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2公司的赔偿标准

N+2公司的赔偿标准
N+2公司的赔偿标准

遭遇公司裁员,如何赔偿?文中一句话说得很对:“企业说裁员,员工就把脖子伸出去说你砍吧,这就是不刁蛮?这种情况下要做顺民么?”遭遇公司裁员,为了个人利益而战,这无可厚非。文中关于裁员索赔的法律知识、斗争知识,很实用。

一个月的裁员静默期过去了,今天妥妥的拿到了补偿。皆大欢喜。

公司裁员,一开始预想的只是20万的补偿,实际结果却远出所料,于是手起笔落,利索走人。离开办公室看到大家忙碌的身影,心里那种撂挑子的快感无与伦比。从始至终,我内心都是欢快的,因为我知道这笔钱怎么要,如何要,闹的话怎么闹,闹到什么程度,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么。

裁员一个礼拜之前:

听说公司要裁员,公司给出的消息是补偿是丰厚的。到底怎么个丰厚法不得而知。正好我的朋友里面有律师有HR,开始打听这里面的潜规则。

1、HR比律师有用

如果你在大公司里面,在离职这件事上,找个好的HR给你做参考,比一个律师要好的多。一般的大公司在大规模裁员的时候都会很正规的,违法的事情很少会干。HR对于这种事情要清楚的多。而小公司偷鸡摸狗的事情蛮多的,律师可以确保公司不会违法的扣除你的应得利益。

2、你不签字,公司不可能裁掉你。

这是最基本也是很重要的一条。特别是那种签过两次合同的员工,基本上你可以申请转为无限期合同。只要你不出错,公司没有理由裁掉你。

前些日子,有几个同事跟公司闹,没有签字就不来上班了。赶紧追了个电话提醒,如果你不去上班就是旷工,公司完全可以不给赔偿的裁掉你,更得不偿失了。一个月过去了,这几位同事还在上班,工资什么的照拿。是不是很爽!

裁员48小时之前:

也就是周三的时候,有人透露说公司会在礼拜五通知大家和HR面谈。而公司则会在周四的凌晨发全球新闻,通知裁员10%的消息,中国区预计会有300人丢饭碗。说实话,这个时候还是蛮纠结的,心里一直没底,但是好在有朋友做律师,专门打劳务官司的。还有朋友在别的公司做HR的,裁人无数。一左一右两大护法在,心里立马有了着落。

老板找我谈话,问我怎么样,会不会想不开什么的。我直接回答:没什么想不开的。公司这么多年对我都不错,我不会闹的。基本上的权益满足就走。谈判桌上见吧,我可能会带个律师什么的。于是这句话,直接导致了裁员当天是公司总裁找我谈的离职,而不是HR的同事。

24小时之前:

确定了几点自己用得着的信息:

1、

大部分公司走的都是协议离职的路线,如果是正式裁员且10%以上的,要劳动局或者工会批准。一些大公司没有工会,或者压根就不敢往上报,这就成了你要挟公司的一条。

2、

HR在裁员的时候,压力比你还大,裁不掉你他就完蛋。所以裁员这件事情上,基本上说是个心理战的过程。

3、

就和我们做市场活动一样,HR裁员也需要预先报个预算上去。这个预算不会和实际有太大的差别,所以想补偿得太离谱的同学还是现实一点。

4、

关于互相吓唬的事情,如果你是公司的机要部门,手里有公司的料,公司一般会较忌惮你,所以谈条件也好谈一些。而普通员工的话,女性就买个尿检,装怀孕。HR说他在这事上折过很多次,不是不裁了,就是多补偿几个月的。

裁员2个小时之前,上午,楼下咖啡厅:

约了个HR的朋友在公司的咖啡厅见面,此时基本上我已经确定了一些资料。打印了公司的劳动合同和薪水单给他看,所以现在可以先算一下我的大致赔偿了。

一共分为4个部分:

1、公司的赔偿是(N+2)个月的薪水。

N是你在这个公司工作的年数。而这个薪水和你平时拿到手里面的不一样,一般要高出一些。它的计算方式是你平时前12个月收入总和除以12。这个收入包含你每个月税前收入总和,包括住房公积金、医疗补助、股票、车补、饭补甚至是手机补助,以及所有过去12个月的奖金,年中双薪。这样算下来,如果你的薪水过万的话,裁员的月薪计算要两倍于你的单月税后。当然这个是公司自己设定的优惠补偿,一般大规模裁员都是这样。而普通的法律上的规定也是这么算,但是有一个限额,北京市大概是1.2万的月薪,超过这个就只能按照1.2万去算。所以说走法律规定索赔是很亏的。

