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权利八项义务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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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的八大义务和八大权利

党员的八大义务和八大权利

党员的八大义务第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第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其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第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第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第六.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第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相当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第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铤身而出,英勇奋斗,不怕牺牲。

党员的八大权利第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第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第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第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第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第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第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速记口诀汇编

党员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速记口诀汇编

党员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速记口诀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两参两议两要求三权申辩保答复(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四学提高本领学习4想学习政策学习知识提高服务(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贯彻路线带头建设带头进步起先锋(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坚持利益服从党(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遵守纪律服从组织(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维护团结反对两面阴谋(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八项权利八项义务口诀

八项权利八项义务口诀

八项权利八项义务口诀党的八项权利口诀:
会议文件皆有关,接受教育和培训。

政策问题多讨论,建议倡议勤提出。

揭发检举有根据,组织干部皆同视。

表决选举皆有权,选举包含被选举。

党纪处分能申辩,作证辩护由他人。

决策政策有异议,坚决执行可提出。

请求申诉和控告,要求答复皆有权。

党的八项义务口诀:
三大学习要牢记,先锋模范带好头。

人民利益皆至上,个人利益服从党。

党纪自觉去遵守,团结统一要维护。

批评自我和他人,勇于揭露不偏私。

群众联系要密切,正当利益要维护。

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不畏难。

党员八项权利与八项义务[宝典]

党员八项权利与八项义务[宝典]

党员八项权力与八项义务一、共产党员的八项义务党章第三条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这些规定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针对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特点和党内的现状,从政治觉悟、组织纪律、思想作风、科学、文化、业务等各个方面对党员提出的严格而又具体的要求,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是,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上述八项义务,全体党员都要认真学习,切实履行。

党员履行义务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

“全面”,就是对党员八项义务的理解和履行要全面。

这八项义务,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对党员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每一条都很重要,都要切实履行;“严格”,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标准要高,要求要严,不能有半点马虎和迁就;“自觉”,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要有高度的自觉性,时时刻刻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八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八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八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八项权利:一、有权利参加党的相关会议,阅读党的相关文件资料,接受党的教育以及培训。

二、有权利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或者有权利编辑。

三、有权利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者意见。

四、有权利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有依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负责地向党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或者组织,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有权利行使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六、有权利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作出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有权利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的情况,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有权利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和解决。

注: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八项义务:一、有义务认真学习有关党的所有知识。

二、有义务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做好带头作用,并且能在各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有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具有吃苦耐劳,积极贡献的精神。

四、有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律克己,服从组织服从党,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有义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不搞团体,不搞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有义务切实开展批评以及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个人和组织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有义务宣传党的主张,密切联系群众,遇事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八项专利八项义务口诀

八项专利八项义务口诀

权利:会议文件,接受教育;参加讨论;建议倡议,积极提出;揭发检举,称职为先;行使3权;处分鉴定,进行辩护;意见不同,两种选择;提出申请,要求答复。

党员享有八项权利(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义务:学思想,提服务;带头模范要做好;忧思人民,忧心党,多做贡献,才叫好;遵法律,保秘密,执行决定,服分配,完成任务,最完美;维护团结,不忘初心;勇于作斗争;维护群众很重要;保护国家、人民,不怕牺牲。

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

(4)自觉遵守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口诀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口诀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口诀
八大权利
1、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游行自由、示威自由等。

2、自由权利:包括人身自由、通信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

3、平等权利: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依法享有平等权利等。

4、劳动权利:包括劳动就业、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等。

5、财产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财产使用权、财产收益权等。

6、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7、监督权利: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等。

8、教育权利:包括受教育权等。

八大义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依法纳税。

5、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

6、遵守公共卫生和文明行为。

7、尊重社会公德,关心和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8、依法行使公民的权利,依法履行公民的义务。

八项权利八项义务口诀

八项权利八项义务口诀

八项权利八项义务口诀一、党员的义务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二、党员的权利1.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 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 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 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 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的八项权利与八项义务

党员的八项权利与八项义务
党员的八项义务与八项权利
八大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 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 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 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 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 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 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 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八大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 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 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 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 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 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 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 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的八大义务和八大权利精编版

党员的八大义务和八大权利精编版

党员的八大义务第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第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其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第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第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第六.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第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相当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第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铤身而出,英勇奋斗,不怕牺牲。

党员的八大权利第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第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第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第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第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第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第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八大权力与义务

八大权力与义务

党员的八大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的八大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其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相当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铤身而出,英勇奋斗,不怕牺牲。

八项权利、八项义务

八项权利、八项义务

党员享有八项权利(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的八项义务八项权利

党的八项义务八项权利

八项义务、八项权利。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党员的八项权利和义务

党员的八项权利和义务

党员的八项权利和义务党员的义务包括: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权利包括: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安全生产法八项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八项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八项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法八项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法八项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享有保障人身安全和防止职业危害的权利。

2、享有生产经营单位为其办理工伤保险事项的权利。

3、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4、有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5、有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6、有拒绝违章指挥和拒绝违章指挥和拒绝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7、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得权利。

8、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义务1、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应当服从管理。

3、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应当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6、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延伸阅读: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履行权利与义务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广大干部职工应加强安全法制的.学习,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知法、懂法、守法,严格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为集团的安全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下面向大家宣传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权力与义务:一、从业人员权利1、安全健康保障权:新安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两个法定事项:一是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

