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SJG1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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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资料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05第18期(总第436期)发布——工程管理部注
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的通知
(2004年11月18日)
深建字〔2004〕130号
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组织编写的深圳市《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编号SJG13—2004),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2004?深圳
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Non-load-bearing Masonry Wall
(SJG13—2004)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材料
4 建筑设计
5 构造要求
附录A 混凝土砌块墙体的热工、隔声、耐火性能
附录B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与平均热惰性指标的计算方法
附录C 外墙主体部位与结构性冷(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及热惰性指标的计算方法
附录D 与砌块墙的收缩开裂有关的参数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在深圳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更好地推广应用各种砌块,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能源及确保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地区,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实心砌块砌筑非承重墙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
本规范所称的砌块包括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以下简称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普通混凝土砌块)及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轻骨料混凝土砌块)。
1.0.3 本规范根据现行产品标准及设计规范并结合深圳地区炎热、多风雨的气候特点及砌块墙体多为非承重墙的建筑特点以及砌块产品资源特点而编制。
1.0.4 非承重砌块墙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砌块block
砌筑用的符合一定模数要求的人造块材。
2.0.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aerated concrete block
硅质材料和钙质材料加激发材料为主,利用发气剂与其组分的化学反应产生气体,经发泡、切割及蒸压而成的一种多孔结构混凝土砌块。
2.0.3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normal concrete hollow block
用碎石或卵石为粗集料制成的混凝土空心砌块,幅面主规格尺寸为390mm×190mm,空心率不小于25%。
2.0.4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light-weight aggregate concrete block
用轻骨料制成的空心砌块,幅面主规格尺寸与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同,空心率不小于25%。
2.0.5 单排孔砌块block with single-row core
沿砌块的厚度方向只有一排孔洞的空心砌块。
2.0.6 多排孔砌块block with multi-row cores
沿砌块的厚度方向有两排或两排以上孔洞的砌块。
有双排孔、三排孔等之分。
2.0.7 体积密度、表观密度bulk density & apparent density
砌块的质量除以按外廓尺寸算出的体积(包括各种孔洞在内),称为体积密度或表观密度。
2.0.8 砌筑砂浆masonry mortar
用胶结材料、细集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加水拌合制成,用于砌筑砌块的砂浆。
2.0.9 抹灰砂浆plastering mortar
用胶结材料、细集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加水拌合制成,用于抹灰工程的砂浆。
