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空调与通风系统的防排烟设计

高层建筑空调与通风系统的防排烟设计
高层建筑空调与通风系统的防排烟设计

浅析高层建筑空调与通风系统的防排烟设计

摘要:管道设计不当,会使高层建筑的空调通风管道系统成为火灾的传播通道,本文论述了通风空调管道系统的防排烟系统合理设计的重要性。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火;防排烟设计

引言:随着高层建筑的发展,消防安全设计已日益引起高度重视,这是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大问题。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尚无统一做法,某些措施规定尚有不明确、不易实施的地方。下面就设计及工程中的体会结合防火规范、技术措施谈一些看法。

1 关于通风、空调系统的消防安全设计

现代化高层建筑的通风空调管道纵横交错,分布于大楼的各个部分,如果处理不好,管网就可能变成串火、助燃的大动脉,因此,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完整的防火完全措施。

1.1 通风、空调系统的设置

1.1.1 根据防火要求,系统应按防火分区分层布置,一个系统不宜跨越两个防火分区。必须竖向设置的系统一般不超过5层。每层均设有自动喷洒灭火设备的新排风系统可不受层数限制。

1.1.2 空调系统一般不应兼作火灾时的排烟系统,如必须兼用时应设有安全可靠的自动切换阀门及电动密闭门。对于一般排烟系统,可设计成兼做火灾时的排烟系统,其风量、管道及设备均应满足排烟系统的设计要求。

1.2 系统安全措施

防排烟设计规范

防排烟设计规范 (09年最新修订)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 5中庭; 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汽车库。 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操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 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补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

建筑防排烟设计说明

建筑防排烟设计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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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排烟设计的若干体会 摘要:从应用技术角度出发,针对建筑消防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诸多环节予以探讨,提出了完善的建筑防排烟系统所需的必要条件及设计注意要点。 关键词:建筑消防防排烟系统、设计要点、技术环节 建筑防排烟设计是现代建筑消防设计的重要内容,在建筑设计的不同阶段不同环节中,不仅要注意防火设计,更要注重防排烟设计,防烟就是将烟气控制在某一特定区域内,确保消防疏散信道不受烟气侵害,而排烟则是火灾时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及时排除,防止烟气向防烟分区以外扩散,保证疏散信道安全可靠以及人员疏散所需时间。烟气的控制、排放等是暖通设计专业的重点,同时也需要建筑及控制等相关专业工程有效的协调配合,笔者认为:防排烟设计首先是一门不断得到研究和发展的消防科学技术,设计人员需要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充分理解和掌握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标准,经济合理地运用现代消防技术,全方位地完成此项工作,笔者就防排烟设计相关方面内容,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认识,提出一些想法建议,以供参考交流。 一、防火分区,防烟分区概念的明确 防火分区按方向可分为垂直及水平防火分区两类,暖通消防设计应充分体现防火分隔这一基本的概念,在普通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中,防火阀的设置必然与防火分隔物如楼板、窗、门、卷帘等相对应一致,规范中涉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则须是防火单元,否则风管穿越隔墙,楼板处设防火阀就

失去意义,事实上空调通风机房如何合理设置防火阀的问题,目前存在一刀切现象,即凡是穿墙均设置防火阀,笔者认为在具体设计中有不少地方值得探讨。 在排烟系统设置方面,原则上宜结合防火分区设置,事实上排烟系统管路穿越防火分区的情况往往不可避免,比较常见的是多层排烟共享竖井,(穿越垂直防火分区),其防火分隔处理方法也较简便,排烟井壁耐火时限,排烟防火阀的设置均可按规范执行,而排烟系统管路穿越水平防火分区的情况则显得相对复杂些,往往超大型地下车库等区域会出现此类情况,排风排烟竖井在某些特定的防火分区内无法设置而出现排烟管路水平穿越一个甚至多个防火分区的情况,较为妥善的作法是将排烟管道耐火时限提高为 2 小时,其支吊架系统亦作有效的防护,即将水平排烟管道作有效防火分隔,缺点是造价较高,目前设计往往在排烟管路水平穿越防火隔墙处设置280 C常开排烟防火阀,其理论基础是我们设计依据的规范标准大多仅限于单点火灾,不考虑两个以上防火分区同时着火的可能性,事实上该种情况出现的概率极低。 防烟分区较防火分区而言,在建筑消防设计中往往容易忽视,事实上,防烟分区是烟气控制的基础手段,是为有利于建筑物内人员安全疏散和有组织排烟而采取的技术措施,主要依靠采用挡烟垂壁(帘),挡烟梁(墙)等形式来实现,在具体防烟分区的划分,挡烟手段的确定在设计人员中存在误识,在以往的无吊顶的商(市)场、地下车库排烟设计中设计人员往往习惯于将大于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规范(完美)

