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
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题目: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学区:邵阳
姓名:李红坤
导师:唐世月教授
专业:法律
年级:二○○六级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独创性声明
本人申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我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和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党校系统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

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做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

毕业论文题目: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毕业论文作者签名:日期:2008年12月22日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人完全了解党校系统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

本人授权湖南省委党校可以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

毕业论文题目: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毕业论文作者签名:日期:2008年12月22日
作者指导教师签名:日期:2008年12月22日
论文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具有其独特的特点与构建途径。

一方面,作为一种以西方法治为范式建设起来的法治体系,我们需要充分吸收西方法治的优秀成果;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具有两千年传统法律历史的国家,我们更要充分利用传统法文化中的本土资源、挖掘其中的现代价值,进而实现历史与现代,西方与东方法文化的共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显著进步, 人权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明显提高,法治文化的介绍和传播工作日益受到学者的重视。

但是,从整体来看,我国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并不浓厚,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对法治的认知程度仍然较低。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消极影响;二是西方法治的移植缺乏亲和力;三是传统普法教育方式有所偏差。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途径有:一是借鉴和吸收适合的西方先进法治思想理念;二是挖掘和提炼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三是强化和创新对社会各阶层的法律宣传手段;四是重视和加大对社会公民的法律信仰培育。

关键词
法治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统法文化法律信仰
论文目录
引言 (1)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概论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
1、法治文化的含义
一是"要素说"
二是"结构说"
三是"综合说"
四是"精神说"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特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具有民族性。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具有现代性。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具有开放性。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要求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为基础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为核心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意义
(一)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1、法治文化构成和谐社会建设的灵魂与精髓。

2、法治文化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制度支持。

3、法治文化是塑造和谐社会主体法律素质的途径。

(二)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治文化推动
2、市场经济的全球化趋势需要法治文化的保障
(三)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1、法治文化有助于提高法治的理解力
2、法治文化有助于增强法治的规范力
3、法治文化有助于加强法治的推动力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缺失的原因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消极影响
1、“权大于法”的传统人治观念阻挠了法律地位的提升
2、“重礼德轻法刑”的人治意识抑制了法律作用的发挥
3、特权等级观念严重破坏了“法律平等”观念的树立(二)传统普法教育方式有所偏差
1、传统普法运动缺乏对公民法律信仰的培育
2、传统普法运动缺乏对公民法治理念的培养
3、传统普法运动缺乏对公民主体意识的教育
(三)西方法治的移植缺乏亲和力
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途径
(一)借鉴和吸收适合的西方先进法治思想理念
1、借鉴西方法治文化的优秀成果
2、在借鉴的基础上实现西方法治的“中国化”
(二)挖掘和提炼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
1、提炼中国传统法文化中的人本思想
2、挖掘传统法文化中的道德价值
3、弘扬中国传统法文化中的和谐理念
(三)强化和创新对社会各阶层的法律宣传手段
1、重视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队伍
2、继续推进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3、加强法治文艺创作,努力创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重视和加大对社会公民的法律信仰培育
1、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和自我意识
2、将法治精神建设同市场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3、努力在国民心目中树立起社会优位理念
4、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观念教育结语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引言
法治是一种文化,因为法治的内涵不仅远远超越制度范畴,同时也远非思想、理念、观念等范畴所能容纳,而是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和思考方式,并逐渐植入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之中。

法治被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理解和实现程度如何,是这个国家或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作为一种政治制度,法治足以承担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重任;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法治文化亦足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必要的文化支撑、智力支持与观念保障。

从这一意义上而言,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是历史的必然、时代的必然。

对此,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以党的纲领性文件形式,提出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问题,强调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法制观念教育”。

十七大报告对于法治文化建设的强调,标志着我们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认识上的深化,对今后我国民主法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法治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有文化自身的特点,它不像制度一样在短期内能建构起来,必须经过长期的全民族文化的培育与建设。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至今尚未在社会上形成完整的法治文化体系,也没有培育出浓厚的社会法治文化氛围。

从我国法学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研究现状来看,不少学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已经有所建树,但从总体来看,
还是缺乏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

因此,笔者在借鉴吸收国内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我国现代法治文化的内涵、特点和要求入手,重点探讨当前我国法治文化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希望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有益参考。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概论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
1、法治文化的含义
国学大师钱穆先生曾经说过:“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

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

所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深入研究法治与文化的关系,重视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是法治与文化的有机结合,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

