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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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经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的农村发展指导思想。农村改革发展离不开一个良好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经过分析中国当前农村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能够看出,应该增加支农资金的有效供给,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并加强政策支持来推进农村金融体系改革。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问题农村金融机构农业银行民间金融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在支持“三农”、服务“三农”、支持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能否建立一个资本充分、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直接影响到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的进程。

一、国农村金融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在不断的发生着变革,但纵观建国以来五十多年农村金融机构体系,能够发现在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始终存在一个二元结构,即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结构同时并存,二者在发展过程中先后、共同为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金融服务。

(一)正规金融现状正规金融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保险公司等。当前中国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区域结构不合理。在中国农村金融结构中,农村金融机构城乡布局和

区域性布局失衡严重。在城市和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所属农村,农村金融机构的区域布局相对较完善,农村商业金融也较发达,农村金融商品的供给较为充分。而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虽然也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三位一体”的结构,但由于正规金融在这些地区功能退位,农村商业金融很不发达,农村金融商品的供给相当匮乏,主要依靠农村合作金融供给。(二)非正规金融现状

非正规金融有:农村合作基金会、当铺、私人钱庄、私人借贷和高利贷等。由于中国金融是一种以政府主导为主的结构体系,因而非正规金融长期受到制度抑制。虽然非(准)正规金融组织远较正规金融灵活,但由于无法组织化和正规化,民间金融组织基本上属于零打碎敲,在地下或半公开状态下活动,不能在农村市场经济中起到应有的作用。另外,非正规金融由于缺乏必要的规范和管理制度,运行极不规范,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存贷款利率普遍较高,大大的超过了中央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基准和浮动幅度,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后劲。二是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非正规金融组织良莠不齐,有些一开始就出现非法集资、经营者卷款潜逃的现象,影响了农村金融市场稳定。

二、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机构缺乏,有效供给不足

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村提供的金融服务的能力不断减弱。首先,中国农业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对“三农”的基本金融功能严重缺失。自1999年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逐步撤出,基本取消了县一级分支机构和放款权。至今共撤销了约31000多个县级以下营业网点,加深了农村金融资金

供给不足的程度。其次,对农业发展银行来说,融资渠道不稳定,向商业银行借债致使融资成本骤升,加之粮棉部门缺乏还贷压力而拖欠贷款,其财源日渐捉襟见肘。再次,农村信用社的基本功能发挥同样受阻。由于农民总体增收困难,邮政储蓄与商业银行将三农资金分流以及历史中积淀下来的坏帐率居高不下等原因,使农村信用社融资功能大打折扣。

(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容乐观

金融生态环境是指由居民、企业、政府等部门构成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消费群体,以及金融主体在其中生成、运行和发展的经济、社会、法治、文化、习俗等体制、制度和传统环境。当前,中国农村金融的生态环境欠佳,很多制度缺失或不完善,使得农村地区融资困难重重。首先,农村信用制度的缺失影响到农村金融扶持的力度。一方面,整个农村信用意识比较淡薄,乡镇企业借改制、破产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屡禁不止,金融机构维权难度大,银行债权案件判决后执行难、费用高。另一方面,农村的信用制度和体系建设滞后,金融机构无法准确判断客户的信用状况。由于农村地区缺乏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农村金融机构对贷款所蕴涵的风险不能进行适时监测。同时,由于农村中小企业财务制度极不健全,做假账、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上报政府产值高、上报税务利润少、上报银行效益好”的现象非常普遍,金融机构难以掌握企业执行国家会计和审计准则的真实情况和企业运行的真实状态,加之信用信息开放度较低,缺乏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正常获取和检索渠道。信息不对称、使贷前调查、对企业的效益分析、贷款风险预测等无法正常进行。其次,法制环境缺陷。一是现行法律体系中缺乏《农村金融法》或《合作金融法》等专门法律规范来保护农村金融这一相对弱势领域。二是为更好维护金融债权和信用秩序,

现行法律条文有待补充与完善。三是农村法制建设较为滞后,普遍存在执法行政主导现象,行政干预“过度”。第三,农村贷款担保制度的缺失。为防范贷款风险,金融部门一般要求贷款者提供抵押,农户和农民企业缺少有效的抵押资产,又没有有效的担保机构给予提供服务,贷款担保难以落实,农户和农民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非常严重。农村金融市场的生态环境影响了金融机构开拓农村市场的积极性。主要表现为个人和企业的失信行为导致银行出现大量不良资产,而银行一旦诉诸法律,却往往“赢了官司输了钱”,讨债十分困难。再加上农村地区的投资难以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风险大,造成了“个人、企业贷款难、金融机构难贷款”的二元结构矛盾更加突出,从根本上导致农村金融发展缺乏可持续性。

(三)金融体系不完善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地区退出,在新农村建设形势下,曾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农村信用社,难以独自扛起支持“三农”的重任。就当前中国农业大省河南省而言,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存款数量仅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量的40%左右,而全省“支农”贷款数量却占到金融机构“支农”贷款总量的90%左右。其中,67.4%的农户得到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支持,贷款需求满足率达到84.3%。然而,仅靠农村信用社这一家金融机构,很难满足河南农村、农业和农民对金融的需求。一“社”难支“三农”是农村金融现状的真实写照。

(四)农村金融服务单一

现行农村金融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趋势,单一的农村金融服务已不能满足需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金融网点匮乏。近年来,伴随着大量商业银行网点从乡镇的撤离,农村信用社的网点也日渐减少,农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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