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与高风险有创操作技术分级[1]

手术与高风险有创操作技术分级[1]
手术与高风险有创操作技术分级[1]

各科主任:

为了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规范各级医院、科室、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防范医疗事故发生,我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省卫生厅《医院管理评价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分级管理要求,制定了《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技术分级》,现征求意见。如有问题请与2007年1月2日前向医务处书面或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85988113、85988093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手术分级标准

一、神经外科手术分级

一级手术头皮肿物切除术

颅骨骨瘤切除术

帽状腱膜下血肿切开引流术

颅内硬膜外血肿钻孔术

脑室钻孔伴脑室引流术

二级手术三叉神经周围支切断术

三叉神经撕脱术

三叉神经干鞘膜内注射术

颞肌颞浅动脉贴敷术

颈动脉结扎术

脊髓、脊髓膜脊髓血管手术

椎管内脓肿切开引流术

脊髓硬膜外病变切除术

髓外硬脊膜下病变切除术

脊髓蛛网膜下腔腹腔分流术

腰骶部潜毛窦切除术

经皮穿刺骶神经囊肿治疗术

脑脊液置换术

欧玛亚(Omaya)管置入术

脑脓肿穿刺引流术

开放性颅脑损伤清除术

颅骨凹陷骨折复位术

去颅骨骨瓣减压术

颅骨修补术

颅骨钻孔探查术

颅内多发血肿清除术

颅内血肿清除术

颅内压监护传感器置入术

侧脑室分流术

颅内蛛网膜囊肿分流术

幕上浅部病变切除术

三级手术经乙状窦后进路神经切断术

经颅脑脊液耳漏修补术

颅内动脉瘤包裹术

颅内动静脉畸形切除术

脑动脉瘤动静脉畸形切除术

颈内动脉内膜剥脱术

椎动脉内膜剥脱术

椎动脉减压术

颈动脉外膜剥脱术

颈总动脉大脑中动脉吻合术

颅外内动脉搭桥术

颅内血管重建术

脊髓、脊髓膜脊髓血管手术

脊髓和神经根粘连松解术

脊髓空洞症内引流术

脊髓栓系综合症手术

脊髓内病变切除术

脊髓外露修补术

立体定向脑深部核团毁损术

三叉神经感觉后根切断术

颞部开颅三叉神经节切断术

迷路后三叉神经切断术

颅神经微血管减压术

面神经简单修复术

面神经吻合术

面神经跨面移植术

面神经松解减压术

经耳面神经梳理术

面神经周围神经移植术

经迷路前庭神经切断术

迷路后前庭神经切断术

经内镜前庭神经切断术

脊髓蛛网膜下腔输尿管分流术

选择性脊神经后根切断术(SPR)