第一节一般规定 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 第二节自然排烟 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 2.4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第三节机械防烟 3.1 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3)封闭避难层(间)。 3.2 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楼梯间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表3.2-1至表3.2-4的规定确定。当计算值和本表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 防烟楼梯间(前室不送风)的加压送风量表3.2-1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的分别加压送风量表3.2-2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 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 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 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 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 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 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 5 中庭; 6 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 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 汽车库。 1.4 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 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 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 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0 1.6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勺操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 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C ,补风管 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C。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 3.0m;当水平 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09年最新修订防排烟设计规范(修订稿)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 烟方式。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 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 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 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 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 5 中庭; 6 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 汽车库。 1.4

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 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 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操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补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 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09年最新修订防排烟设计规范(修订稿)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

简述高层民用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

简述高层民用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 发表时间:2018-08-03T13:39:19.34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8期作者:吕应生 [导读] 当前随着高层民建筑数量的不断增加,相关单位和科研单位越来越重视建筑的防排烟设计。 44068319901101xxxx 528248 摘要:当前随着高层民建筑数量的不断增加,相关单位和科研单位越来越重视建筑的防排烟设计。防烟和排烟是建筑防排烟的两种方式,其中在一定区域内封闭烟气,对其在疏散区域扩散的现象进行预防,这是防烟,其主要目的是为通畅的疏散路径提供保障。通过风机等相关设备及时排出烟气,这是排烟。当前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高层民用建筑具有更加规范的防排烟设计。因此具体研究高层民用建筑防排烟设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就从高层民用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展开分析。 关键词:高层民用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要点 1、防排烟系统概述 防排烟系统是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的总称。防烟系统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的系统;排烟系统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1.1机械防排烟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都是由送排风管道、管井、防火阀、门开关设备、送、排风机等设备组成。防烟系统设置形式楼梯间正压。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与防烟分区有着直接的关系。 1.2自然防排烟系统。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排烟设施。利用建筑的阳台、凹廊或在外墙上设置便于开启的外窗或排烟进行无组织的自然排烟方式。 自然排烟应设于房间的上方,宜设在距顶棚或顶板下800mm以内,其间距以排烟口的下边缘计。自然进风应设于房间的下方,设于房间净高的1/2以下。其间距以进风口的上边缘计。内走道和房间的自然排烟口,至该防烟分区最远点应在30m以内。自然排烟窗、排烟口中、送风口应设开启方便、灵活的装置。 2、高层民用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存在问题的原因 从消防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工作的情况可以看出,高层民用建筑的防排烟设计存在问题并不少见。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建设单位在消防安全意识上淡薄,不愿投入足够的建设资金。许多建筑在消防上存在问题都是由于建设单位在建筑规划过程中主观的认为火灾离自己很远,从而在设计过程中干预设计人员对防排烟系统进行合理的设计,设计人员由于建设单位的强势而放弃原则。此外,一些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因为受资金不足的影响,也会擅自变更设计图纸。②概念混淆,设计人员并没有依照相关的防火规范条文进行防排烟设计,而是断章取义、避重就轻。目前,《高规》和《建规》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例如,两个规范都没有对防排烟风机的安放位置进行明确规定,许多设计单位简单的将防排烟机安置在楼梯间内,这显然与规范的消防安全性不相符。③消防机构没有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常态性的监督,当前高层建筑发展迅速,但消防机构监督人员有限,导致许多建筑的消防监督工作不到位,对工程指导验收时才发现问题。 3、高层民用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的存在问题及措施 高层建筑的安全需要防排烟设计作为保障,然而在许多建筑的消防工程验收中,却发现许多建设项目并没有依照规范标准去设计防排烟系统,这给高层民用建筑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3.1防排烟系统功能上的缺失及解决措施 每栋固定的建筑物都需要一套固定的防排烟系统。排烟系统的功能比较广泛,它需要对整个建筑负责。由于建筑的内部空间有限,使用单位通常要重新分隔,改变原有平面布局。这种情况下应根据具体使用要求对其不合适的部分进行合理的排烟系统设计改造。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多数使用单位并没有对排烟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和改造,从而导致建筑在消防上留下了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例如,某大厦高度为86米,为一类高层建筑,在该建筑的第二十层疏散走道设计了机械排烟系统。该层的业主将该层租赁,进行二次装修,办公区和疏散通道的隔墙被拆除,将楼层的大空间作为办公地点。对内装修进行验收时,仍采用该建筑最初的排烟设施,并没有对原有的排烟系统进行适当的调整,加大了原有排烟系统的排烟面积,导致原排烟系统的风量不满足其现在排烟量的要求。当遇到以上问题时,需要修改防排烟系统。例如,增加排烟口、更换排烟风机,使用单位要购置新设备,确保其满足防火规范要求。 3.2设备安装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许多使用单位在后期室内装修设计上没有依照防火规范对排烟系统中的设备进行合理安装调整,从而导致排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严重影响其排烟效果。例如,某一类高层建筑裙房室内装修中,由于建筑外部安装了LED广告屏,导致裙房封闭楼梯内本来可以开启的窗户被封堵,自然通风条件不足,依照防火规范整改为防烟楼梯间并设置正压送风系统。然而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该单位为了省事,将原本设计安装在屋面的正压送风机直接安装在了楼梯间的正上方。此外,在工程验收过程中,还发现了多处排烟口、送风口的安装位置存在不符合设计图纸的情况。因此在实际工程中如果出现以上装修设计安装问题,必须及时整改,严格依照相关规范进行。 3.3风机调试问题及解决措施 许多新建工程在施工结束后并没有对系统设备调试予以应有的重视。例如,在某大厦的消防工程中,该大厦内部有两部防烟楼梯间,楼梯间前室设置了正压送风口,送风口的规格和安装位置上也符合设计要求。但在启动调试设备时,验收人员通过风速仪测定其正压送风量是否合格,却发现实际送风气流方向与送风口的方向是相反的,送风口在实际应用中成为了吸风口。经过排查发现,导致这一现象发生的原因是风机方向装反,送风机成了排风机。此类问题虽然修改容易,但是如果没有发现,则会对排烟系统的运行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对防排烟系统要注重安装调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3.4优化设计方案和竣工验收制度的建立 3.4.1优化设计方案 对于大型复杂工程,在最初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应当与消防机构进行密切的沟通,依照相关防火设计规范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评

