女性为915759人,占总人口的49.38%。
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06下降为102.51。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366976人,占总人口的19.79%;15-64岁的人口为1331907人,占总人口的71.82%;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5627人,占总人口的8.39%。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80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1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70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51013人,占总人口的99.8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497人,占总人口的0.19%。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86474人,增长了4.90%,占总人口比重减少了0.09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684人,增长了92.88%,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0.09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126904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267265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791976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47102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2227人上升为6843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1457人上升为14412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9153人上升为42705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5110人下降为25399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8037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9350人,文盲率由3.33%下降为1.51%,下降了1.82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097350人,占总人口的59.1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757160人,占总人口40.83%。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
口的比重上升了19.99个百分点。
八、分县(区)常住人口
全市县(区)、开发区常住人口如下表:
地区别人口数(人)
安源区457456
湘东区358990
上栗县441860
芦溪县257423
莲花县236328
萍乡经济开发区102453
备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境外”是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5.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从普查数据看我市人口发展的积极变化
——《2010年萍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解读
何高梅黄晶
《2010年萍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的如期发布,为我们提供了关于我市人口总量、结构、素质、分布等大量的基础数据,这些数据反映了全市人口发展的积极变化,是一笔极为宝贵的信息财富,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第六次人口普查和第五次人口普查之间的十年,我市人口的基本状况发生了快速、巨大的积极变化。
这些变化彰显了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坚决
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提升人的素质、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进一步得到了有效控制。
普查结果显示,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总量为185.45万人,2000至2010年十年间,全市常住人口平均每年增加0.88万人,年均增长率为0.49%,比全省平均增长率0.74%低0.25个百分点。
而1990至2000年的十年间,全市常住人口平均每年增加1.61万人,年均增长率为0.96%。
两者相比,后一个十年比前一个十年人口净增量减少了0.73万人,年均增长率下降了0.47个百分点。
这表明我市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得到了较好执行,人口增长稳定处于“低生育率、低增长率”阶段,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进一步得到有效控制,缓解了人口增长对资源环境压力,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人口的文化素质全面提高。
普查结果显示,2010年,全市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有了很大提高。
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000年的2227人上升为6843人;每10万人中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1457人上升为14412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9153人上升为42705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5110人下降为25399人。
2010年,全市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8037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了29350人,文盲率由3.33%下降为1.51%,下降了1.82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62个百分点,为全省各设区市最低。
这是我市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的客观反映,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的积极结果。
人口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为我市实现城市转型、科学发展、进位赶超提供着宝贵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是人口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
普查结果显示,2010年,全市城镇人口达到109.73万人,占总人口的59.17%,比2000年上升了19.99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2.0个百分点。
这个水平大大高于同期全国、全省水平。
2010年,全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9.68%,全省为44.06%,我市的水平分别高于全国、全省9.49和15.11个百分点。
城镇人口比重的
快速上升,表明我市人口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也标志着我市工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在不断提高,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充分体现,是统筹城乡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也为今后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着巨大动力。
四是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根据普查初步汇总数据,2010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09.84下降为108.21,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4.74;总人口性别比由107.06下降到102.51,比全省平均水平低4.95。
这表明,10年来我市在转变群众重男轻女生育观念、建立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社会保障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这次人口普查数据也反映出我市人口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23.2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12.54%;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5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8.39%。
按照国际上划分人口类型的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
岁以上人口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7%时,其人口即称为“老年型”人口,这样的社会即称之为“老龄社会”。
按照这个标准,我市已步入人口老龄社会。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2.5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1.71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速度呈现明显加快的趋势。
我们应抓住机遇,尽快从战略高度完善相关政策,积极应对和有效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