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13 会计信息失真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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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13 会计信息失真案例分析
会计信息失真案例分析
背景材料
某市合力集团于2002年7月1日由运输总公司、客运公司、装卸运输公司等7家运输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实收资本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物流服务;整车大修、二级维护;营运机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出租车客运;汽车销售、机电产品及汽车配件销售等。集团公司下设专运分公司、货运分公司、出租车分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驾驶员培训学校5个分公司和汽车销售1个子公司,6家公司均实行财务独立核算,但未开设独立银行账户,资金结算均通过集团公司内部银行核算,分公司营业等税费均计提上缴集团公司汇缴。
2008年6月,财政部门派出检查组对某合力集团及下属子公司2007年信息质
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随意改变会计核算原则,隐瞒利润,虚增实收资本等问题,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违纪事实
一、违纪事实
(一)违反企业会计制度成本核算原则,虚列成本费用,少计以前年度利润191
万元,少计当年利润73万元。
(二)违反企业会计制度收入核算原则,收入挂账,未结转损益核算,少计以前年度利润168万元,少计本年利润77万元。
(三)为组建运输集团公司,满足运输企业资质要求,虚拟股东入股资产6465
万元,实际股东投入资产过户等手续不完备,注册资本不实。
(四)隐瞒利润,偷逃所得税140万元。
二、违纪手段
(一)2007年及以前年度采取虚列费用、多列费用或多提财务费用挂“预提费用”和往来科目,少计以前年度利润191万元,少计当年利润73万元。
(二)采取收入挂其他应付款等手段,少计以前年度利润168万元,少计本年利润77万元。
(三)采取虚列“长期投资”1003万元,未过户增加资产5462万元等手段,虚增实收资本6465万元。
(四)隐瞒利润561万元,偷逃所得税140万元。
三、违纪特点
(一)造假时间长。由于该企业属于老国有企业,监督部门碍于企业包袱重,困难较大,长时间缺乏监管,企业违纪违规的时间跨度比较长。
(二)会计信息任意调节,随意性大。实际上企业按照“需要”进行会计核算,完全没有按照会计要素的确认原则和会计制度核算要求,对收入、成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要素进行会计核算,人为调节因素很严重,造成会计信息长期失真。
违纪动机和原因
该企业是老国有企业,曾经在计划经济时代效益好,也产生职工多、包袱重的情况。改革开放后随着交通运输市场竞争的激烈,效益每况愈下,企业经营者开始思考改制的后路。为了准备改制后预留部分资产和资金,经营者有了“丰年储粮”的思想,在近几年效益比较好的时候,隐瞒利润,偷逃税收,同时通过组建集团公司,转移原有公司资产,逃避银行和财政部门的债务。
教训和启示
一、国有企业所有者和会计信息监督委托者缺位,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因。
在会计市场的参与三方委托者、受托者和经营管理者中,经营管理者作为代理人,对委托人(股东)负责,而会计师事务所则是替委托者(股东)鉴证经营者业绩的受托者。作为受托者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营管理者都是为同一委托主体(股东)服务的。按照委托代理理论,对公司的审计应该是“受托者”监督代理人,经营管理者和中介机构之间不存在任何契约和利益关系。
但是,众所周之,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都是国有股占绝对控股地位的企业,所有者缺位,经营者控制现象非常严重。并且有相当中小国有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合而为一,受托者和管理层难以划分界限。由此,我国会计市场出现了经营者出钱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自己财务数据的奇怪现象,其结果不言自明。于是,失去有效监督的经营者在追求最大利益化时会力图购买审计,失去独立性的会计师事务所会在获取利益与承担风险的夹缝中生存,审计立场和角度发生转变。
为了克服我国会计市场这一矛盾,必须进一步完善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企业经营者的受托责任意识,保护注册会计师的权利和独立。
二、法律责任的缺陷和法律处罚过轻,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违法成本低廉。
世界各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法规对公司会计信息失真行为都有严格的监管,而且采取极为严厉的处罚措施。我国颁布《公司法》、《会计法》对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法的权威并未得到确立,责任的划分不够明确,尤其在处罚力度上大打折扣。
法律责任的缺陷是会计造假得以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主因是经营者利益最大化,会计人员只是执行者和违法的帮凶。对经营者加大法律责任细化和处罚力度才能有效遏制会计信息失真的泛滥。例如《会计法》明确了单位领导对会计信息失真所承担的责任,这有助于降低单位领导对会计信息的不利影响,但我国《会计法》“法律责任”一章中提到“情节严重”、“构成犯
罪”“重大损失”等词都未进行量化,也无具体解释。因此应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将法律责任量化或给予具体解释,加大其法律责任和执法力度。同时,在法规的制订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与会计信息有一
定利益关系的人员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制订相应制度措施对其行为加以限制。
三、忽视会计管理工作,未将会计信息真实性项目纳入企业领导考核范畴。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经营者考核项目中重经营成果,轻会计管理,造成对经营者考核缺乏有效的真实依据,也使得考核成果流于报表数据和表面经营状况。
建立诚信社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保证是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如何让全社会重视会计管理工作,如何让会计信息真实成为经营者必备的经营要素,需要我们制度制订者对会计工作的深刻认识,并提高到一定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