高层建筑的通风及防排烟设计探讨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bf12113220.html, 高层建筑的通风及防排烟设计探讨 作者:陈志惠 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中旬》2019年第11期 摘;要:在我国建筑事业快速的发展背景下,高层建筑数量日益增多,其建筑结构使用功能性、建筑技术的应用与创新得到不断提升,同时,建筑使用功能中的相关隐患也在增加,例如火灾隐患等,极易造成重大的损失及人员伤亡现象。基于此,本文以高层建筑为例,重点分析了其消防设计中的通风及防排烟设计注意要点,为开展系统化的设计奠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高层建筑;通风;防排烟设计 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社会背景下,高层建筑在城市发展中的地位不容忽视,而其建筑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消防结构使用规范化也应引起各方重视。近几年,高层建筑火灾事故较多,由此显现出高层建筑防火排烟等消防安全技术的应用没有得到创新,同时出现了较多设计问题。高层建筑中,由于火灾引发的死亡事故等,经调查主要是由于火灾烟尘导致的人员窒息,在高层火灾中,吸入过量的一氧化碳,导致建筑内部人群缺氧。因此,加强高层建筑通风及防排烟设计,提升设计思路,构建良好的设计体系,对于高层建筑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程简介 本文选择项目为高层建筑,主要使用功能为音乐学院教学楼。地上共11层,建筑总高度为47.45m,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且地下室结构为两层,总地下室建筑面积为2023.32m2。其中地下负一层建筑为地下停车场,还含有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等建筑结构空间。地下二层建筑与地下一层建筑布局大致一致。其中地上一层结构为多功能教学厅、展示展览厅及变配电室等建筑结构;二层结构中主要为校史办公室、练琴房、录音室及对应音乐器材室等;三层及往上全部为教学办公室、教室、厕所、各层变配电室等建筑结构。 二、高层建筑通风设计要点分析 (一)车库排风系统设计 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地下停车场中的排风机处于低速运转的状态,主要功能为对车库通风。而当火灾发生的过程中,由于火灾报警的联动系统作用,使得排风烟机高速运转,并在运转的过程中产生高温现象,当烟温温度高达280℃时,对应的排烟防火阀会处于关闭状态,进而使得联动风机停止运行。 (二)火灾发生时排风系统设计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标准(doc 7页)

