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规范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和年终奖金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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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规范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和年终奖金制度实施细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经营预算和行业水平,制定《201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与考核人员
参与高管薪酬制度实施细则执行的高管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参照高管薪酬制度实施细则执行的人员包括党委正、副书记和工会主席。
二、总裁标准年薪及高管人员执行的岗位系数同《201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实施细则》一致。
三、公司 2012 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如下
指标具体指标标准基本目标得分说明
类型分值
关键营业总收392 亿元达到目标值时,不加分,也不减分; 20
指标入高于或低于目标值时,每增加(或减少)5,,相应
增加(或减少)1 分,
加分与扣分上下限为,(,)10 分
毛利率去年一致达到目标值时,不加分,也不减分; 10
高于或低于目标值时,每增加(或减少)5,,相应
增加(或减少)1 分,
加分与扣分上下限为,(,)10 分
净资产收与去年一为行业第 3 名时不加分,也不减分; 10
益率致高于或低于第三名时,每增加(或减少)1 名,相应
增加(或减少)3 分,此指标扣分无下限。
现金及现5亿达到目标值时,不加分,也不减分; 20
金等价物高于或低于目标值时,每增加(或减少)5,,相应
净增加额增加(或减少)1 分,
加分与扣分上下限为,(,)10 分
市场地位与去年一为行业第 3 名时不加分,也不减分; 20
(按营业致高于或低于第三名时,每增加(或减少)1 名,相应
总收入计增加(或减少)3 分,此指标扣分无下限。
算排名)
经营年度重大年度重大根据年度重大事项的完成程度给予 20
管理事项事项及评评分,加分与扣分上下限为,(,) 指标价标准 10 分
说明:
1、营业总收入、毛利率等关键业绩指标均以经审计后年报相关数据为准;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2/(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下一年平均净资产值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为计算依据。
3、2012 年度重大事项及评价标准
(1)年度重大事项
, 产品可靠性提升:详细分析各单位主导产品可靠性低的原因,制定提升措施和
方案并实施。
, 制定十二五海外发展战略:制定海外发展战略及工作计划
, 产业并购、合资规划:各单位根据自身产业发展,学习同行业整合经验,形成
建议报告。
投资部筛选后制定工作计划或立项,指导或组织实施。
, 汉风计划落地:公司总部职能优化落地事业部制管控模式设立、运行及各项管
理能力提升、优化:(1)研发能力提升;(2)采购管理提升;(3)人力资源
管理体系优化;(4)营销管理提升;(5)精益生产制造管理提升;(6)售后
服务提升。
, 全面预算信息化:引进预算制定、运行系统并实施。
(2)年度重大事项评价标准
每一事项的基准得分为 4 分,并根据以下原则对每一事项在基准得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减分:
, 加 2 分:提前、高质量完成该事项,绩效表现远超过董事会预期。
, 加 1 分:提前、按质完成该事项,绩效表现略高于董事会预期。
, 加 0 分:按时、按质完成该事项,绩效表现符合董事会预期。
, 减 1 分:不能按时但按质地完成该事项,绩效表现略低于董事会预期。
, 减 2 分:不能按时、按质地完成该事项,绩效表现远低于董事会预期。
、对标行业选取的公司同《201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实施细则》一致。
4
5、绩效总最终得分,?单项指标得分
最终得分四舍五入到 1 分
四、高管业绩考核与公司整体业绩完成情况挂钩权重说明
高管业绩考核与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完成情况相挂钩,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考核按本细则第三款执行。
总裁与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权重为 100,;兼任公司分子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副总裁,与上市公司整体业绩的挂钩权重设为 40%,其它60%则与分管分子公司整体业绩挂钩;其他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与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权重为 100,(党委正、副书记和工会主席参照执行) 兼任分子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副总裁绩效年薪计算方法如下:
业绩考核得分,40%×i+60%×j
其中,i 为公司整体考核得分,j 为分管分子公司考核得分。
考核系数和绩效年薪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
五、董事会可以视当年高管人员对公司或分子公司做出的贡献进行特别奖励,具体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全奖励约束机制,有效
应对工程机械行业面临的激烈竞争态势,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第五
条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 2012,2015 年度所提取的奖励基金。
第二章奖励基金管理办法适用的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其他人
员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三章奖励基金的提取
第四条年度奖励基金以超额净利润(即公司当年净利润超出过去三年净利润平均值的部分)
为基数,以 5%为提取比例,计提当年度奖励基金。
公司当年净利润超出过去三年净利润平均值的年度,称为“奖励年度” 经营团队的
奖励基金按如下公式确定:
奖励年度经营团队奖励基金=超额净利润×5%
第五条若公司当年净利润未超出过去三年净利润平均值,则该年度不予提取奖励基金。
第四章奖励基金的用途、分配及发放
第六条奖励基金的主要用途
1、作为公司实施中长期激励的资金来源;
2、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用途。
第七条奖励基金的分配及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奖励基金按如下公式确定:
个人奖励基金=奖励年度经营团队奖励基金×个人比例
其中,个人比例由总裁根据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系数和年度考核结果提出分配意
见,再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
奖励对象为于奖励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高管人员。
奖励基金的分配及发放根据另行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执行,该《实施细则》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章奖励基金的管理权限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拟定《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2、批准《〈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批准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奖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
4、股东大会授予的有关奖励基金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批准《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没有规定或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