胸腰交感神经节切断术

经胸腔镜交感神经链切除术

马尾神经吻合术

经颅眶肿瘤切除术

经颅内镜活检术

开颅颅内减压术

经颅视神经管减压术

大静脉窦旁脑膜瘤切除+血管窦重建术

经颅内镜脑室肿瘤切除术

脑皮质切除术

经颅内镜第三脑室底造瘘术

经脑室镜胶样囊肿切除术

脑囊虫摘除术

经颅内镜脑内囊肿造口术

经颅内镜脑内异物摘除术

经颅内镜脑室脉络丛烧灼术

终板造瘘术

脑脊膜膨出修补术

脑脊膜膨出修补术

环枕畸形减压术

四级手术幕上深部病变切除术

第四脑室肿瘤切除术

桥小脑角肿瘤切除术

大脑半球切除术

选择性杏仁核海马切除术

胼胝体切开术

多处软脑膜下横纤维切断术

癫痫病灶切除术

癫痫刀手术

脑干肿瘤切除术

经口腔入路颅底斜坡肿瘤切除术

脑深部电极置入术

小脑半球病变切除术

鞍区占位病变切除术

垂体瘤切除术

颅底肿瘤切除术

海绵窦瘘直接手术

经口齿状突切除术

颅缝骨化症整形术

骨纤维异常增殖切除整形术

颅缝再造术

大网膜颅内移植术

立体定向颅内肿物清除术

颅内巨大动脉瘤夹闭切除术

颅内动脉瘤夹闭术

颅内巨大动静脉畸形栓塞后切除术

脊髓、脊髓膜脊髓血管手术

脊髓丘脑束切断术

脊髓前连合切断术

脊髓动静脉畸形切除术

二、骨科手术分级

一级手术缩窄性腱鞘炎切开术

腱鞘囊肿切除术

掌筋膜挛缩切除术

侧副韧带挛缩切断术

小肌肉挛缩切断术

手部皮肤撕脱伤修复术

手外伤清创及取皮植皮术

手外伤大网膜移植植皮术

食指背侧岛状皮瓣术

掌骨间动脉倒转皮瓣术

前臂桡尺动脉倒转皮瓣术

肌腱粘连松解术

屈伸指肌腱吻合术

锤状指修复术

侧腱束劈开交叉缝合术

“钮孔畸形”游离肌腱固定术

甲床修补术

肌肉、肌腱、韧带手术

骨骼肌软组织肿瘤切除术

上肢筋膜间室综合征切开减压术

肱二头肌腱断裂修补术

岗上肌腱钙化沉淀物取出术

骨骺固定手术

股骨头骨骺滑脱牵引复位内固定术

四肢骨切除、刮除手术

尺骨头桡骨茎突切除术

移植取骨术

髂骨取骨术

取腓骨术

四肢骨骨关节成形术

肘关节叉状成形术

网球肘松解术

截肢术

残端修整术

上肢截肢术

截指术

手部骨切除术

掌指骨软骨瘤刮除植骨术

掌指结核病灶清除术

手外伤皮瓣术

手外伤清创术

肩袖破裂修补术

腕管综合症切开减压术

骨关节其他手术

手法牵引复位术

皮肤牵引术

骨骼牵引术

颅骨牵引术

颅骨头环牵引术

石膏固定术(特大)

石膏固定术(大)

石膏固定术(中)

石膏固定术(小)

石膏拆除术(小)

各部位多头带包扎术

跟骨钻孔术

二级手术髂窝脓肿切开引流术

髂腰肌脓肿切开引流术

经皮椎间盘吸引术

经皮激光腰椎间盘摘除术

腰椎横突间融合术

腰椎骶化横突切除术

脊柱内固定物取出术

周围神经手术

神经吻合术

神经移植术

神经瘤切除术

周围神经嵌压松解术

坐骨神经松解术

闭孔神经切断术

闭孔神经内收肌切断术

四肢骨肿瘤和病损切除手术

髌骨肿瘤截除术

胫骨上段肿瘤刮除+植骨术

骨肿瘤切开活检术

跟骨肿瘤病灶刮除术

内生软骨瘤切除术

四肢和脊椎骨结核手术

骨髓炎病灶清除术

骨髓炎切开引流灌洗术

四肢骨折手术

锁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肱骨近端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肱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肱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肱骨内外髁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尺骨鹰嘴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桡骨头切除术

桡骨头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孟氏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桡尺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科雷氏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股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股骨髁间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髌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胫骨髁间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胫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内外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三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肱骨干骨折不愈合切开植骨内固定术

尺桡骨骨折不愈合切开植骨内固定术

股骨干骨折不愈合切开植骨内固定术

肱骨髁上骨折畸形愈合截骨矫形术

尺骨上1/3骨折畸形愈合+桡骨小头脱位矫正术桡骨下端骨折畸形愈合矫正术

股骨干骨折畸形愈合截骨矫形术

踝部骨折畸形愈合矫形术

跟骨骨折切开复位撬拨术

距骨骨折伴脱位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骨折内固定装置取出术

四肢关节损伤与脱位手术

肩锁关节脱位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肩关节脱位切开复位术

陈旧性肘关节前脱位切开复位术

先天性髋关节脱位手法复位石膏固定术

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切开复位石膏固定术

髌骨半脱位外侧切开松解术

髌骨脱位成形术

膝关节单纯游离体摘除术

关节滑膜切除术

半月板切除术

膝关节清理术

踝关节稳定手术

腘窝囊肿切除术

骨骺固定手术

软组织肿瘤切除术

骨骺早闭骨桥切除脂肪移植术

骨骺固定术

四肢骨切除、刮除手术

髌骨切除+股四头肌修补术

先天性锁骨假关节切除植骨内固定术

髋关节离断术

大腿截肢术

小腿截肢术

足踝部截肢术

手部骨折手术

手部掌指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手部关节内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本氏(Bennet)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腕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舟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舟骨骨折不愈合切开植骨术+桡骨茎突切除术舟骨骨折不愈合植骨术

