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法制史复习资料
法制史复习资料第一章夏商周一、名词解释①六礼实际是指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六项聘取仪式。
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币)”、“请期”、“亲迎”。
②昏是指“恶而掠美”,即自己做了坏事而窃取他人的美名。
墨是指“贪以败官”,贪得无厌,败坏官纪。
贼是指“杀人无忌”,即肆无忌惮地杀人。
犯这三种罪之一的,就要被处以死刑。
③“七去三不去”原则:“七去”是“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
丈夫随时可以以其中任何一条解除与妻子的婚姻。
同时为了防止任意休妻,西周又有“三不去”的规定,即“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④以五声听狱讼:“五听”,就是采用察言观色的方式进行审讯,进而判断受审者的供述是否属实的一种方法。
有五种方式,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⑤铸刑书:即把刑法条文浇铸在鼎上,昭示天下,目的在于使百姓明确知道刑法的可畏,不敢轻易触犯,以达到防犯罪于未然。
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把当时所使用的刑书的内容,铸在鼎上。
这是中国首次公布成文法。
二、简答题1.西周的婚礼制度答:西周婚礼制度以礼的规范为指导,贯穿宗法伦理道德精神,以维护男尊女卑的等级制的家庭关系为基本原则。
无论婚礼关系的成立或者解除,都必须合乎礼的规范要求。
西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原则,并不排除各级宗主贵族广泛盛行的一夫多妻制。
根据西周婚姻制度的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遵循以下几项规定:1、婚姻必须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2、婚姻实行“同姓不婚”的原则。
3、婚姻必须履行“六礼”的聘取程序。
还有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西周有“七出”、“三不去”的规定。
2.西周的六礼制度答:“六礼”,实际是指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六项聘娶仪式。
①、“纳采”,即男方家长委托媒妁向女方家求婚。
②、“问名”,即询问女方姓氏、生辰等情况,然后在男方宗庙卜问婚姻吉凶。
③、“纳吉”,即将卜问所得吉兆通告女方家长。
中 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学科,涵盖了从古代到现代的漫长历程。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背诵知识点,帮助您梳理和理解中国法制史的关键内容。
一、夏商时期1、夏朝的法律制度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制度处于初创阶段。
习惯法占据重要地位,“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
2、商朝的法律制度商朝在法律制度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汤刑”是商朝法律的代表。
神权法思想盛行,经常通过占卜来决定法律事务。
二、西周时期1、法制指导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强调统治者要注重道德修养,慎用刑罚。
2、礼与刑的关系礼是积极的规范,刑是消极的处罚,二者相辅相成。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体现了等级差异。
3、刑事法律制度九刑:墨、劓、剕、宫、大辟、流、赎、鞭、扑。
定罪量刑的原则: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等。
4、民事法律制度土地制度:实行井田制。
婚姻制度: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三、春秋战国时期1、成文法的公布郑国子产“铸刑书”,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
晋国赵鞅“铸刑鼎”。
2、李悝《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四、秦朝1、法制指导思想专任刑罚,重刑主义。
2、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
3、刑事法律制度定罪量刑的原则:责任年龄、累犯加重等。
刑罚种类繁多,残酷严苛。
4、经济法律制度统一度量衡、货币。
五、汉朝1、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汉初:“无为而治”,约法省刑。
汉武帝时期:“德主刑辅”。
2、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3、刑事法律制度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废除肉刑。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4、民事法律制度土地私有制度进一步发展。
六、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1、法律形式的变化律令科比格式相互为用。
2、法典的发展《曹魏律》、《晋律》、《北齐律》等重要法典的制定。
3、法律儒家化的加深“八议”、“官当”制度入律。
七、隋唐时期1、《开皇律》总结以往立法经验,为唐律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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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正确 7:[判断题]秦 朝 时 期 的 《 关 市 律 》 是 关 于 市 场 管 理 方 面 的 法 律 。 参考答案:正确 8:[判断题] 茆门法是晋国关于宫廷警卫方面的法律。
参考答案:错误 9:[多选题] 南北朝时期,北朝的法典主要有:
A:北魏律
B:麟趾格
C:北齐律
D:北周律
参考答案:ABCD 10:[多选题] 《九章律》是在秦律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
A:事断于法
B:无为而治
C:明德慎罚
D:重典治国
参考答案:C 17:[单选题]西周初期制定的一部法律是 A:禹刑
B:汤刑
C:九刑
D:吕刑
参考答案:C 18:[单选题]西周时期的五听制度是 A:刑事制度
B:民事制度
C:行政制度
D:诉讼制度
参考答案:D 19:[单选题]商朝在实行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后,又逐渐实行了 A:嫡长继承制
