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系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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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航运系实训室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八年六月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拟对航运系实训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邀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航运系实训室建设

2.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7月7日下午5时

3.开标时间:2008年7月10日上午9时

招标单位: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邮编: 611130

联系人:谢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设备采购。

2.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实体,能独立提供项目建设中所有设备。

3. 项目施工地点: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本部及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湖。

4.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中描述的设备技术要求有疑问,由航运系予以解答。其它个人任何解答均属无效。

5.投标书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得有涂改。

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现金5000元人民币,未中标单位在结果公布后一周内退还。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单位在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书。

2.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三付款方式

确定中标单位后,学校于7个工作日后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供货单位应履行所有承诺并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由学院组织,按合同条款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实施项目总价款的70%支付供货单位。使用满一年,学校付给供货单位余款。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投标书。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书的可不提交)。

3.投标报价及付款方式。投标报价为含税总包价(含设备包装、搬运、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质保期维护费等),是指标的物到达用户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发票的价格。投标报价、货款一律使用人民币结算。

4.提供各设备的详细介绍,附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并加盖公章。

5.技术说明。与投标相关的生产技术能力说明,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有关检测报告。

6.销售合同、售后服务合同。

7.投标资格文件(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投标或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所交资料及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

(1)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投标人简介。

(4)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5)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五投标

1.航运系实训室建设项目分“航海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第Ⅰ部分)”和“轮机实训室建设项目(第Ⅱ部分)”两部分。投标人可全部投标,也可按实训室建设项目分别投标。

2.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中清楚注明。投标人投标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投标人都应以附件的方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3.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由投标人密封。信袋上应写明建设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必须在 2008年7月7日下午5 时前,将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送达到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联系人:谢老师,电话:),逾期投标将不予受理。投标单位送达投标书以后,要求对投标书进行修改或撤回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单位。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无效(即废标):

(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

(2)投标书未盖单位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印章。

(3)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4)投标书逾期送达。

(5)扰乱招标秩序,无理取闹的。

(6)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六开标与评标

由招标单位评标审查。招标单位在开标后可随时请投标单位对投标书进行澄清解答。

(1)评标原则:

①投标书完整无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

②满足学院技术要求,保证质量。

③能保证项目实施日期或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日期。

④能给予合理技术方案,符合学院实际情况。

⑤能提供最佳售前售后服务,并作为项目一部分写进合同。

⑥能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⑦价格合理。

(2)中标通知:

招标单位在招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3)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通知书规定时间签订项目供货合同及售后服务合同。合同由中标单位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签订。

附加说明:中标方(含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负全部安全责任;应遵守国家、地方及行业政策法规,制定安全与环保措施,建立有效管理机制,配置足够消防器材;防止工伤,盗窃,火灾,杜绝装置运行人为损坏事故,确保零事故率。电器设备要有可靠接地防护,要有必要安全提示。

第Ⅰ部分

《航海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技术要求▲总体技术说明:

为了满足“高、中等航海类院校设备配备标准”所要求的甲类三副培训及考证所需的实训室设施、设备,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向社会公开招标,整体承包我院《航海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其中包括:积载实训室、航海作业实训室、两小证(B07、B08)实训室、船艺实训室、航海仪器实训室、GMDSS实训室、天文与气象实训室、大型航海模拟器实训室。按照投资进度安排,整个建设分成三期进行:2008年为第一期、2009年为第二期、2010年(或2010年以后)为第三期,其中第一、二期建设应该在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各设备应安装到位,系统软件安装完毕,并完成系统调试,相关设备应具有目前实船使用的典型代表性,满足本专科和船员教学培训的要求。所有设备要求有保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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