月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月骨骨折不愈合血管植入术

手部关节脱位手术

手部关节脱位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手部关节融合术

局限性腕骨融合术

腕关节融合术

指间关节融合术

手部骨切除术

近排腕骨切除术

舟骨近端切除术

月骨摘除术

月骨摘除肌腱填塞术

四肢骨截骨术

肘关节截骨术

腕关节截骨术

掌骨截骨矫形术

股骨头钻孔及植骨术

股骨下端截骨术

胫骨高位截骨术

跟骨截骨术

关节融合术

肘关节融合术

踝关节融合手术

跟骰关节融合术

近侧趾间关节融合术

四肢骨骨关节成形术

尺骨延长术

尺骨短缩术

桡骨短缩术

股骨延长术

股四头肌成形术

膝内外翻定点闭式折骨术

胫骨结节垫高术

踇外翻矫形术

第二跖骨头修整成形术

骨移植术

截肢术

肩关节离断术

指因有伸肌腱移位功能重建术

环指岛状皮瓣术

屈伸指肌腱游离移植术

滑车重建术

手内肌麻痹功能重建术

前臂神经探查吻合术

手腕部神经损伤修复术

虎口成形术

指蹼成形术

肌肉、肌腱、韧带手术

肌性斜颈矫正术

骨化性肌炎局部切除术

脑瘫肌力肌张力调整术

肱二头肌长头腱脱位修复术

臀大肌挛缩切除术

髂胫束松解术

下肢筋膜间室综合征切开减压术

腓骨肌腱脱位修复术

跟腱断裂修补术

手部成形手术

并指分离术

多指切除术

严重烧伤手畸形矫正术

手部瘢痕挛缩整形术

指关节成形术

手部带真皮下血管网皮肤移植术

手部关节松解术

掌指关节成形术

手外伤其他手术

腕关节韧带修补术

指间或掌指关节侧副韧带修补术

手部外伤皮肤缺损游离植皮术

手外伤局部转移皮瓣术

手外伤皮瓣术

手外伤腹部埋藏皮瓣术

手外伤胸壁交叉皮瓣术

手外伤交臂皮瓣术

手外伤邻指皮瓣术

手外伤鱼际皮瓣术

手外伤推进皮瓣(V--Y)术

手外伤邻指交叉皮下组织瓣术

三级手术颈椎骨折脱位手术复位植骨融合内固定术

胸椎横突椎板植骨融合术

腰椎间盘极外侧突出摘除术

椎管扩大减压术

椎管扩大成形术

腰椎间盘镜椎间盘髓核摘除术(MED)

骨盆骨折髂内动脉结扎术

经皮穿刺颈腰椎间盘切除术

胸廓与周围神经手术

胸出口综合征手术

臂丛神经损伤神经探查松解术

四肢骨肿瘤和病损切除手术

锁骨肿瘤锁骨全切除术

肱骨肿瘤切除及骨重建术

尺桡骨肿瘤切除及骨重建术

髂骨翼肿瘤切除术

耻骨与坐骨肿瘤切除术

股骨干肿瘤段切除与重建术

股骨下段肿瘤刮除骨腔灭活植骨术

股骨下段肿瘤切除术

胫腓骨肿瘤切除+重建术

四肢和脊椎骨结核手术

肘腕关节结核病灶清除术

骶髂关节结核病灶清除术

髋关节结核病灶清除术

膝关节结核病灶清除术

踝关节结核病灶清除术+关节融合术

股骨头坏死病灶刮除植骨术

桡骨远端切除腓骨移植成形术

四肢骨折手术

髋臼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股骨颈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股骨转子间骨折内固定术

四肢关节损伤与脱位手术

髋关节脱位切开复位术

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切开复位骨盆截骨内固定术

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切开复位骨盆截骨股骨上端截骨内固定术急性膝关节前后十字韧带破裂修补术

