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工程设计劳务报酬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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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工程设计劳务报酬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问者:laoliu回答数:1 有694人关注提问时间:2013-01-07 00:00:00 该问题已结束
我一位同行以个人名义承担一工程设计劳务,同劳务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协议规定该设计完工后一次性付给设计费28万元,设计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人员工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我的同行自行承担,请问我的这位同事及他带领的设计人员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人说应按劳务报酬一次性计算缴纳,可这属于承包性质。请专家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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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hlbt回答时间:2013-02-21 11:31:51
个人从事工程设计取得的报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算税款时,在扣除800元(收入不超过4000元)或20%(收入超过4000元)的费用后,一律不得再扣除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