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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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技精英评选办法

上海市科技精英评选办法

附件1上海市科技精英评选办法第一条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第二章第十一条关于“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的规定,为在上海市倡导和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表彰奖励在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贡献的本市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更好地开展上海市科技精英评选活动,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凡在上海市注册的各级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事企业单位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学科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者,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作为上海市科技精英推荐对象。

第三条上海市科技精英必须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在科学和技术领域中,有突出贡献的学科或技术带头人,其科学技术水平在国内同类专业中处于先进水平或有重要影响者。

2.近5年来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以及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3.正在承担的具有当代先进水平的国家或本市重点科研项目、高新技术开发项目及重大建设项目,并已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的主要研究者和完成者。

4.在高新技术应用和产品开发中有创新,且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成果产业化效益显著,对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者。

5. 在科技管理工作中有创新,对推动科学研究、技术进步,成果产业化作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效者。

第四条上海市科技精英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评出上海市科技精英不超过10名,上海市科技精英提名奖获得者若干名。

第五条上海市科技精英候选人由下列单位或专家推荐:1.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系统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县科协和基层单位科协;2.在本市注册的各级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3.三名以上(含三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名推荐;4.其他有关单位、团体。

推荐者可采用以上任何一种方式进行推荐。

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市科委)设立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包括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简称扬帆计划)、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简称启明星计划)、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简称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和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等4种类型计划,以项目形式资助入选者创新创业。

其中浦江计划由市科委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联合设立。

扬帆计划面向32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目的是选拔和培养一批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鼓励其进行原始创新和大胆探索,尽快成长为上海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

启明星计划面向35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目的是选拔和培养一批脱颖而出的杰出青年科技人员,促进其加快向学术、技术带头人成长的步伐。

资助项目分为A、B、C三类,A类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B类主要以企业为依托,C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服务本市企业集团科技创新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以企业为依托。

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面向50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目的是选拔和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和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带头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带动上海科技和产业发展。

资助项目分为学术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两类,学术带头人项目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技术带头人项目主要以企业为依托。

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前期有较好合作基础的,可依托企业申报技术带头人。

浦江计划面向50周岁以下回国工作的海外留学人员,目的是加快集聚优秀海外留学人员,向其提供在上海创新创业的“第一桶金”。

其资助项目分为A、B、C、D等类型,市科委主管其中A、B两类项目。

上海杰出人才 申报要求

上海杰出人才 申报要求

上海杰出人才申报要求上海杰出人才申报要求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了上海杰出人才计划,旨在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促进上海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如果您是想要申报上海杰出人才的候选人,请仔细阅读以下申报要求:1. 申报人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世界知名学术机构或企业的高级职位担任者。

- 在国内外著名学术机构,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高级职位担任者。

- 获得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或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项目负责人。

- 具有国内外同行公认专业技术领域的卓越成就。

2. 申报材料:- 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

- 申报表:下载官方申报表格并填写详细信息。

- 推荐信:至少一封正式推荐信,推荐人必须是具有较高职称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 学术成果清单:列举近年来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专利和获奖情况。

- 科研项目清单:列举过去三年内承担的科研项目和取得的成果。

- 科研团队情况:介绍所带领的科研团队的实力和研究方向。

3. 申报流程:-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提交给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将进行评审。

- 评审结果将由专家团队进行评议,并经上海市人才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

- 最终结果将向申报人通知。

4. 奖励政策:入选上海杰出人才计划后,申报人将享受多项奖励政策,包括科研经费资助、人才住房保障、子女教育优先等。

请注意,以上为简要概述的申报要求,具体细节请您仔细阅读官方发布的详细申报指南。

希望您能准确了解和满足上海杰出人才计划的要求,并顺利完成申报。

祝您好运!。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候选人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候选人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候选人
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沪科[2012]508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2.26
【实施日期】2012.1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候选人的通知
(沪科〔2012〕508号)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为贯彻落实本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建设人才高地,鼓励青年科技人员脱颖而出,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的决定》(市政府第95号令公布),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新增设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奖励类别。

