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知识)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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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摘要:区域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的趋势给各国带来机会,也提出挑战。它的存在使成员国之间的资源得到最合理的配置和利用,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贸易壁垒。简单的来说,它的存在相当于给来自不同历史文化、不同区域、不同种族的国家提供了一个相互发展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通过加强合作,建立共同的商品贸易市场和生产要素贸易市场或是两者兼备的综合性贸易市场,实现商品价格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均等,并协调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及宏观经济政策,制定相对区域外国家更加优惠的贸易、投资政策,为谋求风险成本和机会成本的最小化和利益的最大化,形成了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区域组织或国家集团。可以说各国经济间相互开放和融合的程度大大加深。但由于各国在生产力水平、经济结构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因此达到完全的经济一体化还需要较长的发展过程。如何趋利避害、争取主动,是各国应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影响、发展中国家、贸易壁垒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定义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定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协商并缔结经济条约或协议,实施统一的经济政策和措施,消除商品,要素,金融等市场的人为分割和限制,以国际分工为基础来提高经济效率和获得更大经济效果,把各国或各地区的经济融合起来形成一个区域性经济

联合体的过程. 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成员国之间在经济政策上实现一定程度的统一,实质上是成员国经济主权一定程度的限制和让渡.这种经济主权限制和让渡程度的区别,意味着成员国之间经济结合程度的高低,从而可划分出不同层次和水平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国经济主权限制和让渡出来的部分,需要有一个组织机构来管理及行使.因而在较高层次和水平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中,一般都有一个根据条约或协议而组成的超国家机构,并赋予该超国家机构一定的权力和职能.随着经济一体化水平的提高,各成员国逐步向该机构让渡更多的经济主权,由该超国家机构行使更多的共同内部经济政策和一致的对外经济政策.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

1、欧洲联盟

欧洲联盟的前身是欧洲共同体。1957年,法国等西欧6国签署条约,1958年条约生效,宣布欧洲经济共同体(EEC)正式成立,至今欧共体已有15个成员国。

2、北美自由贸易区

北美自由贸易区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成,是在原美国、加拿大自由贸易区基础上的扩大和延伸,自1994年1月1日开始生效实施。

美国、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与实行,标志着北美贸易区的萌发,而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与实行,则意味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真正建立。

最早由美国、加拿大,后有墨西哥三国自由贸易协定于1992年8月12日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同年12月17日由三国领导人分别在各自国家正式签署,以此法律生效。1994年1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布成立。

协定的宗旨是:取消贸易壁垒;创造公平的条件,增加投资机会;保护知识产权;建立执行协定和解决贸易争端的有效机制,促进三边和多边合作。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诞生,将牵动着整个拉美国家很快仿效,国为这是世界第一个由最富有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区域经济贸易集团。这将促进美国与拉美国家的双或多边贸易协定的谈判,为实现美国“所有拉美国家贸易自由化”,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倡议计划,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3、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所谓亚太,即亚洲与太平洋一词的简称。提到亚太经济合作,亚太地区一般是指太平洋沿岸各国,包括南北美洲濒临太平洋的国家、太平洋内岛国、大洋洲及亚洲东部各国和地区,随着亚太地区的经济的迅速崛起和世界经济发展重心的逐渐东移,以及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趋势的日益明显,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快了实现亚太经济区域合作的步伐。

亚太自由贸易区全称为亚洲及太平洋自由贸易区,是现今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APEC,简称亚太经合组织)所预先确立的一项总目标。亚太经济合作的构想于90年代进入讨论实施阶段。1989年11月,在澳大利亚总理霍克的提议下,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东盟、韩国等12个国家的27位外交部长和经济部长在堪培拉举行了“亚太经济合作部长及会议”的首次会议,标志着亚太经合组织问世,APEC的产生,使亚太地区经济合作发展很快。1994年11月14日亚太组织18国首脑会议,确定2020年前成立“亚太自由贸易区”,并讨论如何把亚太经合组织变成世界上最开放的自由贸易区。根据各成员国国情的不同,亚太自由贸易的步伐有所减慢,到2010年以前工业化国家美国、日本等应排除贸易障碍,新兴工业化国家可在2020年前完成自由贸易的目标。

经济一体化组织可以根据市场融合的程度,分为以下六类:

1.优惠贸易安排(preferential trade arrangements)。即在成员国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商品或一部分商品给予特别的关税优惠,这是经济一体化中区域经济一体化最低级和最松散的一种形式,典型的有1932年英国与一些大英帝国以前的殖民地国家之间实行的英联邦特惠制。

2.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即由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一个贸易区,在区内各成员国之间废除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实现区内商品的完全自由流动,但每个成员国仍保留对非成员国的原有壁垒。

3.关税同盟(custom uni间的贸易政策,建立对外的统一关税。关贸总协定第二十四条“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第8项规定:关税同盟应理解为以一个单独关税领土代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区内成员实质上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实质上实施同一关税或其他贸易规章。这在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又更进了一步,开始带有超国家的性质,典型的有欧洲经济共同体。

4.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即成员国在关税同盟的基础上进一步消除对生产要素流动的限制,使成员国之间不仅实现贸易自由化,而且实现技术、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典型的如欧洲统一市场。

5.经济同盟(economic union)。即在共同市场的基础上又进了一步,成员国之间不但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建立起对外的共同关税,而且制定和执行某些共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形成一个庞大的经济实体,典型的如目前的欧洲联盟。

6.完全经济一体化(complete economic integration)。这是经济一体化的最高阶段,成员国在经济、金融、财政等政策上完全统一,在国家经济决策中采取同一立场,区域内商品、资本、人员等完全自由流动,使用共同货币。

三、一体化的经济合理性

经济一体化有其经济学上的内在合理性。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已经证明,基于比较优势和规模报酬递增这两大理由之上的自由贸易能极大地促进各国的生产效率和世界的总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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