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网网络广告发布合同协议书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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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网网络广告发布合同协

议书精编

Lele was written in 2021

万网网络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网站:

乙方: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万焜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7号万网大厦3层

邮政编码:100011

电话:0 传真:0

联系人:电子邮件

网站:.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网站( . )上发布广告一事达成以下内容,双方承诺(1)任何一方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经获得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全部许可和授权;(2)任何一方签署本合同将不构成其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利益冲突。

一.广告内容的制作与发布

1.广告物料(指甲方确定的在乙方网站上展示并带链接功能的文字或图形或其组合,网民点击该链接后将访问甲方选定的网站)由甲方自行提供,甲方保证有权发布该广告。

2.甲方如需委托乙方为其设计广告发布文字说明或发布图形,双方应另行签署委托设计合同。

3.甲方将在广告开始发布至少3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全部广告资料。对因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之规定按期提供广告资料而造成的广告发布的延期或不能执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有权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甲方广告的内容、形式和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有可能给乙方带来不利影响的广告,乙方有权要求修正或拒绝发布该广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

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生产或经营的资格证明文件;在我国取得的商标注册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等。

甲方承认乙方有权根据自己谨慎的判断来决定甲方广告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侵犯他人权利,或有可能给乙方带来不利影响。

但本条内容不得理解为乙方具有审查甲方广告内容的义务,乙方亦不对甲方所发布广告的真实、合法性以及适当性承担任何责任,该等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

担。

5.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乙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

站进行停机维护,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正常服务中

断,甲方应该予以理解,并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乙方则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

6.基于市场整体利益考虑及经营需要,乙方可能不定期

对其网站的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整,在广告刊登期限内,如乙方更新其网

站,且原广告位置不再存在,乙方应将甲方所发布的广告图形文件放置在其新网站的同等重要位置。二.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1.甲方保证其发布在乙方站点的有关广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物料)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约束力的有关政策。甲方保证其网站不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违法、诽谤、恐吓或骚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或利益以及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的链接。

2.因甲方违反本条第1款规定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的法律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因此先期支付相关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判决、行政处罚、和解或调解支付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差旅

费),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予以赔

偿,逾期按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认定甲方违反本条第1款规定;

或第三人有确凿证据证明甲方的广告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而甲方举不出确凿反证的,乙方有权停止发布甲方的广告,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解除,甲方已支付款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款项的,甲方按本合同所约定全部广告款项向乙方支付。

4.甲方广告发布后,出现下列所述任何一种情况,乙方可暂停甲方广告,同时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将其网站恢复至本合同签署时的状态;但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坚持不予修正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解除,甲方已支付款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款项的,甲方按本合同所约定全部广告款项向乙方支付。

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网站无法正常访问;

2)因甲方修改网站内容导致其网站性质与广告内容表述不符;

3)甲方网站具有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病毒。

5.如果甲方非广告主,甲方对广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物料、物料所链接指向的网站)合法性和适当性的承诺义务同样适用于广告主,前款所述的甲方网站指广告主网站。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后在签署《广告发布

单》前,均保证已获得广告主遵守本条各款约定的承

诺,在广告主未能遵守本条各款约定时,乙方有权按本条各款约定向甲方发出提示通知及行使对应的权利(包括可能影响广告主网站的措施)。

三、费用支付

1.甲方应按《广告发布单》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付款。如果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逾期付款部分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超过2个工作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解除。甲方按

实际发布天数乘以日均广告款向乙方支付广告款

(《广告发布单》项下的日均广告款等于原定总款项/原定发布天数,未确定发布天数的,日均广告款按已

发布期间折算出的日均广告款计)。

3.因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由政府根据有关法律征收的由各方承担的税费将由各方自行负责支付。

4.所有本合同项下的支付将以人民币货币为准。

四.终止

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件且在另一方向其提出书面通知后15天内没有改正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该有权终止

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解除。

2.一方因进入破产申请或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该有权终止方发出通知之日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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