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10名。

为及时做好2012年度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与产业化、企业创新创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未满四十五周岁(限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学
技术工作者:
1、基础研究类: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科学发现的科技工作者。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时间工作站优秀学员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时间工作站优秀学员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时间工作站优秀学员摘要:一、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时间工作站简介1.工作站的成立背景和目的2.工作站的组织架构和团队组成3.工作站在青少年科技创新领域的影响力和成果二、优秀学员的选拔标准和选拔过程1.选拔标准:学术表现、科技创新能力、团队协作和综合素质2.选拔过程:报名、初选、复选和最终选拔三、优秀学员的培养和激励措施1.量身定制的科技创新课程和实践活动2.与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交流互动的机会3.奖学金、科研资助和实习就业支持四、优秀学员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成就和贡献1.获得国内外科技创新竞赛奖项2.申请专利和发表学术论文3.创新项目落地和产业转化五、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时间工作站未来的发展目标和展望1.持续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2.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水平3.为我国科技创新事业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正文: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时间工作站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发掘和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

本文将介绍工作站的背景、优秀学员的选拔和培养过程,以及优秀学员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成就和贡献,并展望工作站未来的发展目标。

一、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时间工作站简介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时间工作站成立于20xx 年,是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和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的一项公益项目。

工作站旨在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一个科技创新的平台,激发他们的创新思维,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从而推动我国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

二、优秀学员的选拔标准和选拔过程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时间工作站的优秀学员选拔标准非常严格,要求学员在学术表现、科技创新能力、团队协作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选拔过程分为报名、初选、复选和最终选拔四个阶段。

通过层层选拔,选拔出最具潜力的优秀学员。

三、优秀学员的培养和激励措施为了充分挖掘和培养优秀学员的科技创新能力,工作站为他们量身定制了科技创新课程和实践活动,提供与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交流互动的机会。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优秀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优秀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优秀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3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培养科研后备力量,实现上海生科院科技创新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形成优秀研究群体,推进生命科学研究联合攻关,上海生科院特设立“优秀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专项经费。

为规范管理,根据《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以科研项目形式资助青年科技骨干在研究组内以自由选题方式开展科研工作。

第三条“优秀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坚持学术水平、科学道德统一,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遴选原则,择优支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依托上海生科院学术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成立“优秀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遴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第五条成立由上海生科院科研管理、人事教育、财务审计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优秀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申请受理、组织评审、过程管理、组织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立项第六条“优秀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旨在扶植新的学科生长点,积极支持学科交叉,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独立开展科研工作,支持原始创新,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博士学位、人事关系隶属上海生科院的科技人员,非研究组长的优秀青年人才优先支持;上海生科院学籍在读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二)申请当年度1月1日年龄未满35周岁;(三)科技人员必须全职全时在岗,在上海生科院工作时间已满6个月且离岗位聘用合同期满不少于2年;在读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学时间已满3年;在读博士生在学时间已满6个月且离国家学制毕业时间有2年(含)以上;(四)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或在读期限内。

第七条申请者除应具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应具备如下能力或条件:(一)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二)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发展潜质,近三年在国际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身份发表研究论文并被SCI或EI收录,在学研究生如具备本条款可优先支持。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申报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申报

H. M. Wang, X. M.
S. J. Tang

Liu, X. H. Zhou, F. Q. Huang, X. S. Chen, T. Yu, F. Ding, X. M. Xie*
Xie
and M. H. Jiang
6
, , Synthesis of large single-crystal hexagonal boron nitride grains on 2015 6 Cu-Ni alloy/ Nature Communications/ G. Y. Lu, T. R. Wu, Q. H. Yuan,
石墨烯等温析出的新生长机理,通过局部碳源控制,在国际上首次研制成功 1.5 英寸石墨烯 单晶晶圆。通过单核控制制备石墨烯单晶晶圆被认为是三维硅单晶技术在二维材料中的再 现,对于推动石墨烯在微电子领域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研究成果发表在《自然·材料》 上。中国科学院成会明院士评价该项工作为“2016 年中国高质量石墨烯制备方面两项最重 要成果之一”。 2. 率先开展六方氮化硼(h-BN)表面石墨烯直接生长研究,并在石墨烯气相催化生长与 h-BN 制备研究取得重要进展。国际上首次实现 h-BN 表面高质量石墨烯晶畴 CVD 生长,并揭示 石墨烯形核、取向、气相催化相关机理;获得极高电学质量的 CVD 石墨烯,室温霍尔迁移 率超过 20000 cm2/Vs。同时,在国际上首次通过在铜衬底中固溶镍,成功制备出高质量单 层h-BN单晶畴。相关成果两次发表在《自然·通讯》上,获得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A. K. Geim 教授、碳纳米管的发现者 S. Iijima 教授等知名学者以及多篇综述性论文的点名图文引用和高 度评价。 3. 在国际上首次报道半导体锗衬底上的石墨烯 CVD 生长,并发现台阶辅助成核限制的石墨烯 取向生长机理。利用锗衬底的催化能力和特殊的石墨烯取向锁定作用,本项目率先实现并 报道锗晶圆上高质量石墨烯晶圆制备,引起韩国三星等知名研究机构跟踪研究,被 Chem. Soc. Rev.等知名综述期刊多次点名引用。 二、知识产权情况 本项目成果发表的 8 篇代表性论文(包括《自然·材料》1 篇,《自然·通讯》2 篇),共被他 引 720 次,其中 SCI 他引 677 次。获得包括《科学》等著名刊物的多次引用,《自然·材料》新 闻和观点栏目予以专文报道。获邀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做邀请报告 20 余次,获授权专利 17 项(国内授权 10 项,国外授权 7 项)。项目组成员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优秀青年基金、 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A 类)”和上海 市“青年拔尖人才”等项目资助。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9.30•【字号】沪科〔2015〕461号•【施行日期】2015.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科〔2015〕461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更好人才支撑,特制定《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5年9月30日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第三章评审第四章公示与立项第五章实施与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市科委)设立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包括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简称扬帆计划)、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简称启明星计划)、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简称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和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等4种类型计划,以项目形式资助入选者创新创业。

