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成本核算概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章 成本核算概述
学习目标:成本核算必须遵循一定的会计原则,必须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采用适当的核算程序以及设置必要的会计账户来进行。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当理解成本核算的一般原则,熟悉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掌握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成本核算的主要账户设置及其相应的账务处理程序。
第一节成本核算的一般原则
产品成本是企业经营的重要信息资料,而产品成本核算则是提供其信息资料的手段。成本核算必须遵循国家有关的法规、制度,按生产特点和经营管理的要求进行。虽然各企业的生产类型和管理要求等不同,但是成本核算提供的信息均应具备正确、真实和及时的要求。要提高成本核算质量,各个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成本分期核算原则
成本分配核算原则,是指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将企业经营过程按会计期间予以分期,分别归集与分配所发生的生产费用,提高及时的成本信息,而不管产品成本计算期与产品成本分期的核算是否一致。
成本核算一般按月度、年度分期进行。产品成本计算期与产品成本分期核算是有区别的,产品成本分期核算,是分期考核经营成果的要求,以便考核成本费用的发生情况。而产品成本计算期则是根据产品生产类型和生产组织形式确定的,与产品生产周期相关。
二、费用合理分配原则
费用分配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成本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所谓合理,是指在间接费用分配标准的选择上,应选择与所分配费用的高低关系最密切的分配标准,要求尽可能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保持分配方法的合理性。正是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才会产生和存在一系列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如,外购材料、外购燃料费用分配的实际消耗量比例法、定额消耗量比例法等;制造费用分配的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等;此外,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等,都必须体现合理分配的原则。
三、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又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是指本期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款项收付是否应归属本期为标准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即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的作用是用来指导企业的收入或费用确认,它所解决的是某项收入或费用应该在何时确认,即应归属哪一期间。从成本角度,贯彻这
一原则,主要是为了分清本期发生的费用是否都由本期产品负担。
四、实际成本计价原则
实际成本计价原则,是指企业在计算产品成本时,必须按照实际成本对某项财产物资进行核算。成本核算按实际成本计价包括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对生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和折旧等费用,都必须按实际成本计价;二是对完工产成品成本的结转也要按实际成本进行计价。实际成本计价的依据在于:成本是客观交易事实的反映,体现
了“客观性原则”的要求。但它有一定的局限性,当发生物价变动时,历史成本不能确切反映资产现值,不能反映企业资产的收益情况。
当然,企业在进行产品成本核算时,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可以采取多种计价方法进行。如计划成本法、定额法、标准成本法等,但在最后计算产品成本时应调整为实际成本。因为只有按照实际成本核算,才能避免成本计算的随意性,以确定成本核算资料的真实、可靠、客观。
五、一致性原则
一致性原则,是指在进行成本核算时所涉及到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应保持一致,不要随意变动,目的是保持前后期成本信息的可比性。与成本核算有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确认成本要素水平的方法、费用分配方法、产品成本计算方法、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等。一致性原则并不意味着当情况变化时不允许对会计的程序和方法作出最佳的选择,但必须有充分理由。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表中加以说明,以便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够鉴别企业不同会计期间财务状况差异的性质,以对企业财务前景作出正确评价。
六、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计入成本的费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令和制度等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就不能计入成本。一是要明确哪些支出或费用不能列入成本。如,目前会计制度规定:购建和建造固定资产的支出、购入无形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性质的支出、捐赠和赞助性质的支出等就不能列入成本开支范围;二是要正确划分各种费用的界限。如,防止乱摊和少计生产经营费用、防止混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的界限、防止在盈利产品和亏损产品之间任意增减费用、防止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人为地调节成本等。
七、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并力求准确。对于次要的在成本项目中所占比例很小的内容,则可以适当简化核算的工作量和耗费。这样做的目的是突出重点,便于信息使用者的使用,并增强会计信息的可读性和可用性。遵循重要性原则,能够保证工作的重点,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区别对待,使成本核算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构成产品实体或主要成分的原材料、生产工人的工资就直接计入产品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项目单独
进行反映;对于一般性耗用的数额不大的材料费用则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综合项目中。
八、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它是以会计期间假设为基础形成的,用以指导企业的收入或费用何时确认和计量,是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派生或具体化。该原则要求企业将某一会计期间的费用支出和有关营业收入相配比、相比较、相联系,在时间上保持一致。
第二节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成本核算是企业成本会计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进行计算与账务处理。为提高成本核算质量,正确及时地为企业成本管理提供有用的成本信息,在成本核算过程中,除了遵循核算原则以外,还应遵循以下各项要求:
一、从管理的要求出发,做到算管结合,算为管用
算管结合,算为管用是指组织成本核算工作一定要从成本管理的要求出发,围绕成本管理的需要,提供满足企业经营管理需要的成本信息。成本核算必须以国家有关法规、制度以及企业的规章、计划、定额为依据,对各项费用支出进行事前、事中的审核和控制,并及时进行反馈。也就是说,对企业发生的各项费用要进行审核,审核各项费用该不该支出,已经支出的该不该计入产品成本,是否符合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等。
成本核算的过程就是对成本费用进行管理的过程,必须充分考虑企业成本管理的要求。成本核算又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成本核算的结果是成本管理的重要依据,它是为管理服务的。同时,在成本计算中,既要防止脱离成本管理实际需要的做法,也要防止片面追求简化以致不能为管理提供所需数据资料的做法。在满足管理需要的前提下,应做到分清主次、区别对待、主要从细、次要从简、简而有理、细而有用。
二、正确划分各种费用的界限
为了正确核算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为成本管理提供正确的成本资料,必须正确划分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界限。
1、正确划分生产经营管理费用与非生产经营管理费用的界限
企业的经济活动是广泛的,因而费用支出的用途也是多方面的,有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有的则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方面。因而,在成本计算时,只有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才称做生产经营费用(生产费用和期间费用)。例如收益性支出,应计入成本、费用;而对于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盘亏或清理损失、非正常原因或自然灾害损失、企业的捐赠或赞助支出等都不应该计入产品成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