2.0.10 预拌砂浆ready-mixed mortar
预拌砂浆系指由胶凝材料、细集料、水、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等组份按一定的比例,在集中搅拌站(厂)经计量、拌制后得到的砂浆拌合物(注意与其他标准协调)。
2.0.11 干粉砂浆premixed dry mortar
又称砂浆干粉料。
一种干的粒状或粉状的混合物,用胶结材料、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和矿物掺合物、各种外加剂等组分,在专业工厂内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
可用罐车运至工地现场加水拌合后使用,也可包装成袋运到工地现场拆包加水拌合使用。
有干粉砌筑砂浆、干粉抹灰砂浆、干粉地面砂浆和用于抗裂、高粘结、填缝、界面处理、防水和装饰等特种功能的各种干粉砂浆之分。
2.0.12 芯柱core column
在混凝土空心砌块连贯的孔洞中浇灌(钢筋)混凝土后形成的柱。
只浇灌混凝土形成的柱称为素混凝土芯柱,或简称混凝土芯柱;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混凝土后形成的钢筋混凝土柱称为钢筋混
凝土芯柱或插筋芯柱。
2.0.13 构造柱structural column
按构造要求设置在砌块墙体中,带有竖向钢筋及箍筋,并按先砌墙后浇灌混凝土的顺序施工的钢筋混凝土柱。
2.0.14 模数module
建筑物及其配件选定的标准尺寸单位,并作为尺度协调中的增值单位。
2.0.15 标志尺寸nominal dimension
砌块的外形尺寸加10mm灰缝厚度。
2.0.16 传热系数thermal conductance coefficient
围护结构内外表面的温差为1K时,在1s内,通过1m2面积所传递的热量。
以K表示,单位:W/(m2?K)。
2.0.17 传热阻thermal conductance resistance
K值的倒数,以R0表示,单位:(m2?K)/W。
2.0.18 热惰性指标heat inertia index
表征围护结构反抗温度波动和热流波动能力的无量纲指标,以D表示。
2.0.19 保温砂浆thermal insulation mortar
以水泥、石灰膏或石膏等为胶凝材料,以轻质细集料为集料,拌制成的砂浆。
2.0.20 界面剂bonding agent
一种用于砌块墙体抹灰的基层处理剂。
用以封闭表面空隙,增强基层与粉刷材料的粘结性,预防空壳和开裂。
2.0.21 填缝剂(填缝砂浆)Tile grout
一种用于填充瓷砖、地面砖及各类石材拼砌时的缝隙的干粉砂浆或砂浆。
2.0.22 灌孔混凝土grout concrete
用于浇筑混凝土空心砌块芯柱或其他孔洞的高流态细石混凝土。
2.0.23 含水率percentage of moisture
材料或制品中所含水分质量与其干质量之比,以质量分数表示。
2.0.24 吸水率percentage of water absorption
材料或制品饱水状态下吸收的水分质量与其干质量之比,以质量分数表示。
2.0.25 相对含水率comparatively percentage of moisture
含水率与吸水率的比值。
2.0.26 干燥收缩dry shrinkage
材料因毛细孔和凝胶孔中的水分蒸发和散失而引起的体积缩小现象,简称干缩。
常以干缩值“mm/m”表示。
3 材料
3.1 加气混凝土砌块
3.1.1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宜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常用规格尺寸(mm)
注:表内未列的规格尺寸可由用户与制造厂家商定。
3.1.2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抗压强度(MPa)
3.1.3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
3.1.4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干体积密度应符合表3.1.4的规定。
表3.1.4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体积密度(kg/m3)
3.1.5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干燥收缩值和导热系数应符合表3.1.5规定:
表3.1.5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干燥收缩值和导热系数
3.2 普通混凝土砌块
3.2.1 普通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及最小壁肋厚宜符合表3.2.1的规定。
表3.2.1 普通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及最小壁肋厚(mm)
注:1.表内未列的规格尺寸可由用户与制造厂家商定。
2.多排孔砌块的最小外壁、内壁及肋厚可比上表规定相应小3mm,但不得小于15mm。
3.2.2 普通混凝土砌块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 普通混凝土砌块的抗压强度(MPa)
3.2.3 普通混凝土砌块出厂时的相对含水率,不应大于45%。
3.3 轻骨料混凝土砌块
3.3.1 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及最小壁肋厚宜符合本规范表3.2.1的规定。
