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榆林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示范项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 . .
兖矿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示项目
无线对讲系统技术规格书
编制:
审核:
批准:
专业(能化)公司专业部门(章):
专业(能化)公司专业技术负责人:
未来能源化工
二零一四年八月
. .word.资
目录
1、总则
2、工程概况
3、标准规
4、技术规格
5、供货围
6、供货验货、安装调试、系统验收
7、技术资料
8、质量保证
9、技术服务
10、其他要求
1. 总则
(1)本规格书适用于未来能源化工兖矿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示项目无线对讲系统。
“兖矿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示项目”以下简称“煤液化项目”。
(2)投标人对无线对讲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经济性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系统集成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和零部件。
投标人应按照本技术规格书第4章技术要求对其投标产品做出详细描述。
(3)本规格书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的条文,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规格书和有关工业标准要求的、经过实践的、代表当今先进技术水平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4)投标人如对本规格书有技术方面的偏差(无论多少或大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
否则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规格书的要求。
(5)在技术协议签订10日之,投标人应书面提供无线对讲系统的各种技术参数(包括外形尺寸图、各部件材质、系统原理图、部结构图、重量等),并把加盖公章的纸版资料及电子版资料提供给招标人;在签订合同15日之,投标人提供无线对讲系统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
(6)无线对讲系统所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相应的硬软件产品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专利的一切责任。
(7)投标人应提供成熟可靠的无线对讲系统及附件设备,系统包括了但不限于本规格书第5章供货围的全部容。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产品检测证书及相关专利证书等,并在投标文件中阐述其技术服务和维护的资格和能力。
投标人供货产品不得转包,不得提供贴牌或修复产品。
投标人需注明生产地。
招标人根据需要将全程监造。
(8)业绩及其它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
此外还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防爆证明文件。
投标产品在5年的同类型应用业绩应不少于3个。
投标人要列出业绩清单,清单中包括使用单位名称、规格型号、面积或规模、投运日期、联系方式、运行状况证明等信息。
提供不实业绩的,无论何时发现,一律作废标处理。
(9)对国家、地方有关无线通信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0)防爆相关产品资质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的防爆合格证。
(11)为满足无线通信覆盖要求,中标人必须针对煤液化项目进行现场电测并提供测试报告,如不提供测试报告,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2)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标准和设计参数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3)本规格书所描述的设备技术参数和数量要求为主要设备的要求,不包括全部设备;投标人应提供本规格书要求系统所需要的全部设备、辅材、备品备件,并能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投标报价书中应列出系统所有设备材料的单独报价,总价即所有单独报价的总和,设备报价中应包含税款、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以及其他涉及到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不应再有其他项报价。
2. 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本项目所在地为省市榆阳区芹河乡境。
本项目采用数字无线集群对讲系统,系统的基站部分设置在行政办公楼顶层,控制部分设置在中央控制室的电信机房,在信号无法覆盖的地方安装直放站进行信号补盲,对无线对讲机进行分组设置。
无线对讲系统将来与调度系统及扩音对讲系统进行系统集成形成调度系统。
2.2 工作围
无线对讲系统主要由基站部分、天馈线部分、控制部分、信号补盲部分及无线对讲终端组成。
(1)招标人负责施工单位与中标方的工作协调;
(2)中标方负责无线对讲系统的安装;
(3)中标方负责无线对讲设备之间连接光缆的敷设及接线;
(4)中标方负责无线对讲系统的调试,负责将无线对讲系统接入生产调度系统所提供的接口,交接处的联动调试由中标方负责进行;
(5)中标方协助招标人申领国家《无线电台执照》的使用许可证,3年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并将系统全部设备频段调到指定频段并合法使用;
(6)中标方要参与整个安装调试过程。
2.4 地震烈度
根据国家地震局《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GB18306-2001)和《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l8306-2001),市地区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Tm为0.35s,地震动峰值加速度PGA<0.05g,相当于中国地震局1990年发布的《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VI度。
3 标准规
除本技术规格书特别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均应符合IEC标准规定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安装。
所用的标准必须是其最新版本。