A:兴律
B:户律
C:厩律
D:工律
参考答案:ABC 11:[多选题] 秦朝耻辱刑包括:
A:髡刑
B:隶臣妾
C:耐刑
D:白粲
参考答案:AC 12:[多选题] 秦朝规定的作刑(徒刑)有:
A:城旦
B:鬼薪
C:司寇
D:罚作
参考答案:ABC 13:[多选题] 《法经》的历史意义在于:
A:它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
3:[判断题]《 大 清 民 律 草 案 》 的 制 定 完 全 依 赖 于 外 国 法 学 家 。 参考答案:错误 4:[判断题]《 大 清 会 典 》 主 要 是 对 民 商 事 关 系 作 出 的 法 律 规 定 。 参考答案:错误 5:[判断题]《大明律》的体例、篇目与《唐律疏议》完全相同。 参考答案:错误 6:[判断题]元朝将刑罚尾数由十改为七。 参考答案:正确 7:[判断题]历史上编敕活动最频繁的朝代是宋朝。 参考答案:正确 8:[多选题] 秋审案件根据案件性质、情节等具体情况不同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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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第一章夏商的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关于国家与法的起源的一般理论二.中国国家和法的起源及其依据三.中国古代关于法律起源的几种观点:(一)起源于黄帝时代说(二)起源于尧舜时代说(三)起源于夏代说(四)“刑起于兵”、“兵刑合一”说四.中国古代“刑”、“法”、“律”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一)“刑”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二)“法”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三)“律”字及其含义第二节夏代的法律制度一.“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二.夏代的《禹刑》:(一)关于《禹刑》的由来(二)关于禹刑的性质、内容三.文献记载所见中国古代最早的军法四.夏代的监狱第三节商代的法律制度一.商代法律思想的发展二.《汤刑》及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一)商代的立法概况:1.《汤刑》2.《汤之官刑》3.“弃灰之法”(二)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三.主要罪名及刑名:(一)主要罪名:1.不吉不迪2.颠越不恭3.暂遇奸宄4.不孝5.巫风6.弃灰于公道(二)刑名:1.文献记载所见商代的刑罚:(1)炮烙(2)醢(3)脯(4)断手(5)罚丝(6)劓殄2.甲骨文所见商代的刑罚:(1)墨刑(2)劓刑(3)刖刑(4)宫刑(5)死刑四.商代的民事、婚姻、继承制度:(一)民事法律制度(二)婚姻制度(三)继承制度五.商代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与审判活动(二)监狱第二章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第一节西周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一.“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产生及其影响二.“礼治”的基本原则与基本特征第二节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刑关系一.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一)西周的立法概况:1.周文王之法“有亡荒阅”2.《九刑》3.《吕刑》(二)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1.礼2.刑3.誓4.诰5.命二.礼的渊源、性质与作用:(一)礼的渊源(二)礼的性质与作用三.礼与刑的关系第三节西周时期的刑法制度一.西周时期刑罚制度的发展二.西周时期的主要罪名三.西周时期的主要刑法原则与刑事政策:(一)区分过失与故意、惯犯与偶犯(二)“罪人不孥”(三)“罔厉杀人”(四)罪疑从轻(五)同罪异发(六)宽严适中第四节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一)所有权的转变(二)契约关系:1.买卖关系2.借贷关系3.租赁关系二.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一)婚姻管理的专门机关(二)婚姻关系的缔结(三)同姓不婚的原则(四)“六礼”(五)“七出”、“三不去”三.西周时期的继承制度第五节西周时期的司法制度一.西周时期的主要司法机关二.西周时期的主要诉讼制度:(一)起诉(二)审判(三)判决三.西周时期的监狱制度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始于西周,对后世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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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教育本科《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应考指南一、复习应考基本要求中国法制史课程是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的统设必修课。
法学属于社会科学,中国法制史属于法学类学科的一门主干课程,具有理论性、系统性强的特点。
作为对培养法学类专业人才起主要作用的核心课程,《中国法制史》的任务是为培养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的专门型人才提供必备的法律制度演变知识,为法学类其他课程的学习奠定法律制度史基础。
(一) 考试范围蒲坚教授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法制史》教材是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
辅之以中央电大录制的IP课以及电视直播课堂。
以上多种教学媒体对本课程的内容进行学习指导和考试复习指导。
(二)考核方式。
本课程考核方式采取形式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种。
形成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20%,终结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80%。
形成性考核采用形成性考核册,由中央电大统一下发。
终结性考核采取期末考试,由中央电大统一命题。
(三)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90分钟。
