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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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摘要: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尤其是城市人口稠密地区的建设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噪声污染,不仅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而且严重影响城市环

境形象.工程施工单位与周围居民因噪声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群众投诉日渐增多.如何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给居民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已成为环保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城区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机械,其产生的噪声一般都超

过国家施工临界噪声限值,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噪音控制在技术上虽然现在

已经成熟,但由于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规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业和场所为数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问题上,必须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力度不断加大,随之而来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针对如何有效控制建筑噪声,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建筑施工,危害,防治对策

一、概述

随着城市的进程及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尤其是城市

人口稠密地区的建设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噪声污染,不仅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而且严重

影响城市环境形象.工程施工单位与周围居民因噪声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群众投诉日渐

增多.如何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给居民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已成为环保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噪音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噪声是一种主观评价标准,即一切影响他人的声音均为

噪声,无论是音乐或者机械声等等.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影响人们正常学习,工作和休

息的声音凡是人们在某些场合"不需要的声音",都统称为噪声.如机器的轰鸣声,各种交通工具的马达声、鸣笛声,人的嘈杂声及各种突发的声响等,均称为噪声.从物理角度看,噪声是发声体做无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

城区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机械,其产生的噪声一般都超过国家施工临界噪声限值,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因此,针对如何有效控制建筑噪声,提出了相应的防

治措施.

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现状

1、建筑施工施工噪声污染状况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力度不断加大,随之而来的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尤其是城市人口稠密地区的建设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噪声污染, 已经成为环境投诉的热点问题.就新城区而言,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投诉已经占所有环境信

访量的80%以上,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虽然在治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方面,执法人员投入了

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处理投诉的基础上,还不定期集中力量在施工季节进行拉网式检查,但效果并不理想,未经备案的违法夜间施工屡禁不止,工地周围的居民颇有怨言.如何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给居民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已成为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2、本地施工噪声污染情况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近几年厦门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如火如荼,房地产开发、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遍布城市各个角落.以厦门市区为例,2013年在影响市区声环境的各类噪声源中,生活噪声源占%,交通噪声源占%,工业噪声源占%,建筑施工噪声源占%,其他噪声源占%.2013年影响厦门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仍是生活、交通噪声源.与2012年相比,厦门城市环境噪声源构成变化不大,各噪声源强度变幅不大.生活、其他噪声源的所占比例都略有下降,交通、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源的比例略有上升,其中建筑施工噪声源所占比例上升了个百分点.据了

解,2013年各种噪声投诉521件,占所有环保投诉的45%.其中,建筑施工噪声投诉81件,占到了所有噪声投诉的%,较上一年度增加16件.另外,高考前夕,噪声投诉的人比较多,最多时一天能接到80多个投诉电话.

虽然在治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方面,执法人员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处理投诉的基础上,还不定期集中力量在施工季节进行拉网式检查,但效果并不理想,未经备案的违法夜间施工屡禁不止,工地周围的居民颇有怨言.如何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给居民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已成为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建筑施工噪声产生的原因

1、宏观法制建设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其中第四章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作出了规定,虽然在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系统中对一些防治与治理原则作出了规定,但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提及承包商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而发生费用的承担原则,造成工程有关各方互相推诿扯皮;对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上岗环境知识培训制度,也没有明确的要求.现在施工噪声标准采用的是2012年7月1日实施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l2524-90),随着城镇建设的迅速发展,城镇结构与布局同上世纪相比已有了很大的变化,低矮的建筑逐渐被中高层建筑取代,使噪声建筑施工的等效高度提升,过去单一的场界控制己不能适应现有的环保管理要求;而施工工艺的改进等各方面因素使原有的标准和监测方法已不能满足相应的需要,这些均使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状况有所改变.

2、建设单位方面

由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侧重强调建筑质量和工程安排,两者与施工时间发生冲突时,自然会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导致出现夜间施工现象的大量出现,其中只有少部分符合《噪

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的经批准允许进行连续作业的情况,造成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并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从而引发大量的环境投诉.

建筑施工单位普遍存在对施工噪声污染危害认识不足、相关法律知识欠缺、主观上缺乏噪声污染防治意识等问题.从日常管理情况看,部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对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环节十分重视,但对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却十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施工组织安排不科学,往往不能在22时前完成当天的作业任务,造成施工延期,影响周围群众的休息;二是施工场地设置不合理,没有考虑将高强度噪声污染放置在距居民区相对较远处;三是在噪声防治上不愿投入,未设置必要降噪屏障,减少噪声;四是对施工人员管理不到位,大声喧哗,车辆鸣笛现象多有发生.工程监理单位环境监测工作不到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不能保证对施工场地噪声的有效监督管理,不能及时发现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污染现象,造成一些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污染恶性循环.

3、环境监督执法方面

环保部门在查处违法施工行为过程中存在困难,影响了治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效果,不能根治污染问题.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惩处手段单一,且难以执行.由于噪声是瞬时性污染,且没有残留物,如不能及时发现施工噪声超标现象,调查取证和处罚都将十分困难.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现在的法规要求是由在施工环节中最低一级的具有法人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责任,然而在实际过程中往往出现多处分包、层层转包、主体不明等现象,造成了建筑工地的排污申报制度不能有效地落实.

4、建筑施工技术方面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一些实用专利发明的应用,建筑施工技术得到了有效的整合提高、新型施工机械设备也不断进入建筑施工市场,一些高强度、高风险的人力作业如今都能被新型机械机器代替,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环境有了进一步的改善.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受施工管理人员的水平的制约以及承包商出于工程利润的考虑,往往不能或不愿采取降噪的新工艺、新技术,特别是一些的小施工队、小分包商由于缺人员和资金更是无力采用降噪的新技术、新工艺;一些老化严重并产生高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由于受人为因素和经济条件的制约,使用单位不能或不愿淘汰更换新型机械设备,使得原有老旧的机械设备还在不停的工作,目前已逐渐成为施工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一些带病带伤的施工机械设备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和养护,也增加了施工场地的噪声污染.

四、建筑施工噪声的危害

噪声污染被视为一种无形的污染,它是一种感觉性公害,具有局部性、暂时性和多发性的特点,由于其危害性大,噪声又被称为"致人死命的慢性毒药 ".长期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而有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防护措施,必将导致永久性的无可挽回的听力损失,甚至导致严重的职业性耳聋.国内外现都已把职业性耳聋列为重要的职业病之一.强噪声除了可导致耳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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