N的数字是你的在职年限。如果你中间呆的公司被人收购了,之前公司的工作年限也要计算在内。比如我本人从ATI到AMD,ATI之前的年限也要算进去。

N+2的2是个很弹性的数字,有的公司是N+1。但是如果不是一个月提前通知的话,就应该多一个月,也就是+2。不少公司福利好的也有+3+4甚至是+6,都是怕大规模裁员员工闹事。另外一点这个2里面的数额,是根据你上一个月的收入总和来算的。我比较幸运的是上个月刚发完奖金,所以数额蛮大的。

打个比方,比如我在一家公司5年,一个月薪水税后一万,税前含各种补助是1.5万,那N的部分就5X1.5=7.5。而辞职之前公司恰巧发了5000的奖金,那么+2的部分就是每个月2万,所以最后的初步补偿是7.5+4万。

2、未修年假也是一个很大的数。

一般来说,年假里面要按照X2或者X3来算。如果你有20天年假的话,至少是2个月的薪水。而这部分争议蛮大的,可以就这个和公司好好谈。

3、年底双薪也要折合现金补偿。

比如6月份裁员的话,那就是一半的年底奖金数额。

4、当月的工作时间也要算进去。

比如是月中辞退,那么要给你半个月的工资。

提醒一下:股票可以先不用卖,你离职了,股票也是你的。

裁员开始:

HR通知我,公司副总裁要见我,在预料之中。我想先看看条件再和HR谈,但是没想到的是,一进去,总裁直接把文件递给我了。眼睛大概一瞄,发现跟我自己算的N不一样。我算的是7,而公司给我算的是10,他们把我在ATI之前的那家公司也给算上了。心里一阵狂喜。再看了一下N的数额,也比我自己算的要高不少,可能是我当初忘记算股票的数额了。其他方向大致相同。算了算,比我早晨预估的要多了5万,比我一个礼拜之前预估的要多了20万,签字走人不磨蹭了。心虚的是,我是公司当天第一个签字的,接下来是我老板,他是第二个签字的,本来之前说好的共同攻守大联盟也不理会了。

后续:

补偿金要不要交税?

简单的说低于12.5万不用交。50万以内的补偿,通常交的个人所得税比较合理,大概在2-5万之间。高于这个数就难说了。比如100万的补偿要交45万的税。悲催么?

走出公司,心里无限舒畅。不仅是因为平白无故的多了一笔钱,主要是自己可以从新选择了。在一家AMD这样的外企里面,感觉很好混,毕竟普通员工一个月不到两万的薪水,就请不到什么人才么。消费者管AMD都叫农企,这也不是没原因的。也没什么竞争的危机,感觉自己的能量也就是用了10%都不到。不走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我的老板人实在太好了,有原则,有计划,够疯狂。老板好,公司差,走不走呢?如果不是这次裁员,我可能一辈子就在这温水煮青蛙了。我记得某猎头说过,4年一跳是比较健康。

再见农企,再见亲爱的同事们。拜拜ATI,希望AMD以后不要把你弄死。

更新几点重要的被我忘记的内容:

我们平时说的N+1的赔偿意思是:N=你的工作年限。N+1的赔偿是:(你的工作年限+1)乘以你的平均月赔偿工资。N的算法没到一年按照一年算,超出一年,哪怕是一天也按照加一算。比如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了一年零一日,那么这个N

是2。

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那就再多赔偿一个月,就是N+2。

如果公司违法裁员(请参照劳动法相关条款),比如裁退怀孕员工,那补偿就是2N+1。

裁员前记得备份重要邮件(要挟公司),打印员工手册(没有或者写的很离谱都可以走法律途径),每月薪水的详细清单,以备打官司用。和HR谈话的时候记得录音。

如果你的合同已经签过两次,就应该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员工,可以赖着不走。公司无权不让你上班,不能收你门卡,不能收你电脑。

碰到公司裁员10%以上的时候,对于员工特别有利,这个时候通常企业为了减小影响,会给出更好的赔偿(比如我们这次),如果是单独裁员的话通常没这么好。所以我们经常会在这个时候,看到很多老员工“请裁”,跟老板关系好的,叫HR裁了他,拿了几十万补偿,转眼第二天去另外一家公司上班去了,多爽。

最后,祝现在还在公司坚持一个月上班的同事战斗愉快。多拿几个月薪水再走,上班不用干活看报纸是多么愉快的一件事啊!