安全性 □对信息系统安全性的威胁 任一系统,不管它是手工的还是采用计算机的,都有其弱点。所以不但在信息系统这一级而且在计算中心这一级(如果适用,也包括远程设备)都要审定并提出安全性的问题。靠识别系统的弱点来减少侵犯安全性的危险,以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提供满意的安全水平,这是用户和信息服务管理部门可做得到的。 管理部门应该特别努力地去发现那些由计算机罪犯对计算中心和信息系统的安全所造成的威胁。白领阶层的犯罪行为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存在于某些最不可能被发觉的地方。这是老练的罪犯所从事的需要专门技术的犯罪行为,而且这种犯罪行为之多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普遍。 多数公司所存在的犯罪行为是从来不会被发觉的。关于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的任何统计资料仅仅反映了那些公开报道的犯罪行为。系统开发审查、工作审查和应用审查都能用来使这种威胁减到最小。 □计算中心的安全性 计算中心在下列方面存在弱点: 1.硬件。如果硬件失效,则系统也就失效。硬件出现一定的故障是无法避免的,但是预防性维护和提供物质上的安全预防措施,来防止未经批准人员使用机器可使这种硬件失效的威胁减到最小。 2.软件。软件能够被修改,因而可能损害公司的利益。严密地控制软件和软件资料将减少任何越权修改软件的可能性。但是,信息服务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由内部工作人员进行修改软件的可能性。银行的程序员可能通过修改程序,从自己的帐户中取款时漏记帐或者把别的帐户中的少量存款存到自己的帐户上,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了。其它行业里的另外一些大胆的程序员同样会挖空心思去作案。 3.文件和数据库。公司数据库是信息资源管理的原始材料。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文件和数据库可以说是公司的命根子。例如,有多少公司能经受得起丢失他们的收帐文件呢?大多数机构都具有后备措施,这些后备措施可以保证,如果正在工作的公司数据库被破坏,则能重新激活该数据库,使其继续工作。某些文件具有一定的价值并能出售。例如,政治运动的损助者名单被认为是有价值的,所以它可能被偷走,而且以后还能被出售。 4.数据通信。只要存在数据通信网络,就会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造成威胁。有知识的罪犯可能从远处接通系统,并为个人的利益使用该系统。偷用一个精心设计的系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存在这种可能性。目前已发现许多罪犯利用数据通信设备的系统去作案。 5.人员。用户和信息服务管理人员同样要更加注意那些租用灵敏的信息系统工作的人。某个非常无能的人也能像一个本来不诚实的人一样破坏系统。 □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分为物质安全和逻辑安全。物质安全指的是硬件、设施、磁带、以及其它能够被利用、被盗窃或者可能被破坏的东西的安全。逻辑安全是嵌入在软件内部的。一旦有人使用系统,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解读一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解读一 本人从事暖通设计十多年,根据新的标准及结合工程实际对标准进行解读,与大家共同探讨,不足之处往指正。《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下文中简称为《标准》。2018.8.12 1.《标准》3.1.3中的第2条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解读:当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时需满足前室的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上,送风口设置在顶部是想形成风幕隔断烟气,设在在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上是想通过送风阻止烟气侵入前室,这个前室入口是指从走道或房间进入前室的那个口,而不是从前室进入楼梯间那个口,这个住宅较难满足,一方面有的住宅开向前室的门多,另一方面住宅层高小于3m而不能设置顶送式风口,所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楼梯间也需加压送风。 2.《标准》 3.1.4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解读:这条有别于之前的做法,只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在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墙上加余压阀的做法不适用于地下了。因此强调了地下部分的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也需加压送风。 3.《标准》3.1.5中的第1条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

