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翻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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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句可译: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合同而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协商未果,合同中又无仲裁条款约定或争议发生后未就仲裁达成共识的,可将争议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英文合同中常见的情态动词主要有以下两个,即,和 。但它们在合同中分别表示不同的含义。
是英文合同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词,也是语气最重的一个词,常用于第三人称。
常用来表示法律上必须履行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如不履行合同条款就会产生违反法律责任和义务的后果,其含义相当于中文的“应当”或“必须”。例如:
. (卖方必须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附议)
的否定形式 在英文合同中常表示不得发生的行为。
A (甲方不得向上述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合同项下商品)。
但必须注意的是,在英文合同中,在表示“应该”时不可随便用 代替,虽然也表示“应该”,但它没有那样重的含义,因为并不表示法律义务,只表示一般的义务或道义上的义务,有时甚至表示“原该”或“最好如此”的含义。
这类词的使用使句子简练、严密,构成合同语言的保守性和稳定性,体现合同文本正式、庄重的文体特征
此外,合同文本用词正式、保守还体现在外来词的使用上。
合同中的外来词大多数来自拉丁语,也有பைடு நூலகம்分来自法语。如
(在指定日期)
(现状)
无效
反之亦然
特别,临时
(按照)
(事实上的)等来源于拉丁语
(不可抗力)等来源于法语。
这种词汇并列使用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通过两个或多个词汇的共同含义来限定其唯一词义,从而排除了由于一词多义可能产生的歧义,体现合同的严谨;二是通过两个或多个词语的并列来体现合同的正式。例如:
16, 2007 A B.
本合约由甲方和乙方于2007年4月16日达成。
该句中“ ”和“ ”两组分别属于近义词和相关词并列。
(因此,由是,据此)
(为此,因此)
(在那方面)
(关于那事/人)等。
在这些复合副词中,表示,表示,表示或。英文合同中使用这些词能使语言精练、直观,使合同语言显得更为规范、严肃,显示合同语言的权威性和严密性。
例: , , .
合同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合同而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
此句中的表示上文已提及的内容,即, 。
合同英语有着严肃的风格,合同用词不以大众是否理解和接受为转移,它是合同语言准确表达的保障。因此英文合同的正式、严谨还体现在合同中使用大量的书面语词汇。例如, , , , , 等词都是非常正式的书面语词汇。
(由)
(考虑到,鉴于)
(为了,代表)
(除了)
(生效)
(提供)
(达成)
(弃权,让渡)
(履行)
(保证和确保)
(效力)
(权益)
(权力)
(契约)
(条款)
(私有财物,有形动产)
(关税)
(损失及损毁)
(投诉及索赔)
(无效)
(唯一且排他的)
(最终及具决定性的)
(可转让的)等。
这些词表示固定的意义,使用和翻译时不能随意拆开。
, .(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该句中两个意思相近的形容词 并列。
.
本合同受双方当事人签订的销售确认书所列条款的约束。
4.使用非常正式的书面语词汇
英文合同属于法律文体,即“庄重文体”( )或正式文体,是各种英语文体中规范程度最高的一种,其用语通常正式保守。合同用词通常选择意义明确、不含歧义的词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或纠纷。
(此后,今后)
(特此,兹)
(此中,于此,本合同中)
(以下,此后,在下文)
(于此,在本合同中)
(于此)
(在下文,据此,根据本合同)
(于此)
(与此一道)
(此后,后来)
(因此,由此,在那方面)
(因此,为此)
(由此、从此)
(其中,在其中)
(在下文)
(关于、由此,其中)
(此外,附随)
(在其下,据此、依据)
(鉴于)
当出现在合同中时,它常放在句子的开头,表示一个隐含的条件状语,相当于由、 或 引导的状语从句,其含义相当于中文的“如果”、“万一”而不是“应该”。例如:
, a .