其中浦江计划由市科委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联合设立。

扬帆计划面向32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目的是选拔和培养一批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鼓励其进行原始创新和大胆探索,尽快成长为上海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

启明星计划面向35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目的是选拔和培养一批脱颖而出的杰出青年科技人员,促进其加快向学术、技术带头人成长的步伐。

科学技术部关于公布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公布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公布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
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公布日期】2015.02.26
•【文号】国科发政〔2015〕56号
•【施行日期】2015.02.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科技部关于公布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5〕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科技部开展了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经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确定306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附件1)、213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附件2)、52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附件3)和33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附件4)入选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特此公布。

附件: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名单
2.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名单
3.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入选名单
4.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入选名单
科技部
2015年2月26日附件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名单
(共306名)
附件2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名单
(共213名)
附件3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入选名单
(共52个)。

中国科学院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中国科学院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中国科学院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中国科学院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科技人才是我院科技创新队伍中最具创新活力的群体,培养和凝聚一大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营造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是持续提升我院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我院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

第二条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旨在面向我院人才队伍的持续发展,重点加强对35岁以下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和培养。

第二章计划内容和目标第三条通过“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院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专项”、院长奖(全国优博奖)获得者启动经费、院公派留学青年骨干人才专项、联合培养研究生、王宽诚基金项目和对博士后的专项支持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多渠道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

第四条在未来5年,每年将支持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1000名、选派200名优秀青年人才店铺、与国外合作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200名。

第三章基本要求和资助内容第五条凡申请“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支持的青年科技人员,必须品行端正,热爱科研事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已表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

第六条院支持“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专项”经费,由研究所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加以匹配,设立“青年人才专项”,鼓励博士毕业5年内、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通过竞争获得支持。

“青年人才专项”可根据学科的不同确定支持强度为10-50万元,支持期间为2-3年。

第七条重点抓好对扎根西部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扩大“西部之光”人才项目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重点和一般项目继续向青年人才倾斜。

第八条通过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的支持,设立“中国科学院卢嘉锡青年人才奖”,每年奖励50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获奖者将获得5万元奖金。

获奖者所在单位以“青年人才专项”经费提供不低于30万元的匹配支持。

第九条对进入我院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给予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管理办法【法规类别】科技人员【发文字号】科发人教字[2001]357号【发布部门】中国科学院【发布日期】2001.10.17【实施日期】2001.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管理办法(2001年10月17日科发人教字[2001]35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关于中国科学院开展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的决定精神,根据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队伍建设,促进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进一步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带动一批重点学科的发展,提升我院在世界范围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在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继续实施引进国外杰出人才计划。

第三条引进国外杰出人才计划包括引进长期回国工作的杰出人才(以下简称“杰出人才”)和招聘短期回国工作的海外知名学者(以下简称“知名学者”)两种方式。

第四条人才引进必须坚持学术水平、科学道德和为国服务的统一,采取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任、契约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目标和条件第五条在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即从2001年至2005年,计划引进500名左右的国外杰出人才。

第六条引进的杰出人才,应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或自愿放弃外国国籍来华或回国定居的专家学者。

同时,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

2.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2年以上国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或其他相应职位。

3.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

4.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长远的战略构思,能带领一支队伍在国际科学前沿从事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

5. 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有影响的论文并被SCI或EI收录和引用;或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掌握该学科领域能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关键技术。

