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明号申报标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年文明号申报标准

青年文明号申报标准有关内容如下:

1、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

青年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建立有效的“青年文明号”信用考核与信用监督制度;

制订符合本集体实际的学习、考核、活动和奖惩等制度;

连续两年无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等事件发生;

必须是县区、局级“青年文明号”,且开展创建工作一年以上;

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青年文明号申报且作用发挥明显,并取得突出成绩。

2、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基本要求:

创建集体人数宜不超过50人。

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不低于50%,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创建集体设内部检查员至少一名,参加创建青年

文明号内部检查员岗位资格培训并获得证书。

3、创建全国级“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

35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

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好,银行青年文明号申报材料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好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取得突出成绩。

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能手。

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工作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检察机关青年文明号申报标准

一、申报范围

全省检察机关中青年干警比较集中的单位和窗口部门。

二、申报条件

1、该集体35岁以下青年干警占50%以上,医院青年文明号申报材料主要负责人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并获得省组委会颁发的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岗位培训证书。

2、工作业绩走在本地区、本系统的前列,得到上级党政领导肯定,群众满意率高,社会评价良好。

3、必须是市级“青年文明号”。

4、近三年以来本单位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5、已颁发“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向社会公布服务措施和监督电话号码。

6、达到福建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颁发的省级青年文明号标准。

三、评选标准

创建活动中,领导班子尤其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广大青年有很强的创建意识和参与意识,对创建意义和内容认识明确,有良好创建外部环境,对创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创新,能按照省级青年文明号标准抓落实,并达到目标要求,具体做到“四个一流”。

1、管理一流。该集体有一套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健全的管理制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材料做到服务标

准化、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创建原始资料齐全,有良好的管理环境和卫生环境,能较好体现青年文明号管理特点,青年文明号牌匾、青年文明号成员照片及证号、青年文明号承诺内容及授牌机关监督电话、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挂在醒目地方。党、团组织健全,并起表率作用。

2、服务一流。该集体在服务工作中体现“为人民服务”宗旨,有良好职业道德,能按规定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并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助万家”活动和“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月行动”,兑现服务承诺,做到优质服务一条龙,群众满意率高,在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服务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出成绩。

3、人才一流。该集体青年模范执行党和国家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敬业意识强。能积极开展青年岗位能手等活动,所有青工都能熟练掌握岗位知识和技能,熟悉青年文明号基本知识,在工作场所有固定创建口号,佩戴团徽上岗。青工思想素质和服务质量得到提高,有一定数量各类先进人物。青年文明号领导人具有良好的素质,政治素质强,业务精,能够带领青年争先创优。

4、业绩一流。该集体工作及成绩得到本单位及上

级党政领导肯定和群众、服务对象的一致赞扬,工作业绩名列本行业本系统前茅;能主动开展为社会献爱心活动,特别在与特困户结对活动中持之以恒。通过制作青年文明号画册、青年文明号专题片、省级青年文明号申报材料、文件汇编、青年文明号网站,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总之,通过创建活动,取得较为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知识产权局青年文明号申报标准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窗口和服务部门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我局将开展2011-2012年度青年文明号申报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表彰、宣传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出突出业绩和贡献的优秀青年集体,推动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激励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岗位成才,充分发挥青年骨干的带头作用,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二、基本条件

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原

则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局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重大活动,充分体现爱国主义精神。

3.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掌握本职工作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在工作中表现出高度的职业文明水平,取得突出成绩,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知识产权工作的行家里手。(责任编辑:事迹材料)

4.重视发挥青年的作用,共青团工作扎实有效。

5.创建活动富有成效。有明确的创建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三、评选对象与数量

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专利局各代办处均可参与申报和评选工作。最终命名和表彰2011-201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青年文明号集体15个,其中,代办处4-5个。

四、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局直属机关团委具体组织实施。局青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担任评委。其中,专利局代办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