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移民美国面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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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美国亲属移民
美国亲属移民
在美国长期居住的申请人可以为自己在国外的父母,兄弟姐妹,已婚成年子女,未婚成年子女,已婚子女的配偶及子女申请移民。其中公民可以为自己的直系亲属直接申请移民,没有限制,而绿卡持有者只有为自己的配偶和子女(如果成年,必须是未婚)申请移民,i-130申请的递交和批准在美国完成,随后申请个案经过nVc转到广州领馆,面试和体检均在国内完成,面试后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全家)即可获得移民签证。
美国移民法规定,亲属移民分直系亲属移民和其他亲属移民两种,同时予以免除配额限制和实行配额限制,优先亲属又按其关系划出优先类别,通过这种分类达到既帮助家庭团聚,又控制移民人数。
一、直系亲属移民:
根据美国新、老移民法,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移民不受名额限制。也就是说,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只要不是美国法律规定不准进入美国的,均可以不受限制地被发给移民签证,移民美国。美国移民法界定的直系亲属是指:
1、美国公民的配偶;
2、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
3、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被视为直系亲属,但收养关系必须在16周岁以前就建立;继子女和继父、母也被视为直系亲属,但继父母必须在孩子满18岁前就结婚。
二、其他亲属移民:
除了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非直系亲属申请移民要受到美国移民法规定的年度限额的制约。非直系亲属依照其亲属关系的亲疏,分为四类优先人员:
1、第一类优先(p1):
1)根据美国1990年新移民法的规定,第一类优先每年的限额为23400人。
2)第一类优先移民的对象:
a、p1-1:美国公民的已成年(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包括养子、女(16岁以前领养的)和继子、女(18岁以前其继父母已结婚);
b、p1-2: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的非婚生或婚生的
未成年子女;
3)第一类优先移民所需的文件、表格:a、表i-130;b、归化证明书(美国公民证书)及出生证明书;c、移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及与其父母关系证明;d、移民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e、移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6岁以下免)
2、第二类优先(p2)
1)根据美国1990年新移民法,第二类优先的移民配额每年为114,200人。
2)第二类优先移民对象:
a、p2-1:美国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者的配偶;
b、p2-2:美国永久居民的任何年龄的未婚子女,包括规定范围内的养、继子女;
c、p2-3:以及他们的21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包括合法离婚的单身子女;
3)第二类优先移民应提交的文件及表格:
a、表i-130;
b、绿卡持有者的绿卡及出生证明;
c、移民申请人现行户籍证明、出生证明;
d、移民申请人与绿卡持有人的关系证明;
e、移民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F、移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6岁以下免)从目前情况看,申请p2的人士较多,形成了排队现象,一般要等
候2年左右甚至更长的时间。
3、第三类优先移民(p3)
1)根据美国1990年新移民法,第三类优先的年度配额为每年23400人。
2)第三类优先移民的对象:
a、p3-1: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包括合符规定的养子、女,继子、女;
b、p3-2:以及已婚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的配偶;
c、p3-3:和他们未满21周岁的子、女;
3)第三类优先移民应提交的表格及文件:
a、表i-130;
b、美国公民的归化证明及出生证明;
c、移民申请人现行户籍证明、出生证明;
d、移民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e、移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6岁以下免);
4、第四类优先(p4)
1)根据美国新移民法,第四类优先移民的年度限额为每年64800人
2)第四类优先移民对象:
a、p4-1: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不受年龄限制);
b、p4-2:兄弟姐妹的配偶;
c、p4-3:以及他们的未满21周岁的子女;
3)第四类优先移民应提交的申请文件及表格:
a、表i-130;
b、美国公民的出生证明、归化证明;
c、移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出生证明;
d、移民申请人与美国公民的关系证明;
e、移民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F、移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6岁以下免);应该指出的是,第四类优先的配额少,即:只能占移民总额27万的24%,即64800人.
篇二:美国F3类亲属移民申请超详细过程记录
美国F3类亲属移民申请超详细过程记录
20xx年9月7日,广州。
完成了最后的面试,历时长达将近十二年的移民申请之路,终于走到了只剩最后一个句号的地方。
在这十多年中,我从没为移民之事开心或者不开心,仍旧按着平常的节奏,过着平常的每一天,自己的工作、孩子的学业和成长,什么都没耽误或者受到影响。
从容不迫,一直是我对待生活和工作的态度。美国还是中国?纽约还是上海?西方还是东方?又有什么所谓呢?
始终记住自己身上的责任,做好一个儿子,做好一个父亲,做好一个丈夫,其实,在哪儿都是一样的。
我相信顺其自然,我相信水到渠成,我相信无论期待还是不期待,那一天终将会来。回来后将所剩的文件整理归档收纳,觉得有必要将这一完整的过程记录下来,一来是对这十多年申移之路的总结,二来呢,我觉得更重要的是,我的很多关于移民的知识和经验都是从这里得来的,我无偿从前人那里得到了东西,那我也应该同样留下些东西给后来的朋友们。
如能对别人有些许的帮助的话,那,敬请拿去吧。
以下为整个移民申请之过程,按时间顺序以流水账方式记录。
一。【申请】
1999年年底(具体日期已不详),由申请人(我母亲)
在美向移民局(uscis)提交F3已婚成年子女移民申请。
提交文件内容:
i-130表
申请人经认证的护照和公民证复印件
申请人及受益人(含随行人员)出生公证
支票(包括主受益人及随行人员每人各约70美金左右
或许还有其他材料,我不太记得了。
二。【批准】
20xx年10月,收到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寄给我的函件,告知我的移民案子已被转移至nVc,需要接受排期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