3.3.2 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的密度等级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 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的密度等级
注:轻骨料实心砌块密度等级可参照表3.3.2划分。
3.3.3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表3.3.3 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MPa)
注:轻骨料实心砌块的抗压强度等级可参照表3.3.3划分。
3.3.4 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的吸水率不应大于20%,不同干缩率的轻骨料混凝土砌块,出厂时相对含水率应符合表3.3.4的规定。
3.3.5 加入粉煤灰等火山灰质掺合料的小砌块,其碳化系数不应小于0.8;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75。
表3.3.4 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的相对含水率(%)
3.4 砌块的放射性要求
3.4.1 砌块在生产前应对其所用的砂石、水泥等进行放射性指标检测。
其指标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
当所使用的原材料放射性指标合格,制品可不进行放射性指标检测。
3.4.2 掺工业废渣的各类砌块,其放射性应符合如下要求方可使用:
1 当砌块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1.0和≤
1.0时,其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2 对于空心率大于25%的砌块,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1.0和≤1.3时,其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3.5 砂浆
3.5.1 非承重砌块墙体采用的砌筑砂浆或抹灰砂浆分为M5、M7.5和M10三个等级,其品种和强度等级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其稠度应为50~90mm,分层度应为10~30mm,并与砌块有良好的匹配性和粘结性。
3.5.2 砌筑砂浆或抹灰砂浆宜使用预拌砂浆或干粉砂浆。
3.5.3 砌体用的预拌砌筑砂浆,其稠度宜符合表3.5.3—1中的规定。
预拌砌筑砂浆与抹灰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3.5.3—2中的规定。
预拌抹灰砂浆的保水性不宜小于65%。
表3.5.3—1 预拌砌筑砂浆稠度
表3.5.3—2 预拌砂浆性能指标
3.5.4 砌体用的干粉砌筑砂浆,其稠度宜符合表3.5.4—1中的规定。
干粉砌筑砂浆与抹灰砂浆的性能宜符合表3.5.4—2中的规定,其保水性不宜小于65%。
表3.5.4—1 干粉砌筑砂浆稠度
表3.5.4—2 干粉砂浆性能指标
3.5.5 加气混凝土砌块用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性能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表3.5.5的规定。
表3.5.5 加气混凝土用砂浆的性能指标
3.5.6 特种砂浆包括饰面砖粘结剂、界面处理剂、饰面砂浆和防水砂浆。
1 饰面砖粘结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5.6—1的规定。
2 界面处理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5.6—2的规定。
3 干粉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5.6—3的规定。
4 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5.6—3的规定。
表3.5.6—1 饰面砖粘结剂的性能指标
表3.5.6—2 界面处理剂的性能指标
注:Ⅰ型适用于水泥混凝土的界面处理,Ⅱ型适用于加气混凝土的界面处理。
Ⅰ型产品的晾置时间,根据工程需要由供需双方确定。
表3.5.6—3 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
3.6 其他材料
3.6.1 拉结钢筋、钢筋网、连结钢板的钢材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用钢材的有关规定。
埋置在灰缝中的拉结钢筋应采用冷轧带肋钢筋网片,且宜采用热镀锌,镀锌厚度不小于15μm,或镀锌层重不小于100g/m2。
冷轧带肋钢筋的直径宜为3.5~5.0mm。
3.6.2 用于抹灰层或抗裂部位的纤维网布宜采用纵横双向同性的网格布,如用于水泥砂浆,应采用耐碱的玻纤网格布,其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6.2—1的规定;如用于粉刷石膏,则应采用中碱玻纤网格布,其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6.2—2的规定。