膝关节陈旧性前十字韧带重建术

膝关节陈旧性后十字韧带重建术

膝关节陈旧性内外侧副韧带重建术

骨骺固定手术

距骨切除术

四肢骨截骨术

髋臼旋转截骨术

股骨颈楔形截骨术

成骨不全多段截骨术

关节融合术

先天性胫骨缺如胫骨上端膝关节融合术

四肢骨骨关节成形术

髋臼造盖成形术

血管束移植充填植骨术

髌韧带成形术

先天性马蹄内翻足松解术

截肢术

肩胛胸部间离断术

手部骨折手术

人工桡骨头月骨置换术

手部关节融合术

手部人工关节置换术

手外伤皮瓣术

肩外民功能重建术

屈肘功能重建术

伸腕功能重建术

伸指功能重建术

屈指功能重建术

拇指对掌功能重建术

前臂神经探查游离神经移植术

四级手术带血管蒂游离神经移植术

带血管蒂肌蒂骨骺移植术

经口咽部环枢椎肿瘤切除术

颈3--7椎体肿瘤切除术(前入路)

颈1--7椎板肿瘤切除术(后入路)

胸椎肿瘤切除术

胸椎椎板及附件肿瘤切除术

前路腰椎肿瘤切除术

后路腰椎肿瘤切除术

经腹膜后胸膜外胸腰段椎体肿瘤切除术(胸11--腰2)经腹膜后腰2--4椎体肿瘤切除术

经腹腰5骶1椎体肿瘤切除术

骶骨肿瘤骶骨部分切除术

骶骨肿瘤骶骨次全切除术

骶骨肿瘤骶骨全切除及骶骨重建术

腰骶髂连接部肿瘤切除术

半骨盆切除术

半骨盆切除人工半骨盆置换术

颈椎间盘切除术

颈椎间盘切除椎间植骨融合术

颈椎体次全切除植骨融合术

颈椎钩椎关节切除术

颈椎侧方入路枢椎齿突切除术

后入路环枢椎植骨融合术

后入路环枢减压植骨融合固定术

后入路枢环枕融合植骨固定术

环枢椎侧块螺钉内固定术

胸椎融合术

胸椎腰椎前路内固定术

胸腰椎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经胸腹联合切口胸椎间盘切除术

腰椎滑脱植骨融合术

腰椎滑脱椎弓根螺钉内固定植骨融合术

骨盆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强直性脊柱炎多椎截骨矫正术

脊柱侧弯矫正术(后路)

前路脊柱松解融合术

前路脊柱旋转侧弯矫正术

前路脊柱骨骺阻滞术后路椎板凸侧融合术

脊柱椎间融合器植入植骨融合术

脊柱半椎体切除术

脊柱滑脱椎弓根针固定复位术

人工椎间盘植入术

胸廓与周围神经手术

臂丛神经损伤游离神经移植术

臂丛神经损伤神经移位术

四肢骨肿瘤和病损切除手术

肩胛骨肿瘤肩胛骨全切除重建术

髋臼肿瘤切除及髋关节融合术

股骨上端肿瘤切除人工股骨头置换术

股骨干肿瘤全股骨切除人工股骨置换术

灭活再植或异体半关节移植术

脊椎结核病灶清除术

脊椎结核病灶清除术+植骨融合术

股骨颈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带血管蒂或肌蒂骨移植术人工关节置换术

人工全肩关节置换术

人工肱骨头置换术

人工肘关节置换术

人工腕关节置换术

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

人工股骨头置换术

人工膝关节表面置换术

人工膝关节绞链式置换术

人工踝关节置换术

人工髌股关节置换术

人工关节翻修术

先天性胫骨假关节切除带血管腓骨移植术

断肢再植术

断肢再植术

断肢再植术

手部成形手术

拇指再造术I型

拇指再造术Ⅱ型

拇指再造术Ⅲ型

拇指再造术Ⅳ型

拇指再造术Ⅴ型

拇指再造术Ⅵ型

其他指再造术

复合组织游离移植

带蒂复合组织瓣成形术格林先天性高肩胛症手术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汇编

蒲城县中医医院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严格按照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一)组织管理 1、医疗技术准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赵养田 副组长:种应征周亚娣 成员:张东平赵文革郭新奎唐振江王全平关华芳周红菊韩亚玲孙国锋师雅益雷髙民