(四)试题结构试题类型共五类,包括填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问答题。
二、复习应考资料及其使用本学科本次考试有下列3种资料,可供学员复习应考用。
(一)本期黔东南电大教学平台上转挂的重难点分析、作业讲评、考点分析,请各位学员一定要引起重视。
(二)本期课程辅导教师整理出了期末复习指导,对复习应考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请大家认真用好这份资料。
(三)教材及中央电大下发的期末复习小册子。
三、考试应注意的问题(一)文科课程性质的考试要求学员绝对不能在试卷上开天窗,留空白。
无论选择题、填空题,还是名词解释、问答题,均要作答。
不做,只能得零分;做了,无论对错,或许还能得几分。
(二)作答问答题时,不仅要答出要点,还要逐点展开进行分析,切忌只是几个简单要点的答法。
四、复习考试重点辅导第一部分 期末复习重点范围第一章 夏朝的法律制度1.夏朝的法律制度;P172.监狱的设立;P20第二章 商朝的法律制度1.商朝刑事立法概况;P252.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刑名,罪名;P26、P27、P303.商朝婚姻制度,继承制度;P31、P324.司法机关和监狱;P33第三章 西周的法律制度1.西周立法概况,法律形式;P45、P462.西周刑事立法指导思想,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罪名,刑名;P48、P52、P503.所有权,契约关系;P54、P554.司法机关,诉讼与审判;P60、P61第四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1.井田制的破坏,郡县制代替分封制,礼制的衰落;P652.郑、晋、楚各国的立法概况,公布成文法所引起的争论;P68、P693.各诸候国的变法; P714.战国的立法概况,立法指导思想;P71、P725.李悝的《法经》;P73第五章 秦朝的法律制度1.秦朝立法指导思想,立法活动与云梦秦简的发现,法律形式;P83、P85、P872.刑名,罪名;P96、P1003.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P934.秦朝的司法机关,诉讼制度;P110、P111第六章 两汉的法律制度1.立法概况,法律形式;P120、P1222.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刑名,罪名;P131、P133、P1343.汉文帝时刑制的改革;P1334.契约关系;P1415.婚姻制度,家庭关系,继承制度;P144、P145、P1466.司法机关,诉讼制度;P156、P158第七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1.三国法规,两晋法规,南朝法规,北朝法规;P166、P169、P171、P1722.刑事立法,民事立法;P174、P177第八章 隋唐的法律制度1.隋朝法律的基本内容,隋朝法制的破坏及其迅速覆亡的教训;P185、P1882.唐朝的立法概况,法律形式;P193、P1953.在刑事立法方面有重大发展;重视用法律调整民事关系,民事立法空前完备,注重经济立法,广泛运用法律调整经济关系;P204、P214、P218、P2214.唐律的主要特点,唐律的历史地位;P223、P2255.唐司法机关,诉讼制度,监狱管理,监察机关对司法活动的监督;P226、P227、P229第九章 宋元的法律制度1.宋朝的法律形式;P2362.加重对“盗贼”的处罚,严酷镇压农民的反抗斗争;确认封建的租佃关系和田宅典卖制度,保护地主阶段的经济利益;“凌迟”入律,恢复肉刑,刑罚更加滥酷;加强皇帝对司法的控制,确立了集权中央与提高镇压效能的司法审判制度;P2373.元朝的立法及特点,元律的主要特点,元朝的司法制度;P244、P246、P249第十章 明清的法律制度1.明律的制定,《大诰》的颁布,“例”的编辑,《大明会典》的编修;P255、P257、P258 2.明律严酷镇压危害君主专制统治的反抗行为,严惩侵犯地主阶级财产的行为,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严厉惩治贪官污吏,加强对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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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一、西周时期(前1066-前771)——以德(礼)治国古代法律的起源:夏、商法律(一)西周契约制度(三)西周的刑法与诉讼制度二、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一)春秋时期(前770-前476)立法活动(二)战国时期李悝制《法经》三、秦代的法制(指导思想:重刑主义和统一法律)(一)秦代的罪名(繁多而无系统分类,未形成科学罪名体系)(四)司法诉讼制度(五)法律形式四、汉代的法制(思想:汉初是“黄老思想”;后以儒家思想为基本原则)(一)西汉(中期)文帝、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二)汉律的儒家化(四)汉代司法制度五、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礼法结合进一步发展(一)魏(220-265)律(三国时期)(二)《晋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唯一颁行全国的法典(四)南北朝之北魏(386-534)(五)南北朝(南朝420-589,北朝386-581)之刑制改革第二节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一、唐代的法制(一)唐立法——思想:“礼法合一”、“一准乎礼”(三)唐代中央司法机关:唐袭隋制,宋沿唐制,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四)唐代的六杀、六赃与保辜二、宋代的法制(一)宋代立法(三)宋代民事法规(四)宋代司法机关(沿唐制,皇帝以下在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五)宋代诉讼制度三、元代的法制四、明朝的法制(一)明代立法(二)明代的刑法(三)明代的司法机关五、清朝的法制(一)清代的立法第三节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律一、清末的法制变化(一)清末的预备立宪二、民国时期(1912-1949)的宪法民国时期(1912-1949)的宪法第四节世界主要法系概述及主要问题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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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复题1.名词解释XXX:夏代法律被后世典籍统称为禹刑。
汤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商朝法律的总称,包括不成文的惯法和国王发布的“誓”“诰”“命”等。
