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检共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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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企检共建”工作 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XX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2013年6月,XX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被最高检列入100个预防挂牌督办项目。电厂借此东风,积极与XX检察院协作,搭建“企检共建”平台,通过建立共建机制、编制廉政制度、开展法制宣传、提供预防咨询、协助招标监督等一系列举措,在招标管理、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看、讲、学”的廉政教育方式和“听、看、询、访”的专项检查方式,取得了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职务犯罪的“六项效果”,企业健全了监督机制,增强了廉洁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了招标管理水平,丰富了廉洁文化阵地建设,优化了项目建设环境,形成了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为企业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目标提供保障。

一、建立工作机制,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取得实效

1、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企检共建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取得实效,电厂与XX检察院共同成立了“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XX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组长,电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市县检察院相关领导和电厂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县检察院和电厂相关部门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基建现场,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

2、确立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领域和岗位,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土壤和条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风险防控,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综合运用预防调查、犯罪分析、检察建议、预防宣传、预防咨询、警示教育、预防监督、行贿档案查询等预防措施,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深化改革,推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3、制定工作方案

为确保企检共建,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在工程建设中有效推进,电厂

和市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在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中共同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实施方案》,对指导思想、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实施方案》,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联系协调。企检双方共同研究制定了《预防工作计划》和《工作联系协调制度》,明确领导小组每三个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目前共召开领导小组会议6次、预防情况分析会12次。预防情况分析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前一阶段预防工作进行总结,对预防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在项目建设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有效措施,共同确定下一步预防的任务、目标及开展活动的内容和步骤。

二是编制廉政制度。制定《重大经济活动书面告知制度》,要求项目业主开展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机构选择、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资金拨付和使用等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活动,须及时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公室书面告知。建立《廉政警示谈话制度》,对居于犯罪风险点的工作人员及违纪违规人员,采取约谈方式进行警诫教育。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企检双方不定期地以书面汇报、现场查看等形式对项目资金管理、资金去向、物资采购、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反馈和检查。市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适时就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手段、行业职务犯罪状况、规律与趋势,与电厂进行交流,促进电厂加强管理、完善内部预防犯罪机制。对项目建设进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职务犯罪问题及时相互通报,围绕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隐患、非规范职务行为,以及职务犯罪衍化的宏观和微观因素共同开展专题调研,共同探讨,提出预防对策,及时消除和减少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

四是提供咨询服务。市检察院除针对项目情况,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建议外,还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服务,帮助解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告知最新的犯罪动态及法律方面的应注意事项。对参建单位人员在施工、管理、劳务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进行解答。

二、采取多种措施,防控廉洁风险

1、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

检察机关结合查办的工程建设领域典型职务犯罪案件,采取“看、讲、学”的廉政教育方式,引导、教育从业人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XX振武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芦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和XX劳动监察支队法律专家到电厂分别作“职务犯罪、商业贿赂有关知识与案例分析”、“重大项目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现状、原因及对策”、“新劳动合同法”等专题讲座。电厂组织党员参观XX看守所,加强从业人员的理想信念、道德教育和法规法纪教育,提醒党员干部、职工面对诱惑,保

持清正廉洁,恪守从业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

2、积极落实预防重点和法律服务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公室把工程建设各项廉洁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预防工作重点,采取“听、看、询、访”工作模式,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听”是听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汇报;“看”是看各单位有无违反程序、违规操作的问题;“询”是针对从业人员法律困惑当场受理咨询;“访”是通过走访,广泛收集预防职务犯罪有关信息。

通过查阅有关管理制度,帮助电厂、参建单位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堵塞漏洞,推动建立健全内控防范机制;通过抽查施工记录、查阅安全防范登记簿,重点检查工程建设中是否出现价高质次、吃回扣、以及截留、挪用、挤占建设资金等问题;通过深入招标现场(不介入招评标活动),严格工作纪律,规范招标行为;推行决策权、建设(施工管理)权、监管权“三权分立”制度;通过了解土地征用、农民工工资、村民各种补偿资金是否到位等情况,维护建设环境。对于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切实强化监督和防范廉洁风险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公室针对招投标、规划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重大设计变更、转包、大额资金拨付使用、工程质量监理、验收等环节,督促协助电厂和管理部门,深入排查廉洁风险,协助完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工程廉洁准入和厂务公开、重大事项告知等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廉洁风险。实行廉洁合同书、安全责任合同书、质量责任合同书与施工合同同步签订;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市检察院及时准确提供查询服务, 对有不良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落实铁路专用线总承包告知事项等。

4、收集整理职务犯罪线索和苗头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公室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察、审计、安质、环保、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沟通,并从企业内控制度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过程审计等项目中,注意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收集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线索。建立挂牌督办项目专项工作档案,开展挂牌督办项目预防效果评估,每季度填报一次《专项预防挂牌督办统计表》,每半年、年终上报一次挂牌督办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督办项目的动态管理。

三、服务工程建设,企检共建成效明显

1、增强了廉洁风险防控意识

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和警示教育,宣传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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