王智民刘雪云刘德明刘红 2、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专家组 组长:种应征 副组长:周亚娣 成员:张东平赵文革郭新奎唐振江王全平关华芳周红菊韩亚玲孙国锋师雅益雷髙民王智民 刘雪云刘德明刘红 3、承办机构 由质控科负责实施。 (二)技术准入 1、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 为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使临床工作有创新、有发展,特制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制度。 ⑴定义:我院未开展过的,属国际、国内、省内前沿的医疗技术项目。 ⑵审批部门: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专家组、医疗技术准入管理领导小组。 ⑶审批程序: ①申请科室认真填写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登记表,包括本次审批项目的国内外进展、院内开展此项工作已经具备的条件、医疗风

疾病及手术操作的分类编码

疾病及手术操作的分类编码 疾病、手术操作分类编码应按卫生部“卫医[2001]286号”文件执行,首页中的出院诊断按国际疾病分类(ICD一 10)编码,手术操作按(ICD一9一cM一3)编码。 (一)编码人员要求 1、必须掌握国际疾病分类(ICD—10)、(ICD一9一CM 一3)的编码原则和编码技能。 2、接受过国际疾病分类(ICD一10)和手术操作分类(ICD 一9一CM一3)培训。 3、有一定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临床医学知识。 4、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 5、不断更新观念、更新知识,经常和临床医师进行沟通与交流。 (二)编目工作要求 1、建立国际疾病分类(ICD—l0)和手术操作(ICD一9一CM一3)系统库。 2、掌握国际疾病分类(ICD一10)每章节的编码规则、注释和定义。 3、每份病案首页中的出院诊断和手术名称必须按要求编码并签名。 4、对疑难病、少见病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确保编码

的准确。 5、对主次诊断不清,手术名称不正确、诊断术语不全或遗漏,应及时通知医师修改、补缺后再编码。 6、掌握各种术式的内涵,对新术式应用扩展码加以补充,以弥补(ICD一9一CM一3)原著编码的不足。 7、编目的准确率大于95%。 8、在编码中要结合第一卷核对,重点看第一卷中包括与不包括的注释及指示性说明,采用多编码方法,保证编码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编码的原则 遵循(ICD一9一CM一3)、(ICD—l0)编目的总规则: 1、单一编码和多编码:医院各种报表均采用单一编码,对于因其他目的使用疾病分类的情况一般采用多编码方法,要求必须对3个疾病诊断和2个手术操作名称进行编码。 2、编码级别:(ICD一9一CM一3)、(ICD一10)有类目、亚目和细目之分,如有亚目、细目者必须编码至亚目或细目(对于开放性闭合性骨折的细目必须使用),(ICU一10)前3~4位数有统一要求,3位数编码是核心分类,5—6位数可根据需要而扩展。 3、星剑号编码系统:星剑号双重分类涉及统计编码的选择,由于剑号编码是明确的病因编码,要严格选择剑号编码为统计编码,星号编码是附加编码,要求一起使用,剑号

医疗技术分类、手术分级简要说明

医疗技术分类、手术分级简要说明一、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由卫生部制定公布,并根据临床应用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制定并公布,报卫生部备案。 五、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定第二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卫生部负责审定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七、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规定版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 管理规定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附件 鹤壁市人民医院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手术、麻醉、介入、腔镜等高风险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加强高风险诊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各相关科室。 3内容 成立鹤壁市人民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姚志喜 副组长:付美琴李云富杨东斌刘鹏 成员:孙秋喜雷东华郭明奇任志娟吕霄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院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教部。 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实行资质准入制度,参照《鹤壁市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及《鹤壁市人民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科室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未取得授权的医师,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否则不得从事本诊疗操作。 各科室对本科室的高风险诊治操作项目必须有详细的操作流程和考评标准。 审批程序 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鹤壁市人民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 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教部。 医教部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备案、发放资质授权书并报主管院长。

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医教部。 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复评标准 手术系列科室人员考评、复评标准参照《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管理制度》执行。 麻醉科各级麻醉医师考评、复评标准参照《麻醉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管理制度》执行。 腔镜诊疗技术人员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标准: 对本级别腔镜种类完成 80%者,视为相关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腔镜诊疗技术权限; 预申请高一级别腔镜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腔镜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腔镜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腔镜的准入资格者;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审批制度及流程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审批制度及流程 为了加强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病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技术分级审批与管理制度。 一、医疗技术分三级进行管理。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由我院医务科统一管理,第二类由我省卫生厅负责,第三类由卫生部负责。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等情形之一的。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准入管理参照卫生部,湖北省卫生厅相关文件执行,包括医疗技术项目和人员,如批文没有具体人员规定,医院原则上按高风险诊疗技术分级审批与管理。 二、医疗技术在临床应用能力审核。 第三类医疗技术首次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卫生部组织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