如果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此外,英文合同中有时也出现情态动词 和。
用于约定当事人的权利(可以做什么),没有任何义务的含义,不带有强制性,有时表示允许或许可,相当于中文的“可以”、“得”等含义。其否定形式 用于禁止性义务(不得做什么),语气不如 强烈。
用于强制性义务(必须做什么),但这一义务不一定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其否定形式一般不会出现在英文合同中。
了解和掌握情态动词的确切含义有助于正确理解英文合同条款的内容。由于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约定构成了合同的主体,情态动词如选用不当,有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
2. 使用古体词和外来词
为体现合同文本行文正式、庄重的文体特征,英文合同常使用一些古体词。这些词主要来源于古英语和中古英语,主要是由,和 与一个或几个介词组成的复合副词,如
合同翻译(一)
英文合同翻译的用词特点:合同英语的用词极其考究,具有特定性。要求选词专业化()、正式()、准确()。具体体现在下列方面:
1.使用情态动词:
在合同中使用,, , (或 ) 时要极其谨慎。
权利义务的约定部分构成了合同的主体,这几个词如选用不当,可能会引起纠纷。
旨在约定当事人的权利(可以做什么),约定当事人的义务(应当做什么时候),用于强制性义务(必须做什么), (或 )用于禁止性义务(不得做什么)。
3.使用近义词和成对词
英语合同的规范性还表现在近义词、成对词的使用。合同语言用词造句必须十分准确、严谨。同时,为了追求语意确切、论证周详,合同中常出现近义词、成对词并列使用的现象,这种表达的目的是使合同条款更加严密,表述更加准确,尽最大可能地避免歧义和疏漏,有的也属于合同用语的固定模式。
同义词或近义词的并列结构是由或 连接。其作用通常会使包括的内容更全面,也更具弹性。这些词涉及介词、动词、名词和形容词等词类,例如:
不能说成 , 不能说成 或 , ,在美国一些法律文件里可以用 ,但绝不能用 或 。
例如,在约定解决争议的途径时,可以说:
, , .
, ’s .
本句中的和表达准确。出现争议后应当先行协商,所以采用了义务性“约定”,如果协商解决不了,作为当事人的权利,用选择性约定 也很妥当。
如果和调换位置会怎么样?前半句的换用后,意思变成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意思上说得过去,但后半句的 换用后,变成了应当诉讼解决,好像一出事,就要先见官,这就有些不友好了。
英文合同中常见的情态动词主要有以下两个,即,和 。但它们在合同中分别表示不同的含义。
是英文合同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词,也是语气最重的一个词,常用于第三人称。
常用来表示法律上必须履行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如不履行合同条款就会产生违反法律责任和义务的后果,其含义相当于中文的“应当”或“必须”。例如:
. (卖方必须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附议)
的否定形式 在英文合同中常表示不得发生的行为。
A (甲方不得向上述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合同项下商品)。
但必须注意的是,在英文合同中,在表示“应该”时不可随便用 代替,虽然也表示“应该”,但它没有那样重的含义,因为并不表示法律义务,只表示一般的义务或道义上的义务,有时甚至表示“原该”或“最好如此”的含义。
这类词的使用使句子简练、严密,构成合同语言的保守性和稳定性,体现合同文本正式、庄重的文体特征
此外,合同文本用词正式、保守还体现在外来词的使用上。
合同中的外来词大多数来自拉丁语,也有பைடு நூலகம்分来自法语。如
(在指定日期)
(现状)
无效
反之亦然
特别,临时
(按照)
(事实上的)等来源于拉丁语
(不可抗力)等来源于法语。
这种词汇并列使用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通过两个或多个词汇的共同含义来限定其唯一词义,从而排除了由于一词多义可能产生的歧义,体现合同的严谨;二是通过两个或多个词语的并列来体现合同的正式。例如:
16, 2007 A B.
本合约由甲方和乙方于2007年4月16日达成。
该句中“ ”和“ ”两组分别属于近义词和相关词并列。
(因此,由是,据此)
(为此,因此)
(在那方面)
(关于那事/人)等。
在这些复合副词中,表示,表示,表示或。英文合同中使用这些词能使语言精练、直观,使合同语言显得更为规范、严肃,显示合同语言的权威性和严密性。
例: , , .