狭义是指商朝的刑罚手段。
九刑:九刑是西周时期成文刑书的总称,全书分为九篇。
法经: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但不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九章律:又称《汉律九章》,是XXX建立汉朝之后颁布的法典,由当时的相国XXX适应新形势依照XXX编纂的,《九章律》分九篇,分别是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
前六篇大体与XXX相同,源于XXX的《法经》,后三篇新增关于户口、赋役、兴造、畜产、仓库等项的规定。
曹魏《新律》:新律指我国历史上曹魏政权的法律。
XXX时,鉴于汉朝律令繁杂,在太和三年(公元229年)下诏改定刑制,作《新律》十八篇,也叫《曹魏》、《曹魏律》。
三国时期,吴、蜀虽制定过一些科条,但没有编纂出系统的法典。
XXX的《新律》是三国时代最有影响、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是一部系统的法典。
晋律:晋律是XXX在泰始三年(267年)完成并于次年颁布实施的,但在他的父亲XXX辅佐XXX期间就开始了。
当时XXX、XXX等人参考汉律、XXX开始编纂,到XXX树立西晋后不久完成。
因颁行于泰始年间,故又称《泰始律》。
《泰始律》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第一部儒家化的法典,其首要特性是“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
北齐律:北齐的主要法律。
开皇律:《开皇律》是XXX命大臣总结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经验后修改制订的一部封建制法律。
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永徽律疏》,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
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共三十卷。
XXX:《宋建隆重详定刑统》宋朝的法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
大明律:《大明律》是《大明律集解附例》的简称。
它是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典。
中国法制史备考资料
中国法制史第一章夏、商的法律制度(BC21世纪―BC11世纪)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国家的出现尧——舜——禹——启(夏朝)奴隶制国家建立的标志:1、王位世袭制确定;2、公共权力机构确定;3、按地域划分公民;4、税收制度建立(贡赋制度)二、刑起于兵三、法源于礼礼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刑是以礼的名义出现。
把礼的精神力量转化为国家强制力,还有许多道德直接转化为具有国家意志力的法律。
四、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1、国家法律中的刑罚起源于战争,所谓“刑起于兵”。
2、中国法律的起源有礼法结合的特点3、中国法律的起源有宗法统治的特点4、中国法律的起源有民族融合的特征5、中国法律自诞生之日起,就沦为统治者实施专制统治的工具6、中国法律的产生具有“由裁判到立法”的特点7、中国法律的起源有早熟性。
第二节夏朝的法律制度二、禹刑:,是夏朝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为追念其先祖而命名为“禹刑”。
1、“《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
”2、昏:“己恶而掠美为昏”。
自己有了罪恶,而掠取别人的美名来掩饰。
3、墨:“贪以败官为墨”。
贪婪败坏官纪为墨(不洁)。
4、贼:“杀人不忌为贼”。
肆无忌惮的故意杀人为贼。
三、司法制度(一)司法机构:1、夏朝:大理(中央最高的司法官)——士(地方)——蒙士(基层)(二)监狱:1、夏的监狱:圜土。
“夏台”、“钧台”都成为夏朝监狱的代称。
第三节商朝的法律制度一、商代法律思想的发展1、神权思想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以天命而自诩。
2、塑造“上帝”,王权神授。
将王罚和天讨、天罚结合在一起。
3、卜辞,请示和祈祷的记录二、主要法律形式1、誓,商朝君主在战争前,发布的誓言和命令。
2、刑书(不公开的),“商有乱政,而作汤刑”3、命令、文告,具有规范性质与法律效力的命令和文告的汇编。
《盘庚》、《伊训》4、诰三、法律的主要内容(一)刑事法律1、罪名:不孝、违反天命、不遵天命、乱政、疑众等,对扰乱社会,动摇、蛊惑、瓦解民心的犯罪给予严厉的惩罚,确保思想舆论与贵族奴隶主的正统思想保持一致。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第一章古代法部分一西周的法律思想和法律(一)立法指导思想1.“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内容。
(1)周初统治者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
因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
(2)“德”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
也就是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
在这种“以德配天”基本政治观之下,周初统治者具体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律主张。
(3)“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罚来迫使臣民服从。
“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
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
“德教”的具体内容,周初统治者逐渐归纳成内容广博的“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
2.“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影响(1)代表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基本治国方针。
(2)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被后世奉为政治制度理想的原则与标本。
(3)这一思想汉代中期后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出礼入刑”的礼刑关系1.礼的内容与性质(1)内容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
