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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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我局2016年主要工作事项落实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找短板、补短板”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治本、科学管理”的工作原则,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投入,积极采取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不断提升规范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2016年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工作目标是,督促矿山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完成露天矿山采场外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地下矿山顶板安全专项整治。努力减少死亡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为G20杭州峰会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以下23类隐患作为2016年排查治理的重点:
(一)露天矿山
1.台阶式开采不规范。主要有:台阶高度大于机械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或超过设计规定;工作平台宽度小于设计规定。
2.小型露天采石场分层开采不规范。主要有:分层开采的
总高度超过60米或分层高度超过20米;凿岩平台宽度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工作边坡角不符合设计要求。
3.最终边坡没有按设计要求留设,高陡危险边坡没有落实安全监测监控措施,危及下部作业人员安全。
4.道路坡度过陡,临崖、临水高落差地段没有防护挡墙,长下坡路段没有紧急避险设施。
5.破碎系统设备设施存在的隐患。主要有:设备转动部分没有安装防护设施;破碎机卸料口无车挡;“一破龙口”没有安装防护设施;登高作业平台没有设置护栏。
6. 矿山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框架或外壳无保护接地。
(二)地下矿山
7.顶板安全隐患。
8.采矿方法、采矿工艺落后,安全保障程度低。主要有:矿房宽度超过5米,且矿体或围岩不稳固,但人员需进入矿房内作业的空场法采矿;采场内人工装运作业的空场法(无底柱)采矿。
9.大面积采空区(主要指不能长期保持稳定的采空区)没有按照规定处理,危及作业场所、地表居民、地表重要设施安全。
10.中毒窒息隐患。主要有:独头掘进巷道或独头采场超过6米,没有采取有效机械通风;没有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
11.井下突水隐患。主要有:采矿影响范围内存在老空水、岩溶水,但没有采取探放水措施;地表大型水体、河流与矿井
存在明显水力联系。
12.井下火灾隐患。主要有:井下(包括井口)没有实施动火管制,井下动火作业没有制订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开拓巷道支护、永久密闭采用木头等易燃材料。
13.立井提升系统防坠、防过卷装置没有定期进行有效性试验和检验。
14.立井提升系统各中段没有安装安全门,或安全门与提升设备未闭锁。
15.使用矿车提升的斜井,未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部车场未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未设躲避硐室。
16.溜井口无照明、格栅及安全警示标志。
(三)尾矿库
17.尾矿库排洪设施损坏或排洪能力不足。
18.尾矿库上游存在泥石流危害,可能影响排水系统安全的。
19.干滩长度、库水位、浸润线埋深不符合规程和设计要求。
20.“头顶库”治理未达到相关要求。
(四)安全管理
21.矿山、尾矿库图纸不全、图纸造假、图实不符。
22.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对工人开展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培训教育。
(五)其它
23.职工宿舍、办公楼及其它重要设施受到洪水、泥石流、
采空区安全威胁。
四、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矿山企业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
1.落实全员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开展日常排查治理工作
制定完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矿工安全操作责任清单,落实全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机制,有效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生产作业班组的班组长、安全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在班前、班后及生产过程中,必须开展作业场所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并将重要情况进行报告、交班,填写班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矿山安全检查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值班领导,每班应对矿山现场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填写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日记。矿长(或矿山企业负责人)每月应带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
2. 针对矿山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继续开展露天矿山采场外安全整治。没有完成采场外整治的露天矿山,要对照《露天矿山采场外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见附件1),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自查自纠,形成验收报告。
开展地下矿山顶板安全专项治理。对照设计和地下矿山顶板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全面完成自查自纠。
开展尾矿库“头顶库”安全专项治理。“头顶库”(指下游1公里内或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可能伤害的范围内有居民、学校、厂矿及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企业应在6月底以前,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开展尾矿库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提等改造、闭库治理、尾矿综合利用、搬迁下游居民”等治理方案,经当地安监部门同意后,限期完成整改。
3.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任务,积极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不断提升规范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根据矿山特点,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地下矿山应积极采用撬毛台车、铲运设备、凿岩台车、矿用三合一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及采空区充填等装备和技术。露天矿山应积极采用多功能破碎清塞机、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技术、破碎生产线自动化技术。尾矿库应积极开展尾矿综合利用。
参照《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方案》(浙安委办〔2015〕5号)的有关要求,开展矿山规范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全面提升矿山安全水平。
4.做好安全技术工作,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科学化水平
及时、准确测绘矿山图纸,排查相关隐患。矿山、尾矿库要做到图纸齐全、图实相符、图纸规范,重要图纸要形成蓝图,并在主要安全生产办公场所悬挂。金属非金属矿山图纸种类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尾矿库应绘制包括周边地形地质情况、排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