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电商发展情况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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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电商发展情况浅析

随着我国农村网民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的不断提高,我国农村电商发展驶入快车道,行业规模迅速扩大,行业增速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与此同时,农村电商发展仍然面临农产品上行压力较大、电商扶贫持续性较低、产业配套服务不完善等困境。针对现阶段产业发展面临的困境,一方面应当继续提升产业集约化程度,加深地方政府与电商平台的深度融合,另一方面仍需提升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完善产业发展相关配套服务提供。

一、我国农村电商发展现状

(一)农村网民规模持续增加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农村地区网络通信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不断增长,农村网民规模持续扩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8.54亿人,上半年共计新增网民2598万人。其中农村网民规模达到2.25亿人,占整体网民的比重达到26.3%,较2018年底增加305万人。截至2019年6月,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1.2%,较2018年底提升1.6个百分点。整体来看,不断增长的农村网民规模与互联网普及率为我国农村电商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市场基础。

图 1 2012-2019年上半年我国农村网民规模及增速

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图 2 2013年上半年-2019年上半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

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二)农村电商规模稳步提升

受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人均收入与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国家多项农村扶贫政策支持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农村电商市场规模获得较快增长。据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1.2万亿元,同比增长19.7%,增速高于全国网络零售额增速2.9个百分点;占全国网络零售额的比重达到16.4%,较2018年提升1.2个百分点。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2824.7亿元,同比增长26.4%。商务部指导中国电商扶贫联盟积极开展农产品品牌促进工作,推动100多种农特产品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有电商扶贫联盟推介的农产品销售增速普遍超过30%。

图 3 2014-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农村网络零售额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商务部

二、我国农村电商发展困境

虽然现阶段我国农村电商的发展处于较高增长水平,但行业仍然面临较多的发展困境:首先,农产品上行压力仍然较大,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其次,电商扶贫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政府、电商平台、贫困地区的深度融合仍有待进一步加深;最后,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与配套服务的缺失仍在相当程度上制约农村电商的发展。

(一)农产品上行压力仍然较大

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我国农业总体上形成了小生产、大市场的产业特点,且现阶段我国农产品的生产仍未脱离标准化、规模化程度不高的发展现状。一方面,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低,仍以单一农户经营生产为主,尚未形成完整的农产品产业链服务,农产品缺乏特色且没有建立品牌价值,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另一方面,传统的小规模农户所具备的生产技术和经营意识与现代化零售业的产品标准化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受制于场地、人员、设备等生产条件的限制,许多地方的特色农产品无法达到电商平台的产品质量要求而实现“合规”销售,农产品的规格化、标准化、包装化程度亟待提高。整体来看,受制于现阶段我国农村小规模、分散化的生产模式,农产品的标准化、规模化仍有待进一步提高,电商扶持农产品上行仍存在较大压力。

(二)电商扶贫可持续性面临考验

就现阶段我国农村电商发展的成果与运营过程来看,电商扶贫的长效机制仍有待建立和完善,电商扶贫与贫困地区的就业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公益扶贫等仍有待深度融合。当前,在各地开展的电商扶贫工作中,仍有许多是电商出于公益或者宣传目的而开展的,许多工作都演变成为了电商的一次性宣传或者营销活动。另一方面,在一些地方发展农村电商的过程中,政府、电商平台与运营服务商之间只是单纯的建立了简单的甲方、乙方关系,并未构建双方合作的长效机制与长远规划,商业运营模式也不具备可持续性。因此,就现阶段电商扶贫工作的推进过程来看,我国电商扶贫工作仍未与农村经济发展形成深度融合,电商对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贡献作用仍然有限,并没有真正实现对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脱贫增收的带动作用。

(三)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现阶段,虽然我国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很大进展,道路建设、燃气管道铺设、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等取得巨大成效,农民生产生活的物质基础得到很大提升,但是对于农村电商发展的支撑而言,农村基础设施水平仍需进一步完善。现阶段,虽然农村已经拥有铁路、高速公路等道路基础设施,但是物流服务的缺失与物流周期的延长使得农村电商的发展仍然受到较大限制。与此同时,农村的金融支撑相对滞后,产业发展的贷款门槛仍然较高。由于缺少抵押和担保,网店主扩大经营和设备升级换代所需的资金很难获得金融部门支持。另外,质检、溯源、知识产权、工商等服务与监管的落后,使得农村电商的发

展仍然存在较大的风险和隐患。整体来看,现阶段我国农村电商的发展仍然受到物流、金融等配套服务的制约,相关服务的缺失与低水平使得我国农村电商在运营效率、产品质量等核心方面的发展进程受阻。

三、我国农村电商发展建议

面对我国农村电商发展的种种困境,首先应当提升农产品生产的集约化程度,缓解农产品上行压力;其次,农村电商的各类主体应当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实现政府、电商平台、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最后,应当不断完善支撑农村电商发展的各类配套服务,提升基础设施支撑农村电商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着力提升农产品集约化程度

面对现阶段农产品上行压力较大的难题,一方面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应当加强农产品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在产品规格、包装等方面实现统一标准,帮助更多的农产品达到电商平台的质量认证,实现“合规”销售;建立农产品品牌宣传与商标注册,实现农产品特色化、品牌化经营,扩大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市场应该建立对农产品的合理预期,对于农产品特有的产品特质,例如成熟期、保鲜时效、本地生产等进行区别对待,合理判断以现有的产品生产工艺与物流服务能否实现对农产品消费的最优体验。整体来看,无论是在农产品的集约化生产还是消费市场的合理预期方面,我国农产品上行仍然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相信随着生产的标准化程度逐步提高以及市场态度趋于理性,农产品上行压力将逐步减小。

(二)各主体协同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针对电商扶贫的可持续问题,应当从电商平台与贫困地区两方共同努力,以期实现农村电商的长效发展。对于电商平台而言,应当真正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特点的运营模式,通过与农村地区的深度合作,逐步由“授人以鱼”向“授人以渔”方向转变,帮助农村地区与农业生产实现现代化经营。就贫困地区来看,应当按照市场要求积极完善电商生态,探索建立政府、平台、各方力量参与的电商扶贫协同与利益联结机制,努力提高当地农产品的网络化、标准化、品牌化,给消费者带来更多可持续的良好购物消费体验,提升扶贫精准性,真正做到“真脱贫”、“脱真贫”。整体来看,在电商平台带来的市场化机制与运营模式的外部刺激以及贫困地区积极主动进行生产方式调整的内部努力共同作用之下,我国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将加快生产方式的改造提升,为农村电商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市场动力。

(三)完善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

针对农村电商发展受制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以及配套服务缺失的问题,一方面要努力提升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对于已有的铁路、公路、网络基础设施等要充分利用,加大基础设施对于农村电商发展的贡献程度,真正实现其对农村电商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另一方面,要逐步完善与农村电商发展息息相关的诸如物流、金融、质检、知识产权等配套服务,提升农产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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