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解读:住宅的前室一般是一个以上的户门不满足此条,所以前室也得加压送风而不能采用之前的通过余压阀向前室送风。 4.《标准》3.1.5中的第2条和第3条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解读:下图这种做法均不适用于以上两条,即不能采用通过余压 阀向前室送风,这样就增加了竖井面积。 5.《标准》3.1.6中的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面积不小于1.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解读:这个比之前规范更细化了,只有地下一层的楼梯间可采用开门或开窗的方式就不需要做机械加压送风来防烟了,门或窗面积不小于1.2㎡。

关于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的分析

关于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的分析 发表时间:2016-03-30T15:45:44.403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21期供稿作者:李新刚 [导读] 新疆四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近年来,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新疆四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 830042 摘要:本文作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中常见问题:如超过20米内走道、自然排烟用途的排烟窗、中庭排烟窗、疏散楼梯间的下段未设置正压送风系统、自然排烟方式、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地上密闭场所设置机械排烟、剪刀楼梯间的正压送风系统,但未考虑补风系统、排烟阀安装位置等进行了一一列举,分析探讨,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分析 近年来,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统计资料显示,在各类火灾事故中,绝大部分的人员伤亡都是因烟气窒息、中毒,不能安全疏散所致。如日本的“千日”百货大楼火灾,死亡的118人中就有93人是被烟熏致死的;美国米高梅饭店特大火灾,死亡的84人中有67人也是被烟熏死的。从这些火灾事例足见防排烟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中的重要地位。如何才能做到火灾发生时及时排除烟气并有效防止烟气进入安全疏散通道,保证人员在较好的能见度下进行安全疏散,同时使消防人员更有效的开展灭火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事故中的人员伤亡,科学地进行防排烟设计、施工、管理尤为重要。当前,由于部分设计、施工人员对国家规范标准理解不够透彻、全面,导致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避难层等人员疏散场所的防烟设计、施工上存在一些缺陷,导致工程在设计、施工中存在一些明显的火灾隐患。在此,结合工作实践,谈谈当前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期引起设计、施工、管理和使用人员的重视。 1 长度超过20米内走道未设机械排烟设施 在很多工程审核,验收中,经常发现内走道长度超过20米,或仅一侧设置可开启外窗的超过30米的走道均未设机械排烟设施。而《高规》第6.1.15条规定除设有排烟设施和应急照明者外,高层建筑内的走道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设施,自然通风主要靠热压(烟囱效应)或者气压作为驱使力,上述的内走道则不具备自然通风要求。另外当上述走道长度超过30米时,走道最远端距防烟分区排烟口(可开启外窗)也必定超过30m,也不符合《高规》第8.4.5条“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米”的规定。应考虑在走道另一侧设置一个与外界相连的通风口,如条件不允许,则只能设置机械排烟口。 2 作为自然排烟用途的排烟窗设置的形式、位置及开窗面积不准确 在有的工程中,设计人员将平时作为通风用的自然排烟窗设置为固定窗或者设置类似玻璃墙的半开窗、斜开窗,其设置的形式和位置均不利于自然排烟。应改用直接可对外开启的排烟窗。另需注意,开窗面积应满足《高规》第8.2.2条规定的可开启的外窗面积,不应包含固定窗面积和推拉窗打开时另一半的面积。 3 中庭排烟窗的设置形式不利于平时的操作 《高规》第8.2.2.5条规定净高小于12m的中庭可采用开启的天窗或高位侧窗自然排烟。有的工程却忽视了其设置的形式,即安装高度较高的排烟天窗及高位侧窗缺少便于开启的操作装置,不利于火灾时的自然排烟,应在下部适当位置设置能手动开启排烟窗的装置。 4 分段后的疏散楼梯间的下段未设置正压送风系统 《高规》第6.2.8条规定: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层或在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小时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由于此条规定,所有的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均分成上下两段,但由于设计院的各专业的独立性很强,如建筑与暖通专业未勾通好,则很经常地出现地下部分的疏散楼梯在设计或施工上遗漏了正压送风系统。 5 防烟楼梯间与防烟前室共用正压送风系统的设计有缺漏 在有的设计图纸中,当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非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均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分别设置了正压送风。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第8.3.1.1条规定: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可以利用楼梯间送风的余压达到规范要求,无需再设置正压送风,从而满足经济合理要求。 6 对自然排烟方式的限制条件不理解 由于城市用地的紧张,导致建筑高度很自然地在增长,一类高层公共建筑,超高层住宅楼随处可见。为了节省投资,一些开发商及设计人员对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其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的防烟设施设计采用自然排烟方式,而未设置机械防烟设施。其实规范已明确规定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由于受外界的自然环境影响,不应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应按照《高规》第8.3.1条之要求设置防烟设施,才能保证建筑内部的高温烟气顺利到室外空间。 7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封闭楼梯间未采取防烟设计 《高规》第6.2.2.1条规定:封闭楼梯间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高规》同时规定了防烟楼梯间的设计要求,其中《高规》第6.2.1.1条规定防烟楼梯间应在楼梯间入口处设前室、阳台或凹廊,《高规》第8.3.1.1条规定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应设置机械防烟设施。而实际工程中,尤其是一些大型商场中设在中部的封闭楼梯,为节省投资,增大商场使用面积,许多未按规范设正压送风及前室。 8 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地上密闭场所设置机械排烟,但未考虑补风系统。 当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地上密闭场所等设置了机械排烟系统,自然补风系统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包括机械进风和自然进风),且进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以便系统组织气流,使烟气尽快并通畅的被排除。对于一般可开启门窗的地上建筑或自然

