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几种损益分配与分担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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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几种损益分配与分担的账务处理

44介绍几种损益分配与分担的账务处理

摘要:为了充分调动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投资、劳务、服务、管理诸方面的积极性、正确处理各合伙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现介绍八种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账务处理方法。

关键词: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利益关系

合伙企业是多元化所有制形式之一。1997年8月1日起施行的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2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第34条规定“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为了充分调动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投资、劳务、服务、管理诸方面的积极性、正确处理各合伙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现介绍八种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账务处理方法。

一、假设某合伙企业由甲、乙丙三人合伙,有关资料:

(一)投资:合伙当年1月1日(原始投资),甲投资10万元,乙投资6万元,丙投资4万元,初始资本合计20万元,其投资比例为5:3:2。合伙当年7月1日,乙再投资4万元,10月1日丙再投资1万元。这样,合伙年末甲乙丙三人账面投资额分别是:10万元、10万元、5万元,合计资本25万元,年末投资比例为4:4:2。

(二)劳务、服务、管理:甲合伙人全天侯在合伙企业工作,乙合伙人每天只工作半天,丙合伙人因故不能到合伙企业上班。

(三)税后利润:合伙企业当年税后利润为5万元。

二、八种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方案:

(一)按原始投资额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

甲合伙人为:5÷(10+6+4)×10=2.5(万元)

乙合伙人为:5÷(10+6+4)×6=1.5(万元)

丙合伙人为:5÷(10+6+4)×4=1(万元)

(二)按年末投资余额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

甲合伙人为:5÷(10+5+5)×10=2(万元)

乙合伙人为:5÷(10+5+5)×10=2(万元)

丙合伙人为:5÷(10+5+5)×5=1(万元)

(三)按加权平均法投资额比例进行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

甲合伙人于投资年份初投入10万元后,年内再无投资,故加权平均投资额为10万元。

乙合伙人的加权平均投资额为:

(6×6个月(6+4)×6个月÷12个月=8(万元)

丙合伙人的加权平均投资额为:

(4×9个月(4+1)×3个月÷12个月=4.25(万元)

甲乙丙三人应分得的税后利润为:

甲合伙人:5÷(10+8+4.25)×10=2.2222(万元)

乙合伙人:5÷(10+8+4.25)×8=1.7778(万元)

丙合伙人:5÷(10+8+4.25)×4.25=1(万元)

(四)按固定比例法进行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假定甲乙丙固定比例为5:3:2

甲合伙人为:5÷(5+3+2)×5=25(万元)

乙合伙人为:5÷(5+3+2)×3=1.5(万元)

丙合伙人为:5÷(5+3+2)×2=1(万元)

(五)按平均分配法进行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

乙合伙人:5×(1÷3)=1.6667(万元)

丙合伙人:5×(1÷3)=1.6667(万元)

(六)先按投资资本付息(股利),后将剩余部分再按平均分配法进行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合伙人商定按加权平均投资额的15%进行分配资本利息。(依前例3资料)

甲合伙人为:10×15%=1.5(万元)

乙合伙人为:8×15%=1.2(万元)

丙合伙人为:4.25×15%=0.6375.2(万元)

2、剩余部分甲乙丙分配为:

[5-(1.5+1.2+0.6375)]÷3=0.5542(万元)

3、各合伙人全年应分得税后利润:

甲合伙人为:1.5+0.5542=2.0542(万元)

乙合伙人为:1.2+0.5542=1.7542(万元)

丙合伙人为:0.6375+0.5542=1.1916(万元)

(七)先按薪金(效益工资)资金津贴分配,金额再按平均法进行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

1、先按薪金奖金津贴分配

合伙人集体商定,因甲全天在合伙企业上班,每月给予津贴0.1万元;乙每天只有半天时间在合伙企业上班,每月给予薪金奖金津贴0.05万元;丙未到合伙企业上班,故没有津贴。所以:

甲合伙人应得全年薪金奖金津贴为0.1×12=1.2(万元)

乙合伙人应得全年薪金奖金津贴为0.05×12=0.6(万元)

丙合伙人无薪金奖金津贴。

2、剩余部分甲乙丙三人平均分配为:

[5-(1.2+0.6)]÷3=1.0667(万元)

3、各合伙人全年应得税后利润:

甲合伙人为:1.2+1.0667=2.2667(万元)

乙合伙人为:0.6+1.0667=1.6667(万元)

丙合伙人为:0+1.0667=1.0667(万元)

(八)先按资本付息,后按薪金奖金津贴,再按平均法进行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

1、假定按加权平均资本额同期一年期利率10%分配资本(股本)利息(仍依前例资料3)。

甲合伙人应得资本利息为:10×10%=1(万元)

乙合伙人应得资本利息为:8×10%=0.8(万元)

丙合伙人应得资本利息为:4.25×10%=0.425(万元)

2、假定按打工族薪金标准,甲合伙人月薪金0.05万元,乙合伙人月薪金为0.03万元。

甲合伙人全年应得薪金为0.05×12个月=0.6(万元)

乙合伙人全年应得薪金为0.03×12个月=0.36(万元)

丙合伙人无薪金

3、剩余部分再按平均法分配

剩余利润=5-[(1-0.8+0.425)÷(0.6+0.36+0)]=5-[2.225+0.96]=5-3.183=1.815(万元)

甲乙丙合伙人各分配剩余利润=1.815÷3=0.605(万元)

4、各合伙人全年应分得利润合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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