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桥吊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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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fferent position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doing things, in order to make the work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 according t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桥吊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桥吊安全操
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规范资料适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桥吊安全操作规程
1 总则
1.1 为规范XX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以下简称“桥吊”)的操作使用,保障公司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公司《安全通则》和《码头装卸机械安全操作规范》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规定了桥吊司机的安全综合要求和作业中安全操作标准。
1.3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下属海天、象
屿和海润码头。
2 综合要求
2.1 司机必须遵守公司《安全通则》及《码头装卸机械安全操作规范》。
2.2 司机须经过培训合格,取得《桥吊机械操作证》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2.3 司机应了解设备的结构及性能,并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
2.4 严禁在机上吸烟及使用带有明火的蚊香。
2.5 严禁穿拖鞋或打赤脚上机作业。
2.6 严禁酒后操作机械。
2.7 严禁私自把机械交给他人或操作证不相符的司机操作。
2.8 通电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作业中遇到断电,应将手柄归零,司机不得离开司机室,技术人员允许的情况下除外。
2.9 作业中禁止使用限位开关来停止各机械的动作(前伸臂升降除外);禁止高速起步,禁止挂反挡制动。
2.10 超额定起重量或特种箱无法用吊具作业时,应使用吊耳或专业用吊钩,禁止超过设备、工索具负荷作业。
2.11 起吊集装箱或货物须垂直,禁止斜吊,起吊后禁止越过人体和车辆驾驶室上空。进出舱口和在导槽内作业应放慢并控制好速度,吊具钢丝绳禁止碰撞。
2.12 作业时应均匀调整速度,切勿粗暴动作,换向时应先将手柄归零位停顿
后,再换向;遇有紧急情况要迅速判明,并采取应急措施。
2.13 司机在作业时,应做到“四个确认”: “30分钟醒”确认(司机在上下机前,和切换作业状态的30分钟内应该保持清醒状态);“30公分停”确认(司机在吊具距离装卸目标30公分左右,应有短暂的停留);“大车行走监护”确认(司机在行走大车时,应有相关人员在桥下进行全程监护);“使用强制开关或旁路”确认(司机不得擅自使用强制开关或旁路作业,如有需要须取得技术人员的许可)。
2.14 若上机前身体不适(服感冒药之类的),应事先向当班班长或代班长报告,经检查无碍,方可上岗作业。
2.15 认真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3 操作标准
3.1 一般要求
3.1.1 桥吊司机作业眼随吊具、余光了望。起吊具平稳、落吊具轻准。
3.1.2 注意观察港池内潮高及船舶缆绳松紧情况,掌握船舶前后、左右偏杆度数,随时调整吊具。
3.1.3 起吊具、落吊具时,钢丝绳应垂直,装卸船舱内集装箱时,进出舱口应低速
3.1.4 吊具在导槽内升降,指挥手必须监护,发现导槽有异常应及时提醒司机防止吊具或集装箱卡槽。
3.1.5 大车、小车运行前,司机应注意查看所移动范围内船上、岸上有无障碍物,与指挥手进行安全确认并在指挥手监护下运行,谨防碰撞。大车运行前,司机应确认桥吊能否安全跨越船舶上物件(船吊、驾驶台、雷达、天线等),无把握时应起升大梁到安全角度后才能移动大车。
3.1.6 非经特殊允许,严禁用大车运行机构顶撞其他机械或物品。
3.1.7 装卸时必须确认箱与船、箱与车、箱与箱之间的连接锁或捆扎物是否松开或拆除。起吊冷藏箱前指挥手应确认电源已经解除方可发出作业指令。
3.1.8 桥吊跨箱装卸箱时,要确认箱体底部高于被跨箱,小车方可运行。
3.1.9 吊具伸缩必须在箱顶或地面以上适当的安全高度进行,吊具伸缩不到位,司机不准进行其他操作。
3.1.10 开闭锁操作后,必须确认吊具开闭锁指示灯指示正常,在开闭锁灯不正常的情况下,须经技术人员许可,方可进行起升操作,严禁快速连动操作。
3.1.11 吊卸船舱盖及大件货物,必须与指挥手确认舱盖板锁件和加固拆除方准起吊,起吊及吊运过程中,使用低速档,保持起升钢丝绳垂直状态。
3.1.12 严禁超负荷作业;严禁使用吊具斜拉歪吊任何物品;集装箱毛重超过额定起重量或超载报警时,严禁强制操作。
3.1.13 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大风、
雨雪、雾、雷电),司机应控制放慢作业速度。危及安全时,司机应马上报告操作部值班调度暂停作业。在风力较大情况下,注意防止吊具垂挂电缆晃出电缆筒。
3.1.14 在现场遇有顺桥吊轨道方向大风,风速超过15米/秒时,严禁桥吊移动大车,司机还应该注意观察拖令电缆运行情况。如发现电缆有挂连缠绕及受风摆动过大情形,应报告生产指挥部门停车检查,必要时暂停作业。
3.1.15 大风过后,司机必须先检查拖令电缆及拉索有无缠绕现象,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运行小车,否则严禁操作。
3.1.16 在风速超过15米/秒时,前大梁收放,司机应到俯仰控制室进行操作,
并密切关注前大梁拉杆的情况,在拉杆无法进槽的情况下,应停止大梁收放,将大梁放至水平位置。
3.1.17 作业时风力大于15米/秒时,桥吊必须暂停作业,桥吊司机应迅速收紧夹轮器,同时马上报告操作部值班调度,由操作部、安保部联合决定是否暂停生产。暂停生产指令下达,工班应组织人员塞入防爬楔。并根据风速变化及时报告风速。
3.1.18 严禁吊具或吊箱从人员上空及集卡车驾驶室上空越过。
3.1.19 运输车辆未进入装卸作业位置前,严禁吊箱在空中滞留。
3.1.20 作业时非经特殊允许,操作室