用前必须向卫生部指定的机构申请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卫生部也可以委托我省卫生厅指定的机构对指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进行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 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向我省卫生厅指定的机构申请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我院医务科组织院内专家负责对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三、审批流程: 临床科室申请: 在开展第三类或第二类医疗技术前,必须向医务科递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①开展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②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③该项医疗技术的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医务科审核: ①申请的医疗技术是否为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未列入相应目录的、距上次同一医疗技术未通过审核的时间是否未满12 个月,如果是,予以否决。 ②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

医疗技术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XXX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 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我院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新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我院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二、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分为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非限制性医 疗技术目录。 三、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国家卫健委制定颁布,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省卫健委制定颁布;我院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程序进行备案公示,通过后列入目录。 四、非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手术分级目录、高风险技术目录。

五、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六、手术分级目录制定:手术分级目录分为外科手术目录、介入手术目录、重大手术目录。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省卫生厅颁布的《XX省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指南》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手术资质管理委员会审定。 七、高风险技术目录制定:高风险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人员技术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的医疗技术。其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确定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八、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进行实时修证,如无特殊情况实行两年一次的修订。 XXX人民医院

【高风险诊疗技术目录】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目录】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 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及审批程序 为了规范手术、麻醉、介入、腔镜等高风险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加强高风险诊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技术操作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 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的医生资质准入管理,参照《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及《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科室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医院明确规定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高风险诊治操作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应做好高风险诊疗技术的操作常规及考评标准培训。 三、由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医疗管理等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五)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四、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申请表》。 (二)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手术分级管理办法》、《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本人围手术期水平、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五、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六、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精选)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及审批程序 为了规范手术、麻醉、介入、腔镜等高风险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加强高风险诊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技术操作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 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的医生资质准入管理,参照《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及《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科室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医院明确规定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高风险诊治操作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应做好高风险诊疗技术的操作常规及考评标准培训。 三、由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医疗管理等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

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五)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四、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申请表》。 (二)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 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 会。 (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手术分级管理办法》、《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本人围手术期水平、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五、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六、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

手术操作分类-各章节知识

第一章操作和介入,不能分类于他处(00)——补充章 二、有关说明 1、超声分类: 非治疗性超声:血管内超声显像 介入性超声循环系统治疗性超声(第1章)治疗性超声非血管治疗性超声 一般诊断性 诊断性超声眼 特殊器官内耳 非侵入性超声心内超声心动图 (各系统章)超-声疗法 治疗性超声白内障超声乳化(伴抽吸) 泌尿系结石超声碎石 2、药物制剂:一般不需分类 新的肿瘤用药 非肿瘤性的治疗药物和药剂和(除外,为肿瘤化学治疗性药物) 3、计算机辅助外科【CAS】——附加编码 4、心脏再同步治疗CRT :起搏器CRT-P、除颤器CRT-D 5、支架类型:裸支架、药物涂层支架、洗脱支架 第二章神经系统手术(01-05) 二、神经系统的分类: 中枢神经系统:大脑、脊髓 周围神经系统体神经 自主神经:交感神经、迷走神经 三、有关说明 1、一般情况下:诊断性的操作——非手术操作 其他——手术操作 2、脑回声造影 = 脑回波图

3、切开术 = 引流术 = 探查术 若只是一个步骤→切开不用编码 是治疗的一个方式→需要编码 4、移入术——活组织植入 插入/置入术——假体装置植入 5、清创术可包含缝合术,缝合术不能包含清创术。 6、注射:皮下、肌内、静脉内 输注:动脉、静脉、管腔内 第三章内分泌系统手术(06-07) 1、概述: 2、切开术中,甲状腺=甲状腺区 3、切除术:器官或结构的全部切除 切除术(部分):器官或结构的部分切除 4、07 其他内分泌腺手术 包括:肾上腺、松果体、垂体腺、胸腺 不包括:有内分泌功能的胰腺、性腺卵巢和睾丸 第四章眼部手术(08-16) 1、概述 2、白内障手术:主导词→抽出术(抽出) 若伴有人工晶体植入,一期→主要:不同手术方式的摘除术附加:人工晶体植入 二期→只编码人工晶体植入 如:白内障超声乳化抽吸术伴人工晶状体植入术 一期→主要:(白内障超声乳化抽吸术)附加:(人工晶状体一期植入 二期→主导词:插入主要:(人工晶状体植入) 3、视网膜脱离治疗手术→ 若伴有植入→ 4、视网膜裂孔修补术: 透热术冷冻术 氙弧光凝固术光凝术 5、视网膜脱离的再付着性修补术: 透热术冷冻术 氙弧光凝固术光凝术

