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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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正当防卫???不!是互殴防卫!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 定,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 防为的行为。 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 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 为是互殴防卫
案例2:帮助同学,聚众斗殴
某大学学生胡某因与另一 学院学生张某发生矛盾,便 找来其两个同学,打了张某 一顿。 张某同学徐某得知后,叫 上十几个同学,去帮张某出 气。带着木棒等工具,冲进 胡某寝室,殴打胡某及其同 学。在打斗中,徐某持木棒 打击胡某头部,致胡颅脑损 伤,成植物人。 徐某被以故意伤害罪被判 处有期徒刑6年。另有三名同 学分别被判处1到4年不等的 刑罚。
第一节: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迫切性
第一节: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迫切性 刑法
教育法
与大学生 密切相关 的法律
劳动法
民法
第一节: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迫切性
1、刑事责任年龄
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即16周 岁以上者,包括已满16周岁, 对其触犯刑法的行为都要负刑 事责任。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 不适用死刑。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
盗窃是大学校园的 多发性案件,一般占 高校中发生的刑事案 件80%以上。
案例1:偷书1500本,不知道是犯罪
重庆某大学学生刘某3 年偷书1500多本,价值 3万多元。 在渝中区法院审判时, 称以为偷书是不良行为, 不知道是犯罪。
新闻报道
案例3:复旦大学投毒案
黄洋、林某皆是复旦大学医学院硕士,分 属不同专业。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 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黄洋 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 逐渐怀恨在心
2013年3月31日中午林森浩将其做实验后 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 寝室,注入饮水机槽。黄洋喝水后中毒送 入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 死刑。
视频记录
案例2:令人震惊的药家鑫案
药家鑫案
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 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1年5月20日,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依法裁定 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于2011年6月 7日上午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西安市中级人 民法院当天上午在宣告上述裁定后,对药家鑫执行了死刑
案例2:酒后抢劫
2005年6月,四川大学某学院 两个即将毕业的学生孙某和辛某 ,外出喝酒后,两人比谁胆子大 。孙某问辛某敢不敢抢出租车, 辛某说:有什么不敢,不信我抢 个给你看看。
于是随手招停一辆出租车,拿 出身上一把小水果刀对着司机, 说:拿50元钱来。司机赶紧给 了其50元后驾车离开并报警。 辛某还在向孙某炫耀自己胆量时 ,被警察当场抓获。后二人被控 抢劫罪。经查二人家境极好。
案例1:体院学生踢死人
成都体院两个大二学生, 从租住房骑电瓶车上学的路 上,在高升桥路口,与好又 多一男员工发生擦挂、争吵 。二人随即下车,一人飞起 一脚踢向该男子,另一人在 该男子没倒地前又踢一脚。
两人随即骑电瓶车去学校 。该人当场死亡。警察根据 天网信息,3小时即在教室抓 获了两人。两人听说刚打倒 的人已经死亡,随即瘫软在 地,嚎啕大哭。
• 2、《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 害他人身体的(致轻微伤),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 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 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案例1:马加爵杀人案
2004年2月,云南大学大 二学生马加爵,仅仅因为 四位同学怀疑其打牌作弊 ,说其性格古怪,便购买 了石工锤,在寝室分别将 四位同学杀死,将尸体藏 匿在柜子里。然后逃逸至 三亚被通缉抓获。
案例2:嫉妒、侥幸心理
某学院一男生,家境贫寒, 同寝室一同学却很有钱,心生 嫉妒,想劫富济贫。 在得知寝室同学银行卡密码 后,趁同学不在寝室之机,将 银行卡盗窃。知道取款机有摄 像头,于是戴上帽子和大口罩, 蒙面取款1500元。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重要提示:
1、“不知法不赦”——不懂法不免除其法律责任。 2、对秘密窃取公私财产的盗窃犯罪行为,《刑法》规定: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 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 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法定刑 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大学生法制教育
目录
1 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迫切性 2 大学生常见违法犯罪行为 3 大学生犯罪的原因 4 大学生犯罪的预防
第一节: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迫切性
大学生被誉为“天之骄子”,很难与不懂法、违法犯罪等 联系起来,然而事实上,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不但存在, 而且非常严重。
第一节: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迫切性
大学生遭遇抢劫、抢夺时的处置措施
1、沉着冷静,克服畏惧心理 2、灵活处置,避免盲目蛮干 3、巧妙周旋,迅速逃离现场 4、及时报案,如实反映情况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指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故意伤害:通常表现 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 整如断手指、挖眼睛 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 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 听觉、视觉、神经机 能失常等。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 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 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 戏。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 或环境,也是违法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最新资讯:
