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排:市县巡察一整套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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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巡察一整套实施细则
一、前期筹备(2018年X月X日至X月X日)
1、组内人员分工。巡察组长召集本组人员召开工作会议,将本组5-6名工作人员按照党建组、内务组、财审计组、信访组进行分组、分工,明确牵头负责人。
2、制定工作计划。巡察组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拟定本组巡察工作计划,明确巡察的任务要求、时间安排等,报区委巡察办备案。
3、组织人员培训。巡察组长组织对本组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熟悉巡察工作每个环节程序、步骤。
4、沟通相关信息。各巡察组分别与被巡察单位进行联系,通报进驻时间,明确日常工作联络人员、召开进驻动员会议相关要求,联系办公场所和食宿安排。
5、完善巡察公告。按照“巡察公告”模板,补充完善相关内容,根据需要以A3版面印制,在各单位及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公共场所张贴。
6、采集基础数据。区委巡察办向有关单位采集相关数据信息,交由组长保管、安排使用。
7、交接相关资料、设备。县(区)委巡察办将装有问题线索发现系统的电脑交给巡察组,由组长保管、安排使用。印制调研问卷。
二、实施阶段(2018年X月X日至X月X日)
1.沟通衔接。巡察开始前,由各巡察组的督导组组长与县(区)党委书记交换意见,沟通确定进驻县(区)时间,通知县(区)做好巡察工作准备。
2.座谈了解。到达被巡察县(区)后,由巡察督导组组长与县(区)党委书记见面,通报本次巡察任务和安排,沟通议定有关事宜,并组织召开小范围座谈会,了解和掌握被巡察乡镇、精准扶贫涉及的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基本情况,以及近年来抓党建促发展工作实绩情况,重点掌握“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面的情况。
3.召开动员会议。由巡察督导组负责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县(区)组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会议由县(区)党委书记主持,会议议程为:市委巡察督导组组长讲话,督导组副组长宣读《四届XX市委第一轮(2018年)巡察工作方案》,县(区)党委书记表态发言。参会范围为:市委巡察督导组和巡察组成员、县(区)四大班子成员、在职副县级以上干部、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离退休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
4.发布公告。动员会召开之后,各县(区)通过县(区)电视台、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发布巡察公告,公布巡察对象、巡察时间、巡察内容、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办公地址以及举报邮箱设置地点(公告详见附件1)。举报信箱利用邮政信箱改造,标明“市委第X巡察组举报箱”,被巡察单位除在办公地点门口设置举报信箱、张贴巡察公告外,还要在被巡察乡镇人口活动比较集中的文化广场、各村(社区)等地设置举报箱、张贴巡察公告,具体放置地点等其它要求在巡察组进驻时商定。同时,被巡察县(区)以党内文件形式通报巡察组进驻情况,分别转发巡察督导组组长讲话、县(区)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并报送市巡察办备案。新闻报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