中国古代的礼有二层含义:①抽象的精神原则。
可归纳为“亲亲”与“尊尊”两个方面。
“亲亲”,即要求在家族范围内,按自己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上,以疏压亲。
而且“亲亲父为首”,全体亲族成员都应以父家长为中心;“尊尊”,即要在社会范围内,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贵贱都应恪守名分。
中国法制史复习重点
中国法制史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一、夏朝、商朝(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二)、夏、商法制指导思想(三)、夏、商立法概况(四)、夏、商的主要罪名(一)、西周的法制思想1西汉初年,文帝、景帝时曾宣布废除肉刑,以笞、杖等来代替。
但终汉之世,肉刑并未真正废除。
不过夏、商、周以来的传统五刑制度,已经开始发生变化。
自汉以后,历朝对五刑屡加更定,至北齐,已确定鞭、杖、耐(后为徒)、流、死为五刑。
到隋、唐时期,商周以来的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制度,终于为笞、杖、徒、流、死的五刑制度所代替,直至明、清沿用不改。
通常把商周以来的五刑,称之为“前五刑”、“旧五刑”或“奴隶制五刑”,隋唐以来的五刑,通常称之为“后五刑”、“新五刑”或“封建制五刑。
”(三)、西周的民事法律制度三、东周之春秋时期——(前770-前476)——礼崩乐坏第二章、封建制前期(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一、东周之战国时期——(前475-前221)——以刑(法)治国、明法重刑(一)、战国时期法家的法制思想(三)商鞅变法公元前359年,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国实施变法改革,这是战国时期封建法制发展过程中又一次意义重大的法制改革。
二、秦朝——(前221-前206)——严刑峻法(二)、秦朝的立法概况(三)、秦朝的刑事法律制度1、刑法之罪名与刑罚B、刑罚。
种类极为繁多,主要包括8大类:笞刑、徒刑、流放刑、肉刑、死刑、羞辱刑、经济刑、株连刑;其中前5类相当于现代的主刑,后3类相当于现代的附加刑。
但尚未形成完整的刑罚体系,且刑罚极为残酷,一切都呈现出过渡时期的特征。
三、两汉(西汉:前202-公元23年,东汉25-220)——“德主刑辅,礼刑并用”(一)、汉朝的法制指导思想1)与民休息,宽省刑法。
体现黄老无为而治。
(汉初)2)礼法并用,德主刑辅。
体现儒家思想(汉武帝)汉代法制思想-――萧何受刘邦之命修《九章律》(三)、汉朝的刑事法律制度【西汉文帝、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四、三国两晋(魏晋)南北朝时期——为证明自身统治的“正统”性,礼法结合进一步发展第三章、封建中期的法律制度(隋唐宋)一、隋朝(581-618)二、唐朝(618-907)——“礼法合一”、“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一)、唐朝法制指导思想唐律特点与中华法系(三)、唐朝的刑事法律制度1、五刑与刑罚原则2、十恶见前述“三国两晋(魏晋)南北朝时期之北齐”(四)、唐朝的司法制度三、五代十国(907-979)四、两宋之北宋(960-1127)(三)、宋朝的刑事法律制度(五)、宋朝的司法制度1、司法机关宋沿唐制,皇帝以下,在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中国法制史复习提纲1.刑事司法 (2)1.1法律程序 (2)1.2事实确认 (10)1.3法律典籍 (12)1.4刑事规则 (13)1.5据法断罪 (15)2.民事司法 (17)2.1规则礼俗 (17)2.2准请酌理 (18)2.3好讼社会? (19)3.政法模式 (22)3.1政府结构 (22)3.2先秦之辩 (23)3.3定于一尊 (24)4.余绪不绝 (26)4.1中西冲突 (26)4.2近代之变 (27)4.3现代适用 (29)绪论一、怎样理解法制?中国有法制吗?本课用法学视角讨论了历史问题二、规范教义、概念法学:从法条出发研究;社科法学:把法学作为社会的一个分支去研究三、中国的法制为何会形成、演化杀人:谋、故(不是故意,是被激起情绪,失控的情况下杀人)、戏、误、过失(不是意外事件,是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清代:临时有意欲杀,非人所知,曰故唐代:及非因斗争,无事而杀,曰故。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移植西方的产物】1.刑事司法1.1法律程序一、命盗重案,自理词讼→审转复核→庭审·清代诉讼分类:不是现代的刑法、民法、诉讼法,而是按照案件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对其统治秩序危害性的大小)来分,“细故”与“重情”。
命盗重案需要经过州、县长官审理并作出判决后,无论当事人是否上诉,都必须将案件报送上级官府复审。
而细故中的小的涉伤、盗窃,以及婚姻家财田宅债负等,州县官员可以终审。
而且“小事即时发落赶出,大事从容细审,不可一概将人收监”。
而且,小事更倾向于责令当地里长、户首负责传唤当事人,一方面避免衙役因小事向当事人索要钱财,另外里长户首更了解纠纷。
但是命盗重案需要细心研审。
在清代官方行文中,词讼主要涉及田土户婚等纠纷,而且这些不能赴京控诉(越诉)。
案件则是比较重的。
除维持治安外,清代州县官员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征税与司法,而且司法与维持治安关系密切,因此司法审判成为对官员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上级对词讼与案件的考核与重视程度不同,因此州县官对词讼与案件所化的时间与精力有差异,以至深刻影响他们对待不同诉讼的审理方式与态度。
中国法制史总复习(整理)
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约公元前21世纪—前16世纪-前11世纪)学习要求:1、掌握中国法的起源。
2、了解夏、商两朝法制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法的起源二、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三、夏商的立法概况四、夏商法律的基本内容五、夏商的司法制度1、中国法的起源:1.夏朝有了地域上的划分和居民,如将国家划分为九州等。
2.夏朝有公共权力机关设立,如作为行政机关的六卿、九牧,作为司法机关的士等。
3.原始的礼由习惯演化成法。
早期法不成文、不公开。
4.刑起于兵。
中国法的起源的特色:法的起源与战争的关系特别密切:《汉书·刑法志》记载:“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
”二、夏商的立法概括奉天罚罪的法制观。
《甘誓》启宣布有扈氏的罪状有两条:首先就是“威侮五行”,所以“天用剿绝其命”。
1、《禹刑》夏朝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以禹为名表示对夏族杰出祖先和开国之君的崇敬,是中国最早的奴隶制法。