Q&A时间:

Q:关于装孕妇是否合理

A:关于装孕妇这件事,不适用于小公司,而且还有可能上猎头的黑名单。除非你确定了,你们公司的HR是软柿子,或者有先例,就可以试试看。AMD的HR和法务属于软的不能再软的柿子了,所以装孕妇的员工很多。

Q: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

在签订2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是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的,前提是由员工提出来签订无固定期的,不然公司仍然可以签订有固定期限是合同,不是签过2次之后都可以叫无固定期合同的。在HR给员工的合同续签表上看清楚,如果没有明确的标明签订的是无固定期的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写明,不然签的就是有固定期的啦。

A:关于这点我有点疑问,我记得从劳动法上来看,签署过两次固定期限的合同,公司是不能再继续签署固定期限合同了。员工提出无固定期限,公司不同意的话也要转成无固定期限的。

Q:为什么AMD要裁员这么多的同时,还要招实习生呢?实习生干杂活便宜?

A:实习生其实是和政府的合作项目,卖政府一个面子的。谁都知道实习生不好带,没经验,费嘴皮子费精力的,我就带过2个姑娘,好在天资聪颖。没办法,HR塞过来的只好接着带了。公司招人也分几种,一般正式员工的名额几乎没有。如果需要人干活就招合同工或者是从其他人力资源公司借调。

Q:这些是在跟公司签订无限期合同以后才有的么?如果只是单单跟外服签了合同还可以这样么?

A:不管你和外服还是跟公司签,都算你的工作年限。一般两次续签之后,就改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了,一般来说,在一家公司四年以上就可以了。

Q:出差多,做的东西虚,估计越做路子越窄,27岁,这个年龄的女生跳槽容易吗?

A:我的问题和你差不多,工作上学不到东西,年纪还越来越大,某些职位上可是越老越不吃香啊。所以说尽量别找冷门行业冷门职业,要有前瞻性和可发展性

的行业,做大众类的职业,并把握行业发展时机在恰当的时候跳槽。这样比较好找工作,薪水基本上也处于中等偏上。如果要是剑走偏锋的话,收益高危险也大,除非是自己喜欢的,对么?

Q:看了这篇日记并没有感到一点收获,反而多少有些小小的厌恶。激情48小时的斗争,到底斗争了什么,看不出来。企业准备好材料,你就签了字。企业不违法,员工不刁蛮,挺好一件事。怎么写得好像员工为正义而战的感觉?!就是有一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意思。嗯,这个形容也不见得准确。那个女员工假尿检的建议,可见楼主的素质一斑。纯属个人感想。

A:纠正你几个事情:

1、裁员这件事情上,不是为了正义而战,而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战,这无可厚非。为了争取最大的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动用一些非常规,甚至是非法的手段我认为是值得的。

2、照你说的,企业不违法,员工就不应该刁蛮。企业说裁员,员工就把脖子伸出去说你砍吧,这就是不刁蛮?总部是从总裁到基层一起裁掉10%,而大陆区只是裁总监以下的员工,合理不合理?这种情况下要做顺民么?

3、我们公司的员工早就知道了,斗争不光是我一个人的,我的协议我感觉合适签字了,不代表我不会帮其他的同事争取相关的利益。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工资标准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达成协议的。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单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单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单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法律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用人单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时候,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员工进行一定赔偿。那么,此时单位应该对员工怎么赔偿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1、企业首先提出同你解除劳动动合同应当给你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按六个月计算。) 2、如果企业要么提前30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要么给你预发一个月的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你双倍(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3、企业应当赔给你补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0日止,共12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4、社会保险费必须是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包括企业和个人应缴部分;企业没有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是白发。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企业为你补缴所有未缴社会保险费用和险种。 5、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 6、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针对不同的解除情况,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赔偿是不同的。在此提醒各位劳动者,一定要先分清自己属于哪种情况,才能对照着知道自己应该获得多少赔偿。 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某科技公司发现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次日新整合。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意,公司与其沟通多次,无果。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

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怎样 的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中的规定执行,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以上规定,个别裁员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等同于规模裁减人员为:一个月提前通知金加工作年限乘月平均工资,其中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均有上限。 二、企业该如何合法裁员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三、企业裁员法定条件 企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裁减人员:一种情况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另一种情况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此外,企业裁减人员,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企业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新劳动法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新劳动法 一.新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 新劳动实施后,正好在合同续约情况下企业内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如果劳动合同不续约的情况下,算不算违法,如果这种情况想辞退的话,要不要给经济补偿金或者其他形式的补偿呢。 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经济补偿按什么标准算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上述的第二、四、五种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单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单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单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由为读者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一、单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任何解雇都不能以性别,宗教,政见,参加罢工,工会活动和种族理由作为依据,否则即被视为对员工的歧视和对员工权利的侵犯。