而文化又是一个很难说清楚的概念,其定义达260种之多,由此导致法治文化概念界定的困难和多样性。

目前,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法治文化的理解、阐述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是"要素说"。

它从文化的组成要素入手来解释法治文化。

认为法治文化是由技术性和精神性法律文化等要素组成的。

技术性法律文化是指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积淀并流传下来的具有历史性、传统性、习惯性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机构和法律设施等等。

另一方面是法律现象精神部分的法律文化,即指具有历史性、传统性、习惯性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法律心理、法律价值体系、法律思想体系等等。

二是"结构说"。

认为法治文化是显型结构法治文化与隐型结构法治文化的统一。

在显型结构层面上表现为:制定良好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组织和法律设施,严格的执法和司法程序。

在隐型结构层面上主要表现与显型法治文化相适应的社会主体的信法、守法、用法心理;较强的民主意识、正义观念和权利观念;法律的权威至上观念、依法办事的精神和法治的思想等,是一种内容有机构成、结构和谐统一的法治文化。

三是"综合说"。

该观点从法治的运作环节来考察法治文化。

认为法治文化是一个大的概念,它并不是指法制新闻、法制文学、法制文艺、法制网络等某项具体的文化活动,也不是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某种具体形式和手段,它与和谐文化相辅相成,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包括立法、司法、执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社会法制文明活动的综合体现。

四是"精神说"。

认为法治文化是指融注在人们心底和行为方式中的法治意识、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及其价值追求,是法律现象中区别于法律规范体系、法律设施、法制运行等外显实体要素的内在精神部分,主要包括人们对现行法律所具有的思想、意识、感情、信仰、知识、理论等内容。

笔者认为,要准确定义法治文化的含义,首先还是应该要从文化的定义入手。

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鲁克洪将文化分为显型文化和隐型文化两大类,他认为,文化包含有形的,也包含无形的,有形的是显型文化,无形的是隐型文化。

参照克鲁克洪的文化结构理论,我们可将法
治文化分为显型法治文化和隐型法治文化两大类。

隐型结构层面上的法治文化主要包括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显型结构层面上的法治文化则由法律法规、法律制度和法律设施等构成。

据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法治文化应当是显型层面上的法治文化与隐型层面上的法治文化的协调统一,即有形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设施与无形的法律意识形态的协调统一。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
以克鲁克洪的文化分类说为基础,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应该是一种以正义为价值取向、以西方法治文化为范式、以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为根基的法治文化。

它在显型结构层面上主要表现为:制定良好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组织和法律设施;严格的执法和司法程序。

它在隐型结构层面上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体的信法、守法、用法心理;较强的民主意识、正义观念和权利观念;法律的权威至上观念、依法办事的精神和法治的思想等。

从总体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种内容有机构成、结构和谐统一的法治文化。

其中,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本质所在;而围绕这一本质展开的各项条件、措施和效果,即以法治为特征的物质文化、政治文化、精神文化的全面生成,则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具体要求和现实标志。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特点
纵观西方法治文化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发现,西方法治文化的
产生主要依赖于社会内在的力量,即其自身传统社会文明成果的积累,是一个“内生”的过程。

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产生却与此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生成实际上属于一种“后发混合式”的模式。

这种混合式既不同于现代化起步较早、主要依靠其内部社会经济等要素发育而成的“内生”模式;也不同于现代化起步较晚、主要在外来文明因素刺激下进入法治现代化的“外生”模式。

从其生成的动力来讲既有外在动力也有内在动力。

一方面,其生成依赖于中国社会的内在力量,这些内在力量就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民主政治、法律、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体需求的转向等社会因素。

另一方面,它一直受到外来法治文化的刺激,特别是西方法治文化的刺激,这种刺激表现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各个方面。

这种“后发混合式”的模式使得中国的法治文化表现出以下三个特征: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具有民族性。

中国传统法治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文化传统积淀的产物,经世代相传而取得了稳固的地位,形成了一种“超稳定形态”,即使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它也会坚守自己的阵地,至今仍在影响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法律观念、法律情感以及行为模式,并已内化为中华民族的法律文化心理和性格,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法律心理、思想意识和行为模式的选择。

民族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其要旨在于尊重人的价值,肯定人的作用,关注人的生存与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蕴含了丰富的民族精神,是高扬民族精神的典范。

