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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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介绍
2009-5-26 9:58:04
为鼓励扶持本市公益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公益事业和民生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进一步提高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实施公益招投标的意见》(沪民计发[2009]18号)规定,上海市民政局在本市开展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
上海市民政局授权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开展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公开招标、评审工作,为市民政局实施行政许可审批提供依据,最终由市民政局对项目及其实施方予以审批。公益招投标是市民政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上海社区公益服务和社会组织发展的实际需求,对公益金资助项目评审方法的一次重要改革探索。
一、工作目标
培育一系列深受社区群众欢迎的优质社区公益服务项目;
扶持一批有能力、讲诚信、专业性的社会公益组织;
搭建一个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平台;
形成一套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和评估机制;
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公益项目的社会效益和使用效率。
二、工作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招标目录和评估条件向社会公开,评标过程接受社会监督,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项目完成向社会公告。
非营利性原则:经市民政局审批通过的受资助组织应按照公益服务宗旨实施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低偿或无偿服务,不得用项目资金从事营利性活动。
专业化原则: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专业化导向,用专业知识和方法开展项目服务,用专业化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受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组织中专业社工比例不得低于10%。
市区联动原则:市民政局和区县民政局从两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共同出资、按比例配套使用,共同资助社区公益服务项目。
可持续发展原则:接受资助的组织应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通过实施受资助项目,使组织自身得到发展壮大,项目发挥示范效应,并能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
三、项目领域
社区安老服务:资助社区老人福利事业项目,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和提升生活质量。
社区济困服务:资助特困群体的扶弱济困慈善公益项目,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和特殊群体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服务。
社区扶幼服务:资助孤残儿童及困难学生儿童福利事业,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和人文关怀等服务。
社区助残服务:资助残疾人、革命伤残人员特困群体福利事业项目,帮助该类人群发展体能、技能及适应社区生活的能力,鼓励他们融入社会。
其他社区公益服务:资助事关民生、公众关注的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其他社区服务公益项目。
四、项目特点
公益性:体现“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思想;围绕社区大众的公共利益,即全体社区成员的共同利益和社区的整体利益,而非特定的少数人的个人利益,直接或间接惠及社区全体成员;不以营利为目的,低偿或无偿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社区性:能促进社区的人口、地域、社会组织、社会文化有机结合并产生较大积极作用;能增进社区成员的交流和互动、提高认同感和参与度,促进“熟人社区”的形成;能丰富社区生活、改善社区人文环境,有利于塑造社区人文精神,稳固社会生活共同体;在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满足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创造社区就业岗位等方面有实效。
专业性: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方法、组织架构、人员素质、服务理念、管理模式和质量控制;能够促进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化发展;能够促进社会组织自身的成长壮大和可持续发展;从事项目服务管理的专业社工比例不低于10%。
经济性:资金的使用效率较高,在确保服务内容、质量、影响和意义较佳的同时尽可能节约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示范、拉动和放大效应明显,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叠加或流入的潜力较大;长期来看,有助于该项事业或行业的培育和形成;切合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承受能力,聚焦社区居民的实际迫切需求。
五、招标方
区县民政局在开展社区需求调查、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提出项目招标需求,经市民政局批准后,委托市社区服务中心开展招投标。目前以浦东新区、闸北区为试点区先行开展招标工作。
六、受托机构
市民政局委托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开展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市社区服务中心作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的工作平台,主要负责招投标工作方案、招投标流程、标书样本等的设计,招投标工作流程和各环节的具体组织实施,投标方案的评估审议,协助有关方面对资助项目的过程监督评估和实施效果和效益评价,招投标现场接待场地和工作窗口的服务,以及社区公益项目招投标网站和电话的咨询服务等。
七、投标方
凡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或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拥有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工师,并具备实施招标项目的基本条件的,均可参与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的投标。
八、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市民政局特委托市社区服务中心招募了一批熟悉慈善公益项目评估、运作和管理的专家,以及一批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社会知名人士等为主体,热心社区慈善公益事业、熟悉上海社区情况、社会责任感强的市民代表,组成社区公益项目招投标评委库,负责评审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应标方案及推荐接受资助的组织。目前招投标评委库仍在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有意者可在“上海社区公益招投标网”上填写个人资料并提出申请。
九、招投标流程
(一)立项与招标
区县民政局按照实际需求,向市民政局提交参与招投标的公益项目,市民政局审核后确定拟资助的公益项目或范围。
市民政局通过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发布公益项目招投标目录和招标要求。
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招标方式,在相应范围内发布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与评审
社会组织投标: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接受投标邀请,按要求编写投标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市社区服务中心。
组织开标评审:市社区服务中心组建专门的评估审议委员会,评估审议委员会由5-9位(单数)人员组成,包括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本市的相关专家以及本市的市民代表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审议。
社会公示:市社区服务中心将评估审议结果书面告知所有投标人,并在“上海社区公益招投标网”()上公示。
上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市社区服务中心将经公示的评审结果书面报市民政局行政审批。
(三)项目实施
批复并签订行政合同:市民政局就评审结果予以行政批复,若批准同意,则区县民政局与接受资助的中标组织签订行政合同,并报市社区服务中心备案。
拨付资金:由市民政局将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划拨至区县民政局,由区县民政局按照行政合同统一支付。
(四)过程监督
由区县民政局依照合同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服务质量。
市、区县民政局可委托社会审计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审计,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
(五)绩效评估
由接受资助的组织进行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提交项目完成报告。
由市、区县民政局委托市社区服务中心或自行组织开展资助项目审计和绩效评估。
由市民政局统一向社会公告项目完成情况。
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窗口
地址:上海市制造局路88号2楼
“上海社区公益招投标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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