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公安专业科目试题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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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1 9 国考公安专业科目试题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城市管理部门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执法工作的主要标准,创新地采
用柔性执法手段
B.劳动监察部门依照《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设定歧视性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法院注重法理与情理相统一,要求法官坚决摒弃“合法但不合理”的司法判决
D.检察院要求其工作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能动履职的积极性
【答案】C【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法治建设上的体现,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内容。A项,
体现了依法治国的要求;B项,体现了执法为民的要求;C项,做法违背了公平正义的要求,片面地将合理置于合法之上,割裂了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D项,体现
了服务大局的要求。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
B.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
C.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是依法治国的最重要的保障
D.“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应有之义
【答案】C【解析】C项,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
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是依法治国的保障,但是,这并不等于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是依法治国的最重要的保障。
3.关于“公平正义” 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B.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价值基础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就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答案】D【解析】D项,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包括:①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③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4.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古代法官在执法时“为民请命”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执法为民”在最深层的本质上并无区别
B.新中国成立以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就幵始了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我党对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的规律和执政党规律重新认
识的标志
D.“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进程的一次重大创新
【答案】D【解析】A项,古代法官在执法时“为民请命”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执法为民”存在本质上的区别;B项,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而非新中国成立以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就幵始了;C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我党
对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的规律和执政党规律认识的重大转变的标志,但这不意味着它是重新认识的标志。
5.关于依法治国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人民代表大会是依法治国的主要组织保障
B.法制完备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首要目标,也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C.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构完成标志着我国已经是一个法治国家
D.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构和运行机
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和特征
【答案】C【解析】C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构完成只是标志着我国已经具备了成为法治国家的制度条件,法治国家更要求制度能够贯彻落实,即国家处于法治的状态之中。6.公民从()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
担民事义务。
A.出生
B. 5周岁
C. 6周岁
D. 8周岁
【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答案选A。
7.以下选项中,不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合法原则
【答案】D【解析】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 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包括:①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②自愿原则;③公平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⑤公序良俗原则:⑥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8.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答案】A【解析】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签订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
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将木地板、厨卫用具卖给乙公司的行为,虽然超越了其经营范围,但不属于法条规定的除外情况,故该买卖行为应为有效法律行为。
9.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死者的()。
A.哥哥
B.配偶
C.侄女
D.祖父
【答案】B【解析】《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
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AD两项,“哥哥”和“祖父”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B项,配偶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C项,侄女不
是法定继承人。10.下列财产不属于遗产的是()。
A.承租的房屋
B.储蓄
C.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D.自有的汽车
【答案】A【解析】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继承法》第
三条规定,遗产包括:①公民的收入;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⑤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⑥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⑦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有价证券以及以财产为履行标的的债权等。A项,承租的房屋属于他人的财产,不属于遗产。
11.甲至超市购物结账时,售货员多找零50 元。甲多得50 元构成()。
A.侵权
B.违约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答案】C【解析】A项,侵权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
为。售货员多找零给甲,甲多得50兀不是不法侵害他人所得;B项,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甲多得50 元不是与售货员事先协商好的,也不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因此不构成违约;C项,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由于售
货员多找零50元给甲,没有合法根据而使甲取得利益并致使他人受损;D项,无因
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对他人事务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