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用植物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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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用植物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二○○三年三月
本实验室主要定位于药用植物生物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对具有明确的前沿性、开拓性及广泛性应用前景的研究课题,实验室设立基金,提供资助,同时本实验室欢迎自带课题、资金,利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研究工作,或进行科研合作。
根据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学科发展趋势,凡符合下列研究方向的课题,均可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学术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立项。
1.药用植物细胞培养、组织培养研究
2.药用植物内生菌分离、培养研究
3.药用植物次生代谢产物成分化学研究
4.药用植物次生代谢途径研究
5.药用植物有效成分的药理毒理学研究
6.药用植物有效成分的化学结构修饰和合成研究
申请开放课题须知:
一、凡向本室提出申请的开放课题应符合本室的项目指南,课题内容先进,计划所定目标切实可行,技术路线合理,申请人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如期完成所定内容和指标。
二、申请人应填写《江苏省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于6月7日前寄交徐州师范大学江苏省
药用植物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三、申请课题经学术委员会审查,室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纳入资助计划,对批准的课题一般资助一至二年。
四、对不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申请者,须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科学家二人推荐。
五、客座研究人员按申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容来室工作,本室为客座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力所能及的生活便利。
六、本室欢迎国内外科学家自带课题及经费来室工作,本室将提供各种方便和优惠条件。
七、研究成果为本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鉴定成果或专利成果的署名,本实验室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客座研究人员所在单位作为第二完成单位。实验室对于做出成绩的客座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通讯地址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和平路57号
徐州师范大学江苏省药用植物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邮编:221009
电话:(0516)3500229 冯友建
传真:(0516)3500227
E-mail: kjc@
江苏省药用植物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基金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二○○二年五月
1.开放课题基金经费由课题组负责人支配,实验室主任监督使用。2.开放课题基金经费使用期一般为二年,对必须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课题,可分阶段申请,资助金额一次核定,分年度拨给。3.若课题完成期限需要延长,课题负责人应在该课题到期一个月之前,向实验室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该基金经费。
4.开放课题基金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
⑴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
⑵完成该课题所必须的试剂费、大型设备使用费、小型仪器租
用费等;
⑶客座研究人员在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差旅费、住宿费、科
研津贴费(一般不超过经费总额的5%)等;
⑷参加学术会议、考察调研和出版费(论文成果应用与开放课
题基金资助的研究内容有关)
5.凡属开放课题基金资助的成果和论文发表时,须注明此课题在江苏省药用植物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完成字样;论文著名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客座研究人员所在单位为第二完成单位。6.本实验室根据客座研究人员的论文和成果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7.客座研究人员在课题结束后六个月内应向实验室递交一份课题完成情况的总结报告。
8.对于完成较好的课题,实验室将优先考虑下一年度申请可开放基金资助经费。对连续两年不能取得明显进展的课题,或有其它重大问题的课题,实验室有权予以撤消并追回剩余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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