2、《汤刑》商朝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以汤为名也是表示对开国之君汤的崇敬。
三、夏商法律的基本内容(一)刑事法制刑名从商和刑事法律制度1、定罪量刑的原则(1)罪及本人,刑不株连的原则(2)疑罪从轻的原则(3)不杀无辜的恤刑原则(4)过失从轻的原则2、刑罚(1)奴隶制五刑:墨、劓、髌、宫、大辟(2)法外酷刑:炮烙、醢、脯、剖心、劓殄、孥戮等。
3、罪名(1)不孝罪(2)不从王命罪(3)不事农业罪(4)弃灰于公道罪四、夏商的司法制度(一)司法官1、夏商埋藏的司法官为“司寇”、“大理”、“士”或“理”等。
2、商朝时期,司法活动的参与者,除商王、贵族外,还有卜者。
(二)诉讼审判制度天罚、神判。
(三)监狱制度1、夏朝的监狱:圜土、夏台。
2、商朝的监狱:羑里。
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约公元前11世纪—前770年)学习要求:掌握西周法制的指导思想、礼与刑的关系、法律内容、司法制度等一些重要问题。
中 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学科,它涵盖了从古代到现代的漫长历程。
以下是为您整理的一份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夏朝的法制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制处于初创阶段。
夏朝的法律主要包括“禹刑”,但具体内容已难以考证。
夏朝确立了“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将统治权力的来源归结为上天的授予。
在刑罚方面,夏朝已经有了墨、劓、膑、宫、大辟等五刑。
同时,夏朝还实行了“孥戮”,即不仅惩罚犯罪者本人,还牵连其家属。
二、商朝的法制商朝在夏朝的基础上,法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商朝的法律被称为“汤刑”,其内容也多已失传。
商朝的神权法思想更加浓厚,凡事都要通过占卜来决定。
在刑罚方面,商朝的刑罚手段更加残酷,除了夏朝的五刑外,还出现了炮烙、醢、脯等酷刑。
商朝在司法制度上,已经有了专门的司法官吏,如“司寇”等。
三、西周的法制西周是中国奴隶制法制的鼎盛时期。
西周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九刑”和“吕刑”。
西周确立了“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强调道德教化与刑罚相结合。
在刑事法律方面,西周实行了罪刑法定、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等原则。
西周的刑罚制度更加完善,形成了墨、劓、剕、宫、大辟五刑,以及赎刑、流刑等刑罚。
同时,西周还建立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等级制度。
在民事法律方面,西周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土地和奴隶等财产的所有权归周天子所有。
西周的司法制度也较为完备,中央设有大司寇、小司寇等司法官吏,地方则有乡士、遂士等负责司法事务。
四、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法制的变革时期。
这一时期,各诸侯国纷纷进行变法,以适应社会的发展。
郑国的子产“铸刑书”,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
晋国的赵鞅“铸刑鼎”,公布了成文法。
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法经》分为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对后世的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法制史复习材料
中国法制史复习材料第一章中国法律起源与夏商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律起源特点:刑始于兵,礼源于祭祀,兵狱同制第二节夏商立法概况夏商立法思想:神权与王权相结合夏有乱政,而作禹刑五刑:即墨,劓,膑,宫,辟,来自于五虐,分为生命刑与肉体刑两类,是法定刑。
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官刑(三风十愆):惩治官吏的特别法,违反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有巫风(恒舞,酣歌),淫风(游,畋,货,色),乱风(侮圣言,逆忠直、远耆老,比顽童)第三节夏商法制基本内容二刑事法制(三)3不杀无辜的恤刑原则是夏商时期的刑罚适用原则之一。
意义:与其杀无辜的人不如违反常规。
这一刑罚体现了慎刑的思想,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民事法律制度(三)继承制度夏:兄终弟及商: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商晚,周:嫡长继承第四节夏商司法制度三监狱制度夏称圜土。
夏末称夏台又叫均台。
夏之前称丛棘。
商称羑里。
西周称囹圄(牛棚)。
春秋称狴犴。
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第一节西周立法概况一立法指导思想明德慎罚是“以德配天,敬天保民’’在司法上的反应。
二立法活动周代理为根本大法三礼又称周礼:《周礼》,《礼记》,《仪礼》五礼:吉,嘉,案,凶,宾。
西周礼的核心原则:尊尊,亲亲。
尊尊:君臣上下贵贱有序,要求下级服从上级,不许犯上作乱,其核心是忠君为首,旨在维护君主制。
亲亲:父子兄弟,夫妇,长幼的依附关系,要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其核心是孝旨在维护家长制,忠是目的,孝是基础,两者结合成为人们必须遵循的等级名分和行为原则,巩固宗法制,西周的尊尊,亲亲演变为以后的三纲五常。
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西周的九种刑罚制度是在五刑上加流,鞭,扑,赎。
吕刑:西周后期的一部重要法典,由西周吕侯修订又称《甫刑》《吕刑》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用刑罚的原则,赎刑作为其核心内容,《吕刑》体现了西周“明德慎罚”的核心思想。
第二节西周行政法律制度宗法制:是由父权家长制演变而来的,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族制系统与国家制度相结合,家国一体化的宝塔式的政治组织世袭制度。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1 一、夏商(一)、名词解释。
1、《汤刑》:《汤刑》是指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泛指商朝的法律法令和刑罚。
需要指出的是,《汤刑》不是一部成文法典。
在商朝的法律规范中,不成文的习惯法仍占有很大的比例。
2、炮烙:是商朝的一种刑罚,为商纣王所制。