如果投标人选用标书规定以外的标准时,需提交与这种替换标准相当的或
优于标书规定标准的证明,供招标人确认。
本技术规格书是参照以下标准制定的,投标的系统和设备应符合本技术规格的要求,本技术规格未作规定的要求按照下述标准执行。
(1)ETSITS134229-2V8.1.0《通用移动通信系统(UMTS)》
(2)ETSITS186005-3V1.1.1《电信和互联网融合业务及高级网络协议(TISPAN)》
(3)ETSITR102680V1.1.1《可重组无线系统(RRS)》
(4)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 (European Telecommunications Sdandards Institute ) TS 102 361X;
(5)美国军用MIL-STD-810 C/D/E/F标准
(6)国际电工委IEC61000-4-2标准
(7)GB3836. 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8)GB3836. 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d”》
(9)GB3836. 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e”》
(10)GB3836. 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
(11)GB12476.1-2000《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器设备》
(12)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电力装置设计规》
上述标准和规仅规定了通用要求,只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并提请招标人认可,即可超越这些标准,采用更好、更经济的设计和材料,使投标设备持续稳定地运行。
4 技术规格
4.1 概述
本系统要求采用无线集群系统对讲系统,用在生产调度系统中,主要用途是生产装置、系统工程、公用工程等检修及巡回检查人员的通信联络以及生产调度指挥与生产岗位工作人员的随时联系,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指挥调度。
系统应以结构化、模块化、集成化的方式实现,应能适应系统维护和技术发展的需要,应采用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可靠而适用的设备。
此外,还要考虑无线集群对讲系统要实现与调度系统的集成。
4.2 总体要求
(1)无线对讲系统采用TDMA制式400兆数字集群通信系统,覆盖围应包括项目生产区,生产区域面积的半径不低于2km。
(2)无线对讲系统用于生产调度指挥和操作、维修、抢修、巡回检查、消防、急救等,满足有关岗位人员移动通信的需要,提高生产效率及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3)无线对讲系统应以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为主,宜可以实现数据传输业务。
应具有扩展性,要满足未来用户容量发展的需求。
(4)无线信号应能覆盖地下的盲区结构间。
(5)系统应有完善防雷措施。
(6)系统基站安装在行政办公楼,各装置区配备防爆无线对讲机。
(7)系统主要包含八载频集群系统基站及控制中心设备,网管设备一套,互联系统、调度系统以及全网录音系统各一套,盲区信号覆盖设备三套,手持终端等,具体数量见第5节供货围。
(8)系统采用数字调制方式,一个信道2个时隙,动态分配频率,从而节约频率资源。
4.3 系统可靠性要求
(1)系统应具备快速故障判断和处理,各单元采用模块化结构,方便快速更换。
系统需具备独立的信
令信道,保证产品的可靠性和效率。
(2)系统应具备故障弱化功能,系统基站控制器支持冗余备份(热备份)。
当其中一个控制器损坏后可立即自动启动另外一个控制器,不影响系统使用。
4.4 系统业务能力要求
(1)应具有登记/注销、ESN检查、鉴权等移动性管理能力;
(2)能够提供单呼、组呼、全呼、调度台互连呼叫等基本语音业务,单个人可编入多个组,全呼时所有终端自动接入响应,无需旋转信道;
(3)支持短信传输、GPS数据传输等基本数据业务;
(4)支持迟后进入、用户优先级管理、端到端加密等补充业务;
(5)支持与其他网络的互连互通:可扩展与PSTN/PABX(公网/调度)互联呼叫、与扩音对讲系统互联呼叫等;
(6)具备呼叫时间限制功能,建立呼叫后自动计时,超过时间自动下线;
(7)基站控制单元具备热备份功能,一个基站控制单元出现故障后可立即切换不影响系统的使用;
(8)呼叫优先级管理:系统能根据不同的呼叫发起用户、呼叫的类型、参与呼叫的人员结构等,对这些呼叫分优先级别进行处理,先处理优先级别高的呼叫,再处理优先级别低的呼叫。
系统繁忙时,可以主动结束级别比较低、不重要的通话,将资源分配给高级别、高紧急程度的呼叫。
4.5 系统功能要求
(1)入网登记:基站会自动接受用户的登记,要求在基站下登记的用户数量没有限制;
(2)呼叫显示:对讲机个呼时显示主叫方或被叫方的识别码;
(3)讲话方识别码显示:组呼之中用户台显示讲话方的识别码;
(4)广播呼叫:当遇到紧急事件,或广播通知时,终端发起广播呼叫,只有主叫方具备发射权限,被叫方只具备接收权限;
(5)遇忙排队和自动回叫:当系统业务信道资源全忙时,用户发起呼叫,系统将该呼叫排入队列,并提示用户该呼叫已进入排队队列,等待系统回呼即遇忙排队。
当系统有空闲业务信道资源时,系统为排在队列最前的呼叫分配业务信道,建立呼叫;
(6)紧急呼叫功能:高级别调度台或终端具备紧急呼叫权限,紧急语音呼叫的优先级为系统最高优先级,无需遇忙排队,系统无资源需拆除低优先级呼叫建立紧急语音呼叫;紧急语音呼叫建立之后不能被打断;
(7)调度台具备强拆、强插功能,以及遥晕遥毙功能;被强拆者立即收到高级用户的语音呼叫,不掉字;
(8)调度台具备实时跟踪、监听某个组或某个移动终端功能。
4.6 设备要求
(1)系统设备:无线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由控制中心设备、基站、天馈线系统;
(2)控制中心设备:控制中心设备包括系统控制器、系统管理终端和电源设备等,主要控制和管理集群系统的运行、交换和接续。
系统管理终端设备安装在综合办公楼通信机房;
(3)基站:基站由收、发信机和电源组成,工作频道为400MHz附近的公用频段;
(4)天馈线系统:天馈线系统包括接收天线、发射天线、馈线和天线共用器,馈线采用同轴电缆;
(5)集群终端:集群终端移动对讲机;
(6)PABX集成:无线集群系统与生产调度系统通过E1接口互联(到调度系统E1板卡之前的设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7)直放站:直放站或叫基站信号增强其主要解决地下盲区的覆盖问题;
(8)系统供电:基站设备电源:交流220 V、50 Hz。
系统由厂UPS电源供电;
(9)无线用户台电源:交流220 V、50 Hz;
(10)系统接地:系统需要进行接地,其接地阻值应该小于1欧姆。
(11)推荐采用摩托罗拉、海能达或其它同等品牌的各规格产品。
为了保证整个系统的稳定性、兼容性以及节省后期维护成本,要求所提供无线对讲终端为同一品牌同一厂家。
4.7 主要设备技术指标(*为否决项)
5 供货围
投标人应根据本规格书要求对无线对讲系统进行详细配置,以保证系统的完整性。
供货围主要包括但
说明:
(1)开标时,投标人时应携带所投产品的不同规格终端设备各1对,以供现场评标使用。