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是中国科学院授予个人或集体的荣誉,不决定科学技术成果的权属。

第二章奖励范围第三条条例第五条所称“个人”指在推荐期间为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

对于同一重大科学发现或重大技术发明的成果,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一般只授予一个个人,但对于确属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组(可以分属不同院属单位)独立工作并形成同一成果,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最多可同时授予两个个人,否则作为集体授奖。

第四条条例第五条所称“集体”指由同一重大成果主要完成人员组成的团队。

主要完成人员应主要是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也可包括国(境)内院外单位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0人,排名不分先后。

其中“突出贡献者”指在同一重大成果形成的各个关键环节中做出可认定的突出贡献的人员,最多不得超过3人,排名不分先后。

第三章推荐受理第五条条例第八条所称“符合规定条件的科技专家”指具有研究员(教授)职称的同领域知名专家。

第六条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实行限额推荐。

院直属单位每届只能推荐1名候选者;5名及其以上推荐专家每届可联名推荐1名候选者。

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奖者不再推荐为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候选者。

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在上报材料之前,应征得候选者的同意。

第七条我院聘用人员或集体在院外单位单独或合作取得的重大成果,若主要学术思想、技术路线和研究工作由我院聘用人员或集体提出并完成,享有知识产权,在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后,可以推荐为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候选者。

第八条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后方可推荐为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候选者。

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就同一重大成果推荐的候选者,当年若未当选,下届可继续推荐。

第九条院奖励办收到推荐材料后,须完成:(一)进行形式审查:《推荐书》内容是否完整、份数是否齐全;被推荐者做出的成果是否为近五年内完成的或显示影响的;推荐单位是否为院直属单位;推荐专家是否符合要求;被推荐个人是否为院直属单位聘用人员;被推荐集体人数是否超过20人;“突出贡献者”是否主要为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候选人是否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等。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9.11•【字号】沪科〔2024〕248号•【施行日期】2024.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科〔2024〕248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和《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即日起启动2024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原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及范围(一)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科技平台旨在全球基础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培养选拔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和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带头人,带动上海科技和产业发展,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每年选拔60名左右,支持期为3年。

(二)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科技平台旨在培养全球基础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或技术成就,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有志于在科技创新一线潜心钻研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青年技术带头人。

每年选拔60名左右,支持期为3年。

(三)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1. 国家级人才计划、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2. 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拔尖、教师项目的入选者,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尚在支持期内的,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3. 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拔尖、教师、青年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4. 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

中国科学院技术能手评选与奖励办法(暂行)

中国科学院技术能手评选与奖励办法(暂行)

中国科学院技术能手评选与奖励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实施“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的部署,根据《中国科学院支撑与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激励高技能人才爱岗敬业、提高技能、传承技艺,在我院形成一支技术精湛、服务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我院科技创新提供重要保障和服务,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每两年开展一次中国科学院技术能手(以下简称“技术能手”)的评选与奖励工作,每次评选10位技术能手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技术能手的评选与奖励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组织原则,坚持职业操守、技能水平和实际贡献并举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与条件第四条中国科学院技术能手的评选范围包括:我院研究所中从事材料、元器件、部件制作和加工,从事野外台站观测、大型实验设备运维、动植物标本制作,以及在公共实验室从事试验材料准备和仪器、设备操作等技术和技能人员。

一般为技术工人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

第五条技术能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长期的实际操作经验;拥有特殊技术能力或技术专长;能指导青年学徒传承技能和经验;为解决科研需求做出过突出贡献。

第三章评选规则与程序第六条院人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院人才办”)负责组织技术能手评选与奖励工作,一般安排在评选年的上半年进行。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技术能手的选拔和推荐。

第七条具体评选程序如下:(一)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技术能手的推荐工作,每个单位最多推荐2名,可采取群众投票结合专家评议的方式推荐。

拟推荐人选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填写《中国科学院技术能手推荐人选情况表》、《技术能手推荐人选评分汇总表》及有关材料报院。

(二)院人才办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根据得票顺序评选出10位建议人选,报院人才领导小组审定。

(三)通过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定的技术能手,在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评审委员会工作条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评审委员会工作条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评审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发文字号】科发计字[2003]228号【发布部门】中国科学院【发布日期】2003.08.12【实施日期】2003.08.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评审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科发计字[2003]228号)院属各单位、院机关有关部门:为做好我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的评审工作,现将《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评审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印发给你们。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科学院二00三年八月十二日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评审委员会的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试行)和《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按照《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试行)第七条规定,设立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下设4个专业评审组,分别挂靠院基础科学局、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局、资源环境科学与技术局和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

