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使用与维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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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使用与维护管理制度

2008-12-01 发布2008-12-15 实施

发布

计算机使用与维护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规范计算机用户管理,明确对计算机新增、维修、报废流程,控制计算机用户增长对现有信息系统的负面影响,确保计算机系统及网络使用的安全稳定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本规制度适用于全体计算机使用部门和个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网络资源:是指公司范围内所有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外设网络设备、互联网接入设备、移动网络接入设备以及通过网络提供的各类服务,如:应用系统和管理系统软件、公司邮箱、服务器代理、文件共享与传递等。

4 职责

4.1 信息中心

4.1.1 负责本标准的制订、修订和审核。

4.1.2 负责本标准的存档、发布和实施。

4.1.3 负责组织、调动系统维护员进行维护服务。

4.1.4 负责为公司计算机用户进行不定期的计算机技术知识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4.2 系统管理员

4.2.1 负责在2 个工作日内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情况特殊或不能解决应向用户讲明原因。

4.2.2 负责所在范围内的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系统、外接设备、常用软件的简单安装和维护,以及计算机系统简单故障的排除,并负责本范围内电脑资产的转移、增置的申请、电子信箱、开通上网的申请等。

4.3 信息中心总监负责本标准的批准。

5 工作程序

5.1 网络资源的管理

5.1.1 各部门新增计算机用户(含更换计算机用户)时,申办人需填写《固定资产请购单》,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系统管理员提交信息中心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由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字后才有效。

5.1.2 系统管理员根据申请用户对应的工作职责,规定该用户的计算机系统中需要安装的软件,由该部门申请用户填写《计算机用户使用权限表》,执行安装,并保存该表。

5.1.3 如果申请不被批准,系统管理员负责将申请表转回申请部门,并解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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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公司网络结构由信息中心统一规划设计,网络设备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维护。任何部门与个人

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如需进行更换与拆除,须与信息中心联系,经审核许可后,由系统管理员执行。

5.2 计算机用户使用规范

5.2.1 计算机用户在离职或调离时,需要转移电脑,申办人需要填写《信息资源内部转移单》,由其

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系统管理员进行核对,然后进行转移。

5.2.2 计算机用户在网络中建立以自己所在公司或部门的工作组(由“公司、部门的名字”命名),

由系统管理员管理与维护。

5.2.3 每台计算机必须有登录密码,若因计算机问题不能设置密码的,可以安装其他安全保护的工具,若因未按规定设置密码而造成计算机使用问题的,其责任由用户承担。

5.2.4 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病毒防御工具、系统垃圾清理工具,若因未按规定安装造成计算机使用问

题或数据丢失,其责任由用户承担。

5.2.5 对计算机用户的一般要求:

对于以下违章行为,除使用者负担罚金外,部门负责人同时受罚罚金的20% :

a) 严禁擅自安装非工作需要的软件,违者罚款50 元/次;

b) 严禁玩任何形式的游戏和看电影、闲挂多个聊天工具,及进行游戏、电影、图片、音乐等各种

与工作无关的内容的下载,违者罚款50 元/次;

c) 严禁随意删改计算机系统的系统文件,违者罚款100 元/次;

d) 严禁任何部门与个人擅自设置网上服务,如个人主页、二级代理、FTP 站及各种文件服务器等,

违者罚款100 元/次;

e) 严禁随意拆卸、更换、破坏网络资源,或未经允许添加网络资源,违者罚款100 元/次,性质严

重的罚款300 元至500 元;

f)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窃取公司网上的保密信息;限制或影响他人

的网络接入,违者罚款200 元/次,性质严重的罚款500 元至1000 元。

5.2.6 对违反本章条例的用户由系统管理员开《罚款通知单》执行罚款并作全公司通报。

5.2.7 对经过系统管理员确认需要外修的电脑设备,送修部门填写《信息资源维修单》后,由信息中

心联系设备供应商维修,待维修完毕,由系统管理员通知送修部门领取。

5.2.8 各部门应根据系统管理员服务情况对系统管理员进行考核,考核纳入到系统管理员工作绩效考核。

6 相关记录

7 附录

2年

2年2年2年

编制:审核:批准:签名: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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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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