(2)若需要在地方无线电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相关的协调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该部分容应体现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应该最少保证三年的与地方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事宜,确保招标人无线对讲系统运行稳定。
6 供货验货、安装调试、系统验收
6.1 供货验货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供齐货并将设备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所有货物运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后,在双方人员均在场的情况下方可拆封进行验货(设备清点时间不超过3天)。
货物数量检验遵照合同要求,验货过程中如发现缺损、破损或不符合系统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补发和免费更换。
6.2 安装调试
安装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首先满足各生产车间的项目建设调试需求,第二阶段建成全厂统
一的无线对讲系统。
中标人派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工程师负责安装和调试,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招标人在工程安装调试期间指派人员进行工程安装时的部协调。
在安装及调试过程中,中标人应将设备的技术资料提交给招标人。
全厂统一的无线对讲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进入试运行阶段,时间30天。
6.3 系统验收
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并试运行正常后,双方进行验收。
验收容以检验系统整体性能为主。
在验收中若发现技术指标和设备性能存在问题,双方要进行记录。
对发现的质量和性能问题,中标人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前提下解决问题。
指标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7 技术资料
(1)中标人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中标人提供的电子版图纸为AutoCAD2007格式,文本文件为WORD2003格式。
(2)中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应能满足招标人对无线对讲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的总要求。
如所供资料不能达到要求时,中标人应免费给予补充。
(3)中标人设备发货时,随机提供终版资料(图纸资料6套、1正5副,电子版1套),应至少包括:
①安装外形尺寸图,接线图
②设备运行操作手册
③产品说明书或手册
④发货清单
⑤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⑥系统原理图、系统拓扑图、线缆敷设图、设备连接图
⑦其他相关随机资料
随机资料整理要求见附件。
8 质量保证
(1)投标人所供设备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投标人应有质量保证程序,有完整的材料实验报告和质量检验合格证,进口产品提供原产地证明。
投标人应对由于设备制造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和故障负责。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投标人应免费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直到整个系统正常运行。
质保期: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24个月。
在质保期因质量问题出现故障,投标人应无偿保修或更换,按照质保要求维修或更换的产品质保期将重新计算,一直到维修或更换后的产品质保期结束。
质保围对产品的维修、检测必须在招标人现场进行,或投标人提供同种替代产品后,方可由投标人去其它地方维修,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 技术服务
9.1 技术培训
9.1.1培训容
(1)系统的安装、调试;
(2)日常维护检修;
(3)设备参数配置,修改、备份、恢复;
(4)系统操作培训;
(5)系统的配置;
(6)需要培训的其它容。
9.1.2 培训效果
中标人应使受培训学员达到独立维护可靠运行的能力,达到独立对系统操作及简单维护的能力。
培训地点为招标人厂区,培训时间5天,在培训期间的全部费用包含于合同总价中。
9.2 现场服务
(1)安装调试由投标人负责;
(2)安装完成后,系统调试由投标人的技术人员负责,调试前由投标人的技术人员检查系统的安装、连线、电源及接地等情况,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调试;
(3)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常驻现场直至全部设备正常运行;
(4)投标人应免费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
9.3 售后服务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及时、高效、可靠的服务,包括提供维护服务、备件的维修和更换服务等。
9.3.1 服务响应
招标人发现问题后,通过中标人提供的技术支持热线,向其申报设备故障排除申请。
中标人技术支持中心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信息,按照故障分级标准对故障进行分级,并在规定的时间对招标人的故障进行处理。
9.3.2 远程支持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故障申报的7×24小时热线。
根据招标人反馈的故障信息,通过远程支持方式、远程登录方式对故障进行分析和定位。
9.3.3 现场支持
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前往故障现场,获取进一步的故障现象。
9.3.4 软件升级服务
定位故障为软件问题后,对故障设备的软件进行升级,直到故障排除。
9.3.5 硬件更换
在质保期招标人的设备出现任何硬件故障,均应得到快捷的维修或更换服务。
设备出现故障后,中标人48小时用自有备件库向招标人提供临时设备替换服务以保证招标人设备运行的高可靠性,并完成故障件的维修或更换。
如果在双方约定的时间仍然无法排除故障,由此对招标人造成了经济或工作上的损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招标人在超过质保期后需要备件维修和更换服务时,中标人应提供不高于合同价格的备件维修和更换服务。
10. 其他要求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