涉及国防科技的评审内容,由挂靠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的专业评审组单独组织评审。

第三条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科技专家和管理专家,一般不超过30人,每届任期两年。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中国科学院院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2至3人。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选由院科技奖励管理部门商有关部门提出,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第四条评审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一)指导各专业评审组工作。

(二)确定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的建议名单。

(三)对评奖的异议进行终审。

(四)研究解决院杰出科技成就奖评审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奖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奖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的意见》(科发人字﹝2015﹞64号),我院将继续实施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奖,表彰一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在全院形成鼓励创新、激励进取的人才发展氛围。

第二条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奖每年评选一次,名额10人。

第二章遴选条件与方式
第三条申请者应为我院在册正式职工,在相关研究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有重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提出过重要创新学术思想,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年龄不超过40岁,按当年1月1日(含)进行计算。

第四条由用人单位进行初选后推荐至人事局。

人事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评审专家组应不少于9位(主要从院评审专家库中产生)。

第五条专家评审结果将在院有关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获奖名单由院长办公会进行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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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奖励与管理
第六条院将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一次性奖金5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获奖者如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院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视情况追回证书和奖金。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

中科院上海分院2023年攀登计划公式

中科院上海分院2023年攀登计划公式

中科院上海分院2023年攀登计划公式(中英文版)Title: 2023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Shanghai Branch Climbing Plan FormulaTitle: 中科院上海分院2023年攀登计划公式Content:The formula for the 2023 climbing plan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Shanghai Branch is designed to facilitate the progress and development of scientific research projects.The plan aims to encourage scientists to tackle key challenges in their respective fields and to promote innovation and excellence.The formula includes several key components:1.Research Direction: The plan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selecting research directions that are at the cutting edg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cientists are encouraged to focus on areas with significant potential for breakthroughs and to contribute to the overall strategic objectives of the academy.2.Team Collaboration: The formula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building strong and interdisciplinary teams.Collaborators from different fields are encouraged to work together, combining their expertise to tackle complex research problems.3.Resource Allocation: The plan provides a clear formula forresource allocation,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needs and priorities of each research project.The aim is to ensure that scientists have access to the necessary funding, equipment, and facilities to carry out their research effectively.4.Performance Evaluation: The formula includes a comprehensiv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ystem, which takes into account various factors such as the quality of research publications, the acquisition of funding, and the development of new technologies or methodologies.5.Support for Early-Career Scientists: The plan includes specific measures to support early-career scientists, such as mentoring programs, research grants, and opportunities to atte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s.The aim is to foster the development of young talent and to encourage them to take on leadership roles in their fields.Overall, the formula for the 2023 climbing plan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Shanghai Branch is designed to promote a culture of innovation, collaboration, and excellence.By providing clear guidelines and support, the plan aims to enable scientists to carry out high-quality research and to make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s to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该公式旨在促进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科学研究项目的进展和发展。

矿产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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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表彰在中科院“创新2020”中发挥表率作用,并为我国经济建设、国家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努力奋斗做出创新性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充分调动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上海分院系统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技创新,拟开展评选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为更好地开展这一评选活动,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中科院上海分院从事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科学工程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者,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第三条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必须立志献身祖国的科技事业,坚持以科教兴国为己任、以创新为民为宗旨的科技价值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技
术精湛,团结协作,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公认,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和技术领域中,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科或技术带头人。

2.正在承担的具有当代先进水平的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高新技术开发项目及重大建设项目,并已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的主要研究者和完成者。

3.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在高新技术应用和产品开发中成果产业化效益显著,对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者。

第四条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评出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不超过10名。

第五条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候选人采取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推荐者应当按照要求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登记表,提供真实、可靠的
评价和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里一并报送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办公室。

第六条中科院上海分院设立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上海分院领导、院士和有关专家7~9人组成。

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审委员会下设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上海分院组织人事处。

第七条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审程序如下:
1.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办公室负责接受推荐和申报。

2.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办公室按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规范申报材料。

3.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审委员会依据申报情况,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作为正式候选人名单。

4.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审委员会在上海分院网站()及相关研究所网站上公布正式候选人的名单和主要事迹,接受群众评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公示期为7~10天。

5.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候选人中评选产生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第八条中科院上海分院对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第九条中科院上海分院将通过大众传媒向社会广泛宣传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的先进事迹。

第十条评选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要贯彻实事求是、坚持标准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将撤销奖励,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
技创新人才评选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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