其厚度均不宜大于1mm。
3.6.3 用于抹灰层或抗裂部位的钢丝网片的网孔尺寸宜为20mm×20mm,其钢丝直径宜为1mm。
且宜采用热镀锌。
表3.6.2—1 耐碱玻纤网格布技术性能指标
表3.6.2—2 中碱玻纤网格布技术性能指标
3.6.4 用于固定门窗框、悬挂物的锚固件(如尼龙锚栓等)应有试验资料,说明在所用砌体中的抗拔力及抗剪力。
否则,选用前应进行检测,提供数据给设计单位。
3.6.5 对拟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应认真核实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做演示试验或在工程现场制做样板。
4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模数
平面模数宜采用2M(200mm),特殊情况下可采用1M(100mm);竖向模数、墙体的分段净长度及门窗洞口的宽度与高度尺寸均应采用1M为模数。
4.1.2 平面设计
1 平面形状:建筑平面宜简洁方正,少凹凸转折。
转折处的尺寸应符合基本模数和砌块的尺寸要求。
2 砌块排列:要求整齐且有规律性,避免通缝,应以大规格砌块为主砌块,使大规格主砌块占砌块总数的70%以上。
辅助砌块最小长度不应小于100mm。
砌块排列应上下错缝,搭接长度不宜小于被搭接砌块长度的1/3。
砌块墙体尺寸应按砌块和砌体的标志尺寸进行标注(详图除外)。
墙体的标志尺寸应符合1M模数。
4.1.3 砌体开洞
直径大于100mm的砌体孔洞应预留或预埋,不得随意开凿,孔洞周边应采取可靠的防裂、防渗措施。
4.1.4 砌块强度等级
1 地面以上砌体:外墙不应低于MU5.0(A5.0),内墙不应低于MU3.5(A3.5)。
厨房、卫生间隔墙不应低于MU5.0(A5.0)。
2 地面或防潮层以下砌体及潮湿房间的隔墙:不应低于MU7.5。
4.1.5 砂浆强度等级
1 砌筑砂浆: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砌块的强度等级。
对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选用专用砌筑砂浆,砂浆的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2MPa。
对普通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应满足本规范第3.5节的要求,其粘结性应满足砌块端面灰口刮灰后竖向不掉灰的要求。
2 抹灰砂浆:抹灰砂浆中的打底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砌块的强度等级。
4.1.6 抹灰要求
1 外墙抹灰
1)贴(挂)网:凡墙体中两种不同材料连接处均应做贴(挂)钢丝网或耐碱玻纤网格布。
贴(挂)网应平整、牢固,且必须置于抹灰层内,不得外露。
贴(挂)网的宽度不应小于200mm。
2)界面处理:墙体抹灰前,应先用界面处理剂作基层表面处理。
3)打底找平兼防水层:用15~20mm厚聚合物水泥砂浆打底找平兼作防水层,或用15~20mm 厚水泥砂浆打底找平,面层加2mm厚水泥基防水涂料作防水层。
有较高抗裂要求的墙体可增设纤维砂浆。
4)饰面层:按设计要求。
大面积的饰面层应做分格缝。
5)抹灰层厚度: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抹灰宜控制在20mm以内,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砌块外墙抹灰宜控制在25mm以内。
6)分格缝:大面积外墙抹灰应做分格缝。
分格缝宽10mm,深5mm,分格缝间距不宜超过3m。
分格缝应采用聚合物防水砂浆或防水材料勾缝,或采用密封嵌缝材料嵌填。
2 内墙抹灰
1)贴(挂)网:要求与外墙抹灰相同。
2)界面处理:要求与外墙抹灰相同。
3)打底找平层:用10~15 mm厚水泥混合砂浆打底找平。
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房间,应作防水层,防水层可兼作找平层。
4)结合层:5mm厚水泥混合砂浆罩面。
5)饰面层:按设计要求。
6)水泥护角:凡内墙面的阳角应采用1∶2水泥砂浆抹护角,护角高2000mm,两侧宽50mm,且宜采用塑料墙角护条。
7)抹灰层厚度:内墙普通抹灰不超过20mm,内墙高级抹灰不超过25mm。
8)凡埋设暗管线等的孔槽缝隙,均应先用水泥砂浆分层填实,并沿缝长加贴耐碱玻纤网格布作防裂处理,再分层抹灰。
4.1.7 饰面层
1 砌块墙体应做双面粉刷,饰面层宜采用涂料、乳胶漆等薄层轻质材料。
高层建筑的外墙不宜贴面砖,当贴面砖时,应采用专用胶粘剂粘贴,其粘结强度不应低于0.4MPa。
2 砌块墙体不得直接挂贴石材等重质饰面层;当必须采用时,一切通过钢质构配件承担的石材荷载均应由主体结构和楼层间的混凝土圈梁或砌块间的混凝土构造柱承担,不得由砌块承担,所用钢质构配件宜采用不锈钢。
4.1.8 砌块的使用范围
1 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适用于各类建筑地面(±0.00)以上的内外墙和地面以下的内隔墙(有特殊要求的墙体除外),但地面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b20的灌孔混凝土灌实或采用实心砌块。
2 加气混凝土砌块适用于各类建筑地面(±0.00)以上的内外墙和地面以下的内隔墙(有特殊要求的墙体除外),但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不得在以下部位使用:
