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制播分离 电视节目制作公司的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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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制播分离电视节目制作公司的盈利模式
【互联网】制播分离电视节目制作公司的盈利模式互
联网制作电视节目2014-08-17 22:59 新一波的制播分
离浩浩荡荡,从央视到一线卫视,再到谋求上位的二三线卫视,都被携裹进广电传媒改革大潮。

播出机构在酝酿新的制播分离政策,制作机构在谋求更多平台的合作。

参与节目制作的玩家越来越多,传统电视台的竞争对手也越来越多,方兴未艾的民营制作公司,资源丰富的视频类网站,制作水准较高的海外节目制作公司,甚至草根制作团队都来分一杯羹。

无论自愿,还是倒逼,汇聚各方力量,“开门办台”已是
大势所趋。

未来,电视媒体的商业模式将从播映费向广告分成切换,激励机制更加市场化,受益最大的将是一线内容制作方。

电视台掀起制播分离大潮3月,黎瑞刚回归SMG,新一轮改革聚焦东方卫视,深化制播分离,只
用半个月时间就成立了东方卫视中心,制定了“以卫视为依托,以独立制作人为突破,整合资源”的娱乐板块改革方案。

新组建的东方卫视中心由原东方卫视中心、艺术人文中心、大型活动中心、新娱乐、星尚等单位和部门组成,隶属台、集团管理,同时中心设置节目生产和服务协调两大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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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江苏卫视引发电视圈新一轮震荡。

传《非诚勿扰》制片人王刚带团队辞职,江苏卫视回应该消息的出现“可能与目
前台内正在酝酿的制播分离改革方案有关”,目前方案仍在设计和讨论当中。

浙江卫视正在进行“节目团队化”,尝试在频道内部实行“准制播分离”,交给制片人八项权利,以制片人为核心的团队进行项目竞标。

竞标成功以后分配机制也将发生变化,过去是劳务费,以后将参考市场上已经出现的奖励机制给予一定物质激励。

5月,东南卫视第四季度节目竞标开始,标志着“独立制片人制”即将正式实施。

“独立制片人制”作为东南卫视“节目生产制作与播出的内部适度分离”改革的试水探索,将在频道和栏目之间建立起责权清晰的契约关系。

“独立制片人制”推行后,栏目组具有有限人事和财务权,与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配套,同步推进。

在《开讲啦》《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梦想星搭档》《舞出我人生》《出彩中国人》《嗨!2014》等联合制作的节目纷纷亮相荧屏后,央视最近也在酝酿新的制播分离改革政策。

主流综艺节目制作公司营收概览在制播分离越演越烈的中国市场,其实有越来越多体制内的制作人选择下海,一批以节目制作为主要业务的综艺节目制作公司应运而生,正是这群人托起了现有中国电视综艺节目制作的天空。

以下是一些市场活跃度较高的综艺节目制作公司。

从已公布的2013年营业收入来看,虽然灿星制作的营收仅统计到《中国好声音》一个栏目,但其在主流民营综艺节目制作公司中的营收表现却十分突出,位居第一位。

蓝色火焰以年营业收
入8.98亿元,排名第二;第三名为光线传媒(仅统计其栏目营收)3.33亿元;能量影视以2.71亿元排名第四。

值得一提的是,负责《中国好声音》栏目内容营销的梦响强音公司,与其他公司相比,其只运作《中国好声音》一个综艺节目即实现3.35亿的营收,利润为0.66亿元,可以算是栏目内容营销领域最为特殊的一个公司。

从综艺节目制作公司的盈利水平来看,灿星制作盈利能力最高,以将近11亿位居榜首,利润高达85%.光线传媒盈利能力次之,以1.57亿元利润居于榜眼,利润率亦有40%,而另外两家的利润率均低于20%,营收最高的蓝色火焰利润率仅12%。

说明现在综艺节目制作公司虽然营收高速增长,但行业总体盈利能力仍然处于较低水平,说明现在的综艺节目制作公司的运作模式虽然已经开始向精细化方向发展,但仍顽强的保留着粗放型的基因,仍然依靠销售播映权、广告等方式实现主要盈利,迫切需要向精细化方向发展,优化收入结构。

电视节目制作公司的主要盈利模式电视节目制作公司要通过三种方式实现收入:一是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播出平台,或接受播出平台等节目需求方的委托收取制作费用;二是用栏目换取广告时间,再通过贴片广告实现收入;三是社会制作机构与播出平台共同投资、共享版权、共担风险,按照约定比例对节目冠名、特约播映、硬广告等广告收入进行分成。

有话语权的强势节目早在
十年前已启动制播分离,但盈利模式仍以收取制作费为主。

2004 年10 月,为了解决《鲁豫有约》栏目存在的定位和
发展问题,经公司实际控制人、神州电视、陈鲁豫与凤凰卫视协商,决定由神州电视出资设立能量传媒,原《鲁豫有约》制作服务团队全部进入能量有限,负责栏目的创意、策划和制作,运作资金由能量传媒负责,版权及其播映权发行收益归能量传媒所有;凤凰卫视同意陈鲁豫继续担任该栏目的主持人,并向能量传媒购买该栏目的境外播映权。

下面以能量传媒为例,剖析电视节目制作公司的节目运作及盈利模式。

伴随着机制改革,对强势的、优质的内容方,栏目制作的盈利模式也逐渐发生变化。

收入提升同时制作方也需要共担风险,上市公司里光线传媒的《超级减肥王》等、华录百纳蓝色火焰的《最美和声》、《女神的新衣》逐渐尝试换取广告时间或参与广告收入分成的模式。

电视综艺节目的制作成本到底有多少?迄今为止能量影视的预披露书提
供了最为详尽的数据,我们认为一定程度代表了整个行业的商业模式的财务状况。

以能量影视为例,人工成本和委托制作费占据成本的大头,比例分别为48.55%和26.04%。

2013 年能量影视的栏目主要包括《鲁豫有约》、《壹周
立波秀》、《今日中国》、《中国夜》、《超级演说家》和《我为喜剧狂》等,栏目成本13,567.39 万元,较上年增长206.59%,
其中人工成本6,587.20 万元,委托制作费3,532.48 万元,租赁费1,374.49 万元,分别占栏目成本的48.55%、26.04%和10.13%。

人工成本和委托制作费占比上升且金额较大,主要系《超级演说家》、《我为喜剧狂》及《中国夜》外聘主持人、演员和社会专门机构提供服务较多。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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