案例1:持刀抢劫,以为玩笑
某校两个学生晚上外出喝酒,喝了一些啤酒后往回走, 觉得不尽兴,还想再喝,但身上已经没有钱。 其中一学生就拿出随身带的一把水果刀,挡住路边一 骑车路过的人,说:给点钱喝酒。那人说没有钱,两人 便让其离开。 后那人报警,警察将还在外面游荡的两人抓获。事后 两人称,跟他要点酒钱,没有钱就算了,当是开玩笑。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重要Baidu Nhomakorabea示:
• 1、《刑法》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 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持械斗殴或者公共场合斗殴 处3到10年。斗殴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 者故意杀人罪论处。
• 2、《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结伙斗殴、 追逐、拦截 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其他 寻衅滋事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局:一审死刑,终审死刑,剥夺政治 权利终身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重要提示:
•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 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 放任该结果的发生,是犯罪故意。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第一节: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迫切性
2、民事责任年龄
年满十八周岁的人属于 完全民事行为能为人, 应该独立承担完全的民 事责任。未满十八周岁 给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 成损害,受害人就会向 未成年人的父母,也就 是法定监护人主张赔偿。
第一节: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迫切性
3、行政责任年龄
行政责任年龄为 十四周岁,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 法》规定,已满 十四周岁不满十 八周岁的人违反 治安管理的,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
案例2:酗酒伤人
某学院学生谢某与几个老 乡同学喝酒后,因一小事 与另一老乡同学发生推搡 。谢某借着酒劲,掏出钥 匙串上面的一把刀刃仅3厘 米长的水果刀刺向同学, 刚好刺在心脏。该同学送 到医院时已经死亡。
谢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刑8 年。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重要提示
• 1、《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 徒刑;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 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期徒刑或死刑。同时,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案例3:复旦大学投毒案
事件影响: 177名复旦大学学子为林森 浩求“免死”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 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 害人黄洋的父母。
林森浩的同学介绍,汶川大地震发生时 ,他从平时节约的钱中捐出800元(他每 月的生活费仅200多),是同学中捐款最 多的学生之一。林还发表过8篇学术论 文,在国际有影响力的学术杂志上也有 作品刊登。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 以下九件事属于犯罪了!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第三节: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第三节: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大学生年轻幼稚,思想单纯,生活阅历浅,识别能力 低,容易受不良环境的诱惑,看问题肤浅。
第三节: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施行的将公私财物据为己 有的犯罪行为。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抢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 的财物。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这两类犯罪行为都侵 害了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且 容易转化为凶杀、伤害、强奸等恶 性案件,比盗窃行为具有更大的危 害性。这类犯罪大学校园里特别是 周边地区时有发生。
不良心理如逆反心理、争强好胜心理、享乐攀比、 好逸恶劳心理、嫉妒嫉恨心理、激情冲动心理等,
第四节: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预防
第四节: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预防
第四节: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预防
第四节: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预防
第四节: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预防
第四节: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预防
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 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3、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 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第二节: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重要提示:
• 1、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醉酒等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 ,构成抢劫犯罪。劫取的财产是多还是少,不影响抢劫罪的成 立。哪怕一块钱,也构成抢劫罪既遂。即使没有抢到钱,也成 立抢劫罪未遂,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 2、抢劫罪,按《刑法》规定,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入室、持枪、金融机构、交通工具、冒充军警、特别物资、 数额巨大、重伤死亡的加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