合同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合同而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
此句中的表示上文已提及的内容,即, 。
合同英语有着严肃的风格,合同用词不以大众是否理解和接受为转移,它是合同语言准确表达的保障。因此英文合同的正式、严谨还体现在合同中使用大量的书面语词汇。例如, , , , , 等词都是非常正式的书面语词汇。
(由)
(考虑到,鉴于)
(为了,代表)
(除了)
(生效)
(提供)
(达成)
(弃权,让渡)
(履行)
(保证和确保)
(效力)
(权益)
(权力)
(契约)
(条款)
(私有财物,有形动产)
(关税)
(损失及损毁)
(投诉及索赔)
(无效)
(唯一且排他的)
(最终及具决定性的)
(可转让的)等。
这些词表示固定的意义,使用和翻译时不能随意拆开。
, .(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该句中两个意思相近的形容词 并列。
.
本合同受双方当事人签订的销售确认书所列条款的约束。
4.使用非常正式的书面语词汇
英文合同属于法律文体,即“庄重文体”( )或正式文体,是各种英语文体中规范程度最高的一种,其用语通常正式保守。合同用词通常选择意义明确、不含歧义的词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或纠纷。
(此后,今后)
(特此,兹)
(此中,于此,本合同中)
(以下,此后,在下文)
(于此,在本合同中)
(于此)
(在下文,据此,根据本合同)
(于此)
(与此一道)
(此后,后来)
(因此,由此,在那方面)
(因此,为此)
(由此、从此)
(其中,在其中)
(在下文)
(关于、由此,其中)
(此外,附随)
(在其下,据此、依据)
(鉴于)
当出现在合同中时,它常放在句子的开头,表示一个隐含的条件状语,相当于由、 或 引导的状语从句,其含义相当于中文的“如果”、“万一”而不是“应该”。例如:
, a .
如果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此外,英文合同中有时也出现情态动词 和。
用于约定当事人的权利(可以做什么),没有任何义务的含义,不带有强制性,有时表示允许或许可,相当于中文的“可以”、“得”等含义。其否定形式 用于禁止性义务(不得做什么),语气不如 强烈。
用于强制性义务(必须做什么),但这一义务不一定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其否定形式一般不会出现在英文合同中。
了解和掌握情态动词的确切含义有助于正确理解英文合同条款的内容。由于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约定构成了合同的主体,情态动词如选用不当,有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
2. 使用古体词和外来词
为体现合同文本行文正式、庄重的文体特征,英文合同常使用一些古体词。这些词主要来源于古英语和中古英语,主要是由,和 与一个或几个介词组成的复合副词,如
合同翻译(一)
英文合同翻译的用词特点:合同英语的用词极其考究,具有特定性。要求选词专业化()、正式()、准确()。具体体现在下列方面:
1.使用情态动词:
在合同中使用,, , (或 ) 时要极其谨慎。
权利义务的约定部分构成了合同的主体,这几个词如选用不当,可能会引起纠纷。
旨在约定当事人的权利(可以做什么),约定当事人的义务(应当做什么时候),用于强制性义务(必须做什么), (或 )用于禁止性义务(不得做什么)。
3.使用近义词和成对词
英语合同的规范性还表现在近义词、成对词的使用。合同语言用词造句必须十分准确、严谨。同时,为了追求语意确切、论证周详,合同中常出现近义词、成对词并列使用的现象,这种表达的目的是使合同条款更加严密,表述更加准确,尽最大可能地避免歧义和疏漏,有的也属于合同用语的固定模式。
同义词或近义词的并列结构是由或 连接。其作用通常会使包括的内容更全面,也更具弹性。这些词涉及介词、动词、名词和形容词等词类,例如:
不能说成 , 不能说成 或 , ,在美国一些法律文件里可以用 ,但绝不能用 或 。
例如,在约定解决争议的途径时,可以说:
, , .
, ’s .
本句中的和表达准确。出现争议后应当先行协商,所以采用了义务性“约定”,如果协商解决不了,作为当事人的权利,用选择性约定 也很妥当。
如果和调换位置会怎么样?前半句的换用后,意思变成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意思上说得过去,但后半句的 换用后,变成了应当诉讼解决,好像一出事,就要先见官,这就有些不友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