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合作协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爱工程项目基地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青爱工程)(以下简称“甲方”或“青爱工程”)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更好地动员(省/市)教育、科协、卫生、疾控等部门和慈善机构等各方资源,进一步推动当地学校的艾滋病防治教育、性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公益慈善理念培育和传统文化教育的开展。经协商,青爱工程与决定合作设立“青爱工程基地”,双方现就项目合作及善款募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1.甲、乙双方依托,建立青爱工程基地,在省/市首批在所学校(含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援建挂牌青爱小屋。年内在全省/市争取达到所。

2.通过项目运作、媒体宣传,将青爱工程的理念传播出去,动员双方资源,开展善款募集活动,扩大社会影响,让“青爱小屋”成为省/市知名公益项目,成为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和教育事业的重要途径。

3.甲方将每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地(工作站)、小屋进行表彰奖励。

二、合作时间

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合作期限年。

因青爱小屋是长效机制,项目合作期满,双方协商是否续约。

三、基地人员组成

基地(工作站)领导小组由组长1人,副组长人,组员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设办公室主任1人。

基地办公地址设在:

四、合作内容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青爱工程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

2.协助乙方组建基地领导小组。

3.聘任(单位、职务、姓名)同志为青爱工程省/市基地主任。

4.甲方对乙方所开展的青爱相关活动具有全程督导和纠错的权利。

5.甲方向乙方提供价值万元的图书、光盘、培训和服务,用于青爱工程基地及青爱小屋筹建及后期项目运作。

6.甲方负责安排专家团队,对乙方青爱小屋专职教师进行培训和督导,专家讲课费用由甲方划拨,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向乙方提供全国统一的青爱工程基地及青爱小屋编号。牌匾格式需严格按照青爱办要求,牌匾制作费用由乙方支付。

8.甲方负责协调青爱工程专项基金的领导出席基地揭牌仪式。

9.甲方有权在官方网站、博客及其他媒体上,公布乙方善款使用情况。

10.甲方有权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乙方青爱项目进行审计。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成立青爱工程基地领导小组,安排专人与甲方对接,并指导各青爱小屋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督促各校成立青爱教研组(或教研室)。

2.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向甲方提交五年工作计划(含各小屋五年工作计划),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乙方负责本基地和青爱小屋授牌仪式的筹备和组织,并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筹备完毕,仪式举办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4.乙方为青爱工程省/市项目配套划拨万元项目经费,该项目经费分期,在年内划拨,具体划拨方式及数额为。

5.乙方将青爱小屋工作纳入学校考核范围,制定考核细则,提交甲方,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李克强总理针对青爱工程所做批示的一个重要举措。

6.乙方负责青爱小屋硬件设备配备、管理制度制定及内部装饰,并经过甲方验收。

7.乙方每月向青爱办提交基地简报一份,并汇总报送下辖青爱小屋的每月简报至甲方。

8.乙方负责督促各学校青爱小屋将活动及时上传至青爱官网。

9.乙方需在每年6月、12月分别向青爱办提交一次工作总结。

10.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编撰教材、青爱小屋个案精选、十个一功能操作手册、优秀博文汇编、学术研究报告、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工作。

11.乙方应制定相应措施,激励青爱小屋专职教师,推出“青爱名师、名课、名小屋、名博、名书等”优秀成果,并动员社会资源,开展相关活动或针对具体青爱小屋,募集善款。

12.乙方凡以甲方或青爱工程及青爱小屋相关名义募集的善款,均全部汇入:

①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账户,甲方向捐款方出具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捐赠证书和捐款收据。不收管理费。

②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账户,甲方向捐款方出具中华儿慈会捐赠证书和捐款收据。募集善款的10%将用于中华儿慈会管理经费。汇款时务请注明“青爱工程”,并留底单,以备查询。

13.在与甲方协商同意之后,乙方有权参加或承办甲方主办的全国性活动,有权根据所动员的社会资源,扩大青爱小屋的试点范围,有权在青爱小屋“十个一功能”的基础之上,创建地方特色。

五、经费管理

1.乙方配套经费的使用,需根据经甲方审批的基地工作计划,合理使用。

2.善款的募集。乙方应将募款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青爱工程专项基金办

公室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乙方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甲方规定募集善款,善款募集活动应透明、合法。所募集善款均全部汇入中华儿慈会账户或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账户。

六、违约责任

1. 如在活动中双方有不同意见,应本着互利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

2.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违约方应自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异议的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纠正,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并且有权终止协议。

3. 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进行项目实施,或将捐赠资金挪作他用,甲方均有权:

(1)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继续履行协议。

(2)对于乙方配套经费的使用,如果出现没有按照工作计划规定的项目使用工作经费,乙方须及时进行纠正,并补齐违规使用的工作经费并做书面说明。

(3)经双方协商后,乙方仍无法履行协议,经审计后,乙方应将已拨付的所有捐赠资金退还甲方,并赔偿甲方为此项目运行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及其他支付,双方终止本协议。

4.如在使用中出现有一方不良支出,另一方有权指出并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追究法律责任。

七、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2.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专用账户

乙方募集到每一笔善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1、开户单位: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万柳支行

账号:61120140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