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硬化工程招投标书范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招
标文件
(招标编号:DJ-YAZ--)
招标人: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垫江县永安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
第一章:公开竞争性发包公告
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J-YAZ--》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限额以下的工程,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公开竞争性发包,项目业主为永安镇高坡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永安镇高坡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发包。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
.建设地点:永安镇高坡村组。

.建设规模:总造价约万元。

(税费在我县税务机关申报,并全额缴纳)
.招标内容及结算: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约方,实行比选中标价(含安全生产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投标人实地查看,按农村公路四级标准建设。

.计划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纳入永安镇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起,在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网(/Index_.html)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比选文件、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

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 招标文件资料费售价.元/套,投标保证金.元。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要递交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投标文件资料费的凭据,方能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职工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刘先生电话:吴先生电话:
招标人: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垫江县永安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章)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袋封面格式:
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招标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
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在年月日: 时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说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四)招标文件确认书(样本)
(五)送达地址确认书
(六)低价风险担保承诺函
(一)投标函
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村民委员会: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综合单价¥元投标报价,按实际验收据实结算。

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如我方中标: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清单单价表及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年月日
(二)投标报价说明
()工程单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若上述条款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说明为准。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方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给定的条款进行报价,合同价按投标人中标单价,除设计变更和不可抗力外的因素外,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本工程属全额垫资工程,工程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税费、利润、资金利息、税金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且不因物价波动而变更。

()招标范围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及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标价中,未列细目的其他工作,其费用也应视为已分摊在本招标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中标后业主不另行支付。

()承包人对用于本招标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工程所需的施工便道,电力线路、变压器,施工及生活用水,场地平整,场内施工便道的养护等均由承包商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中,不另计价。

投标时必须做好现场考察和详细调查。

()“安全生产”在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渝交委路[]号文及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其费用按工程单价的%计入投标总报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该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该处粘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该处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手机: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招标文件确认书(样本)
致: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村民委员会:
我单位参加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的投标,对贵单位发出的该工程招标文件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我公司保证本工程中标后绝不转包给挂靠公司,一旦建设单位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我公司甘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年月日
(五)送达地址确认书
(六)低价风险担保承诺函
致: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村民委员会: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若我单位在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投标活动中中标,且投标报价低于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将无条件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缴纳低价风险担保金。

若我方无论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招标人不退还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并作不良行为公示。

我方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年月日
二、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袋封面格式:
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招标
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部分)
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
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七组公路硬化工程招标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三)信誉声明
(四)资质条件复印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
()公路工程路面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项目投标单位资质自审表
(六)退款账户证明
(七)其他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该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该处粘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该处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身份证号码:
手机: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手机:
年月日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描述:
备注
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信誉声明
信誉声明
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村民委员会:
我单位参加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竞标活动,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检察机关查询无不良记录;
()最近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招标投标的处罚,或受到停止处罚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的;
()年至今无拖欠民工工资和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年至今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我单位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我公司甘愿承受可能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的后果。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年月日
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如投标人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条规定的不良行为则由投标人书面承诺)。

投标人的承诺与实际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资质条件复印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
()公路工程路面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项目投标单位资质自审表
法人代表签字:委托投标人签字:时间:
注:此表填写除签字外,其余内容要求打印,没有的填“无”。

(六)退款账户证明
退款账户证明
若本投标人未能中标,自愿将所缴投标保证金打入我提供的以下账户内: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开户名:
金额:
(大写:)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填单位账户。

、本证明一式两份,资格审查一份,开标时交镇财政所审核一份。

(七)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

二、专用条款:执行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
三、施工合同:
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
施工合同
甲方: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村民委员会(发包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为加快农村公路改造建设步伐,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的条件,根据重庆市建委渝建发〔〕号文件实行公开竞争性发包和《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行政村公路通畅工程的意见》(垫江府发〔〕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施工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工程概况
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主要路段为高坡村组拱桥沟至汤承元处约米,官坟至赵君发处约米、赵家丫口至苏前华约米、赵家丫口至赵树红约米,硬化工程全长共约米,硬化路面宽米,计划工期日历天。

二、工程范围
承包范围:路面硬化工程。

三、施工质量标准及工期要求
根据《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行政村公路通畅工程的意见》所明确的建设标准和行政村公路实际使用功能,参照《县乡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与施工》和农村公路工程技术规范,确定各分项工程的具体标准及要求如下:
.路面平整,混凝土厚度不得低于㎝,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路肩宽度不得少于㎝。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与当地群众的协调工作,主动接受甲方现场代表、永安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工程质监站的监督指导,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有序的组织施工,落实明确的人员,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并完善相关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工程质量: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路基工程必须满足直接实施路面施工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硬化工程达到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质量验收标准,质量达到合格。

、工期要求: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必须进场施工,总
工期日历天(按现场累计工期计算,包含法定假期和节假日,遇不可抗力或施工条件不成熟则顺延)。

本工程应在年月日前完工。

四、工程结算、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
、工程结算
根据交通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的公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的通知》(渝交委路〔〕号)编制结算,税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工程直接费的%计取。

(已包含标底价内)
、协议价款
乙方负责完成本工程招标清单明确的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甲方按报价清单内容明确的据实验收计量计价结算。

本工程综合单价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厚cm 元/m3(大写:);《综合单价以投标竞价为准》。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为包干协议, 乙方须完成本工程招标清单全部工程内容后审清结算,非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不得进入结算。

付款方式为:本工程为全垫资工程,工程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群众集资款(其中工程款的%划入该工程农民工工资专户,取百元整),扣除总造价%的质量保证金后,余下的工程款待补助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质量保证期满一年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五、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交通通行,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施工区域内因工程施工发生的一切施工人员和财产、通行车辆和行人等安全事故,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合同签定、履约保证
乙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向甲方指定账户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完成工程量的一半退还%,工程完工后全部退还(无息)。

提交履约保证金日内必须与甲方签定合同,同时向甲方指定账户按中标金额的%(取百元整)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缴纳该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全部退还(无息)。

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时,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资料。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委派代表监督乙方以确保工程按期、按质完成,其人员为:。

.根据工程进度,负责向乙方发出进入现场通知,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及进度,负责现场施工和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负责提供水、电等材料和场地。

.负责支付合同价款。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应押证(复印件)施工。

在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现场。

如甲方发现乙方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及以后每次以元/天处罚(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后向甲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负责修复。

.按合同约定内容,参加相关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经过甲方审定的施工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原始资料。

.乙方负责办理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设施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甲方未按期交付施工场地,由此延误乙方工期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未按期进行支付或最后支付。

(二)乙方违约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责
令承包人立即退场,已实施的工程不支付工程款。

.乙方按照甲方施工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如出现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修复工作。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或返工修复后的工程仍不能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将该工作交由其他单位完成,乙方承担甲方委托其他单位的施工费用,另加收人民币.元的罚金。

.乙方应精心组织施工,按时保质完成工程。

除甲方约定原因之外,不能按期完工,乙方将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金按人民币元/天累计收取,但不得超过天。

若超出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须县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报告)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由审计机关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进行结算,乙方已完成的工程款应扣除甲方按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在工程交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转包及违规分包除外)。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十一、其他
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责任书》等属本合同组成部分,互为补充,不一致部分以本合同为准。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
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责任后,协议自动失效。

十二、附件
附件一:《安全生产合同》;
附件二:《廉政责任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在场人:
党员代表:
人大代表:
村民代表:
附件一: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组公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垫江县永安镇高坡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发包人职责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承包人职责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