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问题》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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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问题》读书报告
书目:《哲学问题》
简介:
1、作者:伯特兰·罗素
2、译者:何兆武
3、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4、出版年月:20XX年4月
一、整体感受
这学期开始时,由于一个讲座,我对哲学产生了不小的兴趣,于是就一直想读读哲学方面的书,做一点初步的了解,可又不知道从何读起。这次的读书报告给了我一个很好的机会,从郁老师推荐的书单中,我一眼就看到了仰慕已久的罗素先生的名字,于是当即决定就读他的著作《哲学问题》。等网上买来的书真正到了手中我才发现它是一本很薄的书,当时我想,虽然书薄,但我可以反复阅读,加深理解,充分领会哲学的思考方式。
读书的过程不可谓不艰辛。真正开始读了才发现,这本薄薄的书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读,哲学家思考问题的方式和习惯与我们有着较大的区别,一时间难以理解,甚至会不知所云,我便放慢速度,一个字一个字地细读,划出重点词句,在一旁的空白处时时写下疑惑和心得,就这样一点一点的向哲学之门迈进。可以说这本书真是我读的最辛苦最认真的一本书了,时至今日终于磕磕绊绊地读完了一遍,虽然有很多摸不着头脑的地方,但更多地是全新的体会和宝贵的收获。
本书对于哲学来说,算是一种通俗性的导论,适合初学者阅读,用罗素自己的话来说是一本“廉价本的惊险小说”,但虽然如此,罗素还是在书中提出了明确的观点并引入了各种崭新的观念。书中并没有探讨所有的哲学问题,而是仅限于那些他认为自己可以肯定而且能有所建设的那些问题。为了进行论证,罗素构建了一些基本概念和方法,对我来说,《哲学问题》更像是一本教材而非普通的课外读物。
二、细节体会
1、关于哲学的价值和思考方式(P3、130)
在第一章“现象与实在”中,罗素提出了一个非常具体而有趣的问题,在我面前的桌子到底具有怎样的性质?例如桌子的颜色,罗素提到,看上去它是清一色的棕色,然而反光的部分却不一样,看上去会比其余部分明亮,甚至某些部分会变为白色;如果移动桌子,反光的部分便会不同,颜色的分布又会有所改变;假设有多个人同时在看这张桌子,那么可以肯定不会有两个人能够看到相同的颜色分布;对于一个画家来说这种区别更加明显,因为他们必须养成按物体表现出来的样子来观看世界的习惯。罗素对以上发现做了一个讨论:“显然并没有一种颜色是突出地表现为桌子的颜色,或桌子上任何一个特殊部分的颜色,——从不同的观点看上去,它便现出不同的颜色,而且也没有理由认为其中的某几种颜色比起别样颜色来就更加实在是桌子的颜色”,“颜色便不是某种本来为桌子所固有的东西,而是某种依赖于桌子、观察者以及光线投射到桌子的方式而定的东西。”(P3)
“桌子是什么颜色”这个问题,之前在我看来是不值得讨论的,因为只要能够看得见而又没有色觉问题,人人都清楚这一问题的答案,即使在更细的颜色分类方面可能会产生分歧(如到底是赤褐色还是栗梅色),但也实在无关紧要。然而哲学家们却不肯轻易忽视这个问
题,在他们看来,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看似真确的事物,仔细加以观察之后就可以发现它们其实充满了明显的矛盾,以至于即使是原本看似显然的东西,也必须通过深思熟虑才能知道什么是真正可以相信的。
关于这一问题,罗素在本书的第十五章“哲学的价值”中也做出了讨论,他说“哲学的用处在于能够指点出人们所不怀疑的各种可能性”,“哲学虽然对于所提出的疑问,不能肯定告诉我们哪个答案对,但却能扩展我们的思想境界,使我们摆脱习俗的控制。”(P130)对于身边再平常不过的问题,哲学家们却抱着怀疑的态度,认为一切都有理由怀疑,对所有事物都要多次审慎思考之后才肯罢休。一开始,我觉得哲学家们的这种行为不可理喻、没有意义,这些显而易见的事情有什么好郑重其事的讨论的呢?可是要想真正了解哲学理解哲学,就必须认识到,这正是哲学的精神和态度,哲学就是一种突破种种所谓的“常识”,排除人们狂妄独断的说法,指出人们熟悉的事物中不熟悉那一面的一种追求,一种习惯,一种对于本质的思考。不尊重哲学的人觉得哲学的思考是无意义的、荒谬可笑的,殊不知了解哲学的人们却在嘲笑他们的盲目和愚昧无知。抱着这种哲学的态度,我重新看待有关“桌子的颜色”这一问题,发现它变得有趣而有意义。这绝对不是一种自找麻烦的多余之举,夸张一点说,这是一个关于信仰、关于世界观的问题。
2、关于物质是否存在问题的讨论(P5、8、1
3、23)
下面让我们还是回到罗素先生的那张桌子上来吧。除了桌子的颜色,当我们考虑到桌子的质地、性状、触感等类似的问题时,会发现几乎有同样的困难,即我们不能肯定构成桌子的某一要素到底具有怎样的性质。基于这种考虑,罗素进而提出了两个困难的问题:“(一)到底有没有一个实在的桌子呢?(二)如果有,它可能是个什么样的客体呢?”(P5)读到这里,我越发感觉到哲学思考的奇妙,从开始对于桌子的颜色、性状等一系列平常看似毫无疑问的问题,到现在直接对桌子的存在与否都产生了质疑。眼前这“实实在在”的桌子怎么可能不存在呢?为了论证,罗素提出了“感觉材料”的概念,即我们感觉中所直接认知的东西。所以,刚才提到的颜色、性状、质地等都是一种感觉材料。所以假定有一个实在的桌子,那我们认识到的只是对于它提供的感觉材料的感觉而已,并且我们只能通过把这些和桌子联系在一起来认识桌子。罗素假设实在的桌子存在,并把它称为“物理的客体”,那么研究感觉材料和物理客体的关系问题就变成了探讨到底有没有“物质”这样东西以及它具有怎样的性质。到这里为止,在我们平时的讨论中经常出现的两个词便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接下来,罗素从提出“我们感官的直接客体并不能独立于我们之外而存在”的哲学家贝克莱主教(1685—1753)的观点出发,逐步推导出其荒谬之处,指出物质的真实存在,否定了唯心主义者们“除了心灵和心灵的观念以外,就没有什么东西是实在的”(P8)这种观点。对于同一张桌子,虽然从不同的角度可能会对感觉材料有不同的认识,但我们不能否定,不同人们感觉到的感觉材料是相类似的,而对于一个人来说,在不同的时间,只要是在一定的地点,也会有相类似的感觉材料。罗素基于此而提出了假设:“超乎感觉材料之外与之上,一定有一个持久性的共同客体,它是构成为不同的人和不同时间的感觉材料的基础或原因。”(P13)肯定了物质的存在之后,罗素在第三章“物质的性质”中进一步阐明了物体存在于它所占有的一定物理空间中,并且它“所具有的空间关系和各个相应的感觉材料在我们个人空间中所具有的空间关系,两者是对应的”(P23)。我们感觉到的感觉材料所具有的性质,虽然会因为某些因素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但都来自于同一个物体,具有相似的特点,这一特点正是物体本身所具有的。
终于搞清楚了,物质是存在的,并且我们可以认识到它的性质。在罗素介绍唯心主义者的思想时,我对它有了新的看法,在以前的认识中,这无疑是一个荒谬的谎言,没有任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