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古代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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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古代希腊罗马
1.雅典的民主政治产生的条件
古希腊文明始于大约公元前20-前12世纪的爱琴文明时代,它的中心最早是爱琴海的克里特岛,后转移到希腊半岛南的迈锡尼城。公元前12世纪,北方的一支希腊人南下征服大多数希腊城邦,迈锡尼城邦被毁灭。公元前11-前9世纪被称为“荷马时代”(又称黑暗时代)
(1)地理环境多山靠海,港湾岛屿众多、平原狭小。
(2)城邦政治条件:小国寡民的城邦使公民有较多直接参与政治事务的机会。
(3)人文条件:宽松自由的社会环境、平等互利的观念,较高的公民素质。
(4)客观条件:靠近古埃及和两河流域,便于从亚非文明的成就中汲取营养。
(5)经济条件:海外贸易和工商业发达。
2. 雅典民主制度的确立
(1)城邦的公民
根据传统,凡父母祖籍均属本城邦、拥有一定财产、能自备武装服兵役的成年男子,享有公民资格。
(2)平民和贵族矛盾激化
君主专制到贵族寡头政治到民主政治。
公元前8-前6世纪,雅典城邦平民和贵族矛盾尖锐,政治上贵族占据首席执政官,把持长老会议(有权选举和制裁执政官)公民大会名义上是最高权力机关,但无实权。经济上贵族掌握大量财富,他们通过高利贷、土地兼并等方式盘剥平民。许多平民无力还贷,不得不为债主耕种土地。所有的借款或租地都要以人身作为抵押,如果还不起债务或交不起地租,他本人及家属就沦为债务奴隶。
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工商业奴隶主阶层形成。旧贵族“平原派”主张维护寡头政治;平民“山地派”主张激进的民主政治,进行彻底的社会变革;工商业者“海岸派”主张发展海外贸易,掠夺外邦奴隶与财产。“海岸派”和“山地派”共同的目标是反对贵族专权。
(3)梭伦改革
公元前594年,雅典平民与贵族的矛盾再度激化,一触即发。
公元前6世纪初,执政官梭伦推行改革。主要措施如下:
第一、废除债务奴隶制。梭伦颁布著名的“解负令”。法令规定废除所有债务,禁止借贷以人身作抵押;由于欠债而卖身为奴的公民,一律释放。解负令巩固了民主政治必须具备的公民群体。
第二、确立财产等级制度。他根据财产多寡,把公民分为四个等级,财产越多等级越高,权利越大。等级高的公民享有的权利多,应尽的义务也越多。财产等级制的改革虽然没有带来真真正的平等,但它打破了贵族依据血缘门第的世袭权垄断政权的局面,使工商业奴隶主分享了政治权利,也使下层平民获得了一定的公民权利。
第三、公民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各等级公民均可参加。为了进一步打破贵族专权,推行了国家权力机构改革。恢复公民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
第四、建立四百人会议,前三等级公民均可入选。梭伦从雅典最初的四个部落中各选100人,组成一个“四百人会议“。”四百人会议“是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为公民大会拟定议程,预审提案,准备决议,实际上执掌最高统治权。
第五、设立公民陪审法庭。在司法制度方面,设立公民陪审法庭作为最高司法机关。贵族对司法审判的长期垄断被打破。
第六、鼓励发展农工商业。
梭伦改革动摇了旧氏族贵族世袭特权,保障了公民的民主权利,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了基础。
梭伦改革实行后,贵族和平民都有许多不满。梭伦被迫出走,雅典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平原派”企图恢复旧秩序;“山地派”不满足梭伦的改革措施,要求进一步推行改革;“海岸派”继续拥护梭伦的新政策,但希望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消除纷争。
(4)克里斯提尼改革
公元前6世纪末,执政官克里斯提尼进行更深刻的改革。
他建立10个地区部落,取代过去的四个氏族部落,以部落为单位举行选举;设立五百人议事会,
由各部落轮流执政;每部落各选一名将军组成十将军委员会;继续扩大公民大会的权力等。
他还实行“陶片放逐法”。在每年举行的公民大会上,如果公民们认为某人的行为损害了公民利益,威胁到城邦民主,就把他的名字写在陶片上,然后投入陶缸中,一个陶片相当于一张选票。如这个人的得票数超过6000,就表示多数通过,便被逐出国门十年。这一做法对威胁城邦民主的人具有震慑作用,迫使他们言行谨慎,不敢肆意妄为,成为维护民主政治的有力武器。
这次改革基本铲除了旧氏族贵族的政治特权,公民参政权空前扩大,雅典的民主政治确立起来。
3. 雅典民主制的兴盛
(1)雅典民主的黄金时代
公元前5世纪,在伯利克里担任首席将军期间,雅典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被称为雅典民主的“黄金时代”。
当时,所有成年男性公民可以担任几乎一切官职。他们也都可以参加公民大会,商定城邦重大事务,五百人议事会的职能也进一步扩大,陪审法庭成为最高司法与监察机关。法官从各部落3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中产生,他们审理各类重要案件,监督公职人员,并参加立法。
伯利克里为鼓励公民积极参政,向担任公职和参加政治活动的公民发放工资。为吸引公民观赏戏剧,还特意为公民发放“观剧津贴”。
(2)对雅典民主制度的评价
特点:直接民主:公民直接参与城邦政治活动。
主权在民:公民大会对国家事务拥有最高决策权,是“主权在民”的集中表现。
轮番而治:公民轮流担任公职,负责管理国家事务。
崇尚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雅典民主政治运行的基本政治原则。
权力制约:国家机构权力虽有分工,但互相制约。
进步性:民主的创举,提供集体管理的新形式、创造民主运作的新形式,对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有着深远的影响,成为西方政治文明的源头。
多数人参政。集体决策、选举和群众监督,开创了诸多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制度。
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民主制重视公民的个体自由和责任感,铸就了雅典人渴求知识、乐于探究的民族性格,促进了本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及希腊全面繁荣,使古希腊在文化领域取得众多辉煌成就。
局限性:民主性质的原始性,雅典民主仅是一种原始的直接民主形式,只适用小国寡民的城邦。
民主范围狭隘,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之上,仅适用于本城邦的成年男子。
运作方式的随意性:抽签选举、轮流坐庄,意味着素养不同的人享有同等管理权,可能导致权力滥用和误用。
第2讲、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1. 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平民和贵族的矛盾
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在意大利半岛上建立起来。罗马共和国早期,贵族垄断着立法和司法大权。当时罗马只有习惯法,法律与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界限。这样多有贵族担任的的法官,常常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保护自己,损害平民利益。
(2)《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5世纪中期(bc449年),在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中,罗马制定了《十二铜表法》,条纹比较明晰,从此,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受到限制,平民利益得到保护。当然,它也保留了一些比较野蛮的习惯法。
在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法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适用范围主要限于罗马公民,所以被称为公民法。在公民法下,罗马公民受到法律保护,并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2.罗马法的发展和完善
(1)罗马帝国的扩张与罗马法的发展
公元前3世纪早期,罗马征服并统一了意大利半岛,然后向地中海地区扩张。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建立。至1世纪后期,罗马帝国已经建立三十多个海外行省,控制欧、亚、非三大洲的广阔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