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招警考试《公安专业科目》考点精讲及典型题(含历年真题)详解-公安基础知识-第1章~第3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部分公安基础知识
第1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1.1 考点精讲
第1节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一、警察的概念与发展
(一)警察的含义与本质
1.警察的含义
一般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在警察机关中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
2.警察的本质
从本质上讲,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二)警察制度的发展历史
1.警察的起源
(1)警察的历史范畴
警察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执行国家专政职能的工具,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2)决定警察必要性的直接因素
社会矛盾引起的犯罪、对抗冲突和社会秩序问题,决定了一个国家或政权的稳定必须要通过设置警察这一暴力机构来实现。
(3)警察产生需具备的条件
①经济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
②阶级条件:阶级斗争和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
③社会条件:维护统治秩序,惩治犯罪的需要;
④政治条件:国家机器的产生。
2.萌芽期的警察
从氏族公社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过程中,氏族武装逐渐向着职业的、听命于首领或贵族的、不参加生产的独立武装力量转化,氏族武装力量被用于干预本族内部关系的功能逐渐增强,意味着警察力量的萌生和逐渐强化。
3.古代警察
古代警察经历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两种不同社会形态的漫长时期。
(1)古代警察的含义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和官吏,称为古代警察。其职能是由军队、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官吏分别掌管的。
(2)古代警察的三个特点
①军警不分,警政合一;
②神权、皇帝或长官的意志对职权的行使起决定作用;
③私刑、私狱普遍存在。
(3)警察职能的发展强化与局限性
①警察职能尚未能集中于一个统一的专门机关,而是由军队、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所行
使;
②古代警察时期的警察行为在法律上是不严格的,皇帝的意志、神灵的意志、长官的意志具有主导作用。
4.近代警察
(1)近代警察的产生
一般认为最早建立近代警察制度的是英国和法国。主要标志是1892年英国《警察法》的制定,法国市政警察和英国伦敦警察厅的建立。近代警察是适应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专门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和官吏。
(2)近代警察产生的原因
①专职警察的出现,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和社会分工日益细密的结果;
②是资产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强化警察职能的必然;
③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的社会需要;
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政治主张为专职警察的出现也作了理论上的准备。
(3)近代警察的管理体制
受英法两国警察制度的影响,形成了两种管理体制:
①地方自治制:以英国为代表,警察受地方政府领导,中央政府起监督作用。仿效者有美国;
②中央集权制:以法国为代表,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仿效者有日本。
(4)近代警察的特点
①职能独立;
②机构独立;
③强调法制;
④统一制服。
(5)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不同点
①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警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古代警察的职能尚未能集中于一个统一的专门机关,而是由行政官吏、军队、审判机关分别行使的;
②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专职的警察队伍,成为国家庞大的专政工具之一,行使专门职权;古代警察则军警不分,警政合一,没有专门的组织;
③近代警察强调法制,警察机关的建立及其体制和职权,均以宪法或法律为依据;而古代警察执法极不严格,私刑普遍存在;
④近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而古代警察则没有专门的服装。
(6)我国近代警察的建立
①1898年,湖南巡抚陈宝箴在长沙成立“湖南保卫局”,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
②1905年,清政府在北京建立“巡警部”。这是清政府的中央警察机关,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专职警察机构;
③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南京临时政府将“巡捕”和“巡警”改为警察;
④1927年,蒋介石为了残酷镇压革命活动,迫害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为了维护国民党的反动统治,不惜耗资扩充警察机构,设立“内政部警政司”,把各省、市、县的警察机关改为“公安局”,同时,设立了庞大的特务机构;
⑤1946年,设立“内政部警察总署”,将各省、市、县警察机关改为“警察局”。
二、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机关
1.中央特科
(1)中央特科的建立
中央特科是中国共产党中央特别行动科的简称,是中国共产党在20至30年代期间所建立的一个情报和政治保卫机关,主要活动地域在当时中共中央所在地——上海。1933年党中央迁往苏区,特科工作于1935年结束。
(2)中央特科的主要任务
中央特科是一个兼具保卫和情报双重职能的机构:
①保卫党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的安全;
②收集情报掌握敌人动向;
③营救被捕人员,镇压特务叛徒;
④建立秘密电台;
⑤向革命根据地通报敌情。
(3)中央特科的历史功绩
①创立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的保卫工作机构,积累了丰富的保卫工作经验,对以后公安保卫工作的发展有重大的历史作用。
②保卫了中共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同志的安全。
③收集了大量有价值的情报,在对敌的“反围剿”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④镇压了一批背叛革命、出卖党的领导干部的叛徒,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2.国家政治保卫局
1931年11月27日,成立不久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举行了第一次执委会,决定在共和国行政机关——人民委员会的机构设置中设立“国家政治保卫局”的新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