即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火烧热,令罪犯在铜柱上走,坠入炭中烧死。
3、墨刑:是商朝的一种刑罚。
指的是在罪人面部或额头刺字并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
4、《吕刑》:《吕刑》是西周的法典,至今已失传。
西周统治者为了缓和社会的矛盾,巩固周王室的统治地位,接受了大臣吕侯的建议,废止了严酷的旧法,以“明德慎罚” 为指导原则,“作修刑辟”,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典。
因为是吕侯主持修订,故称之为《吕刑》。
5、圜土之制:这是西周时期的一种刑罚。
所谓“圜土”是西周时期的监狱。
这种刑罚是指将犯罪的人关在监狱里劳动改造,并取消其正常人佩戴的冠带,以示耻辱。
这实际上是一种限制受刑人自由并强迫其服劳役的有期限的刑罚,也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有期徒刑。
6、“五刑”:这是在夏商等中国早期社会中经常使用的五种刑罚。
即墨刑、劓刑、剕刑、宫刑、大辟这五种刑罚。
墨刑,指的是在罪人面部或额头刺字并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劓刑,指割去受刑人的鼻子;剕刑,指砍去受刑人的脚;宫刑,指破坏受刑人的生殖器;大辟,指死刑。
五刑由轻至重,构成了中国早期比较完备的刑罚体系。
7、“五听”:指西周时期形成的审理案件的制度。
五听指的是: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五听要求在审理案件时,要特别注意观察当事人在陈述时的语言表达、面色、喘息、听觉、目光这些方面的情况。
五听实际上是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观察方式。
8、非眚:是西周刑罚原则的一种主张。
所谓“眚”指过失;非眚,即故意。
西周的刑罚主张,对有人罪过虽小,但因是故意犯罪,也得杀头。
9、惟终:是西周刑罚原则的一种主张。
所谓“惟终”指惯犯。
西周的刑罚主张,对有人罪过虽小,但因是惯犯,也得杀头。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1.原始社会经历了(原始群)和(氏族公社)两个阶段。
2.启废除了原有的(“禅让制”),确立了王位(“世袭”制)。
3.(礼),本来是供祭祀用的一种盛玉的器皿。
4.夏朝的(甘誓)就是带有军队命令性质的法律。
5.奴隶制五刑最早来源于原始时期的(苗族)。
6.《左传。
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做禹刑;商有乱政,而做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作为夏商周三带法律的总称。
7.(律),最早源于乐器,是调节音律的工具。
8.“夏有乱政,而作禹刑”中的(禹刑)是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9.“威侮五行,怠弃三正”三正为:(天、地、人)之正道。
10.(贼、昏、墨、杀)是三种罪名,凡此三罪者,依照夏朝的法律要处以死刑。
11.夏朝已经有(赎刑制度)。
12.“圜者,圆也”,(圜土)是监狱的形象称呼。
13.<<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14.〈〈汤誓〉〉是商讨伐夏桀时发布的命令。
15.在〈〈汤诰〉〉里,商汤将夏王的罪恶和商朝的政治纲领宣告给老百姓。
16.商朝全部继承了夏朝的神权法思想,并且较夏更进一步,发展为一种典型的神权法思想。
17.(刑名从商)的意思是说后世历朝历代的刑名均沿袭商朝的,这说明商朝的刑罚种类繁多,并且残酷,主要针对对象是广大的奴隶和平民。
18.在奴隶五刑中,死刑被称为(大辟)。
19.商朝的罪名有:(1.舍弃啬事),(2. 不从誓言),(3. 不吉不迪),(4. 颠越不恭),(5. 暂遇奸宄),(6. 不有功于民)。
20.商朝末期,出现了嫡长继承制。
所谓嫡长继承,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21.商朝的中央司法长官为(司寇)。
22.甲骨文有“圉”,商朝的监狱也叫(囹圄)。
23.周朝立武王子-成王继位,又由武王弟--(周公辅政)。
24.西周总结殷商“兄终弟及”导致变乱的历史教训,在宗法制中正式确认王位的“嫡长继承”原则。
25.西周宗法制度中还规定了“小宗五世则迁”的原则。
中国法制史复习要点
中国法制史复习要点
一、秦汉法制
1.郡县制与法家思想:秦始皇推行郡县制,规定乡、县、郡三级行政
机构,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严格适用。
2.刑法与赏罚制度:推行较为严厉的刑法制度,同时设立奖励与惩罚
的制度,以保持社会秩序。
二、魏晋南北朝法制
1.儒家思想的兴起:法律制度中逐渐融入儒家思想,强调仁爱、礼法。
2.九品中正制:北魏孝文帝推行的官员选拔制度,以品德与才能为标准,影响后来科举制度的形成。
3.佃农制:南朝梁武帝推行的土地制度,提供贫民并提高农业生产力。
三、唐宋法制
1.开元律:唐太宗时期编纂的法典,注重保障人民权益,也是世界上
最早的成文法。
2.翰林学士:宋代设置的文官机构,成为御史的组成部分,担负着审查、署理法律等职责。
3.宋代水利法制:推行水利管理法制,通过洪水预防、治理黄河等措施,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稳定。
四、明清法制
1.大明律与大清律:明朝施行的法典《大明律》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完备的法典之一,清朝通过《大清律》,保持了明代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2.廉政文化:明清时期的廉政文化高度重视廉洁和公正,以杜绝官员贪污腐败。
3.外国条约与法制变革:近代以来的中国不平等条约和西方法制对中国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五、20世纪法制
1.中华民国法制: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通过宪法确立了民主政治和法治原则,实施了新的刑法、民法等。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第一章:中国法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1.中国法的起源:“刑起于兵,礼源于祀”的含义2.刑罚的原则和主要罪名2.1天罚神判的法治指导思想(自然神到人格神)2.2刑罚的原则:(唐虞)“眚灾肆赦,怙终贼刑”-过失减免刑罚,故意或惯犯加重处罚(夏)“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反对错杀无辜和滥罚轻罪(商)“殷罚有伦,义刑义杀”2.3 罪名夏-不孝,违命,昏,墨,贼商-乱政,疑众,巫风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明德慎罚”“刑兹无赦”“刑罚世轻世重”的法律思想1.“五过之疵”西周关于法官责任制度的规定,严禁司法人员徇私枉法。