1)建筑物±0.00以下(地下室的非承重内隔墙除外)部位。
2)长期浸水或经常干湿交替的部位。
3)受化学侵蚀的环境,如强酸、强碱或高浓度二氧化碳等的环境。
4)砌块表面经常处于80℃以上的高温环境。
5)屋面女儿墙。
3 烟道、排气管道不应采用砌块砌筑,应采用预制专用烟道和管道。
用砌块砌筑的电梯井道,宜采用普通混凝土实心砌块。
4.2 墙体的物理性能
4.2.1 外墙的隔热要求
1 外墙的传热系数K应满足K≤1.5W/(m2?K)的要求,热惰性指标D应满足D≥3.0的要求,否则应进行热工验算或采取提高隔热性能的措施。
砌块砌筑的外墙的传热系数应按经国家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提供的测定值采用;如无上述机构提供的测定值,可按本规范附录A选用。
2 外墙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考虑热桥的影响,取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热惰性指标。
3 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热惰性指标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热桥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4 外墙的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材料。
4.2.2 提高砌块外墙隔热性能可采用以下措施之一或两种的综合。
1 采用厚度不小于150mm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作外墙。
2 采用多排孔的空心砌块。
3 在砌块外墙的内侧或外侧抹20mm厚的保温砂浆。
4 采用复合墙体,如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岩棉板、玻璃棉板等保温材料与空心砌块组成复合墙体。
4.2.3 砌块墙体的隔声要求
1 应按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确定砌块墙体的隔声标准等级及墙体厚度,并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的规定。
2 砌块墙体的隔声性能可按本规范附录A选用。
3 提高隔墙隔声性能的措施:
1)适当提高砌块的密度或增加墙体的厚度。
2)适当降低砌块的孔洞率或在其孔洞内填塞吸声材料。
3)双层墙的构造应避免出现“声桥”。
4)加强对埋设管道管线的孔洞和缝隙的密封处理。
4.2.4 砌块墙体的防火要求
1 砌块墙体的防火性能可按本规范附录A选用。
2 用于普通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
3 用于防火墙时,其耐火极限,对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不应低于4h;对高层民用建筑不应低于3h。
4.2.5 砌块墙体的防水要求
1 用于建筑物围护结构的外墙及用于厨房和卫生间的隔墙应作防水设计。
防水设计要求及构造做法可按《深圳市建筑防水构造图集》(SJ—A、SJ—B)进行。
2 需作防水设计的隔墙及轻骨料混凝土砌块墙与楼地面交接处的墙根应先凿毛,再现浇高度不小于200mm、厚度同隔墙的C20混凝土。
4.3 砌块墙体的最小厚度
4.3.1 砌块墙体的厚度除应满足本规范第
5.1.1条关于高厚比的要求外,还应满足建筑热工、节能、隔声及门窗安装的要求。
4.3.2 外墙、楼梯间墙的厚度不应小于190mm,住宅分户墙的厚度不应小于140mm,其余内墙厚度不应小于90mm。
4.4 砌块墙体的拉结
4.4.1 砌块墙体应与钢筋混凝土柱或剪力墙拉结。
拉结方式可采用沿柱或剪力墙的高度方向每隔600mm后植热轧或冷轧钢筋网片,网片钢筋的直径宜为1/2灰缝厚度,且不宜大于Φ6。
灰缝钢筋应进行镀锌或等效的防腐措施。
钢筋伸入砌体内的长度不应小于墙长的1/5且不小于700mm。
后植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60mm。
见图4.4.1。
图4.4.1 砌块墙体与柱或剪力墙的拉结
4.4.2 内外墙的拉结
在外墙的转角处和内外墙的纵横交接处,应在沿墙高度每隔600mm左右的灰缝内设置拉结钢筋网片。
见图4.4.2。
(a)转角墙拉结筋(b)内外墙拉结筋
图4.4.2 砌块内外墙的拉接
4.5 门窗安装及窗台构造
4.5.1 门窗安装
1 外墙门窗安装
门窗洞口两侧上、中、下应预埋C20细石混凝土块(每侧不少于3块)或现浇C20细石砼构造柱,用M6膨胀螺栓固定门窗框。
门窗框与墙体周边的缝隙应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严密填塞。
2 内墙门窗安装
当墙体厚度不小于200mm时,对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可采用膨胀螺栓直接在砌块上固定门窗框;对混凝土空心砌块墙体,则应将门窗洞边200mm内的砌体孔洞用不低于C20的细石混凝土填
实,然后用M6膨胀螺栓固定门窗框。
若采用空心砌块专用膨胀螺栓固定门窗,则不必填实孔洞,但应进行现场试验证明螺栓的适用性、安全性。
当墙体厚度小于200mm时(但不应小于100mm),应沿门窗洞口现浇C20细石混凝土柱,用M6膨胀螺栓固定门窗框。
门窗框与墙体周边的缝隙应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严密填塞。