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第一节一般规定 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电动开启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电动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第二节自然排烟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 3.00m2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2.4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第三节机械防烟3.1 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3)封闭避难层(间)。3.2 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楼梯间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表3.2-1至表3.2-4的规定确定。当计算值和本表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防烟楼梯间(前室不送风)的加压送风量表3.2-1 系统负担层数 加压送风量(m3 / h) <20层 25000~30000 20层~32层 35000~40000

通风及防排烟设计

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通风及防排烟设计、施工统一说明 设计依据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建筑气象参数》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六级人防通风采光窗井通用图集》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建筑节能法律、法规 空调通风设计计算按惠州市夏季室外气象参数 设计范围 1. 防排烟系统;2?通风系统。 防排烟系统 1防排烟系统设置 1.1地下室 地下室为车库和设备房, 按防火分区设通风和排烟共用系统,平时通风换气,火灾时机 械排烟。车库排风及排烟量均按换气次数不小于 6次/h 确定,对不能由车道进行补风的防 火分区,设机械送风机补充新风,送风量为排烟量的 50% 1.1.1地下一二层,分别为两个防火分区。 1) 地下停车库,两个防火分均区划分为多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面积不大于 500m 2。每个防烟分区选用一台消防柜式离心排烟风机,变频控制,防火分区均为自 然进风补充新风系统。 2) 生活泵房、消防泵房用各设一台消防轴流排烟风机, 平时对设备房排风,火灾 时对设备排烟。 3) 配电房用一台消防轴流排烟风机, 平时对设备房排风,火灾时不排烟,灭火后 通风。 4)发电机房和储油间独立设置一台防爆型排风机 ,平时对设备房排风,火灾时不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汽车库、候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划》 GB50067-2014 GB50243-2002 JGJ75- 2012 GB 50189-2015 GB 50176-93 GFC15-1-90 GB/T50114-2001 GB 50038-94 GJBT — 342 GB50981 — 2014