医疗技术分级目录管理规章制度

XXX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我院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新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一、 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我院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二、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分为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非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 三、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国家卫健委制定颁布,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省卫健委制定颁布;我院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按上级主管

部门要求程序进行备案公示,通过后列入目录。 四、非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手术分级目录、高风险技术目录。 五、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六、手术分级目录制定:手术分级目录分为外科手术目录、介入手术目录、重大手术目录。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省卫生厅颁布的《XX省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指南》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手术资质管理委员会审定。 七、高风险技术目录制定:高风险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人员技术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的医疗技术。其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确定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八、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进行实时修证,如无特殊情况实行两年一次的修订。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榆阳区中医医院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榆阳区中医医院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由医疗机构自行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由省卫生厅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目录由卫生部制定,需要经卫生部进行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我院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 四、各科室不得在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五、在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或者第三类医疗技术前,应当向相应的技术审核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在我院实施。 六、各科室在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时,应当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1、医院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情况、相应科室设置情况; 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3、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4、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与审批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 为规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人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围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未经授权的个人,除非在有充分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及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围,对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思伟 副主任委员:伟华丁钋 成员:由医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 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处,由部门组责任人丁钋负责。 四、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一。医疗技术分为普通有创

诊疗技术和高风险诊疗技术 (一)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资质审批 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指临床常用低风险,操作简单,安全的有创操作:如导尿、胃肠减压、骨髓穿刺,浅表组织活检,B超引导下诊疗性腹穿、胸穿,外血管穿刺,清创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成功完成一定例数的操作后,经科室医师评定考核后,予以资质准入。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本院医师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普通有创诊疗操专业资料. 作。凡在医院学习的实习生、进修生均不得开展普通有创诊疗操作,临床型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研究生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普通有 创诊疗操作。 (二)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审批。 1、各科根据本专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的复杂性,难度和风险,列出高风险诊疗技术目录,报医务处审核,科室根据学科发展和技术变化,对目录进行定期更新。 2、各专业根据高风险诊疗操作过程的复杂性和技术的难度要求按项目进行资质准入,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分专业设制准入标准,取得主治医师职称可提出最低难度的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项目的准入资质 申请,大多项目要求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可申请准入资格,申请前必须完成5例以上的一助,和在上级医师(或有经验医师)指导下成功施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修订版)

附件 鹤壁市人民医院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手术、麻醉、介入、腔镜等高风险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加强高风险诊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各相关科室。 3内容 3.1成立鹤壁市人民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姚志喜 副组长:付美琴李云富杨东斌刘鹏

成员:孙秋喜雷东华郭明奇任志娟吕霄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院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教部。 3.2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实行资质准入制度,参照《鹤壁市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及《鹤壁市人民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科室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未取得授权的医师,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否则不得从事本诊疗操作。 3.3各科室对本科室的高风险诊治操作项目必须有详细的操作流程和考评标准。 3.4审批程序 3.4.1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鹤壁市人民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 3.4.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教部。 3.4.3医教部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备案、发放资质授权书并报主管院长。 3.4.4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医教部。

3.5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3.5.1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3.5.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5.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3.6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复评标准 3.6.1手术系列科室人员考评、复评标准参照《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管理制度》执行。 3.6.2麻醉科各级麻醉医师考评、复评标准参照《麻醉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管理制度》执行。 3.6.3腔镜诊疗技术人员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标准: 3.6.3.1对本级别腔镜种类完成 80%者,视为相关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腔镜诊疗技术权限; 3.6.3.2预申请高一级别腔镜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腔镜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腔镜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腔镜的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腔镜中,依次从辅助到主助做起;各类腔镜手术一助累积达到 20 例以上;专项病例腔镜手

