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2017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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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2017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根据《安徽省全创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合肥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通知》(皖全创改〔2016〕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60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任务分工等的通知》(合政办〔2016〕6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2017年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安排,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重大平台建设

(一)全力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争取核聚变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落户合肥,着力推动“七大平台”建设取得新成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二)推进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联合微电子、离子医学、天地一体化网络等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新建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三)推进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及中科大高新园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批复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完善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建设方案,加快建设创新研究院核心区,建立运行和管理机制,在量子通信、量子计算与模拟、量子精密测量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规划建设环巢湖科创走廊及安徽创新馆。加快建设安徽创新馆,编制完成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研究报告,着力打造全球知名创新共同体、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全省创新发展新引擎。(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五)加强与国家级科研院所创新合作。深化与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单位的合作。积极开展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天津大学等单位的战略合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合巢经开区管委会、包河区政府)

(六)构建军地高效协同创新体系。积极争创国家军民融合示范城市,争取组建省军民融合研究院及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合肥警备区、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二、重点领域改革

(七)加快推进高端创新平台市场化管理改革。推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等单位,建立市场化管理的运行机制,打造成为集技术转让、资本运营、企业孵化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端创新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地。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法》《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新修订)》等文件的市级配套政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九)增加国有企业创新绩效权重。完善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将研发和创新绩效作为重要考核因素。(牵头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创新国有出资股权基金管理。完善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制度,在监管、考核机制等方面给予更高的风险容忍度,允许管理团队参股和项目团队跟投。(牵头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十一)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优化市级财政奖补政策,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挂牌、再融资,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构建与在肥证监部门、上交所、深交所新型合作机制。(牵头单位:

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二)启动实施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在高新区实施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综合执法,开展实施方案的起草和报批工作。(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

(十三)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抓好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目录动态调整,强化涉企收费监管,积极为企业创新减负。(牵头单位:市物价局;配合单位:市编办、市经信委、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市法制办)

(十四)创新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制定市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创业创新培育

(十五)引进创新科技团队。重点支持10个左右在肥创新创业科技团队。(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十六)推进新兴产业“三重一创”体系建设。出台“三重一创”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认定一批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持续推进6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争取申报一批新兴产业重大工程

和重大专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七)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遴选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十八)鼓励企业开放合作创新。加大先进技术吸纳力度,对在肥企业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肥进行转化和产业化的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十九)引导企业建设创新网络。依托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支持企业建立产学研联合、上下游联通、跨界融合的开放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人才政策完善

(二十)探索建立市级人才编制周转池。在市属医院、高校试点,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人编捆绑、人走编收的编制周转池制度。(牵头单位:市编办;配合单位: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二十一)推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加快制定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贯彻落实意见。(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国资委)

(二十二)深入实施“双引双培”四大人才计划。继续组织实施领军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引进计划、庐州英才培养计划、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培养计划,坚持好中选优原则,通过遴选重点支持领军人才、庐州英才、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各40个左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人社局)

(二十三)落实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才政策。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人才奖励政策,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设立专门的人才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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