通风及防排烟设计

设计依据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汽车库、候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划》 GB50067-201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75-201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2015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93 《建筑气象参数》 GFC15-1-90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 GB/T50114-2001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94 《六级人防通风采光窗井通用图集》 GJBT—342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建筑节能法律、法规 空调通风设计计算按惠州市夏季室外气象参数 设计范围 1.防排烟系统; 2.通风系统。 防排烟系统 1防排烟系统设置 地下室 地下室为车库和设备房,按防火分区设通风和排烟共用系统,平时通风换气,火灾时机械排烟。车库排风及排烟量均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确定,对不能由车道进行补风的防火分区,设机械送风机补充新风,送风量为排烟量的50% 地下一二层,分别为两个防火分区。 1)地下停车库,两个防火分均区划分为多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面积不大于 500m2。 每个防烟分区选用一台消防柜式离心排烟风机,变频控制,防火分区均为自然进风补充新风系统。 2)生活泵房、消防泵房用各设一台消防轴流排烟风机,平时对设备房排风,火灾时对设备 排烟。 3)配电房用一台消防轴流排烟风机,平时对设备房排风,火灾时不排烟,灭火后通风。 4)发电机房和储油间独立设置一台防爆型排风机,平时对设备房排风,火灾时不排烟,灭 火后通风。 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 1)地下室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均设置加压送风系统,加压风机放在电梯前室。 2)风机的选择以能保证防烟楼梯间余压为40~50Pa,前室余压为25~30Pa为原则;防烟楼 梯间设常开送风口,前室设一个常闭电动送风口,电动送风口与系统相应加压送风机联

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要点.doc

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要点- 摘要:对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现状进行分析,了解其设计形式、防烟分区划分原则及设计要点,并从人员配备和管理、设计方式选择和设计审查方面提出对策。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现状;对策 现代化的高层建筑功能复杂,烟气流动速度快,垂直疏散距离长。烟雾阻碍逃生和灭火,是影响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最大因素。因此,搞好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防止烟气侵入,减少人员伤亡,进行灭火抢救意义重大。文章就防排烟设计要点进行论述。 1 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现状 1.1 防排烟设计形式 1.1.1 自然排烟。是利用自然条件下的热压和风压作为动力的排烟方式。 1.1.2 机械排烟。是使用排烟风机进行强制排烟,以确保疏散时间和疏散通道安全的排烟方式。 1.1.3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是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以风机产生的气体流动和压力差控制烟气流动方向的防烟技术。 1.2 高层建筑防烟分区划分 防烟分区是指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 0.5m的挡烟梁等来划分区域的防烟空间。 1.2.1 防烟分区的划分原则。(1)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2)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3)通常应按楼层划分;(4)特殊用途的场所应单独划分。 1.2.2 防烟分区的划分方法。防烟分区可按其用途、面积、方向划分。(1)按用途划分。对于建筑物各部分,按其用途不同,

如厨房、卫生间、起居室、客房及办公室等,来划分防烟分区比较合适。(2)按面积划分。在建筑物内按面积将其划分为若干个防烟分区。如所有防烟分区共用一套排烟设备,排烟风机的容量应按最大防烟分区的面积计算。(3)按楼层划分。在高层建筑中,底层和上层部分的用途往往不同。统计资料表明,底层较上部发生火灾的概率大。因此,应尽可能沿垂直方向按楼层划分防烟分区。 1.2.3 防烟分区的隔烟部位。(1)设定在走廊和房间之间;(2)设定在走廊中某处;(3)设定在走廊和楼梯间前室之间;(4)设定在楼梯间前室和楼梯间之间。 1.3 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的难点 1.3.1 基本概念。(1)防火阀:平时开启,70°C时温度熔断器动作,阀门关闭;也可手动关闭,手动复位。(2)防烟防火阀:平时开启,70°C时温度熔断器动作,阀门关闭;也可手动关闭。阀门关闭后可发出反馈电讯号。(3)排烟阀:平时常闭,发生火灾时,烟感探头发出火警信号,控制中心通过执行机构将阀门打开;也可手动开启,手动复位。(4)排烟防火阀:平时常闭,发生火灾时,烟感探头发出火警信号。当烟道内温度达到280°C时,温度熔断器动作,阀门自动关闭。暖通空调 1.3.2 排烟系统。(1)自然排烟口的设置要求:应设置在排烟区域的屋顶上或外墙上方;当设置在外墙上时,排烟口底标高不宜低于室内净高的1/2,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同时自然通风口的开启方向应沿火灾气流方向开启。(2)同一防烟分区只能采用一种排烟方式,不允许机械排烟与自然排烟合用。(3)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的机械排烟系统的最小排烟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乘以120m3/h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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