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本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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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 I》反映出监管理念的根本转变: 1、监管视角从银行体外转向银行体内; 2、监管重心从母国与东道国监管责权的转移到
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控; 3、注重资本金监管机制的建设;
《巴塞尔协议 I》的局限: 1、风险权重处理过于主观化与简单化; 2、资本金管理作用有限; 3、表外业务缺乏深入全面的管理。
(二)《巴塞尔协议 Ⅱ》
2004年 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 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 议》,即 《新资本协议》,也被称为 《巴 塞尔协议 Ⅱ》。标志着以指标为核心的数 量型监管模式正在逐步向以风险管理为核 心的质量监管模式过渡。
《巴塞尔协议 Ⅱ》三大支柱:
1、最低资本要求
(三)《巴塞尔协议III》
为避免全球信贷危机重演,2010年 9月 12日,巴塞尔 委员会通过《巴塞尔协议III》。根据协议要求,商业银 行必须上调资本金比率,以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根据《巴塞尔协议III》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 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 6%,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 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
巴塞尔委员会审议对1996年交易账户资本计提规 则和新资本协议三大支柱的修订稿。这套修订稿 是巴塞尔委员会加强监管资本框架的重要组成部 分,旨在引入新的监管标准来达到以下目标:
(1)提高压力时期可提取的缓冲资本储备; (2)提高银行资本的质量; (3)引入杠杆率作为新资本协议的最低保障机制。
一、巴塞尔协议简述
(一)《巴塞尔协议I》
1975年,第一个《巴塞尔协议》 出台,核心内 容是对国际性银行监管主体的缺位的现实,强调 任何国外机构不能逃避监管,并且母国和东道国 共同承担责任。
1988年7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 计算和资本标准》,简称《巴塞尔协议》。该报 告的核心内容是资本分类。成为首次被广泛接受 的监管理念。
3、市场纪律
新协议在适用范围、资本构成、风险暴露的评估和管理程 序以及资本充足率四个领域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定量及定性 的信息披露内容。
金融危机中的巴塞尔协议引发的三个效应:
1、监管套利效应 分业多头的监管体系导致监管重叠和监管真空;各国监管
理念和监管文化的冲突导致监管差异;金融中心之间的竞 逐导致监管放松。
其次,调整普通股扣除项目时,应更加审 慎、透明地反映银行实际清偿能力
再次,提高各级别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旨 在提高商业银行对损失的吸收能力。
在《巴塞尔协议III》中,将杠杆率引入银行监管,成为 监管工具之一:
杠杆率被定义为银行一级资本占其表内资产、表外风险敞 口和衍生品总风险暴露的比率 。巴塞尔委员会将杠杆率 最低标准定为 3%。对于参与资本市 场业务(特别是表外 和衍生产品交易 )较多的银行来说 ,这一标准是较为审 慎的。
另外,各家银行应设立“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 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该规定将在2016年1月至 2019年1月之间分阶段执行。如未能达到要求 ,银行派 息 、回购股票以及发放奖金等行 为将受到严格限制 。
《巴塞尔协议III》采取了资本结构划定方 法:
首先,资本分为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两大 类,取消三级资本,市场风险所需资本应 与信用风险同等对待;
在动态拔备体系中,银行除了提取一般拔备和专项拨备外, 还应提取统计拔备(统计拔备是根据预期的经济周期变化 产生的风险来提取 ,其计量是建立在资产的预期损失基 础上的)。
《巴塞尔协议III》的影响:
中国:协议对中国银行业影响较小,因为目 前中国的银行监管部门所设定的监管要求 已经可以覆盖《巴塞尔协议III》的要求, 而且多数银行都已经满足了这些要求。
银行资本监管专题
内容
一、巴塞尔协议简述 二、金融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改革 三、中国银行业资本监管
一、巴塞尔协议简述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The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简 称巴塞尔委员会,是由美国、英国、法国、德国、 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瑞典10 大工业国的中央银行于1974年底共同成立的, 作为国际清算银行的一个正式机构,以各国中央 银行官员和银行监理当局为代表,总部在瑞士的 巴塞尔。每年定期集会4次,并拥有近30个技术 机构,执行每年集会所订目标或计划。
动态贷款损失拨备制度
2009年 ,金融稳定论 坛 (FSF)发表了解决金融体系顺 周期性的报告 ,提出了银行应建立前瞻性的动态贷款损 失拨备制度的思路 。
银行在经济繁荣时期多计提贷款损失拨备,以提高未来 偿债能力和银行的风险管理意识 。
银行在经济收缩时可少提拨备,以增加银行的利润和维持 资本充足率水平,同时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放贷,以刺激经 济的复苏。
2、信贷紧缩效应 资本监管要求银行在经济紧缩期配置更多的资本,使经济
紧缩期的信贷更加紧缩。
3、亲经济周期效应 加剧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 从而最终危及到宏观经济和
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此外,还有系统风险增大。金融市场的同质性将加大市场 对于导致系统性风险的客观市场信息的波动。
2009新资本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三大支柱的修订稿
新协议在第一支柱中考虑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 险,并为计量风险提供了几种备选方案。关于信用风险的 计量,新协议提出了两种基本方法:第一种是标准法;第 二种是内部评级法。
2、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监管当局检查各项最低标准的遵守情况。银行要披露计算 信用及操作风险最低资本的内部方法的特点。其他内容包 括监督检查的透明度以及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处理。
引入杠杆率的作用: 1、规定了银行股东承担的最小损失 ,从而影响银行的风
险承担行为 ,杠杆率越低 ,有限责任所导致的道德风险 越小 ,从而承担风险的激励就越小。 2、关注银行业务规模 ,有助于遏制银行资产规模扩张 , 校正资产与核心资本较大幅度背离的现象 ,减缓银行去 杠杆行为对实体经济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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