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理学考研真题答题规范,2014年北大法理学考研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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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试题一】(简答)健身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10分)

法律规则,又称法律规范,是指具体规定权利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它是由国家制度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各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

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同为法律规范,但他们在内容的明确性、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和作用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放置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与此相比,法律原则的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立明确、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立明确的法律后果。他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但并不直接告诉知名应当如何去实现或满足这些要求或标准,故在适用时具有较大的余地共法官选择和灵活应用。

(二)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出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他们是对从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或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三)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或者这条规则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解决方法;或者该规则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规则对裁决不起任何作用。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他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有不同的“强度”,而且这些不同的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当两个原则在个案中冲突时,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原则间作出权衡,强度较高的原则对该案件的裁决具有指导性的作用,但另一原则并不因此无效,也并不因此而被排除在法律制度之外,因为在另一个个案中,这两个原则的强度可能会改变。当然,在权衡原则的强度时,有些原则自始就是最强的,例如法律平等原则,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它们往往被称为“帝王条款”。

(四)在作用上,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即相对于原则,法官更不容易偏离规则作出裁决。因此可以说,法律规则形成了法律制度中坚硬的部分,没有规则,法律制度就缺乏硬度。

但另一方面,法律原则也是法律制度、规范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它们是法律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它们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它们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依据;同时,法律原则通过对法官“自由裁量”的指导,不仅能够保证个案的个别公正,避免僵硬的适用法律规则可能造成的实质不公正,而且使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弹性张力,在更大程度上使法律规则保持安定性和稳定性。总之,法律制度在法律原则的支持下,能够比制度的全部规则化具有更强的硬度和适应性。

【试题二】(简答)简述我国有关正式法律渊源效力层次的规定。(10分)

法的渊源即法的源泉,该词在中外法学家那里一直有不同的理解,比较普遍的解释是指法的形式意义上的渊源,也就是法的效力渊源,指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各种类别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根据我国《宪法》及《立法法》的规定,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类:(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又称“母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具有内容的根本性、效力的至上性、以及制定和修改程序的严格性等特点,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重要渊源。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法律。作为法律渊源的“法律”一词是在狭义上使用的,包括基本法律及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基本法律有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有权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有权发布规章,通常称为部门规章或部委规章,其效力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适用于本地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另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规章,这种规章在实践中被称为地方规章。地方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此外,我国法的渊源还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经济特区法规和规章、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国际条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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