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范文:2151-高校国防教育创新与法治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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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国防教育创新与法治化研究

1、问题的提出、课题界定、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意义与研究价值

问题的提出

教育部2002年印发高校军事教学大纲后,又分别于2007及2013年发布《关于印发<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通知》、《关于全面提高学生军事训练质量的通知》,再次强调学校应更加重视军事理论教学工作。但在国防教育的具体落实过程中,不少高校由于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不论是军事技能训练还是理论课,在实施时都是一笔带过,并起到真正的教育目的。而且,除了将军事理论课作为必修课外,许多高校都未开设军事类选修及辅修课,也未及时补充、更新国防教育的内容,致使国防教育教学的内容不能持续深化,学生的国防意识得不到更多启迪与升华。

课题界定

本课题是围绕普通高等院校在国防理论、国防知识等方面进行理念与方法的创新研究及对完善国防教育法律规范体系与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论和实务探索。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国内对于本课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四方面:

一是国防教育基础理论研究。包括高校国防教育的地位、作用,学校国防教育的理论基础等主题。随着高校国防教育认识的深入,杨邵愈、赵奇胜(1997)等学者意识到国防教育不仅是军事教学,更是内涵更丰富、外延更广阔的国防教育。吴温暖、郑宏(2009)等学者提出国防教育学科的创生问题,论述了国防教育学学科创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使人们进一步明确了高校国防教育的意义。

二是国防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包括对高校国防教育的教学内容、质量管理进行宏观和微观探讨,指出了高校军事课教学内容和管理的特殊性。这对规范和完善高校国防教育教学实践起到了理论指导作用。

三是国防教育与学生素质培养研究。包括高校国防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国防教育与大学生民族精神等。许平(2009)、胡敬军(2009)等学者认为,高校国防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素质培养具有重要作用。但这方面论文都停留在抽象理论探讨,少有实证研究展示国防教育对大学生素质教育究竟起了什么作用。

四是国防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研究。张国清(2009),谢素蓉(2009)等学者提出,要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防教育专业,以促进国防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因为以往解决学校国防教育教师的途径主要是通过部队转业复员军人或留校学生进行再培养,这已不能满足开展高校国防教育的需要。

对于域外国防教育的研究资料相对有限,目前的研究主要是对美国、英国、法国等国的国防教育内容做了简要介绍与比较分析;主要涉及国防教育师资状况、经费承担等方面。对美国国防教育的研究相对丰富,具体分为四方面:

一是国防教育机构设置与管理。张正明(2006)指出,在美国,普通高校学生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完全纳入了国家动员体制,建立了完善的领导管理体系,并且专门成立了由国防部和海陆空三军军种部统一管理和指挥的教育分支机构,保证了整个机构的快速高效运转。

二是国防教育的法律保证。Nathan M·Pusey指出,1916年美国制定的《国防法》把依托普通高校培养军事人才以立法形式正式确定下来。1958年美国制定《国防教育法》,为进一步加强国防教育提供了法律保证,提高了学生的国防观念和总体素质。

三是国防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续润华(2013)、罗静(2006)指出,美国在普通高校进行的国防教育不仅是国防知识的宣传与灌输,更要把国防教育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全体公民的整体素质。

四是国防人才的培养。吴开军(2013),陆华(2007)认为,在美国普通高校的国防教育和

军事训练,多以培养预备役和现役军官为目标,成效也很显著。

总体而言,现有成果反映高校国防教育研究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研究领域不够开阔。大部分研究是从教育学角度进行,对国防教育实践、比较国防教育等领域涉及甚少。二是理论分析缺乏深度。主要表现为,选题宏观多,微观研究少;罗列现象多,分析本质少;提出问题多,分析原因少,解决问题的更少。三是研究方法过于单一。大部分论文都是抽象的理论分析,主观设想多,缺乏真切的实证调查研究。

选题意义与研究价值

第一,本项目研究的开展将能为国防教育工作的改革获得相关第一手资料。

第二,本项目研究还能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爱国精神和保家卫国的热情。

第三,本项目研究的顺利完成将有利于完善高校公共课设置体系。

第四,本项目研究的顺利完成将有助于提高我校学生学习国防军事知识的效率。

第五,本项目研究希望能从宏观层面为我国国防教育指导思想与办学理念、组织架构与日常运行、兵役制度与军官培养、法律保障与责任落实等问题的改革与更新提供有益的参考借鉴。

2、课题理论依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假设、创新之处

课题理论依据

“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国防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国家政权稳定的基石。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力军,高校学生是全民国防教育受众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抓好高校的国防教育,对于增强大学生的国防观念、激发他们的爱国报国热情和促进校风校纪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我国《国防教育法》对高校的国防教育提出了质量等方面的要求,但还未完全做到有法必依。因此,应当以强力的立法和切实的执法来保证高校国防教育课程被认真实施。

研究目标

第一,结合调研数据较系统的分析影响大学生军事国防素养不高的原因;

第二,尝试性规划国防教育教学的课程体系;

第三,尝试性提出适当的高校军事理论课的教学方式;

第四,探索新型国防教育管理、实施与保障体系及具体工作办法;

第五,探索修正、完善国防教育法律规范的内容以及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研究内容

第一,大学生国防知识掌握的现状及其需求情况,通过问卷调查,得出当前大学生军事理论素养的具体状况和对国防军事知识的兴趣程度;

第二,高校军事理论课的课程体系问题,将探讨军事理论课应包括哪些具体内容,不同内容在教学中的比重学时等问题;

第三,高校军事理论课的教学方式问题,将探讨法律案例式、讨论式教学、实地参观等方式如何运用到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中;

第四,现有国防教育管理、实施与保障体系及具体工作办法的不足及改革路径;

第五,我国《国防教育法》的修改完善及与《国防法》、《兵役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衔接与配套问题。更新国防教育的立法理念与指导思想,明确落实办法与责任追究机制。

研究假设

第一,国防教育课程除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必修课外,根据不同学科的专业特点增加相应选修课,能够更好地促进国防教育的效果;

第二,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央军委领导下,由国防部和教育部共同设立国防教育管理机构,以实现自上而下、系统贯彻《国防教育法》的立法目标;

第三,注重《国防教育法》与《国防法》、《兵役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与互补,通过严格依法办事,推进我国高等教育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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