2、所有因个人原因而进行的解雇都必须说明理由,以可证明的严重事实为依据,而不能以个人印象和主观的判断为准。 3、企业应根据事件的后果和影响作出具体分析,在考虑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员工的实际责任后作出决定。解雇应是不可避免的解决方案。 因个人理由进行的解雇并不需要证明员工的过错。无法胜任工作,经常缺勤也可成为解除工作合同的理由。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无故缺勤,疏忽大意和工作失误应作为简单过错处理,企业不应以此为理由而解雇员工。 三、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公司裁员 Downsizing

Introduction Downsizing or restructuring refers to interventions aimed at reducing the size of the organisation. This typically is accomplished by decreasing the number of employees through layoffs, attrition, redeployment, or early retirement or by reducing the number of organisational units or managerial levels through divestiture, outsourcing, reorganisation, or de-layering. Cummins & Worley 2005 reveal, in practice, downsizing generally involves layoff when a certain number or class of organisation members is no longer employed by the organisation. Distinction between Downsizing and De-layering Belbin (1996) offers a useful distinction between downsizing and de-layering when he characterises the first as random reductions in employee numbers, often based on those who offer volunteer redundancy. De-layering, on the other hand is characterised as a much more systematic process involving the removal whole tiers of management in the hierarchy. Both activities remain a popular managerial action and make the operation more cost efficient and competitive. Downsizing increases work load and stress level of retained staff and de-layering empowers the staff down the hierarchy. Important Consequence An important consequence of downsizing has been the rise of the contingent workforce. In companies like CISCO or MOTOROLA, less expensive temporary or permanent part-time workers are often hired by the same organisations that just laid off thousands of employees. (Cummins & Worley 2005) Factors effecting organisation’s policies According to Stone J.R. (1998) a lean and hungry organisation rather than a fat and comfortable one is the goal. Increased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deregulation,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nd pressures for increased profitability and performance have all played a part in forcing organisations to cut jobs. Even successful companies such as IBM, KODAK and XEROX, long renowned for their no lay off policies, are now use downsizing as a standard business practice. Response of Downsizing Downsizing is generally a response to at least four major conditions. ?It is associated increasingly with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One in nine jobs cuts during 1998 was the result of the integration of two organisations. ?It can result from organisation decline caused by loss of revenue and market share and by technological and industrial change. ?Downsizing can occur when organisations implement one of the new organisational structures, for example, outsourcing. ?Downsizing can result from beliefs and social pressures that smaller is better. Organisation may downsize for their own sake and not think about future growth. They may lose key employees who are necessary for the future success. In such situations, it is questionable whether downsizing is development. .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 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 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 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17年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1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根据现行《劳 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 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 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 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 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0年最新解除无固定期合同赔偿标准

解除无固定期合同赔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以下是解除无固定期合同赔偿标准详细内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

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拒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问:你好,我从1998年在一事业单位做临时工没合同,2020年1月签了一份半年的合同,即合同开始是2020年1月到2020年6月30日。但我工作时间是1998年7月到2020年9月。我和领导协商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他们不同意。单位想给我一个月的工资做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202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请问:2020年前的工作事实存在我可不要以要求用人单位给我补偿,或是双倍工资,或是一年给一月工资?还是根据法律,我这个情况只能有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我有哪些权利可以要求的,感谢您!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还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从2020年6月30日合同到期至你工作终止日这段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双倍的工资。 由于用人单位不同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想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明显违

裁员赔偿标准2021公司裁员赔偿标准2021

裁员赔偿标准2021公司裁员赔偿标准2021 公司裁员赔偿标准2021一 法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的应该给予补偿。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裁员的相关知识: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0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0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辞退员工需付出的代价不同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三、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一: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劳动者一方,是否应付二倍工资? 在劳动者已收到空白劳动合同,但未签或签订后未将合同交还某某果公司的情况,某某果公司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有过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因此,某某果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免责,与上述规定不符,本院不予支持。 建议用人单位在发放劳动合同后,应当要求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在合同上注明不签署的原因并收回存档。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实际上双方并没有在建立劳动合同方面形成一致意思表示,建议予以终止劳动关系。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都没有谈妥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使用劳动者存在风险。 二:简易劳动合同未经双方签章,能否视为签订劳动合同?