而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
文化的相互激荡,我们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具有现代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现代性表现在它能与当代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伴而生,是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方面,市场经济呼唤法治文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之相适应,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对法治文化也产生了深刻而全面的影响,法治文化以市场经济为根据,进行理论创新,以一种新的形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以及WTO的加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只有与时俱进,才能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中国才能挤身到国际竞争中,走上赶超发达国家为中心的现代化道路。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具有开放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开放性表现在它从不固步自封,善于吸收人类有益的法治文化成果,特别表现在对西方“法治”思想和理论的移植和借鉴。

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以及法律趋同化现象的出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西方的法治文化必将互相融合并存,整个人类社会将向“大同法治世界”的方向发展。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要求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为基础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
严、权威。

”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集中体现。

无论是国家法治体制的完善,还是公民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的增强,都要以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得到切实的保障为前提。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为核心
宪法和法律既是规范体系,也是价值体系。

宪法与法律的价值性决定了法治不仅仅是服从法律的治理,而且是服从良法的治理。

所谓良法,是指能促进一个社会中全体成员共同价值和共同利益实现的法律,是能使每个人与其他人在社会共同体中和谐相处的法律,即体现一个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法律。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

笔者认为,这一概括高度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所蕴涵的价值,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共同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价值取向,也构成判断法律良善与否的重要标准。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
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以人为本”的文化。

综观法治文化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到,法治文化的形成过程,就是“发现人”的过程,就是人的主体地位不断显现的过程。

近代意义的法治文化,是在否定神性、崇尚人性,否定神权、崇尚人权,否定神格、崇尚人格的文艺复兴运动中逐
渐成熟的。

到了现代,围绕在法周围的神秘主义光环彻底隐去,人成为法的唯一目的,“以人为本”也成为法治文化的基本精神。

可以说“以人为本”的提出和确立,是人类政治文明演进的必然结果,也是表征政治文明先进与否的标志。

我们党提出科学发展观,核心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从人的角度观察世界,用人的思想思考世界,以人的需要作为其产生和发展的目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必然要求。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要实现好、保障好广大人民在宪法和法律上的权利。

保障人民权利是宪法和法律的核心价值。

宪法和法律中的各项制度,归根到底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权利,而是否有效保障人民权利,则是衡量宪法和法律良恶的重要指标。

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和保障人权开辟了新路径,是权利得以彰显的文化。

法治之所以备受推崇,并非单纯地在于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而在于它通过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为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根本的制度保障。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意义
(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然而,和谐社会绝不会自发生成,也不会自然实现。

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依赖于法律制度的推动,必须借助于法治的践行。

法治文化作为整个社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其本身就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法治文化构成和谐社会建设的灵魂与精髓。

社会的和谐发展,不但需要有物质基础方面的硬件指标,更要有软件精神文化的力量作为其存在的根本。

而作为人类先进文化的法治文化,必然成为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精神取向。

这一点,可以从和谐社会的内涵要义中把"民主法治"放在首位,而且也将法治文化精神蕴含在了其他各项要件之中这一事实中得到印证。

2、法治文化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制度支持。

法治文化,不但作为精神意识构成和谐社会的根本,而且作为规范制度形态,更具有其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它将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长久的制度保障。

可以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个方面要件的每一方面都需要良好的制度性安排,都需要纳入法治化轨道来使之和谐而有序地发展。

3、法治文化是塑造和谐社会主体法律素质的途径。

法治文化不仅仅表现为社会的精神理念和规范制度,还更要将这种精神理念和规范制度转化价值信念和行为方式。

由于文化是人类社会的特有现象,
人不但是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播者,更是文化的实践者和承载者。

因此,文化涵养着人的素质,素质体现着人的文化;又由于社会一切方面的现代化最终都将取决于人本身素质的现代化,因此,由法治文化涵养、塑造而成的现代公民法律素质,将是保证我国社会法制现代化与和谐社会构建成功的一个基础性、决定性因素。

(二)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是与当代的市场经济建设相伴而生,是当代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重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之相适应,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

中国经济现代化要求加快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步伐用法律和规则来维系市场经济,重构一种法律主治的新文化。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治文化推动。

市场经济呼唤法治文化,并对传统的错误理论进行革命性变革。

市场经济影响我们生活的各方面,对我国法律文化也产生深刻而全面的影响。

法治文化应以市场经济为根据,进行理论创新和理论更新,以一种新的形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法律理论和实践中的许多失误,都是由畸形的法律价值观念造成的。

进行市场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必须更新法律价值观念,良好的法律价值观念是制定良法的先导、正确执法的保障、严格守法的必须、防止法律失效的屏障、校正恶法的准则。

法治文化是强化法律和法律理性的重要途径,突破法律悖论,推动法律进步的精神依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