3 重型门安装
重型门(厂房门、车库门、人防门、门洞宽度大于1.5m的安全门和防火门等)安装时,应在预留门洞的两侧现浇C20细石混凝土构造柱,并在构造柱上预埋钢板(每隔600mm左右预埋一块),然后将金属门框与预埋钢板焊接固定,最后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严密填塞门框周边缝隙。
4 除上述安装方法外,也可采用其他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安装门窗。
5 门窗洞口的构造柱应符合本规范第5.3.1条第2款要求。
当门洞墙垛的宽度小于200mm时,应做构造柱。
6 严禁采用预埋木砖固定门窗。
4.5.2 窗台构造
1 窗洞口宽度不小于900mm时,窗台处应加设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窗台板(已设钢筋混凝土凸窗套或窗台板者可免),板厚不宜小于100mm,配2Ф10、Φ6@200钢筋,板两端各伸入砌体不应小于400mm。
见图4.5.2。
2 窗洞口宽度小于900mm时,可在窗洞口下的一皮砌块下的水平灰缝中设置30厚配3Φ6的水泥砂浆加强带,加强带伸入窗洞口两侧不应小于400mm。
图4.5.2 窗台构造
1—预制或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板)2—密封胶3—尼龙锚栓
4—窗台板(按设计)5—聚合物砂浆或发泡聚氨酯
4.6 空调器、防盗网等重物的固定安装
4.6.1 空调器、防盗网的固定安装应在建筑平面、立面设计时统一考虑。
窗式或分体式空调机应采用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承托和固定。
防盗网应利用框架梁、过梁、圈梁和阳台梁固定和安装。
不得直接在砌块墙体上安装吊挂空调设备等重物。
4.7 砌块墙体与不同材质的构件连接处的处理
4.7.1 凡砌体与不同材质的构件连接处的缝隙(包括水平缝和垂直缝)均应采取可靠的防变形及抗裂措施(可参考图4.7.1,图中钢丝网片直径1mm,网眼20mm×20mm,宽度不小于200mm)。
并宜在迎水面的交接处嵌填密封胶。
图4.7.1 砌块墙与钢筋混凝土墙、柱连接处的缝隙处理
1—界面剂2—15~20厚砂浆基层刮糙3—200宽耐碱网格布4—批嵌材料
5—建筑密封膏6—面层饰面处理(单项工程定)7—钢丝网片
4.7.2 外墙如需做成具有装饰效果的凹缝,应按图4.7.2处理。
图4.7.2 凹缝做法示意图
1—聚合物水泥砂浆勾缝2—15~20水泥砂浆抹灰层3—泡沫塑料棒4—硅酮耐候胶
4.7.3 砌块墙体顶端与梁和楼板之间的连接:砌块墙体的顶端与梁和楼板之间可采用斜砌实心砌块连接,斜砌实心砌块的底部应垫有通长的高强弹性材料(如泡沫交联聚乙烯、泡沫橡胶等),高强弹性材料的宽度为80mm,厚度为15~20mm,见图4.7.3—(a),或在墙体顶端与梁或板底间预留不大于50mm的缝隙,在墙体顶部放置一通长高强弹性材料,然后沿墙长方向每隔600mm用防腐木砖楔紧,再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或干硬性水泥砂浆填实,见图4.7.3—(b)。
然后按图4.7.1方式粉刷。
4.7.4 所有洞口的角部均应作45o网(钢丝网或耐碱网格布)加强。
见图4.7.4。
图4.7.3 砌体顶端与梁、板之间的连接
1—砌筑砂浆2—实心砌块3—梁或楼板4—聚合物水泥砂浆或干硬性水泥砂浆5—防腐木砖@600 6—通长泡沫交联聚乙烯(或其他高弹性材料)
图4.7.4 洞口角部45o网加强(四角相同)
1—钢丝网或耐碱网格布
5 构造要求
5.1 砌块墙体的允许高厚比
5.1.1 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砌块非承重墙应满足表5.1.1规定的高厚比要求。
表5.1.1 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砌块非承重墙高度限值
注:上端为自由端的墙体的高度限值应将表中数值乘以0.65的系数。
5.1.2 当砌块墙体的高度超过表5.1.1中的限值时,应在墙中加设钢筋混凝土圈梁或增加墙体厚度。
5.2 砌块墙体的稳定性要求
5.2.1 砌块墙体的长度超过5m时,应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5.2.2 砌块墙体的高度应满足高厚比要求,当超过允许高度限值时,应在墙体适宜位置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
5.3 构造柱、圈梁、过梁、配筋带
5.3.1 构造柱
1 构造柱的位置
1)宽度大于2m的洞口的两侧。
2)长度超过2.5m的独立墙体的端部。
2 构造柱的构造要求
1)构造柱的截面尺寸不应小于墙厚×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2)构造柱的纵向钢筋不应少于4Φ10,也不宜大于4Φ16;箍筋宜采用Φ6@200。
3)构造柱应与楼层圈梁或基础梁锚固。
4)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的砌体宜砌平,沿墙高度每隔600mm设置2Φ6拉结钢筋,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应小于600mm。
5)必须先砌墙,后浇构造柱。
5.3.2 圈梁、配筋带
1 圈梁、配筋带的位置
1)自由端的墙体顶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