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子文化存在问题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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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子文化存在问题的表现
所谓“自组织”,是与被一个权力主体指定成立并赋予任务的“他组织”相对而言的,在管理学中通常指“网络”,社会学中则常常是指“社区”或“社群”。
人际关系会带来信任,信任的存在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以信任关系为基础的自组织治理模式则是良善治理不可或缺的一环。简言之,中国人的圈子文化可以为恶,使公共权力私人化,也可以为善,形成很多自组织团体表现在组织内会是最有活力、战斗力与创意的团队,表现在社会上则是现代复杂社会中的公民团体,如职业、行业协会、慈善团体、社区组织、各类兴趣俱乐部等等,可以其内部的社群规范与伦理建构出自治的良好秩序。如何扬其恶而发其善?古老的中庸之道其实正提供了我们需要的智慧。
做好人,并不是做“老好人”。好人不等于好干部、好领导。放弃原则的“好人”就是好人主义者。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圈子文化好人主义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圈子文化好人主义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针对少数干部因怕得罪人而不敢坚持原则的顾虑,一位负责同志说:“作为领导干部,不敢得罪一小部分应该得罪的人,就会损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坚持原则,可能要得罪少数人,但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心。”话虽朴素平实,却道出了“得罪人”与“得人心”之间的辩证关系。
在干部队伍中,确实存在不敢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的现象。有的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对工作敷衍应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该改的不改,四平八稳当“太平官”。有的有心“栽花”,无意“栽刺”,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甚至出了问题还包着、护着。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势必败坏干部队伍风气,损害党的执政形象,失去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为官避事平生耻。”敢于坚持原则、勇于负责、不怕得罪人,是为政之德的基本要求。对领导干部来说,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在群众眼中是最重要的形象,不讲原则、不负责任在群众眼中是最可憎的行为。要看到,不得罪歪风邪气,就必定得罪公道正气;不得罪少数有这样那样问题的人,就可能得罪大多数奉公守
法的人。我们不能因为怕得罪人,而使自己成为得罪组织和人民的人。面对利益关系复杂、矛盾问题凸显,尤其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原则、勇于任事、敢于担当,才能形成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局面。
敢不敢为坚持原则得罪人,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强弱的试金石。一些人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究其原因,缘于一个“怕”字:要么是怕搞僵关系,影响自己的选票,要么是自身不硬,怕引火烧身。一个党性强、有原则、敢负责的干部,才会坚持正确的主张和意见,遇到问题敢面对,遇到矛盾敢处理,遇到歪风敢斗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对领导干部而言,就应当任其职、尽其责,在其位、谋其政,在是非面前,旗帜鲜明、原则至上;在难题面前,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一个干部只要工作,就要处理各种矛盾,就难免得罪人,但只要真正为民,就应该坚持,而且最终会得到群众的理解。
领导干部敢为坚持原则得罪人,鲜明的用人导向是关键。当前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一些地方存在的简单以票取人的倾向,无形中助长了少数干部的“好人主义”风气,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拉关系、争选票上。为此,不能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更不能把票数多少作为决定干部任用的唯一标准,尤其要综合分析、仔细甄别民主推荐结果,做到既尊重民意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让坚持原则的人得到褒奖,不让“老好人”占先。坚持原则是干部德的重要因素,对丧失党性原则的干部,得票再多也不能提拔使用。只有不让坚持原则的干部吃亏,坚持原则的人才会越来越多。
【圈子文化好人主义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2】
有人认为现在坏人太多,我则认为现在好人太多;有人认为现在世风下、人心不古,我则认为主要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好人主义盛行。
何谓“好人主义”,毛主席早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就有经典概括:因为是熟人、老乡、同学、知心朋友、亲爱者、老同事、老部下,明知不对,也不同他们作原则上的争论,任其下去,求得和平和亲热,或者轻描淡写地说一顿,不作彻底解决,保持一团和气。这样的“好人主义”在我们身边经常有,常见的有三种表现形式。
一种是曲意奉迎型。这种人见了上司弯腰如虾,柔声如猫,即使不在口头上说自己是孙子,也要在精神是自贬三辈。遇事随声附和,对上级的工作不作辨别,
不提意见,口中常挂的就一句话“您哪说我哪办”,有时明知上司有错,也不纠正,不制止,不提不同意见,生怕因此影响自己的前程。有的更是唯唯诺诺,刻意奉迎,如果上司说轮船能在天上飞,他便会说轮船在天上比飞机飞得还快还好。这种人时时处处迎合上司心理,让上司很受用。殊不知,这种人看似老实听话,实则狡猾奸诈,一旦时机成熟,就可能做出违法乱纪,害人害己的事情来。似回想一下那些落马的同志,在出事之前不都是领导眼中的优秀干部吗?
二是粉饰太平型。这种人对什么人都说好,对什么事都说不错。上级来搞工作调研,征求意见,问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的,他会说没什么意见,就这样很好,其实背地里光意见;上级来考察干部,问某某同志怎么样,他会说该同志业务能力强,道德品质好,完全能胜任,其实私底下就说该同志能进步,就是因为和谁谁有关系。干群之间明明有矛盾了,单位内部明明有诸多不谐之音了,可他们总是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一味地说好,欺上瞒下,上面永远听不到真实的心声.下级违纪违规,明显表现出不适应再干本职工作,为了回避矛盾,要么轻描淡写,要么视而不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要局面不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就不作声。反正一条,得罪人的话不说,得罪人的事不做,永远给领导、同事一副“好人”的印象。
三是互惠互利型。这类人心里永远打着自己的“小九九”,凡事对自己有利的人,极力去讨好,凡是对自己有利的事,极力去争取,吃亏不讨好的事,打死也不干。这种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损公肥私,慷公家之慨,谋一己之利。有的甚至为了自身利益,不惜以制度、原则为代价,作交易,做好人。尤其表现在征纳关系上,更是明显。这家纳税人不错,老板够“江湖”,于是乎,好人就有了表现的地方,你投之以桃,我报之以李,人情税、关系税、权力税都来了,看上去征纳双方“一团和气”,实则是纸里包火,扭曲了征纳关系,损害的是国家利益。
综上所述,“好人主义”者不讲国家,只讲个人,不问原则,只顾得失。办事看来头,分亲疏,无公正,无大局。所谓酒杯一端,原则放宽,说的也是这类人。这样的“好人”其实要不得,它对我们正在从事的国税事业有百害而无一利。它能使原则成面团,制度成摆设;使正气受压抑,邪气得猖獗;它能使正常的上下级关系变得庸俗,健康的同事关系变味道;它令坚持原则的人心寒,令投机钻营者得势,令民心民意得不到申张。我们拒绝甚至痛恨这样的“好人”,我们欢迎乃至渴求讲原则,顾大局,敢说真话的真好人。一个单位如此,一个部门如此,一个社会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