二是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工伤保险的权利。

2、知情权:新安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

3、监督权:从业人员有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的权利,也有对其所在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从业人员八项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八项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八项权利从业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我国《劳动法》称为劳动者或职工。

《安全生产法》第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八大权利:(1)知情权。

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三大义务:(1)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的义务。

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护品;(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

即要求从业人员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危险报告义务。

即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报告。

延伸阅读:你知道安全生产八项合法权益吗?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和维护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合法权益的通知》精神,劳动者的安全生产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8项:一、知情权劳动者对于劳动安全知情权与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关系密切,知情权是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权利以及其他相关权益的重要前提,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者有权了解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和执行情况;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八项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八项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八项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八项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我国《劳动法》称为劳动者或职工。

《安全生产法》第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八大权利:(1)知情权。

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三大义务:(1)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的义务。

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护品;(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

即要求从业人员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危险报告义务。

即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报告。

延伸阅读: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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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权利八项义务口诀
一、党员的义务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
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
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
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
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
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二、党员的权利
1.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 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 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 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 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延伸阅读:
【深度解读】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内容变化
明确自己的义务和权利、明白自己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广
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争做合格党员的基础。

在党的历史上,党的七
大党章第一次就党员义务和权利做出明确规定,党的十二大党章第一次明确指出党员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是具有开创性贡献的规
定。

随后相关规定日益完善,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内容也不断因应局势
变化而调整。

如何做合格党员从有规可依向有规必依正在不断演进。

党章对党员义务规定的变化,突出了党员要对党忠诚、注重团结、严守纪律、率先示范等特点。

民主革命时期的党章关于党员权利义务的规定是从党的七大开
始的。

七大之前的党章或党纲都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是党员应该遵守的
义务,哪些是党员的应有权利。

党的七大党章关于党员的义务有四项
规定:一是努力地提高自己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的基础。

二是严格地遵守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的政治生活和国内的革命运动,实际执行党的政策和党的组织的决议,和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

三是为人民服务,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向人民群众解释党的政策。

四是模范地遵守革命政府和革命组织的纪律,精通自己的业务,在各种革命事业中起模范作用。

这些思想、纪律、作风、业务等
方面的规定,反映了革命年代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具有鲜明的革命色彩。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八大党章根据党的地位变化和任务变革,对
党员义务的规定从四项增至十项,新增主要内容有:维护党的团结,
巩固党的统一;对党忠诚老实,不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严格地遵守党章和国家的法律,遵守共产主义道德,一切党
员不管他们的功劳和职务如何,都没有例外等。

这体现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反映了党的角色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根据中心工作变化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
势,党的十二大党章把党员义务浓缩为八项规定,但新增不少内容。

主要增加了“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
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绝对不得假
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为保卫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
公济私、损公利私”;“
支持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
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党的十四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
大通过的党章对于党员义务的规定依然保持八项,但也与时俱进增补了新内容:“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努力提高为人
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
民服务的本领”;“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
多做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贡献”,“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后来的党章又陆续加了认真学习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法律知识,带头实
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

还把原来“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表述修改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党章对党员义务内容的明确规定及多次调整,既是对党员的从严
要求,也是保证统一行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基础。

党章关于党员权利规定的变化,突出了党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等权利。

党的七大党章首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四项权利。

一是在党的会议
或党的刊物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实施问题之自由的切实的讨论。

二是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是向党的任何机关直到中央提出建议和
说明。

四是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工作人员。

这里只是规定了党员的讨论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建议权和批评权。

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对党员的权利有了新
规定,党员权利也由四项增加至七项,新增内容主要有:党员可以在
工作中充分发挥创造性;党员有权利参加政策问题的讨论,如有不同
意见,除无条件执行外,有权保留向党的领导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在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或者鉴定性意见时,党员有权要求亲自参
加。

这就在七大基础上,增加了党员参与方面的权利。

改革开放新时期召开的党的十二大在八大党章规定的基础上将
党员权利增至八项,增加了“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
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
接受党的培养和训练”;“
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乱纪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等内容。

党章还规定要尊重党员的权利,党员
和党组织不尊重这些权利,应该给予批评和教育。

这在以往基础上,
增加了被培养权、检举权。

后面的历次党章都重复了十二大党章的规定。

作为党内根本大法的党章就此进行明确规定,从制度上给党员权
利以有力保障,对维护党员应有权利、保障党的活力、发展党内民主
极其重要。

这对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改善党的自身建设,也有着不可低估的重要意义。

党章明确规定了作为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

十二大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除了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这一规定从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处理公私关系方面,对
党员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照党章的这一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是做合
格党员的根本。

这一规定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相对应,共同构成了做合格党员的规则基础。

从七大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至今,除党的九
大、十大、十一大外,历次党代会通过的党章都根据党的事业发展的
需要来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进行了微调,具有鲜明的主动性、连续性、适应性特点,这也反映了不同时期党对党员的不同要求。

简言之,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尊重党章、遵守党章,时刻按照党
章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与此同时,还要知晓党章赋予自己的权利、明
晰自己应尽的义务,实现义务和权利的一致,行有所止、心有所戒,
始终做一名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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