最新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资料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关于印发《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 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2009年颁布的〔2009〕18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在我院原有制度基础上制定此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 2013年7月20日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根据卫生部2009年颁布的〔2009〕18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在我院原有制度基础上制定此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新仪器设备的临床应用、新诊疗技术方法的引进、创新技术的临床应用等。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制定并公布,报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四川省卫生厅首批公布的二类技术目录(见附件3)。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见附件4)。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认真填写《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审批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 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 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实用干货)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 权管理制度 及审批程序 为了规范手术、麻醉、介入、腔镜等高风险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加强高风险诊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技术操作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 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的医生资质准入管理,参照《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及《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科室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医院明确规定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高风险诊治操作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应做好高风险诊疗技术的操作常规及考评标准培训。 三、由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医疗管理等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

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五)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四、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申请表》。 (二)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手术分级管理办法》、《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本人围手术期水平、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五、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六、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一)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二)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规定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 权管理规定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及审批程序 为了规范手术、麻醉、介入、腔镜等高风险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加强高风险诊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技术操作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 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的医生资质准入管理,参照《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及《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科室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医院明确规定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高风险诊治操作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应做好高风险诊疗技术的操作常规及考评标准培训。 三、由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医疗管理等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五)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四、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申请表》。 (二)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手术分级管理办法》、《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本人围手术期水平、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五、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六、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一)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二)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三)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高风险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与程序

高风险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为规范高风险医疗技术的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科室开展高风险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二、各科室根据本专业本科室开展的医疗技术,建立高风险诊疗技术目录。(见附件《高风险医疗技术目录》) 三、依据我院《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的规定,高风险医疗技术的开展资格授权于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并按照四级手术进行审批管理,未予授权的人员将不得开展相应的手术及操作。 四、术者能力的评价,每两年评价一次。评价规定依据我院《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执行。 五、监督管理 (一)医务处(质控办)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对高风险医疗技术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 (二)按照本制度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 (三)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将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 (四)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手术的科室和责任人一经查实,将

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按照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高风险医疗技术目录 高风险医疗技术目录 一、内科 (一)心内科 1.高危经皮冠状动脉内介入(PCI)治疗术 严重成角 ( >9 0°)、重度钙化、近端严重弯曲、完全闭塞>3个月和 (或)伴桥状侧支、左主干病变、累及不能保护的大分支、静脉桥退行病变; 及合并:年龄≥75岁、LVEF <30% 、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严重主动脉瓣狭窄、肾功能不良:血肌酐 >176.8μmol/L ( 2 .0mg/dl)等临床情况 2.冠状动脉旋磨术 3.心脏转复除颤器植入术 4.慢性心力衰竭心脏再同步化治疗 5.室性心动过速、心房颤动射频消融术 (二)呼吸内科 1.支气管镜检查 2.TBNA 3.镜下治疗 4.电子胸腔镜 (三)消化内科 1.急诊胃肠镜检查 2.内镜下扩张及支架置入术 3.内镜下食管静脉曲张硬化术 4.内镜下食管静脉曲张套扎术 5.内镜下胃底静脉曲张组织粘合剂栓塞术 6.诊断及治疗ERCP术 7.内镜下胃肠道息肉切除术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三、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由医疗机构自行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由省卫生厅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目录由卫生部制定,需要经卫生部进行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四、我院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由医院医务科负责。

五、各科室不得在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六、在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或第三类医疗技术前,应当向相应的技术审核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在我院实施。 七、各科室在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时,应当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一)医疗机构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情况、相应科室设置情况;(二)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三)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情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四)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五)本机构医学伦理审查报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各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医务科书面报告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例数、适应症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医务科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向批准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临床应用情况, 九、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医务科报告,由医务科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规定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规定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 授权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 为了规范手术、麻醉、介入、腔镜等高风险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加强高风险诊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许可授权范围:我院所有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执业医师。 二、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项目目录:详见附件1。 三、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项目的医生资质准入管理,参照《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项目的科室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项目的科室对需要资格授权的操作项目要制定操作常规,并做好培训及考核。 四、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医疗管理等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科室制定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考核。 (四)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五)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真实,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留存备案。 五、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附件2)。 (二)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考核合格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申请操作权限的申报材料等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 (四)医疗技术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人工作水平、操作能力、科室专业特色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六、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之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一)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的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二)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三)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的。 八、高风险诊疗技术通常需由授权医师完成,但不限于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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