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关于“两项督导”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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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人民政府文件
宁政文…2011‟242号
宁化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教育“两项督导”
工作省市评估考核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关于教育“两项督导”工作省市评估考核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化县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两项督导”
工作省市评估考核的整改方案
2011年9月20日至23日,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对我县教育“两项督导”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考核,认为我县在实施“两项督导”工作中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部分指标比较脆弱,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城乡教育差距还比较大,特别是中心校以下的完小校和教学点,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学质量差距较大;二是控辍保学工作有待加强;三是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四是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有待完善,投入力度有待加大。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巩固“两项督导”成果,根据省市教育督导评估组的反馈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扎实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的教育职责,依法保障教育投入,规范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扎实巩固“两项督导”成果。
二、整改项目和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1、依法保障教育投入
进一步增强教育经费依法投入意识,依法依规做好各项教育经费足额列入年度预算安排,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确保县本级财政对教育拨款及时足额到位。
从2011 年起,按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幼儿教育的相关文件要求,加大对幼儿教育的资金投入。
责任部门:财政局
2、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的管理
规范各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对本此“两项督导”省市评估考核前,县财政追补的3112万元教育经费,将按要求分解落实到学校,确保不用于抵顶今明两年应拨未拨的预算内教育经费。
从2011年起严格执行上级文件、政策精神,教育费附加资金专项用于改善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用于校舍维修改造、布局调整等。
责任部门:财政局、教育局
牵头单位:财政局
(二)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建设,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3、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加强学校教学装备,要在集中力量
办好乡镇中心小学的同时,对必须保留的农村完小和教学点加强硬件配备,保证边远农村小学能逐年添臵图书、器材、新课桌椅,逐步配齐教学电脑和行政办公电脑。
加快县第二实验小学和瑶上幼儿园建设进度,尽快解决城区学校布点不足问题。
责任部门:财政局、教育局、国土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教育局
4、积极探索教师队伍管理新机制,改善教师队伍结构
建立教师队伍补充长效机制,加大新教师补充力度,力争每年按当年退休教师的 50%或更高比例补充师资,在招聘计划内提高紧缺学科教师比例,特别是幼儿教师招聘比例。
通过转岗培训等方式,逐步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公务员局、教育局、财政局
牵头单位:公务员局
5、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
加强校本教研的组织、指导、监控,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提高校本研修的实效。
增加教师的培训经费,安排更多的农村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特别是省、市、县骨干教师、班主任培训,提高教师素质。
进一步完善城乡教师交流机制,鼓励城区优秀教师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
责任单位: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牵头单位:教育局
6、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
进一步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足教研员队伍,科学规范教研员的管理与培养,充分发挥教研员的示范、指导作用。
责任部门: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
牵头单位:教育局
(三)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7、依法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扎实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强化县、乡两级政府“控辍保学”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学校“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落实乡镇政府的“控辍保学”实际责任,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切实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督导室
牵头单位:督导室
8、规范办学从教行为
加强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从教行为,严格执行适龄儿童6周岁入学规定,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严格规范在外就读学生取证工作,建立在外就读学生的信息档案,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文化户口统计台账的滚动登录,确保相关资料的延续性、真实性。
落实国家课程计划,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减少因厌学导致的学生流失。
责任单位: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牵头单位:教育局
9、进一步落实弱势群体的教育保障措施
关注、解决弱势群体子女,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
责任单位: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牵头单位:教育局
(四)大力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0、重视高中教育,发展职业教育
优先发展高中教育,适当压缩普通高中规模,积极扩大中职学校资源,扩大招生规模,使全县高中普职比基本协调。
责任部门: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工贸学校
牵头单位:教育局
11、进一步健全特殊教育网络
完善特殊生筛查、鉴定的工作机制,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乡镇普通中小学校特教班和村小随机就读为主体的三级特殊教育网络,保证残障儿童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权利。
责任单位:教育局、卫生局
牵头单位:教育局
12、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学年教育三年规划,积极挖掘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力争在规划期内新建改造16所独立中心幼儿园,改建一批小学附属幼儿班和村级幼儿班,积极扶持发展民办幼儿教育,提高
全县学前教育办园的整体水平。
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师资的培训和补充,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管理,全面提高保育质量。
责任单位:教育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教育局
13、扎实做好扫盲工作
加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落实教育部等12部委和省教育厅等14部门扫盲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扫盲教育的管理、组织和教学三支队伍建设;落实扫盲教育经费;认真开展扫盲工作的调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建立、建全扫盲工作档案,因地制宜开展集中办班或包教包学,确保完成扫盲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教育局
主题词:教育“两项督导”整改方案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有关领导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