入职登记表背面的简易劳动合同,未经某某某五金厂盖章及陈某签名,不符合劳动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故本院认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作为一份合同,必须要双方签字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仅在《入职登记表》上有签字,而没有在登记表背后的简易劳动合同上签字,并不能视为双方已签订有劳动合同。无论是简易劳动合同,还是所谓劳动局版本劳动合同,只要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条款,都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劳动合同无论是否简易,均应当由双方签字、盖章,形式上要合乎“合同”的基本要求。 三:人力资源经理能否向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法律法规并未对在用人单位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做出不同规定。对于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劳动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不得代表用人单位与其自身签订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委派他人代表用人单位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订立,用人单位也应依法向该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裁员赔偿谈判技巧

裁员赔偿谈判技巧 篇一:裁员谈判技巧 公司裁员技巧之让员工体面地离开作者:胡燕来所属栏目:企业裁员安置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处理裁员方法,这不仅是企业管理者管理手段的体现,更是企业文化 的写照。事实证明,裁员引发的纠纷必然给企业带来损失。要将裁员破坏性降到最低,企业必 须学会让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处理裁员方法,这不仅是企业管理者管理手段的体现,更是企业文化 的写照。事实证明,裁员引发的纠纷必然给企业带来损失。要将裁员破坏性降到最低,企业必 须学会让职工“体面地”离职,让自己体面地下台: 1.暗示离职 管理者若想要裁某个员工,可以采用种种方法让员工意识到自己是单位不再需要的人了。 比如,暗示他自己先提出辞职,这样一来他就会感觉到自己不是“被”裁掉的,而是自己主动提 出辞职的,心理上获得安慰,减少纠纷产生的可能。 2.抛“绣球” 曾有一个这样的企业,老板希望将某员工裁掉,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又不能直接予以辞退, 后介绍中介公司同某员工联系,为他介绍第二家公司,

这样,被裁员工就会觉得自己不是“无用” 的人,“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最终皆∷大欢喜。 3.自愿离职 为维系自己在客户中的形象,许多跨国企业不敢轻易动用裁员的硬手段,否则将直接危及 客户对公司的信心,故转用自愿离职方沽。具体做法是贴出布告,让员工主动提出退休,公司在 退休金上给予照顾,有的则同时结合企业厂房搬迁让员工自动离职。企业采取选择“自愿离职” 的做法也有弊端:真正有才干的人可能主动选择离职,拿着企业补偿金另谋高就,而那些平庸 之辈却可能选择留下来,让企业最后落个人财两空的无奈局面。 4.自愿减薪 很多企业坚持不裁员,而是选择少给员工支付年终奖金或直接减少薪金的方法。虽然员工 减少了收人,但他们明白这是受整个大环境的影响,员工不仅不会有太多的抱怨,反而认为企 业做法有人情味而进一步增加凝聚力。 5.基层锻炼 有的企业把员工派到分公司或者生产第一线,让那些平庸的员工得到锻炼、提升自己的机

2019年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规定

2019年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遭辞退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019年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2019年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篇一:辞退或解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及计算 辞退或解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及计算 一、经济补偿金 员工被公司辞退,在劳动法上是属于单位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虽然是属于合同期满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但是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同样应该有经济补偿金,其原因劳动法苑网曾经专文叙述,需要了解者可以点击查看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工作是什么关系?。 根据一九九四年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从wUzZel叙述中可得知,他在该单位共工作了2年10个月,如果根据劳动部的这个规定,应该给予2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是由上海管辖的话,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这样的话就可以获得3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 就上海的情况来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中对此作了详细规定:“??工资收入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十二个月的,仅计算所有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即可。 ■企业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020最新的有关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有关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若公司确定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可以按照年度月平均工资*1+代通金(1个月)给补偿金你。 2,若公司不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而是以此为借口,就是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 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老板却以离职给公司带来损失为由而拒绝支付劳动报酬,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该怎么维权呢?主动离职会有补偿吗?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 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是你必须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工作证、工作服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一般公司辞退开除员工又不赔偿的五种变相裁员方法精品名师资料

企业无偿裁员方法 企业人事部HR经理常面对劳资纠纷和经济补偿,尤其是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者的智商和法商都大幅提高,轻则跟你咬数,动辄上劳动局,也因此资方不可能再如以往一样轻易辞退员工。 我们知道,辞退员工需要按照N+1模式进行补偿,补偿基数按照上一年该员工的平均月收入来计,所以通过薪资设计把薪资拆开成固定工资+绩效奖金+补贴的办法已经没用了。如果一个员工工作3年,要辞退,需要补4个月,这个成本对于任何企业和企业家而言,都是残忍的。 作为一名合格的HR经理,为公司炒掉不合格的员工,又不至于花费巨大的补偿金是必须掌握的技能,因此要求HR经理在招聘的时候,需要把关好,否则请神容易送神难。 应该怎样炒掉那些不合格的员工,又不至于让公司产生经济损失呢?前提是必须合法,让我们看看劳动合同法是怎样规定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让我们再看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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