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度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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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校本部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设在风景如画的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组织的2016年高考报名,并且为艺术类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组织的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合格;对于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有特殊要求的,以考生高考所在省份规定为准。

3.外语语种为英语,文理科类不限。

4.舞蹈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二、招生省份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

三、报名考试

我校共设5个考点:吉林省考点、河北省考点、河南省考点、江苏省考点、山东省考点。考生必须在高考所在省份的考点参加所设招生专业的报名、考试;若所在省份未设考点或者未设所报招生专业,考生必须在吉林省考点进行报名、考试。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报考费200元。各考点报名和考试安排情况如下。

1.吉林省考点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于2015年12月23日-2016年1月10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注:考生集中进行网上报名时有可能引起报名过程中断,为确保报名过程顺利成功,请考生务必提前尽早进行报考。报名截止日期到达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关闭,逾期报名一律不予受理。

(2)网上缴费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缴费。未按时完成缴费的,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3)打印报名表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

(4)现场确认

考生必须按网上报名表规定时间持高考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高考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无效)和网上报名表,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进行现场确认(核对信息、照相等,不允许他人代办)。现场确认成功后领取准考证。

表1.吉林省考点安排表

注:考生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完成现场确认,考生的具体现场确认时间以网上报名表规定为准,考生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2.其他考点

(1)河北省考点、河南省考点

考生持高考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高考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无效)按规定时间到相应考点进行报名、缴纳报考费、领取准考证;对于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有特殊要求的,以考生高考所在省份规定为准。

(2)江苏省考点、山东省考点

考生必须按高考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打印准考证;对于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有特殊要求的,以考生高考所在省份规定为准。

表2.河北省、河南省、江苏省、山东省考点安排表

四、查询成绩和打印合格证

1.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25日-4月10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cn)查询考试成绩。

2.考生必须于2016年4月15日-5月10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 )打印《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注:考试成绩和合格证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入学报到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及时查询和打印。因未按时查询、打印而带来的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说明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合格,高考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招考方向。

2.我校艺术类专业各招考方向只录取我校该招考方向的专业考试合格考生。

3.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文、理科分别投档和排队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按文理综合投档和排队录取(不分文、理科)。专业考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4.各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本简章第七项《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

六、其他

1.入学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高考文化考试准考证、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2.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3.网址:.cn。邮箱:[email protected]。

4.咨询电话

(1)有关专业问题:0(音乐学院)、5(美术学院)、6(传媒科学学院)。

(2)有关考务问题:1(学校招生办公室)。

5.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9。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七、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

(一)音乐学院

1.招生计划

注:在各省份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2.考试内容

(1)音乐学

(2)舞蹈编导

3.录取原则

(1)音乐学: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招生办公室参照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

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英语成绩达到60分(按满分150分计),分招考方向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初试+复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舞蹈编导: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省执行江苏省招生办公室对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初试+复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美术学院

1.招生计划

注:在各省份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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