“五过之疵”指司法人员应当杜绝的徇私枉法,出入人罪的五种弊端,分别是惟官(同僚关系)、惟反(敲诈勒索囚犯令其翻供或隐瞒实情)、惟内(亲属关系)、惟货(索贿受贿)、惟来(勾结往来)。
这五种行为依法与涉案罪犯同等处罚。
2.周礼与吕刑周礼集西周的政治法律制度与伦理道德规范之大成;调整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维护宗法等级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周礼贯穿着一条“亲亲”“尊尊”的原则。
以孝和忠为核心。
l 了解礼与刑的关系:1.出礼入刑,礼的功能在于正面的积极指导,刑的功能在于处罚及遏制犯罪;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3.中国古代婚姻制度☆【1】婚姻的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尊女卑原则【2】婚姻的成立l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l 唐律规定了卑幼在外的合法婚姻受到一定的法律保护。
【3】成立要件l “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l 唐律规定只要有“报婚书”或“受聘财”之一,婚姻即有效力。
【4】婚姻关系的限制l 同姓不婚l 良贱不婚。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中国法制史1.礼与刑的关系p27联系: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相辅相承,密不可分,礼与刑是西周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互为表里。
区别:①礼与刑的作用不同:礼“禁恶于未然”,刑是“惩恶于已然”②礼与刑适用范围不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③地位不同:“礼为本,刑为治”,即礼主刑辅,“出礼则入刑”。
2.亲亲尊尊p25是周礼的基本原则,“亲亲”是一条别亲疏、序长幼的宗法伦理原则。
“亲亲以父为首”,以“孝”为核心,以男尊女卑为前提,旨在维护家庭、家族以及宗族内部的伦理道德秩序“尊尊”是一条别贵贱、序尊卑的等级差别原则。
“尊尊以君为首”,以“忠”为核心。
以等级差别为前提,旨在维护君臣、贵贱、尊卑之间的社会秩序3.西周的婚姻制度p34西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结婚原则。
但是宗主贵族广泛盛行一妻多妾制。
婚姻缔结的条件:a.“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b.“同姓不婚”c.六礼的聘娶程序(采纳,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d.一夫一妻解除程序:“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有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4.“五听”“五过”p39、p40“五听”:就是采用察言观色的方式进行审讯,进而判断受审者的供述是否属实的一种方法。
“五听”的审讯方式: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五过”: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出入人罪的五种行为。
(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5.春秋《法经》p48子产,郑国,铸刑书于鼎,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开的成文法。
邓析,郑国,竹刑晋国:赵鞅、范宣子铸刑鼎。
遭到孔子的非议。
楚国:“仆区法”“茆门法”。
法经是由魏国的李悝制订,以法家思想为指导目的:为保证变法顺利进行、巩固改革成果、维护地主阶级利益而制定,是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的重大建树内容:共六篇,分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前四篇主要是惩治盗贼犯罪的法律规定。
第五篇《杂法》,主要是惩治盗贼罪以外的法律规定。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第一章中国法的起源与夏、商的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与夏朝的法律制度[单选]氏族社会晚期,应运而生了经常性的威慑、处罚和镇压的暴力手段,即刑。
[单选]夏朝中央最高司法长官为大理。
[单选]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是夏。
[多选]“奴隶制五刑”包括墨刑、劓刑、膑刑、宫刑大辟。
[简答]简述中国法起源的主要特征。
夏朝建立后,原始社会的习惯转变为奴隶社会的法律,使得中国法的起源具有如下特色:第一,法律以氏族血缘为纽带;第二,法律内容上以刑事法制为主;第三,法律具有早熟性。
[简答]简述《禹刑》。
《左传·昭公六年》有:“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后人大多将《禹刑》作为夏朝法律的总称。
以禹命名,一方面是禹的后继者为纪念大禹;另一方面,也表明该法是继承大禹时期的有关规定制定而成。
由于年代久远,《禹刑》是否是一部成文法目前尚无定论,其具体内容现也无法详考。
根据一些史料记载,大体可知夏朝已初步形成奴隶制五刑,并有一些罪名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商朝的法律制度[单选]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文字可考的朝代是商。
[单选]在商代的继承制度上,继承的对象主要是爵位。
[多选]夏商时期的监狱称为圜huán土、夏台、牖yǒu里、羑yǒu里。
[名词解释]内服、外服:商朝实行“内服”、“外服”制,商王所在的地方称为“内服”,由商王直接管辖;“外服”为诸侯王、卿大夫及士的封地,他们在各自的封地内,有一定的自主权。
[简答]简述商朝的刑罚制度。
(1)商朝全面继承了夏朝的五刑体系,但处罚的方式较为多样,从甲骨文资料中可以看出当时的死刑有活埋、沉水、火焚等形式,有一定随意性,未形成一整套规范的刑罚制度。
(2)商朝还有炮烙、剖心、醢hǎi、脯等针对特定人与特定事施行的法外酷刑。
(3)从殷墟和其他商朝陵墓及坟墓的遗址发掘中可以发现大量的人祭、人殉现象,表现商朝盛行“人祭”、“人殉”。
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第一节西周的法制指导思想[单选]周礼的核心原则是亲亲、尊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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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